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 改革

时间:2024-07-06 16:06:48编辑:优化君

公务员现状以及相关改革

2018年国家公务员改革之一:涨工资关于公务员薪酬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大家所关注的焦点,如今,很多地方的公务员的工资都已经做出了相应的调整,理论上,公务员的工资会每一个或者每两年上调一次。对于公务员的工资增长,其实是重在优化工资结构,建立一套完整的工资增长机制,保证工资能够合理的增长。2018年国家公务员改革之二:养老金并轨工作之后,最关心的便是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务员也是如此,虽然刚刚开始工作,但不少的同学还是会比较关心自己的福利待遇的问题。在进行改革之后,公务员也将开始缴纳养老金,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8%。缴纳养老金,从表面上看是增加了负担,但从长远来看,这是一项很好的制度,它解决了公务员辞职之后一切都要从头开始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公务员队伍顺畅流动。2018年国家公务员改革之三:多通道晋升在如今的公务员的机制中,想要晋升是非常的难的,针对此类现象国家国办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由低到高设置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5个职级,公务员任职年限达到分别达到8、12、15、15、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高一级待遇。这样的晋升对于公务员来说是有积极的作用的,解决了广大公务员的晋升上的后顾之忧,能够充分的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能够更好的为人民服务。2018年国家公务员改革之四:公车改革这也是公务员改革中的另一项重大举措,取消了一般的公务用车,改为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出行的交通工具,同样,对于不同级别的公务员,会有不同的车补,在中央实行之后,地方也加入了公务员车改的大军之中,这样的改革,表明了中央在反腐的决心,言必行、行必果。因此,相对于节约开支、资源配置等作用,公车改革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意义更值得关注!2018年国家公务员改革之五:规范办公用房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相应的政策之后,各地都已经开始规范办公用房。对于公务员来说,办公室超标,同样是严重的腐败,明明可以在小办公室中办公,却偏要来到大的办公室,对于这样的现象,国家一样的寄予重视,也反映了国家要将反腐进行到底的决心。2018年国家公务员改革之六:延迟退休延迟退休已经不仅发生在男性身上,在女性身上也是如此,根据国家的最新规定,处级以上的女干部的退休年龄要延迟到60周岁,但也并是不死规定,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目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严重,延迟退休也是大势所趋,同样退休制度也变得更加的人性化,完全尊重个人的意愿。2018年国家公务员改革之七:个人事项报告从2015年1月起,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比例提高至10%,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同时,建立干部诚信档案,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个人事项报告,是抓早抓小的“良方”,将起到倒逼官员廉洁从政的作用;“凡提必查”,为干部选任划出硬杠杠,有助于把好选人用人的入口。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摘要】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提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回答】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回答】
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回答】


公务员工资改革

法律分析: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改革是指归并简化现行基本工资结构, 将基本工资确定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适当拉开不同职务的工资差距;强化工资级别与待遇挂钩;在清理整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实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以适应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需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录用、奖励、培训、辞退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五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务员工资改革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公务员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构成。取消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一、新录用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2、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4、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二、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录用:1、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2、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3、在参加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4、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6、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应予以辞退情形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湖北省公务员工资改革2022?

湖北省公务员工资调整后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xx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月标准为:初中毕业生1285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3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2165元;适当提高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提高后的月工资待遇为:初中毕业生1285元,高中(中专)毕业生13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1610元;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按调整后的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
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各职级津贴补贴比例关系规范后起步年的津贴补贴,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科员、办事员的垂直压缩率为1.60、1.50、1.37、1.30、1.13、1.09、1.02、1。市直离休和退休人员补贴与在职同职级人员津贴补贴发放水平比例关系分别确定为0.8:1和0.7: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是不是改革了

1、预计2018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将在2018年3月报名,预计4月笔试。
2、湖北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一般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2)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公务员改革最后一年是哪年

公务员改革最后一年是2020年。2020年,全国公务员改革正式落地,实施第三步改革方案。公务员改革从2015年开始,共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2015年的第一步改革、2016年的第二步改革和2020年的第三步改革。在这三个阶段中,第三步改革是最后一步,也是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第三步改革主要是围绕改革公务员招录制度、建立公务员职级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分类、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公务员薪酬制度、推进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等方面进行的。第三步改革的实施,将使公务员招录制度更加公开、公平、透明,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公务员的职务分类和职级制度,完善公务员的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公务员的薪酬制度,推进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等,从而使公务员招聘、管理、考核更加规范,更有利于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年公务员将有哪些重大改革?

