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kitty碎尸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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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知不知道香港HelloKitty藏尸案,附香港十大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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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Hello Kitty藏尸案发生于1999年的香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被迫饮尿、吃粪、严重殴打、燃烧身体,死后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洋娃娃之内。
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及梁伟伦(19岁)出庭应讯时,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仍发出嘻笑声。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
2003年,该案件被香港人选为历来最轰动案件中第四位,仅次于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及1992至93年的屯门色魔案。
案情
在这宗案情凶残的案件中,受害人樊敏仪是一名夜总会舞女,1997年因筹措祖母的医药费,偷取任职皮条客的首被告陈文乐数千元港币及其他财物(另一说是指毒品债)。首被告陈文乐于是吩咐次被告梁胜祖及第三被告梁伟伦向女受害人追债。女受害人为求还清债项,怀孕后仍继续接客,3名被告将欠款不断提高,受害人因无力偿还,因而触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及梁伟伦按照首被告要求,将受害人从葵涌丽瑶邨富瑶楼一单位押走,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3楼一单位。
当回到单位后,梁伟伦质问受害人为何不还钱、为何不肯回电话,连踢受害人超过50次。3名被告用木板封着该单位的玻璃窗,以滚油泼向受害人的口腔,在伤口上涂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粪便及喝尿。被告之后把烧溶的塑胶吸管滴在她的腿上,并命令受害人发出笑声。受害人开始神志不清,并不时挑起伤口上的焦疤,被告于是以电线紧紧捆缠受害人双手多个小时,之后又用铁棍殴打她双手。
数星期后,女受害人终于支撑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机烧她脚部,要她移动身躯。受害人其后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甲基苯丙胺),在地上辗转反侧,状甚痛苦,估计于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时脸部浮肿、牙齿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
藏尸
当被告发现樊敏仪已死去后,他们逐决定将死者肢解,先将尸体搬到浴缸中放血,锯开骨骼,以胶袋盛著死者的肠脏,在浴室中以烫水烚熟,排水渠呈现类似肉类及牙齿状的物体。
梁胜祖当时负责劏肚放血,劏肚后见有内脏漏出,于是站开呕吐,梁伟伦亦因尸体太臭而作呕,最后由首被告陈文乐负责分尸,肢解部分载于多个胶袋内,弃置于垃圾站。
陈文乐亦在房间内,以火水炉烹煮死者头颅,忙乱间,他们将内脏弃置于屋内及随手掉到大厦檐篷,并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头骨塞入后缝合。
当案件开审后,第一被告陈文乐被指从煲内取出女死者的人头时,一面将半溶的头发扯出,一面说:“乖乖地唔好郁,我帮你扮番靓!(乖,不要动,我替你装扮!)”事后,陈文乐亦吩咐其余被告将熟肉喂狗,但此项指令有否执行,则不可考,各人随后四散。
藏尸期间,住在楼上一名姓黄的男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摄录机拍下情景,但有关片段后来已被洗掉。此后,该单位被空置,附近的邻居却多次嗅到单位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有深入追查。
揭发
凶案发生后两个月,九龙马头围女童院内一名13岁女童阿芳、亦即第二被告梁胜祖的女友,向社工说自己做著相同的恶梦,梦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头颅,她向社工倾诉时,将凶案和盘托出,社工于1999年5月24日报警。
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点证人,她本身是问题少女,1999年农历新年期间,陈文乐邀请她及另一被告到事发单位居住。到处留宿的阿芳,有了固定居所,在案发期间,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强逼受害人吃光。
1999年5月26日,九龙油尖区警区一队探员,带同阿芳到达现场。阿芳疑因惧怕不敢上楼,只在楼下指出案发单位,警员带备口罩及以胶袋包脚,以防尸虫咬噬。当单位大门打开后,一阵尸臭味扑鼻而来;开灯后,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远,倚在走廊墙边。探员以铁枝轻刺公仔内收藏的头颅,感觉内有坚硬物体。由于死者人头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渗出腥臭血水。单位内亦发现两个仍未洗净的不锈钢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经烹煮人头的器皿。两煲周围满布尸虫,煲内甚至盛著充满恶臭的渣滓。
法医官奉召到场后,在Hello Kitty内发现一个女性人头,洋娃娃的棉花满布尸虫,头骨已被人煲熟,由于皮肉及头发组织已被破坏,无法进行DNA化验。探员最终在现场检走一批重要证物,包括一个无门冰箱、一把铁锤及一个怀疑曾作烹尸用的瓦煲。
警方随即追捕各被告,期望在记者报道前将疑凶拘捕。1999年5月27日,警方接获线报,派出4名探员到达葵涌石梨邨石宁楼17楼一单位,即时冲入单位。当时首被告陈文乐与妻子阿佩正在做饭;翌日,次被告梁胜祖主动投案,第三被告梁伟伦在报章上得知事件,逃往广西。
由于知道梁已离境,警方遂将资料交给国际刑警协助追捕,直至年2月14日,中国大陆公安在执行其他任务时巧遇梁伟伦,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遭公安扣押,其后得悉他在港被通缉,移交香港受审。
审讯
2000年10月9日,案件于香港高等法院开审,翌日成为香港多份报章的头条新闻。3名被告被控以谋杀罪﹑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殓葬共三项罪名。在调查初期,警方苦于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死者就是樊敏仪,但因被告已承认非法处理尸体等控罪,加上污点证人阿芳的口供,于是落案控告三人谋杀罪名。
3名被告各自承认禁锢或阻止尸体合法殓葬,但全部否认谋杀罪,在自辩时亦互相推卸责任,如第二、三被告就声称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陈文乐所指使。后来的证人供词指陈为黑社会和胜会的成员。
在开庭首日,死者男友吴志远﹑家姑及凶案现场楼下二楼的情侣,及楼上一住客均曾出庭作供。吴志远指1999年3月13日后,已再没有见过死者,家姑指案发当日有二人上门找死者,另外楼上﹑楼下住客亦曾听到单位传出女子的叫喊声。
审讯期间,警员经常要将案中的重要证物Hello Kitty洋娃娃仔搬入法庭,亦要将女死者的头骨、藏尸冰箱及煮尸用的瓦煲呈堂,令法庭传出尸臭。当其中一名被告供述如何从椅子上跳下,以膝盖压在受害人身上时,另一名被告竟在庭上发笑。
审讯时,庭外亦出现怪事。当辩方律师指被告只是非法处理尸体,根本不用谈得太多之际,庭上的灯闪动大作,庭内所有人都非常愕然。梁胜祖在晚上押返羁留所,深夜他向著看守员称:“我撞到鬼?(我碰见鬼)”,他指在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仪的容貌。
判刑
踏入2000年11月,审讯进入尾声。法官阮云道指,控方证人均力指首被告陈文乐是“大耳窿(高利贷)”、黑社会大佬(头目),参与贩毒,但不管这些刑事案底是否真有其事,今次碎尸案跟上述背景全无关连,陪审团只应集中判断三名被告陈文乐﹑梁胜祖和梁伟伦有没有殴打虐待和肢解樊敏仪。
辩方三位大律师指,出任控方特赦证人的女童证供薄弱,亦没有亲眼见到樊临死前的情形,可能并非3名被告亲手杀害樊等等,阮云道表示特赦证人必须说真话,其证供可信程度不应因为她年纪小而打折扣。
2000年12月6日,陪审团以6比1大多数作,裁定3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法官阮云道决定以最严厉的判刑,判处3人终身监禁。
阮云道指他们服刑最少20年才可申请覆核减刑,并严斥被告严重危害社会,形容为“近年从没有听过这样残忍﹑变态﹑堕落﹑暴力﹑麻木不仁﹑手段凶残的案件,以这样的手法加诸别人身上,连禽兽亦不会这样对待同类。”
他指考虑判决终身监禁的三个准则为:
罪行的严重性是否需要判决较长刑期;
视乎被告的性格﹑背景将来会否再犯;
若再犯案会否为公众带来严重的后果,尤其是风化案及暴力罪行。
法官称,虽然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师求情力指他们不合乎上述条件,但法官认为三被告有心理变态倾向﹑精神不稳,与他们接触的人可能有危险,符合判决终身监禁的条件,法庭须保障社会大众。由于3人承认阻止尸体合法埋葬罪,同被判监三年。陈文乐及梁伟伦承认非法禁锢罪,判监四年,而梁胜祖因不认罪,被判囚六年;最后两项罪名与误杀罪同期执行。
三名被告闻判后,表情各异,首被告表现冷静,次被告眼眶发红,第三被告则深深叹一口气。梁伟伦的兄长闻判大力击打法庭玻璃。
上诉
三名被告被判终身监禁后,均提出上诉,但陈文乐与梁伟伦的申请被驳回,只有梁胜祖获准上诉。上诉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梁胜祖在死者遇害前一天没有到案发单位,而原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虽有要求陪审员考虑梁胜祖是否与其余两被告“合谋”死受害人,但却没有引导他们考虑梁的“离开”,是否足以终止与另两人的“合谋”关系,上诉庭认为,原审程序上出现了重要错误,令定罪不稳妥,故推翻原判,案件发还重审。
梁胜祖在上诉初期,否认有误杀,但重审时却改口承认误杀。辩方律师指梁的角色,与另外两名被告不同。当他目睹受害人痛极呼喊,一度鼓励受害人尽快还债,好让她早日获得释放;而梁当日亦亲自到警署投案自首;而他亦决心改过,在狱中参加基督教聚会接受教会薰陶;同时,自去年上诉得直之后,案件发还重审之后,他便一直感到困扰,故最后,他决定认罪。律师又表示梁至今已服刑五年,希望法官能考虑刑期的整体性而给予轻判。
2004年3月,上诉庭法官高嘉乐基于案情严重,需时考虑适当的量刑起点,其后改判梁胜祖入狱18年。不过,梁于原审时承认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埋葬而被判刑9年,由于此罪名未提上诉,故定罪仍会维持。
遗体
案中死者樊敏仪的头颅骨是案中唯一证物,在初审结束后,罕有地交由法医保存在红磡公众殓房,直至各犯人上诉程序结束,死者家人于2004年3月才获通知领回头胪,并于3月26日火化,灵位设于荃湾圆玄学院曜晖堂。女死者亦有一名儿子,于1998年出生。


