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洋 复旦大学

时间:2024-07-06 21:33:26编辑:优化君

关于复旦投毒事件 大学生应该怎样建立和谐的寝室关系

有关建立良好的大学寝室关系:
1、和每个同学见面都要打招呼,因为你不是只和住在一个屋的几个人相处,其他住隔壁的也好处好关系。
2、尽量少议论别人,其他同学议论别人的时候尽量别让自己再场,可以出去。实在不行就不发表意见。
3、和同学聊没用的最好,比如:明星阿、最近有什么好电影阿之类,但是同学之间的事情不要参与讨论。
4、不要和某一个人走得太近,有事要招呼大家一起,起码面子上要过得去。
5、多注意观察身边的同学,如果谁买了新衣服或者换了新发型,一定要第一个称赞。称赞要真诚,话语要恰当。(女生最有效)
6、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不要有金钱纠纷。尽量不要借钱给别人,也不要借别人的钱。吃饭娱乐尽量要AA制。


如何正确看待复旦室友投毒案

我觉得(本文只代表个人看法)社会上从某种角度上来分大概(看清楚了,是”某种角度“,”大概“)可以分为两种人:(小部分或者微概率人群暂且忽略不计)基本(频率用法)都是做自私行为的人,(简单地说”自私“就是一种很正常的行为,因为对于个体来说,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本来就是与生俱来的,也是事物发展的规律)这种人在当前时代还是占多数1:9 (小人喻于利,还不太会伪装自己的小人)做的利人与利己的行为的比列在3:7左右,我们从表象看称他们为”好人“(当然主要还是利己,因为干事情的背后目的也许就是建立人际关系,有利用价值就帮他一把,也很正常,有点思想的人不可能想不到这一层)(理论上,我觉得(是我觉得,个人看法,可以不认同)大智若愚是真理,之后思想程度的人一层层往上,殊途同归的,0就是我们说的那些像许三多一样的傻子,天生的,高手其实是”伪装的“很自然了,能获得他人的信任同时带有目的性,就是等于有团队凝聚力,别人真的愿意相信他,就像相信许三多不会干坏事,个人影响力十分大,感觉世界上要有也是很少人才能达到的,或者是个大隐。当然这是后话,和本文无关)当然,前面提到的两种人的利他行为也许也会占有一点点的同情心成分(以下为一些假设)正题1:第一个层面(动机1,正常心态) 个人觉得,人都会经历过这样一个心里时期:当有些人嫉妒别人比自己强时,但是又很难用努力超越别人(复旦的,我相信也不用多解释了),为了自我利益(自私)的得到,他们会去思考:“如果要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留着一个比自己强的人存在,面对的将是学术论文上的竞争,就业机会的竞争等等,而且自己可能尽了全力也难以看到效果,去超越那个人,”“”而“”“”要是那个人不存在了,自己可能就能得到更多的机会,很多好事不就没什么人能挤压掉我了?仅仅出于这点,最简单的方法就比如:让那个人消失不就打到目的了?“(这想法很正常,每个人都会去假设一些事情,哪个人都能猜出来他可能会有这种心理) 先说一点:能上复旦的人不多,这些人要么有极大的动力,或者野心,不到目的不罢休,我想这种人应该是有的,其余为”应试教育老师+家长逼出来的“,不花时间智商高的,我爸是李刚的(欢迎补充考上985人的类型)第二个层面(动机2,有可能他的嫉妒心十分强,杀人本来就是件冒风险的事情,这嫉妒心竟然甚至可以大于对自己坐牢,判死刑的危害)也许就是这样把,之前花了时间心血,不达目的不罢休进了复旦,多大的野心作为支撑才到了这一步啊,现在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岂不是功亏一篑了?嫉妒随之转变为仇恨。(注:也许野心大,本人只是猜测,毕竟对这个人的性格,生活环境都不了解)在第一层面思考了之后,他出现了想把空想变成现实的想法。第三个层面(动机3,赌博心理+犹豫)”我就是不抛,万一明天涨了呢?不就赚了?!“之后他因为不尊重,不调查事实,没有”做证券的体系“,只想赌个运气,于是被套牢了。”万一没被发现我是凶手呢?况且我还是个高智商人物,应该没事的“之后他密谋手段,可惜还是天网恢恢。他进去了,他低估了别人的智商。我觉得命运最美的不一定就是心想事成,而是阴差阳错,我就是个列子,到了我曾今以为是绝路的高中,可意外地在高中图书馆里看了很多书,认识了很多人。还认识了2个很特别的朋友,主要是很感谢有机会接触很多书本,所以我现在反而觉得进这个高中是上天在眷顾我,给了我更重要的东西。就像我今年感觉二本也进不了了,但我不会再像3年之前一样充满负面情绪了,如果是未来是美好的,我宁愿先经过一些挫折,甚至是致命的打击,并在将来的某一天感谢这次命运的转折。(与文章无关,可以自动无视)以上仅仅只是其中一种猜测,如果按照这种猜想,我觉得看待这件事,从悲观者角度来说,我们只能感叹,其实有些看似能阻止的悲剧其实有着必然性,确实发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本人为命运不可变论的信仰者)上天注定了他的基因,生长环境,于是性格,心理变化的时期都定了,也只能感叹中国也许少了2个智商不低(也可能低),但是实干精神很足(也许被害者是个天才)能考进复旦的人。我目前就是实干精神不够,还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的。对于他们肯把梦想变成努力,进入复旦,我还是很敬佩他们的。对于实干精神,他们值得学习。从乐观者的角度来说,虽然两害取其轻,高考的确是目前比较公平的选拔人才的方法。但为了阻止这些悲剧,我们该想办法让制度更好,而不只是止步于此。我觉得一些前辈的观点很有道理,一个能力强的人和一个道德好的人,要道德好的人(也不能好心办坏事,要有分析能力)。因为我觉得,人生下来就是类似小天使和小恶魔,我们的教育目前给他们的是知识,也就是能力,而知识能让他们变强,要是培养了一个小恶魔等他到了大恶魔,掌握国家政权,能干什么好事呢?历史上多少暴乱,多少个掌权人.....所以我觉得从乐观者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在小孩子的幼儿时期给他们价值观教育,非单纯给能力才能避免悲剧。投毒案件虽说是件”小“事,但仔细想想也能感悟不少事情。所以看待它,就像在看待教育制度的漏洞,期望它能更完善。正题2(也是假设)之不排除动机是之前是有些意见,性格非常合不来,不是为了学业,而只是单纯的仇恨,日积月累,直到爆发。具体心理动机和正题1类似。说回来还是价值观教育问题。正题3,化学药品店的监管制度有问题,这点其实不太想说,扯远了,因为要达成一个目的,方法很多,殊途同归。心理过程还是正题1正题4,防范意识,放人之心不可无。这点倒是要重视,很多人伪装的都挺厉害的。这个时代真朋友少,你以为别人对你好,关键时候对你还依旧给与支持的才是朋友,别太自信了,小心那些“黑天鹅事件”的朋友。真正的朋友应该是战友吧(个人观点,只是觉得概率大·,理论上实际是非充分非必要关系),当然这个时代对于普通人是不存在的。别的先不扯了,扯不完了。具体的可以再联系我。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怎么看复旦大学的“黄洋事件”