执法类公务员改革方案
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了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方面的规定。两类公务员设置11层次,对应公务员相关级别。其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从专业技术员到一级总监对应公务员26级到8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一)督办:十五级至十级;(二)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三)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四)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五)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六)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七)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八)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九)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十)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十一)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个税改革惠民政策
依据新个税法规定,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新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由原来的每月3500元调整至每月5000元,并执行新的税率表。也就是说,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和起征点后,剩下的部分是需要缴税的,提高个税起征点后需要缴税的部分变少,而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后,相当于在缴税前先把这六项费用扣除,再计税。计税部分变少后,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款也变少。
教师资格证政策改革
改革具体内容:一、提高学历要求:(1)专科学历只能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证(现在可以考到初中教师资格证阶段);(2)本科学历只能考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证(现在可以考到高中教师资格证阶段);(3)研究生学历才可以考高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按照层次来说,考下来高中教师资格证可以教高中、初中、小学,考下来初中教师资格证可以教初中、小学,考下来小学教师资格证只能教小学。二、提高专业要求:教师资格证考下来是有学科层次的,比如初中数学、高中英语。只有学教师资格证相关学科专业才可以考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比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相关学科才可以考教师资格证,而且只能考本专业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三、考试难度增加现在教师资格证考试,考试单位规定按比例计算通过率。笔试30%——笔试考过才能考面试,面试通过率50%——综合起来笔试面试一次通过考试的考生为15%。这个通过比例比其他很多证书都要高,会计初级、人力资源师、心理咨询师、计算机二级等考试考试单位核定的通过比例早就为10%左右。从2019年11月考试开始,教师资格证考试单位将进一步提高考试难度,降低通过比例,提高教师选拔标准:笔试15%——笔试考过才能考面试,面试通过率50%——综合起来笔试面试一次通过考试的考生为7.5%。4、改革过渡期政策:老生老政策,新生新政策在2019年11月前参加过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至少考过一科,按照改革前新政策执行,没有参加过考试或者没有通过任何一科考试的考生,按新政策执行。
军事政策制度改革
主要改革措施包括,调整军委总部体制、实行军委多部门制,组建陆军领导机构、健全军兵种领导管理体制,重新调整划设战区、组建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健全军委联合作战指挥机构等。
机构改革退休政策
《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党政机构改革符合提前退休政策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第十条


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政策

一、要重视国家公务员范围界定的研究,即哪些人属于国家公务员。这是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也是建立一支有效的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关键。我们知道,公务员制度是一个国家致力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整套体制安排,包括政治和经济安排的一部分,是在组织层面上如何使整个政府机制立足创新的前提。从理论上讲,公务员制度的研究基本上是两类问题,一类是结构、组织和人事问题;一类是公务员制度与运作于其中的更广泛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问题,而这两类问题都与公务员范围的正确界定相关联。在一个社会的各类组织中,只有政府组织才有能力建造种种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以保证经济充满活力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除国防和外交以外,交通、通信网络、教育体系、保健、卫生、农村发展、法律、秩序、社会安全、适宜的货币和银行制度、宏观经济政策、环保政策、人力资源开发、最低限度的公共保健等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必不可少的一系列创设活动,几乎都离不开政府行为。在一个较为成熟的社会,这些公共产品、半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基本上是通过公共机构实现的。这些机构的政府工作人员都属于政府雇员,即国家公务员。这些政府雇员的一个最主要的特点是其薪资的发放来源于纳税人,并通过国家财政来支出。一般来说,这些发达国家的政府行为,已经实现了由“权力本位”到“服务本位”的转变,政府核心部门或公共政策制定部门的国家公务员平均约占公务员总数的10%左右,其余的90%都在公共机构工作,如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科学研究等。这些部门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的最基层单位,政府对社会、对人民的承诺和服务,是通过他们来实现的。我国在公务员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吸取较为成熟的发达国家在公务员制度改革中的经验,在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上要立足于服务本位,逐步消释权力本位在政府活动和公共生活的主导地位。

二、要重视公务员的职级划分的研究,即如何合理地设置公务员职级,才能在公务员内部形成激励竞争机制。这一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密切相关。我们知道,现代公务员制度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传统官僚或以权力为中心的官僚在逐步减少,而政府或公共机构主要是由技术官僚组成,随着服务本位代替权力本位,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结构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职级的权力层级设置已不能满足公共生活的需要,必须扩大职级,按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科学划分。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公务员的职级平均分为3大级,即高级、中级和低级公务员。每大级基本又分为20小级,总共有60小级。每个大级中的20小级,平均每两年一个台阶,如无大的过错,基本自动晋升。这20小级管40年的时间,基本覆盖了一个人从大学毕业到退休的整个职业生涯,你只要干好职位工作,无须溜须拍马去追求“权力”,一样可以得到满意的职位工资与福利,当然,如果想从低级到高级公务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科学合理的职级划分,有利于提高公务员干好本职工作的愿望,减少用人中的腐败,从而提高公共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三、要重视中央与地方公务员制度的区别研究,制定《中央和地方公务员法》。这样做的好处首先是有利于统一标准。中央各部门之间在晋升、工资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一致,防止个人和部门利益大于国家利益。地方可以根据其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公务员法规,中央人事部门监督执行,使公务员的待遇基本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一致。而且这也有利于业绩管理和职位评价。