香港十大奇案的Hello Kitty藏尸

Hello Kitty藏尸案发生于1999年的香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被迫饮尿、吃粪、严重殴打、燃烧身体,死后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洋娃娃之内。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及梁伟伦(19岁)出庭应讯时,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仍发出嘻笑声。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2003年,该案件被香港人选为历来最轰动案件中第四位,仅次于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及1992至93年的屯门色魔案。 在这宗案情凶残的案件中,受害人樊敏仪是一名夜总会舞女,1997年因筹措祖母的医药费,偷取任职皮条客的首被告陈文乐数千元港币及其他财物(另一说是指毒品债)。首被告陈文乐于是吩咐次被告梁胜祖及第三被告梁伟伦向女受害人追债。女受害人为求还清债项,怀孕后仍继续接客,3名被告将欠款不断提高,受害人因无力偿还,因而触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及梁伟伦按照首被告要求,将受害人从葵涌丽瑶邨富瑶楼一单位押走,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3楼一单位。当回到单位后,梁伟伦质问受害人为何不还钱、为何不肯回电话,连踢受害人超过50次。3名被告用木板封着该单位的玻璃窗,以滚油泼向受害人的口腔,在伤口上涂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粪便及喝尿。被告之后把烧溶的塑胶吸管滴在她的腿上,并命令受害人发出笑声。受害人开始神志不清,并不时挑起伤口上的焦疤,被告于是以电线紧紧捆缠受害人双手多个小时,之后又用铁棍殴打她双手。数星期后,女受害人终于支撑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机烧她脚部,要她移动身躯。受害人其后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甲基苯丙胺),在地上辗转反侧,状甚痛苦,估计于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时脸部浮肿、牙齿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 当被告发现樊敏仪已死去后,他们逐决定将死者肢解,先将尸体搬到浴缸中放血,锯开骨骼,以胶袋盛著死者的肠脏,在浴室中以烫水烚熟,排水渠呈现类似肉类及牙齿状的物体。梁胜祖当时负责劏肚放血,劏肚后见有内脏漏出,于是站开呕吐,梁伟伦亦因尸体太臭而作呕,最后由首被告陈文乐负责分尸,肢解部分载于多个胶袋内,弃置于垃圾站。陈文乐亦在房间内,以火水炉烹煮死者头颅,忙乱间,他们将内脏弃置于屋内及随手掉到大厦檐篷,并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头骨塞入后缝合。当案件开审后,第一被告陈文乐被指从煲内取出女死者的人头时,一面将半溶的头发扯出,一面说:“乖乖地唔好郁,我帮你扮番靓!(乖,不要动,我替你装扮!)”事后,陈文乐亦吩咐其余被告将熟肉喂狗,但此项指令有否执行,则不可考,各人随后四散。藏尸期间,住在楼上一名姓黄的男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摄录机拍下情景,但有关片段后来已被洗掉。此后,该单位被空置,附近的邻居却多次嗅到单位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有深入追查。 凶案发生后两个月,九龙马头围女童院内一名13岁女童阿芳、亦即第二被告梁胜祖的女友,向社工说自己做著相同的恶梦,梦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头颅,她向社工倾诉时,将凶案和盘托出,社工于1999年5月24日报警。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点证人,她本身是问题少女,1999年农历新年期间,陈文乐邀请她及另一被告到事发单位居住。到处留宿的阿芳,有了固定居所,在案发期间,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强逼受害人吃光。1999年5月26日,九龙油尖区警区一队探员,带同阿芳到达现场。阿芳疑因惧怕不敢上楼,只在楼下指出案发单位,警员带备口罩及以胶袋包脚,以防尸虫咬噬。当单位大门打开后,一阵尸臭味扑鼻而来;开灯后,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远,倚在走廊墙边。探员以铁枝轻刺公仔内收藏的头颅,感觉内有坚硬物体。由于死者人头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渗出腥臭血水。单位内亦发现两个仍未洗净的不锈钢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经烹煮人头的器皿。两煲周围满布尸虫,煲内甚至盛著充满恶臭的渣滓。法医官奉召到场后,在Hello Kitty内发现一个女性人头,洋娃娃的棉花满布尸虫,头骨已被人煲熟,由于皮肉及头发组织已被破坏,无法进行DNA化验。探员最终在现场检走一批重要证物,包括一个无门冰箱、一把铁锤及一个怀疑曾作烹尸用的瓦煲。警方随即追捕各被告,期望在记者报道前将疑凶拘捕。1999年5月27日,警方接获线报,派出4名探员到达葵涌石梨邨石宁楼17楼一单位,即时冲入单位。当时首被告陈文乐与妻子阿佩正在做饭;翌日,次被告梁胜祖主动投案,第三被告梁伟伦在报章上得知事件,逃往广西。由于知道梁已离境,警方遂将资料交给国际刑警协助追捕,直至年2月14日,中国大陆公安在执行其他任务时巧遇梁伟伦,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遭公安扣押,其后得悉他在港被通缉,移交香港受审。 2000年10月9日,案件于香港高等法院开审,翌日成为香港多份报章的头条新闻。3名被告被控以谋杀罪﹑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殓葬共三项罪名。在调查初期,警方苦于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死者就是樊敏仪,但因被告已承认非法处理尸体等控罪,加上污点证人阿芳的口供,于是落案控告三人谋杀罪名。3名被告各自承认禁锢或阻止尸体合法殓葬,但全部否认谋杀罪,在自辩时亦互相推卸责任,如第二、三被告就声称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陈文乐所指使。后来的证人供词指陈为黑社会和胜会的成员。在开庭首日,死者男友吴志远﹑家姑及凶案现场楼下二楼的情侣,及楼上一住客均曾出庭作供。吴志远指1999年3月13日后,已再没有见过死者,家姑指案发当日有二人上门找死者,另外楼上﹑楼下住客亦曾听到单位传出女子的叫喊声。审讯期间,警员经常要将案中的重要证物Hello Kitty洋娃娃仔搬入法庭,亦要将女死者的头骨、藏尸冰箱及煮尸用的瓦煲呈堂,令法庭传出尸臭。当其中一名被告供述如何从椅子上跳下,以膝盖压在受害人身上时,另一名被告竟在庭上发笑。审讯时,庭外亦出现怪事。当辩方律师指被告只是非法处理尸体,根本不用谈得太多之际,庭上的灯闪动大作,庭内所有人都非常愕然。梁胜祖在晚上押返羁留所,深夜他向著看守员称:“我撞到鬼?(我碰见鬼)”,他指在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仪的容貌。 