在整个社会这个“大时空”里,教育是最复杂、最需要人们投入精力和心血的工作!所谓教育的“滞后性”,就是说“教育产品”的质量是不能用“一时一地”的“短视标准”来衡定的。一个学生在没有深入社会之前,对“教育产品”——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结果”——的质量做任何的所谓的“科学衡定”,其“结果”都是暂时的、都是不具有“终极性”效用的。这是因为:一个学生在校时的“优秀”不能说明其在未来社会角色上就是“优秀”的;事实证明,那些在校时的“优秀者”一旦深入社会、走上社会管理的角色,却逐渐成为了“违法乱纪”者的事例比比皆是。看看每年被绳之以法抑或受到党纪处分的人,几乎都是学校里的曾经的“优秀者”!
因此说,评价学校教育的优劣是不能仅局限学校内部教育的有限空间的!要将学校教育纳入到整个社会的大背景下来考量。这才是正确的思维。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必须要树立对学生“终生负责”的态度,要用这样的原则来要求各种各样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任何人只要是接受了学校的教育,那他就是这个学校里的学生,这里不存在有“年龄”、“性别”、“地位”、“身份”上的差别;是学生就要接受学校对其的“终生负责”式的教育和培养!而检验学校教育的质量又绝不仅是考量“这个学生”在校其间的各样表现如何,更重要的是看其在社会、在其所履职的“社会角色”上的各样表现如何!要将这方面的要求作为对学校办学质量和教育质量考评衡定的“终极标准”!所谓“对学生终生负责”说的当是这方面的要求!
复旦大学发生了这样的一桩投毒致死惨案,这还不足以说明复旦大学在教育上业已出现了怎样的严重问题,更不能以此断定中国的教育到底缺失了哪个方面的内容!笔者以为,面对这样的问题,更多地是要看到我们的整个社会赋予了今天的学生一个什么样的现实的“价值观”、情不自禁中给了今天的学生一个怎样的“人生价值”追求上的“导向”!一个学生出现了问题,就将一所学校的所有成绩都抹杀掉,或是就对整个学校的教育都列为是“问题教育”,这显然是片面的!显然是缺乏运用系统整体思维来观察、思考和解决“教育问题”所致!


黄洋的人物去世

2013年4月16日下午,复旦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发出通报:“我校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黄洋住院期间,医院组织全力抢救、多次会诊,我们为挽救自己的学生尽了最大的努力。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该官方微博同时将头像调至黑白,以示哀悼。4月16日,上海,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遗体被转移至太平间。“别问我恶类或善类,我只是渴望飞的哺乳类;善恶的分界,不是对立面,而是每个人那最后纯洁的防线,都逃不过考验。”这是黄洋留下的最后的微博消息,这是一段歌词,却莫名地成了他生命最后的注脚。黄洋死了,这位刚考上博士的复旦大学研究生,极有可能是被室友毒死的。昨天下午,复旦大学官方证实了这一消息。 2013年4月1日前后,黄洋在寝室使用饮水机喝水时,感觉水的味道不对,还特意将饮水机中的水倒掉,并对机器和水桶进行了清洗。2013年4月1日,黄洋出现呕吐、发烧等症状,2日晚间发现急性肝损伤。得知消息的黄父在第二天赶来了上海,但黄洋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2013年4月5日时,还流着鼻血,之后就处于昏迷状态。2013年4月16日抢救无效去世。11日警方通报在学生的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有毒化合物,12日基本认定同寝室的林某存在重大犯罪嫌疑。上海警方称,已排除“情杀”可能性,但案件侦破远未结束,各种猜测充斥网络,找出犯罪动机的关键一环仍悬疑待解。经调查,导致复旦研究生黄洋中毒的物质初步确定为N-二甲基亚硝胺。该物质毒性强,常用于医药及食品分析研究,可在实验动物中人为制造肝损伤的模型。较小剂量的长期暴露也可能增加肝癌风险。普通医院并无库存,一般由课题组购买。 2013年4月16日上午,上海警方证实,中毒研究生同寝室的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2013年4月13日被警方带走,现已被刑事拘留,其作案动机和原因还在调查中。其同学证实,犯罪嫌疑人林森浩与黄洋属于不同医院的不同科室,疑似为误杀。具体情况,警方正在调查中。2013年11月27日上午九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中新网4月18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消息,该社记者18日上午从上海警方核实,警方仍在对复旦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林某进行审讯,其作案动机和作案手段仍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警方表示,由于案件仍处侦查阶段,并未对外披露林森浩作案动机等相关信息,请公众切勿盲目揣测和传播。关于网易 、新浪 、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报道的 所谓的林某已“供述杀人动机”,实在是为了博人眼球。在警方调查公布之前,新闻媒介应该秉持基本的操守,据实报道。我们要的是正义,是公正的司法,而不是靠舆论的“丧心病狂”、“穷凶极恶”这些词在事实出来之间攻击他人。在没有找到证据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绝不能做有罪推定。

黄洋的成长历史

他用他最敏锐的触觉创作出华语乐坛的新风潮。回国后进入华语唱片,为众多艺人制作、编曲及作曲。他有着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模式又结合了国外流行音乐的概念和技术,如果硬要问他的职业是什么?他会很冷酷的告诉你,他是一位站在音乐背后的人。2012年受好莱坞 “哥伦比亚电影公司” 力邀为2012年好莱坞电影“全面回忆”创作并制作同名中文主题曲 “全面回忆”。 深圳卫视 2011跨年演唱会 担任现场音乐总监从幕后走到幕前,包小柏力荐如果黄洋不出山他就退出华语乐坛。从此从幕后走到幕前2010年7月参加浙江卫视《非同凡响》,一鸣惊人。受邀参加 2010年11月浙江卫视观众节受邀参加 2010年12月31日浙江卫视跨年风尚颁奖典礼

