富士康太原工厂工人为什么群殴
首先谢谢你的信任,不过要说明的是,关于这起事件我也是从网上的消息获得,没有亲历,所以不一定是事情的真相,只能作为参考
网友“四月沉寂”讲述富士康骚乱亲身经历
我是富士康太原厂区的一名普通员工,我亲眼见证了2012年9月24日晚富士康太原园区员工骚动事件的始末。
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2012年9月24日晚11点多,宿舍区发生员工斗殴,参与打斗的双方是山东籍员工与河南籍员工,参与打斗的人不多,手段却残忍,河南籍员工手持刀具扎伤了山东籍员工,并且气焰很嚣张。
由于整栋楼都是山东人,于是发生了群殴事件,参与的人也很有限。保安赶到现场,并没有有效的阻止斗殴事件,而是一个保安直接用用刀放倒了一名山东籍员工,当时那个员工血流的很厉害。这时,山东籍的员工集体被激怒,就追着那些保安打,刚开始保安还很嚣张,后来,山东籍员工越积越多,保安占了下风,保安们被挨打的也不少,保安看员工越来越多,就开始跑。
人越来越多,很多人失去了理智,见到东西就砸烂,园区里的超市网吧都被砸烂,超市里的东西被抢洗一空,还有好多辆停在园区里的私家轿车被掀翻。员工们的愤怒情绪高涨到了极点。警察来了,都躲在车里不敢出来,并有警车被砸。后来,部队来了,才慢慢将骚动镇压下去。
其实这本来就是普通的员工打架,虽然斗殴方式惨烈,但参与的不过10几人。由于保安来了,不论是非,直接殴打员工,才造成了大型的恶劣打砸事件。令人痛心。
在富士康太原厂区,保安殴打员工事件经常发生,手段恶狠。我就曾见到一起保安殴打员工事件,当时我才来富士康没几天。当时的情景让我无比震惊。在太原富士康,保安早成了广大员工们的公敌,人人心里都很愤怒。而公司方面,则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对员工们最起码的人身尊重,员工集体情绪的爆发是早晚的事。
其实,企业管理本身和经济利益驱动才是恶劣事件的根源,压榨、冷漠、歧视、无情,从令人震惊的N连跳到千人围殴,血泪工厂真非浪得虚名,员工摩擦只是点燃了积郁已久火山的一根导火索......
好了,不多说了,公道自在人心,相信你会找到答案的
9·23太原富士康群殴事件的事件调查
富士康声称此次斗殴只是员工之间的个人恩怨,但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似乎并没那么简单。 参与此次事件的富士康员工称,此次群殴的起源是由于厂区安保人员与山东籍员工起冲突,将其拖至面包车内殴打,山东同乡为其讨还公道,河南籍员工也一起卷入,最后发展至大批员工追打安保人员的混乱场面。 富士康公司一直实行军事化管理,保安在其日常工作中充当着重要作用,太原工厂的保安人数近1500人。但工人与安保人员的矛盾由来已久,安保被认为对工人过于苛刻,这也是发生此次事件的原因。 连续的事件反映了富士康管理模式存在问题。富士康成立于1974年,也许在那个年代,军事化的管理很有效,但是时过境迁,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需要公司转变内部管理的方式,才能跟上时代的发展。再加上员工越来越年轻,军事化的管理肯定不被年轻一代从思想上认同,这也成为冲突、矛盾的起源。
富士康打架斗殴被开除的能不能再进富士康???
不可以了,根据富士康的招工要求,第二次进厂的需要是正常离场员工,被开除的当然不属于正常离长。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说特殊工种人才,也有例外吧。富士康招工标准:1.年龄要求:16-45周岁(特别时期,年龄将要求至18-35周岁,以当时最新招聘信息为准)。2.学历要求:初中(含)以上大专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学历需自降学历。3.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家族性遗传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烟疤纹身。4.身份证要求:一般需要二代有磁身份证;无磁、临时请和客服人员提前说明;并且不得过期。5.二次进厂要求:一般要求正常辞职满一个月、自离满两个月,以最新招聘信息为准。 其他的招聘要求: 具体要求请参考面试要求、最新招聘信息以及我们的面试审核。
富士康员工被公司开除员工该咋办?