踏入2000年11月,审讯进入尾声。法官阮云道指,控方证人均力指首被告陈文乐是“大耳窿(高利贷)”、黑社会大佬(头目),参与贩毒,但不管这些刑事案底是否真有其事,今次碎尸案跟上述背景全无关连,陪审团只应集中判断三名被告陈文乐﹑梁胜祖和梁伟伦有没有殴打虐待和肢解樊敏仪。辩方三位大律师指,出任控方特赦证人的女童证供薄弱,亦没有亲眼见到樊临死前的情形,可能并非3名被告亲手杀害樊等等,阮云道表示特赦证人必须说真话,其证供可信程度不应因为她年纪小而打折扣。2000年12月6日,陪审团以6比1大多数作,裁定3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法官阮云道决定以最严厉的判刑,判处3人终身监禁。阮云道指他们服刑最少20年才可申请覆核减刑,并严斥被告严重危害社会,形容为“近年从没有听过这样残忍﹑变态﹑堕落﹑暴力﹑麻木不仁﹑手段凶残的案件,以这样的手法加诸别人身上,连禽兽亦不会这样对待同类。”他指考虑判决终身监禁的三个准则为:罪行的严重性是否需要判决较长刑期;视乎被告的性格﹑背景将来会否再犯;若再犯案会否为公众带来严重的后果,尤其是风化案及暴力罪行。法官称,虽然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师求情力指他们不合乎上述条件,但法官认为三被告有心理变态倾向﹑精神不稳,与他们接触的人可能有危险,符合判决终身监禁的条件,法庭须保障社会大众。由于3人承认阻止尸体合法埋葬罪,同被判监三年。陈文乐及梁伟伦承认非法禁锢罪,判监四年,而梁胜祖因不认罪,被判囚六年;最后两项罪名与误杀罪同期执行。三名被告闻判后,表情各异,首被告表现冷静,次被告眼眶发红,第三被告则深深叹一口气。梁伟伦的兄长闻判大力击打法庭玻璃。 三名被告被判终身监禁后,均提出上诉,但陈文乐与梁伟伦的申请被驳回,只有梁胜祖获准上诉。上诉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梁胜祖在死者遇害前一天没有到案发单位,而原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虽有要求陪审员考虑梁胜祖是否与其余两被告“合谋”死受害人,但却没有引导他们考虑梁的“离开”,是否足以终止与另两人的“合谋”关系,上诉庭认为,原审程序上出现了重要错误,令定罪不稳妥,故推翻原判,案件发还重审。梁胜祖在上诉初期,否认有误杀,但重审时却改口承认误杀。辩方律师指梁的角色,与另外两名被告不同。当他目睹受害人痛极呼喊,一度鼓励受害人尽快还债,好让她早日获得释放;而梁当日亦亲自到警署投案自首;而他亦决心改过,在狱中参加基督教聚会接受教会薰陶;同时,自2013年上诉得直之后,案件发还重审之后,他便一直感到困扰,故最后,他决定认罪。律师又表示梁至今已服刑五年,希望法官能考虑刑期的整体性而给予轻判。2004年3月,上诉庭法官高嘉乐基于案情严重,需时考虑适当的量刑起点,其后改判梁胜祖入狱18年。不过,梁于原审时承认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埋葬而被判刑9年,由于此罪名未提上诉,故定罪仍会维持。 屯门色魔案,本名林国伟,曾多次在香港新界屯门区犯下强奸、抢劫和谋杀,令居住在屯门区的女士人心惶惶,并令香港于1990年代哄动一时。后来香港警方在屯门加强巡逻,逼使其迁出土瓜湾,并在该区犯案。1993年他在犯案后邀受害人约会,受害人报警。警方保护下受害人答应赴约,并将林国伟当场拘捕。后来证实被其侵犯的女子多达13人,当中3人被杀。林国伟最后被判终身监禁。在香港奸杀罪案个案上,“屯门色魔”是继“雨夜屠夫”林过云后,最广为人知的一人。 1992年4月24日凌晨3时许,当时仅21岁、住在屯门大兴邨的林国伟,在屯门公路上喝着啤酒驾车,此时一辆的士在他车旁掠过,的士内一名夜归少女长发披肩。林国伟被捕后曾描述,该女士的容貌与她前女友相像。他于是开车追贴的士,直至少女在屯门友爱村爱明楼下车。年仅19岁的少女在电梯大堂等候电梯,林国伟藏匿在暗角。待电梯到后,他一个箭步扑出,闪身进入电梯之中,强劲勒紧少女颈项,把她硬扯出电梯,并于后楼梯将她强奸。随后抢走她的手袋及金饰。这是林国伟首宗案件。1992年6月,一名32岁夜总会女侍应凌晨4时半下班后,乘的士回到屯门建生村时,成为他第二个猎物。再隔两个月,他在凌晨时份于屯门新禾里将一名39岁女子扼颈,拖入草丛强奸。上述2名受害女子均即时报案,令警方留下了林国伟的精液样本,惟受害人在混乱中未能认清凶者面貌,只得一些模糊的印象,如身材、发型、口音等,令警方束手无策。1992年12月,他先后再在屯门区出没犯案。该月3日,大兴村一名女子深夜回家时,突然被人从后勒颈扼晕,苏醒后方发现被人强奸及洗劫,翌日与亲友报警。28日,另一名女子与丈夫唱卡拉OK,丈夫因上早班先行离去,结果她回家时不幸在梯间被强奸。1993年2月24日凌晨四时许,林国伟再次出动,对象是一名50岁的家庭主妇,她当晚与朋友打麻将后,独自回到友爱村,被林国伟扼颈拖至梯间。这一次,林国伟用力过度,将对方勒死,他未有将受害人强奸,但在她身上射精,并劫去受害人的手袋。两个月后,一名22岁的唱片骑师深夜回到大兴村的住所,亦被林国伟扼毙及强奸。两名受害人的财物,同被林所夺去。在调查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林国伟因为风声太紧,搬到红磡区姊姊家中暂避,因住所邻近土瓜湾益丰大厦,93年5月24日凌晨4时,将23岁卡拉OK公关刘小敏强奸,他事后竟意图与对方“做朋友”,被女受害人重掴,林国伟将她扼毙。同年8月,他看中了另一名21岁少女。在同区的美景街强奸一名少女后,迫对方交出电话号码,林数日后再致电受害人相约外出,被埋伏探员拘捕,经精液的DNA鉴证,证实他正是为为祸两年的“屯门色魔”,先后在友爱村、大兴村、益丰大厦、红磡下乡道及美景街,强奸及抢劫9女子,杀害当中3人。 连续多宗强奸案在屯门区发生,引起当时区内居民大为恐慌,有街坊亦曾自行组织互助小组,护送女士归家。当时警方已相信色魔必定极为熟悉区内环境,有可能是区内居民。负责调查该案的是已故香港警队总督察王永基。在案情分析时,警方发现凶手犯案后,能在极短时间内,前往不同地区的银行提款机,以受害人的提款卡提取金钱,锁定凶手必定是有车一族,利用车子跟踪受害人,施暴后再驾车而逃。警方随后发现,接载首名受害少女的计程车士司机,潜意识中依稀记得事发当晚,曾有一辆私家车尾随。警队于是邀请催眠师杨志滔协助,在催眠效力下,司机能描述出该白色车是日本车,并且说出车牌中的数个号码及车款型号,事后证实这些资料相当准确。香港警方其后向入境事务处取得过万名市民的个人资料,利用人手逐一输入电脑分析,再根据疑犯的简单资料,将可疑人物收窄至数百人。警方亦在区内安排女警作“香饵”,希望引林国伟上钓。最后,林国伟因为相约案中受害人观看电影,被警方拘捕。当林国伟落网时,由于受害者大多是被人从后袭击,无法认出色魔的容貌,案发时亦没有目击证人,香港警方法证部门利用当时刚引进的DNA技术,分析残留在受害人衣物的精液,成为这宗案件确认犯案人身分的最关键证据。在被捕初期,林国伟一直保持沉默,不愿作供,王永基看准林国伟渴望与人倾诉的弱点,以倾谈方式诱他说话。他于是将整个犯案过程供出,并说招供后感到心情较舒服。1994年9月,案件开庭。期间,没有任何亲友在庭上出现。 林国伟在庭上承认15项强奸及行劫罪,否认余下的3项谋杀罪,坚称自己是错手杀人,庭上的受害者家属反应激烈。辩方律师找来两名精神科医生替林国伟辩护,精神报告指他自幼缺乏家庭温暖,林国伟有5兄弟姊妹,母亲于林3岁时出走,父亲酗酒残暴,形成他孤僻的性格,朋友极少,喜欢欺负小动物。中一辍学,爱好飞车,在工作常遇挫折,感情路上常被抛弃,以酒精和自慰解决空虚,恶性遁环下形成精神失常。不过控方指,被告只是患上反社会人格的疾病,并非精神病。这宗案件原有127名证人,聆讯本需两个月,但基于被告人认罪,聆讯缩减至5天。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3项谋杀罪成,需判处终身监禁。法官认为,被告犯案时间极长,暴戾非常,对社会危害性巨大,连同另外8项强奸罪,法官罕有地重判他11项终身监禁,以显示案件的严重程度。在香港,强奸罪一般入狱为5至15年,只有最严重的强奸罪会判处终身监禁。