校园投毒案发生的多不多

您好!多和少是相对而言的。如果从严格的意义上看校园投毒案,应该说已经够多了。
近20年来,我国发生过多起校园投毒案,除了朱令铊中毒案外,1997年和2007年,又发生了两起校园投毒致铊中毒案。其中,清华女生朱令,终身致残,而此案至今未破。
  清华女生“铊”中毒案
  朱令铊中毒事件是指中国北京清华大学1992级化学系女生朱令在1994年11月底出现铊中毒症状,最后得助于互联网才得到确诊和救治的事件。这是中国首次大规模利用互联网进行国际远程医疗的尝试。由于本案历时十多年一直未能侦破,此案引发媒体与网络的报道和外界的关注与讨论。
  朱令,清华大学物化2班学生,1973年出生在北京,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1994年冬和1995年春(约3月份)至少两次摄入致死剂量重金属铊盐;第二次中毒后昏迷多日,几近植物人,1995年5月经对症治疗后得救,但因为误诊时间过长、治疗中的失误,肌体受到严重损伤,并因输血感染丙型肝炎,这个曾获全国高校艺术表演独奏组二等奖的清华大学的才女、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因离奇的铊中毒事件,导致她全身瘫痪、100%伤残、大脑迟钝。
  铊盐无色无味溶于水,只要微量就可使人中毒,这种毒直接伤害人的神经系统。
  北京大学“铊”投毒案
  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晓龙很快被公安局扣押。
  此案受害人江林、陆晨光,系北京大学化学系19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与江林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晨光同寝室不同班。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好,后来却不理他了,所以投毒。为实验投毒量,他把陆晨光当做实验对象,也投了毒。
  王交待了投毒的一些情况后,医院对两名受害人及时用了解药,方转危为安。
  中国矿业大学校园投毒案
  2007年5月,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学生常宇庆,因对几名同学有意见,决定报复他们。他看到小说中主人公投铊致人中毒的情节后,便决定模仿。常宇庆从网上搜索到销售硝酸铊的信息,假冒同学王某的名字多次与卖家联系。
  5月28日,卖家收到钱后,便把铊制成230克硝酸铊晶体,通过快递公司给“王某”寄去,常宇庆借了王某的身份证取回硝酸铊。
  5月29日,常宇庆趁同学上课时,将两勺硝酸铊溶入矿泉水中,并使用注射器,分别向3名同学的茶杯中各注入2ml,致使他们中毒。发生铊中毒后,3名中毒学生经过救治康复。
  人际关系占大学生心理咨询“大头”,专家指出——
  “晒”和“争”让大学缺失温情
  1994年清华大学铊中毒事件,如今复旦又现饮用水投毒事件。记者采访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主任李正云、原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叶斌。两位教授表示,人际关系是大学生心理咨询中的“大头”,极端个案只是极少数,但过度竞争、文化差异、生活习惯不同、缺乏包容等却导致学生之间矛盾不断。
  室友相处 每学期都有学生求助
  “老师,你能不能帮我跟辅导员说说让我换个寝室?”“我是外地来的,我总感觉到他们联合起来孤立我。”……每个学期,都会有学生因为这些问题来向心理老师求助。李正云教授和叶斌教授分析,有四大原因导致大学生的寝室关系成为最微妙、最难以调和的关系之一。
  第一是文化和生活习惯的冲突。高校和中学不同,学生来自五湖四海,也带来各自的文化、生活习惯、行为、价值观。一些学生互相之间缺乏包容别人生活习惯的大度,互相之间就容易产生矛盾。
  第二是不分城镇还是农村,不论南方还是北方,学生们都感觉到个人的独立空间变小甚至没有了。同时分工打扫卫生要么不愿意,要么很勉强,这些看似细小的生活琐事,却很容易积累成矛盾。
  第三,学业压力。直研直博的名额竞争激烈,而成绩的等第也会影响自己的未来,在关键时刻矛盾也容易激化。
  第四,太计较,缺乏包容心。现在一些学生来咨询时说起导致寝室关系恶化的原因,往往是一些非常细小的问题,在很多年长的人看来这些问题根本不值一提,然而一些年轻的学生却会非常在意。
  “晒”和“竞争” 让大学少了温情
  为什么常常是优秀学生发生意外?为什么时不时有学生在竞争过程中发生恶性事件?这固然可能有学生的个人因素,往往不是单方面的错误。但是,综观现在大学校园甚至全社会,“竞争”和“晒”无处不在。
  从幼儿园开始,家长就教育孩子不能输给别人,有好机会自己要抢;中小学里,一些小学生在同学面前说自己天天看电视,但回到家就猛啃辅导书。这种竞争的文化同样出现在高校。同时,现在独生子女缺乏从小学习互相谦让的机会也是原因之一。学校、家长们也忙于教孩子学习知识,却忽视了引导孩子学会吃亏、学会包容。“晒”文化是近年来的一个新的趋势,在学校里,往往是开朗活泼、乐于奔走、善于沟通和展示自我的学生最受欢迎,但是人群中还有大量安静、内向性格的人。当前者在各种场合“暴晒”自己、享受自己快意的时候,即使无意伤害,却也很容易无形中伤害到别人。
  复旦投毒案,是目前影响最大的一起校园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黄洋的室友,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2015年6月26日消息: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阶段的林森浩涉嫌投毒致人死亡案,也就是复旦投毒案,又现新进展。25日上午,林森浩重新委托的辩护律师谢通祥向最高法提交了7份申请。
2015年8月上旬,备受媒体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再度引起热议——被告人林森浩父亲林父请求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并与最高法法官为此见面了数个小时的消息引爆了舆论。
2015年12月9日,最高法已核准林森浩死刑。
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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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投毒事件真实的起因及经过