以上三点是相互联系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宏观层面的分析,但对于我国现阶段的公务员制度改革至关重要,不可不察。新世纪的政府竞争,主要表现为人才竞争,好的公务员制度是建立一个有效政府的基础,也是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的重要前提。


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新趋势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公务员制度作为科学的行政管理人事制度,历来是各国行政改革的核心部分.绩效导向型公务员制度是世界银行支持下的公共机构改革的重点.自八十年代以来,第三世界各国行政改革一直把它作为前沿理论阵地.目前已取得的丰硕成果,代表当今世界公务员制度改革发展的新趋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改革是哪一年

法律主观:虽然现在的公务员已经不是真正的铁饭碗了,但是公务员的工薪福利也吸引着大量的人。最近,国家又对公务员职级工资制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国家的改革措施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一、什么是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改革是指归并简化现行基本工资结构,将基本工资确定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适当拉开不同职务的工资差距;强化工资级别与待遇挂钩;在清理整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实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以适应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需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一规定奠定了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今后改革和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主要内容完善津贴补贴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岗位津贴制度。我省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另行下发。省直机关按国家规定将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具体办法在省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方案中明确。(一)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国家将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二)完善岗位津贴制度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在国家统一规范办法下发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部署,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以上就是什么是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的介绍。大家可以发现我国公务员的待遇正在逐年提高,不仅在公务员个人身上有所体现,公务员的家属也相应地得到了国家的安排照顾。

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有哪几次大的改革及其具体内容?

法律分析:
1、第一次大改革: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30级。同时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被分为11个工资区,第11类区工作人员工资比第1类区同级别人员工资高出30%。然而由于当时主流观念对于物质报酬持否定态度,此后的工资管理并没有完全按照上述《决定》进行。2、第二次大改革: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达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这次改革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资,发放的金额不分职务等级和工作年限,所有人一样。二是职务工资,职务越高得到物质回报越多。三是工龄津贴,主要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来定。四是奖励工资,即来自所在单位行政经费的结余奖励工作绩效好的工作人员。3、第三次大改革:1993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新工资制度要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不良现象。与此同时,不再划分工资区,而是引入了地区津贴。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此次改革强调在条件成熟时,对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4、第四次大改革:2006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通知》强调,要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次改革还对基本工资结构做了调整: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不再保留,级别工资权重有所加大。同时,公务员工资级别从原来的15级调整为27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二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建国以来,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经历了哪些改革阶段

您好!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员工资制度经历了九次大的变革。

1956年,第一次工资制度改革后,我国全面取消配给制和物价津贴,直接以货币形式规定工资标准,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工作人员的职务高低确定职务等级和工资标准。这一工资体制持续了近30年。

1985年,随着经济形势好转,国家废除了30年的等级工资制,建立了以基础工资、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此外,建立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同时,改革明确了职务工资按照工作人员的职务高低、责任和业务技术水平确定。而基础工资按所处省份工资区划分,人人一样。

1993年,国家推行公务员制度,决定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即按照公务员职务、级别和年限确定标准的工资制度。为此,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公务员工资改革的五项原则,即按劳分配原则、正常增资原则、比较平衡原则、物价补偿原则和因地津贴原则。

国家干部变成“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分为四个部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其中以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为主体。

从2006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以上五项原则作了进一步完善,从制度上规范了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分配行为。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同时,公务员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这也从法律层面确定了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制度。

从2006年至本轮调整前,公务员工资9年未涨。

改革开放后历次公务员工资调整

公务员工资在改革开放后调整了多次。其中在1993年到1997年没有调整,1999年到2001年期间则连续3次调整,且调整幅度较大。

第一次

1985年6月

由以级别定工资的职务等级工资制,转到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第二次

1989年

国务院决定给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调一级工资,并在此基础上重点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工资中的一些突出矛盾。

第三次

1993年10月1日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家干部变为公务员,按不同职能,将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分为四个部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其中,以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为主体。

第四次

1997年7月1日

经国务院批准,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机关新录用人员的试用工资相应提高:大学本科生由每月70元提高到225元;硕士生由每月97元提高到260元;博士生由每月105元提高到290元。

第五次

1999年7月

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10级至1级每月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

第六次

2001年1月

每人每月180元的基础工资提高到230元;15级至1级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的级别工资,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

第七次

2001年10月

原来50元至480元的职务工资标准提高到100元至850元。

第八次

2003年7月

职务工资由100元至850元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

第九次

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公务员薪资改革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改革是指归并简化现行基本工资结构, 将基本工资确定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适当拉开不同职务的工资差距;强化工资级别与待遇挂钩;在清理整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实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以适应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需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一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录用、奖励、培训、辞退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五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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