香港HelloKitty藏尸事件

1997年,在夜总会上班的樊敏仪因为家中祖母生病,自己的积蓄不够为由,窃取了一名叫做陈文乐的皮条客数千元,后来被发现后,便开始卖身去还债,可是在之后的几年里,债务越来越多,樊敏仪因为实在没有办法偿还了,结果就和陈文乐发生了矛盾。在1999年,陈文乐让自己的两个帮手梁胜祖和梁伟伦把樊敏仪绑架了,之后,他们开始虐待樊敏仪,他们用热油灌满受害者的口腔,然后在她的伤口上涂辣椒,最后还逼她吃屎,用烧成液体的塑料滴在受害者的身体上。

经过了长达几个星期的虐待之后,受害者很快就不行了,当陈文乐三人发现受害者死亡了之后,陈文乐让梁胜祖和梁伟伦处理尸体,他们先是把受害者在一口大锅里面分尸,然后把血液放干,最后把肉块放在两口煲粥的煲里面煮烂,把内脏随手丢弃,后来警方在审陈文乐时,得知陈文乐在煮受害者头骨的过程中,在把受害者的头骨从滚烫的热水里面拿出来的时候,竟然说:乖,让我来为你梳妆打扮,最后所有剩下的肉都被拿去喂了狗,后来,陈文乐在房间里看见一个HelloKitty,于是他把HelloKitty的头弄开,把里面的棉花取了出来,然后把受害者的头骨塞了进去,由于当时处理头骨的时候,血水和肉没有处理干净,导致最后警方发现这个HelloKitty的时候,在这个玩具的头部已经明显有血水生了出来,还有阵阵的尸臭味传来。