法律主观:历经三年的复旦投毒案在2015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被告人林森浩父亲来与其见面,至林森浩最终被执行死刑,仅过了不到四天,这个案件最终尘埃落定。法官解释林森浩被判死刑理由法官:本案中,被告人林森浩作为一名医学专业的研究生,本应利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且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更应是其天职,但林森浩仅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不满,为泄愤,即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医学知识,蓄意向饮水机内投放剧毒化学品,故意杀死无辜的被害人,漠视他人生命。林森浩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属罪刑极其严重,论罪应当依法判处死刑。复核过程中,辩护律师曾经提出了一些辩护意见。对于这些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审查及判断的?法官:辩护律师提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开始对黄洋尿样未检出二甲基亚硝胺,而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却在从司鉴所调取的黄洋尿样中检出二甲基亚硝胺,两家鉴定机构对黄洋尿样的检验结果相互矛盾。最高法审查认为,物鉴中心从黄洋尿样中检出二甲基亚硝胺,与林森浩在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后黄洋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中毒死亡的事实能相互印证,且司鉴所相关鉴定人员在侦查阶段的证言已对前后两次检验结果的差异作出了合理解释。该证言经一审当庭质证,一、二审法院均予采信,故对辩护律师的该项辩护意见依法不予采纳。(新华社)最高法还原事实真相法官: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洋分别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同住一间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黄洋不满,决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黄洋。2013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设法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出其此前存放于此处的、内装有剩余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原液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趁宿舍无人之机,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该室饮水机内。4月1日9时许,黄洋从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当日中午到中山医院就诊。此后数日,黄洋多次到医院就诊,且病情趋重,转至重症监护室救治。4月12日零时许,公安机关确定林森浩有作案嫌疑并对其传唤后,林森浩才如实供述了其向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黄洋系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复旦大学投毒案解决途径

对于复旦大学投毒案,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首先,您需要确定投毒案件的真正原因。可能是由于某些人的恶意行为,也可能是由于某些环境因素导致的。您需要通过调查,收集有关投毒案件的证据,以便确定投毒案件的真正原因。其次,您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预防和控制投毒案件的发生。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加强安全检查,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加强对投毒者的惩戒,加强对投毒者的监督等。最后,您还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投毒案件的发生。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对投毒者的惩罚等。总之,您可以采取以上措施来解决复旦大学投毒案件,以减少投毒案件的发生,保护大学生的安全。


复旦林森浩毒死舍友被判死刑,177名师生却为他求情,你怎么看?

