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以下事项:
(一)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
(二)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三)财政预算编制中重大财政资金安排;
(四)编制或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
(六)政府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
(七)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或调整;
(八)制定涉及全省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九)与公共安全直接相关的重大行政措施的制定与调整;
(十)其他需由政府决策的关系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重大事项。第三条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应当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方法,尊重客观规律,保证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和需要。
(二)民主决策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相结合,贯彻群众路线,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决策,保证决策符合最大多数人的利益。
(三)依法决策原则。坚持各项决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保证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第二章 公众参与第四条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均应当以适当方式引导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第五条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根据该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取公示、调查、座谈、论证、听证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应当综合考虑地域、民族、职业、专业、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六条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决策事项名称及主要内容、基本情况说明、决策依据和理由、反馈意见方式和时间以及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的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第七条 在公众参与的过程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全面、客观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反对意见和修改意见,严禁只听取赞成的意见,严禁漏报、瞒报反对意见和修改意见。第八条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将公众参与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决策事项一并提交省政府审议。报告应当提出明确的结论性建议意见。
公众参与的结果作为省政府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第九条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对条件不成熟或其他原因未能吸纳的公众意见,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说明理由或作出解释。第三章 专家论证第十条 省政府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入库专家的职责主要是对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咨询论证。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和相关利益回避制度。第十一条 遴选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论证的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学术造诣深,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四)责任心强,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加委托的论证工作;
(五)具有较高的社会公认度,公正诚信,能够客观、独立、公正、负责地提出论证意见。第十二条 重大行政决策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论证:
(一)必要性研究;
(二)科学性研究;
(三)可行性研究;
(四)经济社会效益研究;
(五)执行条件研究;
(六)对环境保护、居民健康及生产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研究;
(七)负面影响可控性研究;
(八)其他必要的相关因素研究。
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法律分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2017年甘肃省酒泉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内容?准备报考!
根据《2017年甘肃省酒泉事业单位招聘200人公告(招聘教师56人)》可知,
考试内容为: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
1.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应聘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对应的招聘类别,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
本次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试题委托第三家命题机构负责命制。
(2)考试组织: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酒泉市人才中心实施。
(3)考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
具体安排为: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4:3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酒泉在什么地方?市长是谁?
我正好在那里待过。
酒泉市——甘肃最北部的一个中型城市。紧临内蒙古额济纳旗巴丹吉林沙漠以南,离著名的酒泉卫星发射中心261公里路。
陈春明 男,汉族,在酒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任命陈春明为酒泉市人民政府市长。
职责: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市监察局、财政局、市政府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