在这桩案件发生两个月之后,梁胜祖14岁的女友小芳向社工诉说自己这两月做连续的噩梦,有女鬼向自己索要头颅,后来警察经过小芳的指证和引路,发现了藏匿受害者头颅的房间,那个HelloKitty的头部有血水渗透出来,厨房的两个煲锅由于将受害者的肉处理后没有洗就放在了哪里,早已经生出密密麻麻的尸虫。后警方带回了受害者的头颅还有那两个煲锅。1995年5月27日,陈文乐在家中被逮捕,梁胜祖自己自首,只有梁伟伦因为在报纸上获悉了警方已经查到凶手,仓皇出逃,逃往了广西。后来被大陆警方逮捕抓获。自此,虐待杀害受害者的三人全部伏法。

希望受害者能够安息。在人间受到的伤害全部化作下一世的福因。


HelloKitty藏尸案结果如何 凶手丧心病狂被抓到了吗

  轰动一时的Hello Kitty藏尸案发生在1999年的香港,这起案件中凶手作案手段之残忍令人毛骨悚然。不过,Hello Kitty藏尸案结果如何了?幕后真凶找到了吗?他们有没有得到法律应有的惩处?   1999年23岁的女死者樊敏仪遭到三名变态杀人狂的虐待而死,死后,警方从一个Hello Kitty公仔里面找到了死者的头颅,而她身体的其余部分,则被凶手肢解扔到了垃圾箱里。   据了解,樊敏仪在遇害前,曾遭到了包括陈文乐、梁胜祖、梁伟伦三人在内的疯狂虐待。她被他们从自己的住所强行带走,然后被囚禁在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三楼的一所住宅里面。   在被囚禁的过程当中,死者遭受了来自三名凶手各种各样非人的虐待,其手段之残忍,让人听了都觉得心生恶寒。   三名凶手曾残忍的暴打受害者,还曾强迫死者喝生油、尿液等,当死者被这些人折磨的奄奄一息的时候,为了确认她有没有死掉,三人中还有人拿打火机去烧死者。   死者被他们折磨而死之后,陈文乐、梁胜祖、梁伟伦三人对死者的尸体做出了更让人瞠目结舌的举动。他们将死者放血碎尸,然后将其身体、内脏以及头颅等都煮熟了,然后丢弃在了垃圾车里。死者的头颅被这群丧心病狂的人塞到了Hello Kitty公仔里面。   后来还是邻居闻到了恶臭味,才报警。后来在警方的调查下,发现这三个人都有精神变态的倾向。2000年12月,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最终,决定判处三人终身监禁。   也许在大多数人的眼中,这三个如此丧心病狂的变态杀人魔,即便是把他们千刀万剐都不足以解恨。但是,毕竟案子是发生在香港,香港早已废除了死刑,所以终身监禁,对于这三人来说,或许已经是最严厉的刑罚了。

hello kitty恐怖故事(HelloKitty藏尸案)

Hello Kitty藏尸案发生于1999年的香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里,被迫饮尿、食屎、严重殴打、燃烧身体,死后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洋娃娃之内(而案件称作九龙西酷刑案)。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及梁伟伦(19岁)出庭应讯时,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仍发出嘻笑声。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极度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2003年,该案件被香港人选为历来最轰动案件中第四位,仅次于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及1992年至1993年的屯门色魔案。此案件于2000年被改编成电影《人头豆腐汤》(There Is a Secret in My Soup)、2001年《烹尸之丧尽天良》。

在这宗案情凶残的案件中,受害人樊敏仪是一名夜总会舞女,1997年因筹措祖母的医药费,偷取任职皮条客的首被告陈文乐数千元港币及其他财物(另一说是指 毒品债)。首被告陈文乐于是吩咐次被告梁胜祖及第三被告梁伟伦向女受害人追债。女受害人为求还清债项,怀孕后仍继续接客,三名被告将欠款不断提高,受害人 因无力偿还,因而触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及梁伟伦按照首被告要求,将受害人从葵涌丽瑶邨富瑶楼一单位押走,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三十一号 三楼一单位。

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三十一号 三楼一单位

当回到单位后,梁伟伦质问受害人为何不还钱、为何不肯回电话,连踢受害人超过五十次。三名被告用木板封着该单位的玻璃窗,以滚油泼向受害人的 口腔,在伤口上涂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粪便及喝尿。被告之后把烧溶的塑胶吸管滴在她的腿上,并命令受害人发出笑声。受害人开始神志不清,并不时挑起伤口上的 焦疤,被告于是以电线紧紧捆缠受害人双手多个小时,之后又用铁通殴打她双手。数星期后,女受害人终于支撑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机烧她脚部,要她移动身躯。 受害人其后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甲基安非他命),在地上辗转反侧,状甚痛苦,估计于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时脸部浮肿、牙齿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

当被告发现樊敏仪已死去后,他们决定将死者肢解,先将尸体搬到浴缸中放血,锯开骨骼,以胶袋盛着死者的肠脏,在浴室中以烫水烚熟,排水渠呈现类似肉类及牙 齿状的物体。梁胜祖当时负责劏肚放血,劏肚后见有内脏漏出,于是站开呕吐,梁伟伦亦因尸体太臭而作呕,最后由首被告陈文乐负责分尸,肢解部分载于多个塑胶 袋内,后弃置于垃圾站。陈文乐亦在房间内,以火水炉烹煮死者头颅,忙乱间,他们将内脏弃置于屋内及随手掉到大厦檐篷,并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头骨塞入后缝合。

当案件开审后,第一被告陈文乐被指从煲内取出女死者的人头时,一面将半溶的头发扯出, 一面说:“乖乖地唔好郁,我帮你扮番靓!(乖乖,不要动,我帮你打扮!)”事后,陈文乐亦吩咐其余被告将熟肉喂狗,但此项指令有否执行,则不可考,各人随 后四散。藏尸期间,住在楼上一名姓黄的男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摄录机拍下情景,但有关片段后来已被洗掉。此后,该 单位被空置,附近的邻居却多次嗅到单位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有深入追查。

凶案发生后两个月,九龙马头围女童院内一名十三岁女童阿芳、亦即第三被告梁伟伦的女友,向社工说自己做着相同的恶梦,梦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头颅,她向社工倾诉时,将凶案全盘托出,社工于1999年5月24日报警。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点证人。她本身是问题少女,1999年农历新年期间,陈文乐邀请她及另一 被告到事发单位居住。到处留宿的阿芳,终于有了固定居所。