“你这人很老实。”这句话乍一看是一句带有褒义的正面评价。但如果仔细思考好好揣摩一下,这句话的深层含义又何尝不是一种暗示:你这人性子不烈,好欺负。在现代社会的语境之中,“老实人”一词已经很少被用来表达对某个人的欣赏了。这个词大多数时候都是被用来隐晦地说这个人性子比较软,不争不抢。因此很多被冠以老实人名号的人往往会遭受一些莫名的恶意,会因为别人看着不顺眼就受一顿欺负。但如果有谁真的以为老实人很好惹,那他就大错特错了。从古至今都有这样的案例:平时看着好端端的老实人,因为长时间积累的负面情绪冲破了心理防线,最终爆发导致惨剧。古有泼皮牛二欺负杨志卖刀,最后用自己的性命证实了宝刀“杀人不见血”;当今也有马加爵怒杀四人逃亡的故事。而今天要讲述的事件,和马加爵一案类似。复旦才子林森浩因为家境出身一般,来到大都市上海内心自卑更甚。在自卑与对抗自卑的长期心理内耗下,性格逐渐扭曲。最终因为室友调笑的话语选择走上不归路,用化学药剂毒杀室友。相信不少人都会有疑问,林森浩考上复旦之后究竟经历了什么,让这个一直奋发图强努力上进的老实学生沦为双手沾染鲜血的杀人犯?他和他的室友又是有着怎样的隔阂,才导致他要用下毒这般残忍的手法谋杀对方?跟着我,我们从林森浩的少年时光开始倒叙,一起寻找导致他最后选择极端的蛛丝马迹。出生于普通家庭,因家境奋发图强1986年10月17日,林森浩出生于广东汕头市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里。他是这个家庭的第二个孩子。在之后的几年里,这个家庭又陆续迎来了几个新生命,从此林森浩也有了弟弟妹妹。一共五个孩子,对于林森浩的父母而言,想要养活他们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不过好在孩子们都很懂事,年纪稍长的孩子在大了一些之后,也开始分担父母身上的压力。林森浩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年少时的他在学校里没少受到同学们的鄙夷和欺负,但他都选择了默默忍受。他相信,只有靠自己努力,靠自己奋发图强地学习,才能让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摆脱贫困且被人看轻的境遇。也因为他,林家虽然家境不是很好,但在邻里却有个好名声。老天不负有心人。林森浩在学校学习期间,几乎每次考试都是名列前茅,成为了很多家长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而在面对高考的时刻,林森浩也交出了一份让所有人都欣喜不已的答卷:他以超过780分的成绩,考入了中国顶尖大学之一的中山大学。林森浩考上了中山大学,基本就是预示着林家一大家子人未来能够改善家庭环境,摆脱贫困的枷锁了。但林森浩并没有因此而掉以轻心,他身上的担子依旧很重。因此在大学本科期间,他依然保持着努力刻苦的作风,希望能够在百尺竿头上更进一步。2010年,林森浩被成功保送进入复旦大学读研,攻读得更是热门的医学博士学位。这对于林森浩而言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也是一个让他终于能够松口气的消息:复旦大学作为一流学府,其输出的博士人才未来一片光明,薪资水平普遍居高,同时他攻读的还是医学方向,这使得他毕业之后的待遇将远超普通人。进入复旦之后,即使身处群英之间,林森浩依然属于最为耀眼的那一小部分人。不管是在学术方面还是在学生事务方面,林森浩都表现出了极其优秀的能力。在研究生阶段,他发表了8篇核心期刊级别的论文,其中有5篇的第一作者都是他。要知道,能够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核心期刊的论文已经算是对能力的绝对肯定了。而林森浩的表现,更是让他有足够的资格被归到“凤毛麟角”这一类人之中。在忙学术的同时,林森浩还兼任了学生会的副主席。要知道,一般人基本只能在学术和学生事务之间二选一,如果强行兼顾,最后只会因为分身乏术而落得两头都没有什么成就的下场。但林森浩却很好地做到了平衡。这更加显示出这个出身于普通家庭的孩子的不凡之处。但即使是神,也会有他的弱点。更何况林森浩只是一介凡人,在他耀眼的成就之下,隐藏着的是他一颗自卑而敏感的心。考入复旦以为前途光明,来到上海自卑心理作祟虽然说林森浩考上了复旦,前途必然光明坦荡,但当他来到上海这座有“魔都”之称的大都市时,他还是深深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以及原生家庭带给他的自卑。林森浩当然知道负面情绪会给自己带来的伤害,他也一直努力地与之斗争。他在学术方面和学生事务上的努力,不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更隐含着他与自卑心理的对抗。但自卑的心理就像一条在黑暗中伺机而动的毒蛇,总是在人最没有警惕心的时候狠狠咬上一口。林森浩虽然取得了让同学们惊艳的成绩,但也依旧摆脱不了自卑的阴影。不论是同学聚会时,大家分享自己在其他地方游玩时的经历与见识,还是闲暇时日一起闲逛时关于街边各式各样品牌的讨论,都让林森浩觉得自己和其他人的差距依旧很大。这种因原生家庭环境普通所带来的自卑,几乎是很难依靠自己的努力去消除的。林森浩就这样陷入了自卑与自信乃至自负情绪的自我内耗之中。可惜的是,他的同学,他的朋友以及他的导师都没能发现这个农村孩子的心里一直在做着斗争。这也导致林森浩虽然看起来依旧合群,但内心早已是孤独无比。他的室友葛俊琦后来回忆道,林森浩这个人看起来很朴素,人也不错,但是家里的条件并不是很好,私下透露过他会用一部分自己的钱来补贴正在上学的弟弟妹妹。林森浩就这样,一边背负着自己内心的煎熬,一边承担起身为长兄应该尽到的对家庭的责任。他没有地方能够宣泄这些情绪,只能任由这些负面的能量在他心中肆意生长。与此同时,从小因家境而生出的要强的性格,也不允许他向别人展示自己脆弱的一面,只能自己一个人默默承受。而当他承受不住的那一刻,也是他终将爆发的那一刻。如果他的室友能够帮他一把,开导他心中的纠结压力和痛苦,那后来的惨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但命运总是喜欢作弄凡人来取乐。新室友的到来,不仅没有成为林森浩从心灵困境中解脱的契机,反而让他一步步走向堕落的深渊。新室友到来,两人渐生隔阂黄洋最开始并不是林森浩的室友。他是在2011年8月初自己搬过来的。当时林森浩原本的两个室友搬到了其他的地方,学校又对研究生的寝室进行了调整,黄洋则是因为嫌弃原先所住的楼层太过吵闹才搬到了他们寝室。黄洋此人的家庭情况和林森浩比较类似,他的父亲原先在国营企业里上班,后来因为下岗潮的来临没了工作,便到一个中学去做宿舍的管理员。他的母亲则是他选择学医的重要原因之一:她患有肝内胆管结石,这类病症往往会导致患者出现腹痛,高烧等症状,是一种极其折磨人的病症。黄洋不想看到母亲遭受病痛的折磨,才选择了学医。不过林森浩和黄洋两人虽然家庭条件相差不大,但两个人的性格和作风却是大相径庭。林森浩平时属于比较寡言少语的类型,虽然他的成就很高,属于是拔尖的水平,但他并没有因此恃才傲物,对待别人也算是比较平和,有找他帮忙的基本都会帮上一点。黄洋则属于比较张扬的性子。也许因为是独生子女,黄洋的表现相对于林森浩而言会更加独立强势一些。有时候会因为自己在学术上取得的成果和办理某些事务上的能力而自傲,在和他人交往的过程中也会不太在意他人的感受,只想说出自己想说出的观点,不太在乎别人心中会因此产生什么样的想法。据他们的室友葛俊琦回忆道,黄洋刚搬到他们寝室的时候,就因为嫌葛俊琦自己带的小冰箱太费电而让他自己一个人付这部分的电费。不过葛俊琦因为家庭条件还不错,所以并没有在意这些细节。平时生活的时候,林森浩和黄洋也有很大的不同。室友之间聊天时,一般会有不同的侧重点,像黄洋和葛俊琦交流的时候,便会倾向于生活爱好方面之类,会讨论喜好的女生和明星。同时黄洋也会关注一些社会民生问题,在言语谈吐之间显露出他是一个很重视公平的人。而相比之下,林森浩的侧重点则是学术很多,在和他的交谈之中大多涉及的都是医学专业的内容,比如某某技术的操作过程,研究当中需要注意的重点之类。两个完全不同属性的人被命运安排到了一起。