富士康员工被公司开除,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一、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富士康打架谁有资格把员工开除
员工在单位打架,那么单位的行政人事部门是可以代表单位辞退该员工的。
员工打架是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单位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辞退员工的,并且不需要支付员工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在富士康打架被开除了我还想进富士康怎进去
员工打架被单位开除,那么员工在单位的黑名单内,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再次进入,如果员工可以和单位沟通一致,经单位同意之后是可以再次进入的。一般单位会保存离职员工两年的信息以备查看。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富士康太原员工打架事件起因,求真相,不了解不要回复。
我是冲着分来的 ,保安长期对员工的压迫虐待我就不说了,下班4名河南籍员工进宿舍没有带门禁 被20名保安(这里的保安是指环安科)殴打 ,后来发展到围观者也被殴打。到半夜正好一车间组下班 2000多人就直接开始冲到保安那边开始打。死了40多个人 保安死了8个左右,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记住这句话 你就会对世事有正确的判断 ,不会被媒体和ZF所忽悠。之前跳楼的15个 基本都是被杀掉以后扔到楼下的,做成跳楼自杀 ,跳楼不需要自己捅自己4刀吧、不需要自己用钢管穿透前胸吧、不需要拿电钻钻透自己吧、不需要割腕吧。坐等包青天显灵那天。亡灵归朝,人神共愤。
富士康为何死八个员工
针对网络上热传的726房间8人死亡事件。富士康昨晚紧急辟谣回应称:“关于网络流传的726房间事件视频,经调查系为恶意剪辑拼凑,郑州园区并无相关死亡事件,集团已报警处理”!其实,虽然我没有看到过相关视频,暂无法去评判真假。不过,从当前新冠病毒的重症感染率来看,要造成一个宿舍8个人死亡确实是违反科学常识的。因为当前新冠病毒的致命性,远远达不到如此高的致死威力。但是如果又确实有8人不幸死亡的事实发生了,我想,只得从新冠病毒致死以外的因素去考虑。首先,最有可能的就是这个726宿舍是富士康的强制隔离房间。这8名女子因为感染了新冠病毒,被拉到此房间强制隔离。由于整个园区发病率越来越高,导致后面整个富士康园区生活秩序完全崩溃,在很多正常人都无法吃到饭的大环境下,这几位被强制隔离者由于无人照管,最后在疾病和饥饿的双重威胁下,不幸死亡。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在郑州富士康园区是是否出现了一种和当前新冠病毒完全不同,诸如埃博拉之类致死率极高的某种新病毒呢?如果是这样,这个宿舍的人员感染了,由于缺医少药,导致全部死亡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当前的防疫形势就面临着更严重的挑战了。有一种可能,这间726房间就是一个临时停放园区死者的房间。由于后期园区秩序崩溃,这些停放的遗体也无人管理,导致清洁工大姐在偶然发现已经发臭的遗体时,所以吓坏了。有很多网友说不相信在一个宿舍里会有8个人死亡。其实,那可能只是你在正常状态下的正常认知。但是否想过在非正常状态下的特殊认知呢?比如,在这次韩国发生的致456人死亡的严重踩踏事故,在发生前各位会相信会发生吗。直到现在我都想不明白为何会死亡那么多人。难道他们不会逃跑?但事实上就是发生了。还有网友质疑说如果8个人都感染疾病死亡,但绝对不可能同时就死亡吧?难道他们不会用手机联系同事和家人求助?这点确实质疑得有道理,不过是否存在这么一种情况,那就是在富士康园区,对所有新冠感染者实施强制隔离时,为了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将所有隔离患者手机收缴了。如果真有这样的操作,那就不难理解为何这些人没人发朋友圈和向家人求助了。当然,以上只是想当然的推测,可能性确实很小,但决不能完全排除掉。所以,在有关部门没有给出权威调查结论,在谣言者没有被抓捕到之前,仅仅凭富士康单方面的辟谣,还真不能完全消除所有的疑问。所以,最有效的辟谣方法,就是迅速抓住谣言者,并公之于众!
富士康每年为什么死这么多人
富士康员工死亡记录(截至2010年5月25日)时间:2010-05-25 核心提示: 记者从富士康集团获悉,25日凌晨,富士康科技集团观澜园区华南培训中心一名员工坠楼死亡。2010年5月25日凌晨 富士康发生今年“第11跳”,坠楼者不幸身亡。2010年5月21日4时50分 富士康发生今年“第10跳”,死者为21岁男性员工。2010年5月14日晚10时50分许 富士康没能阻止第九跳,死者姓梁,安徽籍男子。2010年5月6日凌晨4时许 富士康员工卢新跳楼身亡。2010年4月7日 富士康再亡两员工 其中一男员工猝死家中。2010年4月6日15时许 富士康4坠楼事件 又一女工7楼跳下生死未知。2010年3月29日4时 富士康23岁员工坠楼身亡 1个月3人坠楼。2010年3月17日8时 富士康龙华园区,一名田姓女工从宿舍楼跳下摔伤。2010年3月11日晚 富士康龙华基地内的生活区,一男子从五楼坠亡。2010年1月23日4时许 19岁的员工马向前在富士康华南培训处的宿舍死亡。2009年8月20日 富士康23岁员工郑鑫崧在游泳池溺水身亡。2009年7月15日 富士康25岁员工孙丹勇跳楼自杀。2009年7月15日 富士康25岁员工孙丹勇跳楼自杀。2008年3月16日 富士康烟台工业园28岁员工李某猝死在出租屋内。2007年9月1日 富士康员工21岁的刘兵辞工两小时后突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