在案发期间,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强逼受害人吃光。 1999年5月26日,九龙油尖警区一队探员,带同阿芳到达现场。阿芳疑因惧怕不敢上楼,只在楼下指出案发单位,警员带备口罩及以胶袋包脚,以防尸虫咬 噬。当单位大门打开后,一阵尸臭味扑鼻而来;开灯后,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远,倚在走廊墙边。探员以铁枝轻刺公仔内收藏的头颅,感觉内有坚硬物体。由于死者人头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渗出腥臭血水。单位 内亦发现两个仍未洗净的不锈钢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经烹煮人头的器皿。两煲周围满布尸虫,煲内甚至盛着充满恶臭的渣滓。法医官奉召到场后,在Hello Kitty洋娃娃内发现一个女性人头,洋娃娃的棉花满布尸虫,头骨已被人煲熟,由于皮肉及头发组织已被破坏,无法进行DNA化验。

探员最终在现场检走一批 重要证物,包括一个无门冰箱、一把铁锤及一个怀疑曾作烹尸用的瓦煲。警方随即追捕各被告,期望在记者报道前将疑凶拘捕。1999年5月27日,当时首被告 陈文乐与妻子阿佩及初生之婴儿已搬离案发单位并正在投靠朋友地方居住于葵涌石篱邨石宁楼十七楼一单位,但警方经调查后便很快掌握此宝贵资料并派出一队共四 名探员到达该单位一举将陈文乐及阿佩捕获…同一时间,多队探员亦根据调查所得资料搜查多处地方以期追捕梁胜祖及梁伟伦,包括他们之居住地址,但都不得要 领。翌日,次被告梁胜祖主动投案,而第三被告梁伟伦在报章上得知事件,逃往广西。由于知道梁已离境,警方遂将资料交给国际刑警、公安和入境处协助追捕,直 至年2000年2月14日,中国大陆公安在执行其他任务时巧遇梁伟伦,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遭公安扣押,其后得悉他在港被通缉,移交香港受审。

2000年10月9日,案件于香港高等法院开审,翌日成为香港多份报章的头条新闻。3名被告被控以谋杀罪、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殓葬共三项罪名。在调查 初期,警方苦于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死者就是樊敏仪,但因被告已承认非法处理尸体等控罪,加上污点证人阿芳的口供,于是落案控告三人谋杀罪名。3名被告各自 承认禁锢或阻止尸体合法殓葬,但全部否认谋杀罪,在自辩时亦互相推卸责任,如第二、三被告就声称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陈文乐所指使。后来的证人供词指陈为黑社会和胜和的成员。

较为恐怖的是,此大楼在发生事件后,住户陆续搬走,而发生的案件的房间,则一直空着,无人敢进去住。然而在2014年初,一间连锁发型设计公司租起一、二楼,就在这间公司向猛鬼挑战时,有人向媒体报料,在某些时间,会在楼梯间看到Hello Kitty;而且更为可怕的是,该公司每晚11点准时打烊,但员工在隔日观看监控影片,却看到半夜有人影走动,但本该是空无一人的空房,且也未遭小偷,为何会有人影,令人费解。

不过发型设计公司也有员工说没见到过人影或其它灵异情况,只是他们都不愿在晚上11点之后,待在公司,就算有加班费,也不肯留。

虽然发型设计公司已装修一、二楼,但有不知名的业主想要装修三楼时,装修工人不知为何,一直不愿意完成工作,甚至求去。特别是三楼事发的房间,曾有记者去探访过,但也是见到装修到一半而已。附近的居民则是说,装修的三楼凶宅一直传出恐怖的声音,因此工人多半不愿进去。


hello kitty碎尸案故事(百科上的)

Hello Kitty藏尸案发生于1999年的香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被迫饮尿、吃粪、严重殴打、燃烧身体,死后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洋娃娃之内。 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及梁伟伦(19岁)出庭应讯时,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仍发出嘻笑声。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 2000年12月6日,陪审团以六比一大多数作,裁定三被告谋杀罪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法官阮云道决定以最严厉的判刑,判处3人终身监禁。2003年,该案件被香港人选为历来最轰动案件中第四位。  女死者樊敏仪在1999年4月中遇害,当时她年仅23岁,欠下首被告陈文乐一笔债款未还。主控官指出,1999年3月17日,陈文乐指示梁胜祖和梁伟伦,从樊某的住所强行将她 其中一名男疑凶被押返现场重演案情  带走,带到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三楼陈的住所内囚禁。死者在禁锢期间,先后被3名被告拳打脚踢,10多天后,樊某终因不堪虐待死亡。死者死后,被告3人将尸体肢解,将头颅烹煮后再放入一个公仔软垫内,其余部分弃置在区内垃圾箱,残骸已被运往垃圾堆填区。 警方在案发后一个月得知可能有人被害,入屋调查,仅在檐篷外寻获一个装有腐臭内脏的胶袋,又在屋内一个Hello Kitty公仔软垫内,找到一个头颅骨,至于其他肢体,相信已被人当作垃圾丢弃。法医官不能确定死亡死因


HelloKitty藏尸案详情 血淋淋的深陷地狱实例

HelloKitty藏尸案当中的受害人名字叫做樊敏仪,她生前是一位夜总会的舞女,因为欠了别人很多外债,最后被其中三位债主囚禁在一处简陋的出租屋里面,她被囚禁期间经后来凶手自己供述,受到许多非人的虐待,死后身体被分解,头颅就藏在一个鱼尾的HelloKitty毛绒玩具当中,这个案件是个血淋淋的深陷地狱实例,听完叫人胆寒,HelloKitty藏尸案凶手太残忍了! HelloKitty藏尸的女主名字叫做樊敏仪,她生前在一家也总会工作,因为家庭原因即使她工作在这种风月场合依旧债务累累,对于她总是迟迟不还借款的行为,债主们都十分的气恼,某天她被自己的三个债主同时找上门,三个人本来就认识,于是把樊敏仪囚禁在一处比较破旧的出租屋里面,企图通过殴打逼她还钱。 案发出租屋 樊敏仪在三人的殴打当中不幸身亡,她的死让凶手们意思到了一个问题,他们杀了人尸体就是最好的罪证,于是三个人商量以后就把樊敏仪的尸体分解企图毁尸灭迹,后来这个案件破获了以后,经过凶手自己的供述,他们把樊敏仪的头颅缝到了HelloKitty布娃娃的身体里面,樊敏仪的死最终大白于天下。 HelloKitty藏尸案 HelloKitty藏尸樊敏仪死的相当的惨烈,她在被囚禁期间被殴打还是其次,凶手曾经多次要求她吃粪便之类的东西,即使她一再求饶对方都没有停手,后来在极度的恐惧和饥饿当中活活被打死,时候凶手为了逃脱罪行,就把她的尸体分解抛尸在多个地方,有些还被煮过,HelloKitty藏尸案凶手太残忍了! HelloKitty藏尸案 即使这个事情已经过去多年,即使我们已经无法看到惨烈的一幕幕,可仅凭文字带给我们的转述也足够我们普通大众震惊了!HelloKitty藏尸案是血淋淋的深陷地狱实例,和案件中的女主比,我们看似平淡的生活一下子就好像生活在天堂似的,生命只有一次,珍惜生命的口号不是随便说说就完了, 希望这则消息可以示警更多的人。

碎尸案的特点有哪些?