这样的组合往往不是以性格互补,互相协助走上成功为结局,就是两个人没有办法磨合到一起,最后势同水火,以悲剧甚至是惨剧收场。而林森浩和黄洋的相遇,却不幸的属于后者。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林森浩和室友,尤其是黄洋的差别越来越明显。黄洋的父母时不时就会给他送来一些好吃的零食,葛俊琦有时也会从家里带上一些水果和室友分享。但林森浩却从没有带过什么东西到寝室里分享,这让他的室友内心不由得对他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情绪。黄洋更是经常以开玩笑的方式直白地点出林森浩家庭条件不好这一点。林森浩因为要补贴家用,平时的花费能省则省,这一点在黄洋的眼里却是显得有些抠门。黄洋也在和另一位室友讨论毕业旅游的事情时,言语中透露出对林森浩抠门行径的嫌弃。这对于林森浩而言其实算得上是家常便饭。毕竟从少年时期开始,林森浩就一直生活在被周遭同龄人嘲笑的环境之中。但如今的他已经成为了复旦大学的顶尖研究生,他做出的学术成就一点都不比黄洋少,甚至要超出黄洋很多。他的内心也有了属于他自己的自尊和自傲。而这样的结果就是,林森浩变得比之前更加敏感,容不得别人对自己的奚落。黄洋的行为无异于是在揭开林森浩内心的伤疤。林森浩一直都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不比别人差,想要让别人从此都正视他。但黄洋的嫌弃和玩笑,却一次又一次地提醒林森浩,他只不过是个来自普通家庭的穷孩子而已。两个人之间也慢慢产生了隔阂。有的时候黄洋会开几句林森浩的玩笑,林森浩则是连搭理都不搭理他。可能这就是林森浩表达自己不爽的方式吧,他的室友葛俊琦这么理解道。也许黄洋只是觉得,这个平时少言寡语,只专注于学术的书呆子不懂生活的情趣,自己只是和他开些善意的玩笑,帮助他变得外向起来。但他何曾知道,他的一言一语恰好都成为了刺进林森浩内心的利刃。当我那么努力,只是想让你们能够忽略我的出身,正视我的成功的时候,你却还要用戏谑的言语来揭开我的伤疤,让一直在和自卑心理斗争的我一次次认识到自己的渺小落后。那当我的负面情绪爆发之时,你就是首当其冲的那个人。林森浩就这样一步步陷入了深渊,本就寡言少语的他,现在更加沉默。他的室友也以为他只是更加关注于学术,并没有将这个变化放在心上。此时的黄洋还不知道,一次愚人节的玩笑话,竟会让这个本分的林森浩选择下毒害自己。愚人节的玩笑,却让他动了杀心根据林森浩自己的交代,2013年的3月30号,周六,当晚他正在寝室里玩游戏,和他一起的还有另外两个同学。黄洋是后来才来的,他一来就提出了一个想法,他说愚人节就快到了,有一个整蛊人的想法想试一试。然后跟林森浩他们三人讲了一个用热水泡脚会让人尿床的笑话,说完还拍了拍林森浩身旁男同学的肩膀。黄洋的本意只是为了活跃气氛,毕竟他是一个很喜欢让自己的生活里充满乐趣的人。但殊不知他的举动落在林森浩的眼里却是那么的刺眼。林森浩后来回忆那时的场景,就觉得黄洋那一幅得意洋洋的样子让他看着很不顺眼。你不是要整蛊别人么?那我就先来整一整你。林森浩想起之前他做过的一个实验中,有一种药品有着不小的毒性,但如果添加的剂量不大,则并不会造成太大的毒性。于是林森浩便决定,用这个药品来整蛊一下黄洋。于是第二天,林森浩便借着给同学的实验室当志愿者的机会,从实验室中偷取了部分药品,而这个药品正是二甲基亚硝胺。二甲基亚硝胺是一种有着高毒性的化学药品,如果人不小心摄入超过一定剂量的二甲基亚硝胺,那么接下来迎接他的便是急性肝损伤、血液中血小板含量下降以及全身性出血,最后在痛苦中死去。林森浩在偷取了药品之后,又寻找机会给黄洋下毒。直接下在他喝水的杯子里太过明显,因为二甲基硝胺是一种油状的黄色液体。此时林森浩想到黄洋喝水都会从寝室里的饮水机打水,而另一位室友虽然也从饮水机中打水,但当时他已经回家,并不会接触到。于是林森浩将二甲基硝胺加在了饮水机的水桶之中,并等待黄洋接水饮下。4月1日上午的八点,黄洋接了水,喝了一口,但可能是察觉到有些不对,猛地喷出了一部分。之后黄洋便到图书馆自习,期间因为呕吐了几次,觉得身体不适,便去往中山医院做了检查。但检查结果并没有什么很大的问题。黄洋后来打电话叫朋友陪他一起看病。朋友赶到的时候,他正在在院输液,这期间他还说寝室里那桶水可能放了太久变质了,提醒他们不要喝。输完液后的黄洋身体状况并没有好转,一直在寝室里休息。直到2号下午,在同学的探望陪同下再去做检查时才发现他的肝功能有损伤,血小板的含量也下降到了不正常的水平,医生于是决定让他住院观察。但一切来得太快。住院的第二天,黄洋的病情急剧恶化,被迅速转进了重症监护室。虽然医生全力抢救黄洋,但因为对黄洋病情产生的原因并不了解,以及二甲基硝胺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不可逆,黄洋最终还是于4月16日抢救无效去世。这件事情很快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因为林森浩的室友葛俊琦记得,林森浩之前的实验当中使用过某种对肝脏伤害很大的试剂,并将这个线索提供给了为黄洋接触过的物品进行检测的人员,所以警方很快就注意到了林森浩。经过对现场的勘查和走访,确定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便对他实施传唤。在质询过程中,林森浩坦白了自己下毒的全过程。案情一经公布,一时间舆论哗然,又是一起室友间互相残害的案件。而林森浩的同学导生们也很惊讶,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平时看起来比较沉默,一心只专注在学术上的好学生,竟会对自己的室友下如此狠手。师生联名为他求情,但杀人应偿命而当更多的细节曝光,林森浩讲述自己这几年来的心路历程的时候,他的同门和导师对他的看法却是万分复杂。他们心中不仅有着对这个杀人凶手的痛恨,又有着对其一直与自卑心理抗争的同情。他们回忆起一些和这个平时很节俭,一心只扑在学术研究上甚至达到了痴迷程度的同学的交往经历:他虽然有些木讷,但是也会积极地帮助同学进行科学研究;汶川发生地震的时候,即使是在家庭条件不好需要靠他补贴的情况下,他也依然省吃俭用,捐献了八百元。所有人最后都一致认为,他毒害黄洋的行径虽然是罪大恶极,但并不是不可补救。他并不是恶意地想剥夺他人的生命,是因为内心的负面情绪积累太多,超过了他一个人能承受的极限,才做出这样的恶行。于是在一审判决林森浩死刑之后,复旦177名师生联名写下一封信交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希望法院能够不要判处林森浩死刑,给他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代替黄洋照顾他的父母,为自己犯下的罪孽赎罪。但杀人偿命是自古以来就为人所知的道理,并且林森浩确实是故意下毒。因此在进行二审判决时,法院驳回了被告的上诉请求,坚决维持一审判决。事实上林森浩的行为也的确应该被判处死刑。如果林森浩在下毒之后幡然醒悟,在最初做检查时就自首,并告知医院他下毒的药品的特性和应对的方法,那么黄洋也许只是遭受痛苦,并不会因此丧命。他即使被逮捕,也罪不至死。但他并没有这么做,他只是眼睁睁地看着黄洋的生命力一点点流失,最后在痛苦中死去。林森浩固然有他的可怜之处,他的家庭给了他太多的压力,让他只能拼了命地努力;出生环境的普通又让他本就敏感的内心更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黄洋时不时地直言和玩笑更是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但他毕竟犯下了杀人的罪,那他就必须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相应的代价。出生在一个普通甚至是贫穷的家庭中并不是他的原罪,他也并不是一个天生的犯罪人,他之所以会毒杀室友,只是因为他陷入了对抗自己性格缺点——自卑、敏感、脆弱——的精神内耗之中,并最终情绪崩溃。希望我们都能从他的身上吸取教训,学会合理地释放自己的负面情绪,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复旦投毒案林森浩为什么会被判死刑?

  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系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又曾参与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有关的动物实验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物品,仍故意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该毒物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洋饮用后中毒。在黄洋就医期间,被告人又故意隐瞒黄洋的病因,最终导致黄洋中毒死亡。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复旦学子中毒致脑死亡,何毒由此致命性?

  复旦大学医科研究生疑似投毒事件的有毒物品来源于何处?据复旦校方称,学生寝室饮水机检出的有毒化合物并非来自学校实验室,并称网上也可购买。
  警方在研究生黄洋的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究竟是什么有毒化学品?有一种说法是N-二甲基亚硝胺中毒,N-二甲基亚硝胺别名二甲基亚硝基代胺;N-亚硝基二甲胺,黄色液体,属高毒类,主要用于医药及食品分析研究,对眼睛、皮肤刺激作用,摄入、吸入或经皮肤吸收可能致死,接触可引起肝、肾损害。另有说法称,有毒化学品是“四氯化碳”,用了十倍的剂量。四氯化碳,动物实验一般用它来造小鼠肝癌模型,四氯化碳过去常用作灭火器中的灭火物质,常态下为无色液体。
  以下为四氯化碳的主要内容:
  无色、易挥发、不易燃的液体。具氯仿的微甜气味,并具有一种令人愉快的气味。分子量153.84,密度1.595g/cm3(20/4℃),沸点76.8℃,蒸气压15.26kPa(25℃),蒸气密度5.3g/L。微溶于水,可与乙醇、乙醚、氯仿及石油醚等混溶。遇火或炽热物可分解为二氧化碳、氯化氢、光气和氯气等。
  化学性质稳定。有愉快的气味。有毒。不燃烧。高温下可水解生成光气;还原可得氯仿。
  曾广泛用作溶剂、灭火剂、有机物的氯化剂、香料的浸出剂、纤维的脱脂剂、粮食的蒸煮剂、药物的萃取剂、有机溶剂、织物的干洗剂,但是由于毒性的关系现在甚少使用并被限制生产,很多用途也被二氯甲烷等所替代。也可用来合成氟里昂、尼龙7、尼龙9的单体;还可制三氯甲烷和药物;金属切削中用作润滑剂。


复旦大学投毒案原因?

问题一:复旦大学投毒案件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 楼主求采纳~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
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3]
作案动机
最高法经复核确认:被告人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洋分别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同住一间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黄洋不满,决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黄洋。
毒物来源
2013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林森浩表示,2013年3月31日他找同学吕鹏,准备向其要曾经做实验时用过的N-二甲基亚硝胺。林森浩从吕鹏处拿到实验室钥匙到实验室将装有75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药瓶和一支已经吸了约2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注射器带走。[3]
投毒剂量
检方指控,林森浩将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超致人死亡剂量10倍以上。[4]
案件经过编辑
投毒经过
2013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以取物为借口,从他人处借得钥匙后,进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1号楼204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医学动物实验后存放于此处的、内装有剩余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原液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带离该室。
2013年3月31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携带上述物品回到421室,趁无人之机,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该室饮水机内,后将试剂瓶等物装入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丢弃于宿舍楼外的垃圾桶内。
2013年4月1日9时许,黄洋在421室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即于当日中午到中山医院就诊。4月2日下午,黄洋再次到中山医院就诊,经检验发现肝功能受损,遂留院观察。4月3日下午,黄洋病情趋重,转至该院重症监护室救治。
警方调查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对黄洋中毒事件报案,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林森浩在此前,包括在接受公安人员调查询问时,
林森浩在法庭上接受二审宣判
始终未说出实情。
2013年4月12日零时许,公安机关确定林森浩有作案嫌疑并对其传唤后,林森浩才如实供述了其向421室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某医院去世。经法医鉴定,黄洋系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正式逮捕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5月5日,黄洋父母给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写亲笔信,质疑学校推诿避责,官僚作风。
2013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出具《上海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诊断称林森浩无精神异常。
提起公诉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市检察院二分院对嫌疑人林某的公诉已被该院正式受理,公诉方指控涉案人林某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
案件审理编辑
一审审理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

问题二:复旦大学投毒案林森浩为什么要投毒 一、复旦林森浩为什么投毒?
林某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上承认投毒行为,但表示这是个巧合。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与同学一起做实验,当天想起了上次实验中留下来的药品。正好那天在宿舍,黄洋和其他同学打游戏时说起愚人节快到了,他要想个节目整人。林森浩当时看他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听说其他学校也有过用毒来整人的事,就在心里暗想,先投毒“整”黄洋,而投毒是为了给受害人开个愚人节玩笑,让他难受些。
上述是林的辩解,事实上,林是蓄谋已久!
二、检方将动机被归纳为“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
但警方、检方始终未明确“琐事”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
三、林森浩其人
1、林森浩(林沐,林木),复旦附属中山医院超声科,学生会副主席,中山大学免推生,得到过第一三共制药奖学金。研究趋向是肝脏这面,业绩也相当优秀。本科中山大学医学院,分到中山医院读博。
在林的性格中,自尊、上进、好强、善良的一半,始终没有停止与苦闷、自责、充满挫败感的那一半的战争。他以自己的方式努力与外界沟通,却始终难觅出口。这场一个人的战争最终以毁灭的方式结束。
2、2013年3月31日中午,林决定下毒。目标是他的室友、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
此时,复旦大学医学院西苑20号楼421室里没有其他人。常住的两个人――林和黄洋――都长年在医院实习,少有同学来这里串门。
林取出试剂瓶,里边是从实验室偷带回来的N-二甲基亚硝胺溶液。这是一种浅黄色油状液体,高毒、无味,易溶于水。这瓶致命的毒药,林储藏已久。
他熟悉这种试剂,过去3年里,林先后将这种试剂注入数百只大鼠体内,制造肝脏纤维化的样本,然后处死它们,以采集数据。
毒药被注入寝室门边饮水机的水槽,致死的将不再是大鼠。
3、在同学与朋友的回忆中,林曾是本科学生会学术部部长,科研能力惊人,论文发表数远超一般学生,热心同乡会的活动,爱打篮球,玩三国杀,甚至擅长讲冷笑话。
他们看到的是一个积极规划人生、在公开场合略带羞怯,但在自己的圈子里擅长沟通合作的瘦高个男生。但即便身处林的圈子,绝大部分人也从未留意林的另外一些特质。很少有人知道林一直在用独特的方式处理与异性沟通上长期积累的挫败感;也少有人留意林在网络上习惯使用的极具攻击性的侮辱性语句――无论是对自己的同学,还是公共人物;至于林的家庭――其实相当普通的平民家庭――以及故乡,则被林更加小心翼翼地隐藏在与人交流的话题之外。
更少有人体会过,迥然相异的两面,在林的内心长期煎熬、发酵――尽管林始终在述说和排遣,以难为人察知的方式。这些不为人知的特质共同构成了一个隐匿于视线之外的林,杀死室友的,是否正是这个看不见的人?
4、饮水机与水票
其实连警方也一直困惑于林投毒的动机。在被警察带走后,林对投毒过程供认不讳,但对动机一直闪烁其词。林曾对警方自称投毒是一个愚人节玩笑,令办案人员很难采信。但林至少向警方提及一次与饮水机有关的争执。
林与黄洋及另一位室友葛林(化名)曾因水票起过争执。黄和葛提出三人平摊购买桶装纯净水的费用,但林拒绝了,他提出,自己喝得少,平摊的方式不合理。
争执以林退出平摊、“自己买水喝”告终,林的同学回忆,3月31日前后,林开始出入隔壁寝室借水。但这次争执应该只是激化了既有的矛盾。早在半年前,林就从QQ好友列表上删除了“五官科-黄洋”,而黄洋当时也将林删除。两个共处一室的室友,自此不在对方的网络联系人之中。
葛林也回忆不起当时两人为什么网络“绝交”,但从另外的消息渠道能够确认,......>>