1、远抛近埋:是碎尸案件(包括整尸的抛埋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特征。 碎尸案的“远抛近埋”特征碎尸案的侦查工作重点是查找尸块、死者身源和杀人碎尸的第一现场。如果尸块是被掩埋的,那么尸块现场与杀人第一现场有相对较近的空间距离。2、头远身近:碎尸案凶手之所以碎尸,是为了隐藏受害人身份,因此他们对受害人头部的处理就是将其抛得越远越好(认为头部对凸显死者身份的作用最大)。这就是为什么抛尸一般都是头和身体分开抛,真正的目的就是给警方制造无头案,逃避追查。3、小近大远:小的尸块扔得较远,大的尸块扔得比较近。扩展资料破案侦查模式:1、从案到人:“从案到人”实质上是从犯罪实施阶段形成的痕迹人手开展侦查,它是侦查机关最常用的传统侦查模式.侦查的起点一般是从犯罪现场开始,通过现场勘查、分析案情、制定侦查计划,发现犯罪嫌疑人线索,收集有关证据,证实犯罪分子。2、从人到案:“从人到案”实质上是从犯罪预谋阶段和罪后反常阶段留下的犯罪痕迹入手开展侦查,它以有关嫌疑人为侦查起点,通过查证有关线索、搜集有关证据,进而证实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侦查预谋性犯罪、系列性犯罪、隐密性犯罪和已发隐案多采用该模式。

碎尸案有哪几种情况

亲亲,您好!碎尸案件,又称“分尸案件”。罪犯杀人后,将尸体肢解并抛尸灭迹形成的案件。【摘要】
碎尸案有哪几种情况【提问】
亲亲,您好!碎尸案件,又称“分尸案件”。罪犯杀人后,将尸体肢解并抛尸灭迹形成的案件。【回答】
罪犯分尸是为了便于分散抛弃或隐藏尸块,割断事件与自己的联系,或使死者身份不易被辨明。作案隐蔽、伪装,手段诡密、凶残,方法复杂多样。犯罪现场多,涉及范围广。往往既有杀人和分尸的现场,又有运尸、抛尸、埋尸的场所。分尸地点多在罪犯住所或其附近的隐蔽处所,多遗留有血迹、骨渣等人体组织物质。【回答】
根据案件特点,侦查时首先要细致勘查现场,搜索并尽量拼全尸体,根据尸块反映的人体特征査明死者身份并分析案件有关情况、研究尸体包裹物、附着物及抛尸、埋尸现场的痕迹,分析判断分尸、停尸地点及运尸工具。查明死者身份后,可从因果关系入手开展侦査。【回答】
举例说明判断理由【提问】
碎尸案举:2001年7月19日,儋州市东干水利沟水面上发现3块人体残肢尸块。【回答】
本例最早仅发现3块尸块,破案后找到的尸块已高度腐败,单从尸块上分析案件性质及死亡原因较困难。通过调查发现死者与谢某是初次医患关系,无明显矛盾冲突,亦无图财之意,可排除仇杀或图财杀人,因此可认定为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据文献记载,林可霉素静脉注射剂成人一般用量为每次0.3~0.6g,若剂量大,滴注过快时可引起昏厥,血压下降乃至心跳停止(1]。犯罪嫌疑人一次性用林可霉素3g为陈某静脉滴注,其用药量是一般用药量的5倍,根据陈某死前症状分析,剂量大,滴注快应该是导致其死亡的原因。【回答】
破案后的思考本案鉴定分析提示我们:①在仅有不全肢体残端尸块的情况下,经过认真细致的检验,发现上肢掌背上的针眼,推断出死者生前就医这一重要线索,对案件的侦破起直接作用。因此法医勘验一定要细致,思考问题一定要全面。②在分析作案过程时曾认为犯罪嫌疑人不熟识医学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而谢某系大学医学系毕业,他因害怕从关节处分尸容易被推测出自己的职业,而故意从手臂处及大腿处乱砍,这提示我们在做出判断时应注意罪犯的反侦察手段。【回答】


漂亮三姐妹碎尸案纪实:凶手就在受害者旁边,每次都躲过审查,后来怎样了?

爸爸妈妈,别再问我有没有女朋友了。这让我感到无形的压力,突然很想喝酒,做个坏孩子,喝醉了可以委屈的哭阿兰心诚这就是兰心成犯罪前写的日记,也是一个心理脆弱的人,无声的宣泄。父母的关心,在兰新城看来,是无形的压力。他知道他的父母爱他,但他太无能,无法让他们满意。兰馨成并没有改变对权力的压力,而是将心理扭曲,通过杀戮身体来发泄个人欲望。这隐藏在身边的“魔鬼”,终于向“三姐妹”开始了。秦夫妇是南宁人,养大了四个女儿,看到女儿们都长大了,老夫妇也应该享受幸福的生活。2009年2月,谭恩美夫妇前往广州看望大女儿。按照计划,2月11日三、四姐妹将接新人返回南宁。秦父等了很长时间没有看到女儿,也没有人接电话。大女儿安慰说:也许是什么事耽搁了,别担心。为了尽快联系三姐,四姐赶紧打电话给二姐,但也没人接。二妹开了一家店,又和旁边的店妹打电话,结果被告知,二妹没有开门做生意。所以大姐很担心。如果三姐妹和四姐妹玩得很开心忘了去接人,那就说得通了。但二妹一直都是自律的,生意很重要,怎么能无缘无故不开门呢?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第二天,大姐和父母来到南宁,找到了三姐妹的住处,却发现摩托车还在楼下的房间里,她觉得有点放松。他们上了楼,打开门,看见房子是空的。三姐妹不在家。屋子里没有人动过,连被子也叠好了。三姐妹出去旅游了,那为什么不把手机打开呢?还有别的事吗?无论如何,三姐妹失踪了。秦家报警后,警察又来到现场检查,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为了尽快找到三姐妹,秦家在南宁各大媒体上发布了寻人启事。与此同时,调查人员加大了搜索力度。但是一天又一天过去了,仍然没有三个美丽姐妹的消息。2009年2月16日,有了一个突破。两名外出打工的女性称,她们在南宁某住宅区后山的一个建筑工地闻到了一股恶臭,这是由两袋看上去像人体部位的腐肉引起的。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发现了两个编织袋,里面装着尸体的部分。附近又发现了九袋尸体残骸。法医科学家拼凑出了三名女性受害者。调查人员将这具残破的尸体与谭斯三姐妹的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就是这三人。美丽的三姐妹被一起杀害,还被凶手残忍地肢解尸体,这样的案件在南宁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办案人员也承受着很大的压力要破案。由于两姐妹的房间里没有打斗的迹象,也没有钱丢失,调查人员得出结论,作案的可能是一个熟人。由于三姐妹的广泛沟通,警方投入了大量警力,搜查了所有与三姐妹有关的人,包括朋友、邻居、亲戚、同事等,共3900多人,但始终没有找到凶手。三姐妹残破的尸体案件陷入了一个谜,调查人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经过68天的努力,他们终于有了突破。特勤组认为,三姐妹的邻居兰新城有重大犯罪嫌疑人。兰新成被审讯了八次都没有出现任何问题,都是因为一些新的证据的出现。经过反复调查,调查人员发现兰新成曾就读于一所职业学院,并于2004年毕业。学校的棉被袋和用来装碎尸的袋子是一样的。此外,蓝新城在一家橱柜店工作。他在2月11日中午前到达了这家商店。据店主介绍,蓝新城通常不会迟到。而那天下班后,蓝新城又请了三天假。他的行踪,恰好与三姐妹被杀案相吻合,是本案的主要嫌疑人。

广西“漂亮三姐妹”碎尸案:凶手就在身边,8次审查都没暴露,后来怎样?

爸妈,不要再问我有没有女朋友了。这让我感到无形的压力,突然很想喝酒,做一个坏孩子,喝醉后可以委屈地大哭一场——兰新诚这是兰新诚在犯罪前写的日记,也是一个心理脆弱的人,无声的宣泄。父母的关心,在兰新诚看来,就是无形的压力。他知道父母是爱自己的,可是自己太无能了,无法让父母满意。兰新诚没有变压力为动力,反而将心理扭曲,通过杀人碎尸来发泄个人欲望。这个隐藏在身边的“恶魔”,最终向“三姐妹”下手了。覃(qin)氏夫妇是南宁人,养育了四个女儿,眼看着姑娘们都长大成人了,老两口也该享一享清福了。2009年2月时,覃氏夫妇远赴广州去找大女儿旅游。按照计划,2月11日这一天,三妹、四妹应该来接覃氏夫妇回南宁。可是覃父等了半天不见女儿来,电话手机都无人接听,难免有点担心。大女儿安慰道:也许有事耽误了,不要着急。为了尽快联系上三妹、四妹,大姐赶紧给二妹打电话,然而也是无人接听。二妹自己开了一家商铺,大姐又给旁边的商铺打电话,结果被告知,二妹根本没开门做生意。如此一来,大姐也着急了。如果说三妹、四妹贪玩,忘了来接人那还说得通。可是二妹历来自律,对生意很重视,怎么会平白无故不开门呢?一股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第二天,大姐和父母赶到了南宁,找到覃氏三姐妹的住处,结果看到楼下电动车还在,心情稍微放松了点。然而当他们上了楼打开门,却发现屋子里空空如也。三姐妹都不在家,家中也没有翻动的痕迹,甚至被子都叠得好好的。难道三姐妹出去旅游了,那为什么手机不开机呢?会不会有其他事情?无论如何,三姐妹失踪了。覃家报警后,警察来现场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为了尽快找到三姐妹,覃家在南宁各大媒体上刊登了寻人启事。与此同时,办案人员也加大了搜查力度。然而一天一天过去了,漂亮的三姐妹仍然杳无音信。2009年2月16日,案情终于有了突破。两位打工妹报警称,在南宁某小区的后山工地上,她们闻到了一股臭味,结果发现是两袋腐肉发出的,看起来有点像人体残肢。办案人员来到现场后发现,两个编制袋中装的正是尸块,随后又在附近找到了九袋尸块。经过法医拼凑,可以确定是三名女性受害者。办案人员又将碎尸的信息,和覃氏三姐妹的对比,结果发现正是这三人。漂亮的三姐妹一起遇害,还被凶手残忍碎尸,这样的案件在南宁引起极大轰动,办案人员的破案压力也非常大。由于三姐妹的房间里,没有打斗痕迹,钱财也没有丢失,办案人员判断,很可能是熟人作案。由于三姐妹交际广泛,为此警方投入极大警力,排查了和三姐妹有关的所有人员,包括朋友、邻居、亲戚、同事等共3900多人,但始终没有找到凶手。三姐妹碎尸案陷入了迷局之中,办案人员背负着巨大压力,苦查了68天,终于有了突破。专案组认为,三姐妹的邻居兰新诚有着重大作案嫌疑。这个兰新诚先后被审问了8次,都没有暴露出任何问题,这一切源于一些新证据的出现。经过不断搜查,办案人员发现,兰新诚曾就读于某职业学院,在2004年毕业。这个学校装被子的编织袋,正和装碎尸的编织袋一样。另外兰新诚在一家橱柜店上班,他在2月11日那天,都快中午了才赶到店里,据老板说,兰新诚一般不会迟到的。而且那天下班后,兰新诚又请了三天假。他的行踪,正和三姐妹遇害一案相吻合,有着重大嫌疑。兰新诚被捕之后,面对着和诸多证据,他终于承认了杀人一事。兰新诚出生于1985年,04年毕业后兰新诚换了好几个工作。他只是专科毕业,竞争力明显不如其他大学生,所以最终只能在一家橱柜店工作。而且毕业后,谈过几个女友都无疾而终,没有一个人愿意嫁给他。父母望子成龙,希望儿子在南宁站稳脚跟。所以兰新诚每次回老家时,父母都会询问工作、女朋友的事。而兰新诚则早已心力交瘁,疲于应付。所以他才在日记中袒露心声,表示不堪重压了。当看到漂亮的覃氏三姐妹后,兰新诚冒出了一股邪恶的想法,来发泄心中压抑已久的情绪。2月10日晚上,兰新诚决定强暴三姐妹发泄欲望。于是他将三姐妹家的电断了,趁着二妹、三妹出来查看时,他悄悄溜进了三姐妹的家。在黑暗之中,四妹看到一个人影,下意识的喊了一声。兰新诚担心引起别人注意,拿着刀子就捅向四妹。受了伤害后,四妹不敢再声张。这时三妹回来了,兰新诚又故技重施,用刀子将三妹捅了。随后兰新诚将两人的嘴堵住,等到二妹回来后,再次将其控制住,最终兰新诚将三人一一杀害。兰新诚将三人的尸体搬到了自己的住处,然后将三姐妹家处理干净,好像没人来过一样。由于兰新诚是搞装修的,对于各种切割工具,还有去气味的产品都很熟悉,所以他碎尸后,并没有留下痕迹。2010年7月,兰新诚被执行枪决。兰新诚本质上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步入社会后,自己无法适应,难以通过工作,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但是他又有“乖孩子”的一面,他想成功,想得到父母的认可。诸多压力之下,兰新诚不是更加玩命的工作,去实现心中的梦想。而是被压力拖垮了,心里扭曲了,想通过欺负三姐妹来宣泄心中的阴郁,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整整68天的审查,兰新诚被审问了多达8次,他却一点马脚没暴露。一方面他心理不成熟,扛不住父母施加的压力。另外一方面,他却扛住了办案人员的施压,心理素质绝对够硬。也许父母是他唯一的软肋,他才能如此吧。但是三姐妹何错之有,年纪轻轻就不明不白的殒命,真是让人倍感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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