问题三:你那个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教育只在于知识不在于人心和关怀的失败

问题四:复旦大学投毒案林森酿成悲剧的原因 我认为这与他嫉妒、自卑、敏感、脆弱的性格缺陷和处理人际关系及情绪调节能力低有关。具有这些不良因素的人在生活中容易遭遇挫折,而挫折往往使他产生愤怒、怨恨、敌视等消极情绪体验

问题五:复旦林森浩为什么投毒 黄洋1985年出生,四川自贡荣县人,是家里的独子。2004年,黄洋参加四川高考,考出600分(满分750)。因为想读北大金融,他选择了复读,并在次年考出了690分的高分。但在填报志愿时,家人认为报考北大有点风险,于是选择了复旦,就读于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专业,之后转专业到临床医学。其后,黄洋获得直研资格,成为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在读研究生。在放弃直博机会找工作未果后,不久前他又通过考试考取了博士。黄洋同学因喝饮水机里的被投放有毒物质N-二甲基亚硝胺的水,经抢救无效,于2013年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
新华社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获悉,复旦投毒案已移送至该院,进入审查批捕阶段。4月11日,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4月1日引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上海警方19日向记者证实,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4月1日晨,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送医救治无效于4月16日下午去世。
黄洋的最后一条微博更新于3月13日,他引用了《黑暗骑士》里的歌词:别问我恶类或善类,我只是渴望飞的哺乳类。善恶的分界,不是对立面,而是每个人,那最后纯洁的防线,都逃不过考验。
嫌疑人林森浩,广东汕头潮阳去和平镇人,微博@大汉漠北,博客practical。大汉漠北微博原文:有时候挺痛恨这个行业的,名义上叫做医生,但是面对病人,尤其面对那些急切想从这里解决困惑的病人,帮忙总不能帮到底,好比带一个问路者走了一段路,然后跟他说,你找别人帮忙吧。尽管超声介入如火如荼,还是有不少局限性,经常只是干些搭把手的活。而且,离开了机器,就没办法为病人解决一丁点问题。
有网友发现:一个叫“诛姜成”的ID曾于2012年在百度知道提了数个关于“氢氟酸怎样让人毫无察觉”“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方法”等问题,让网友推测嫌疑人#林森浩#本来是想杀害同寝室室友姜成,误被#黄洋#喝下错算计量的水导致其死亡!
版本一:直博竞争说
一种猜测是两人在直升博士生竞争时发生了矛盾,而最终黄洋胜出,林森浩怀恨在心。
不过医学院老师否认了这种说法黄洋是来自四川的贫困生,平时学习很努力,成绩也很不错。但是他和林森浩并不在一家医院,也不是同一个专业,因此即便都在考博,也不可能因为名额竞争而产生瓜葛。
黄洋的同学也证实,投毒者与被害者两人成绩都很好,他们在两家医院不同科室研究不同方向,不存在竞争。复旦大学方面有关负责人也否认他们存在考博竞争的传言。
版本二:为情杀人说
昨日,有人在网络上称,黄洋和林森浩曾一起追求过一个女生,最终这个女生选择了黄洋,这让林森浩难以接受,所以对黄洋进行报复。
针对这个问题,黄洋的父亲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据他所知黄洋并没有女友,在同学中人际关系很好,应该不会因此惹来杀身之祸。复旦大学方面也否认两人因争夺女朋友而产生矛盾的说法。
版本三:误杀说
网上流传的另一说法为林森浩下毒目标本为同寝室的另一位同学,他们所住的宿舍共有三人,不想被黄洋误食。
对此,记者从多种渠道获悉,林森浩、黄洋所住的寝室确实是三人间......>>

问题六: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 投毒案件 林浩杀害黄洋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 南方周末记者从可靠渠道了解到,林与黄洋及另一位室友葛林(化名)曾因水票起过争执。黄和葛提出三人平摊购买桶装纯净水的费用,但林拒绝了,他提出,自己喝得少,平摊的方式不合理。
争执以林退出平摊、“自己买水喝”告终,林的同学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3月31日前后,林开始出入隔壁寝室借水。
葛林没有否认这一细节,他只是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不做评论。”
但这次争执应该只是激化了既有的矛盾。南方周末记者查证,早在半年前,林就从QQ好友列表上删除了“五官科-黄洋”,而黄洋当时也将林删除。两个共处一室的室友,自此不在对方的网络联系人之中。
居然因为水费引起的,亮瞎了。。。

问题七:复旦大学投毒案林浩森杀害黄洋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 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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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八:复旦大学投毒案反映了当代大学生怎样的价值观 “前生回首今生缘,数载同窗情义坚。”同窗之谊从古代传颂到现在,为何现在却屡屡出现“同室操戈”的现象?最近的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热议,有人说最可怕的不是毒药,而是人心。本该是国之栋梁的天之骄子们,又是因为什么走上了不归路?
细细盘点近年来的在大学校园内发生的种种惨案,从1994年清华大学女生朱令铊中毒事件,到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再到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连杀4名同学;同年,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案,副教授投毒毒害上司;2007年6月,中国矿业大学发生3名大学生铊中毒事件;2010年,四川大学曾世杰因被人嫌丑,杀1人,砍伤2人;再到最近的复旦大学黄洋案。
5月8日晚,“@人民日报”“你好,明天”栏目表达了对逝去生命的反思:“黄洋,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令人扼腕。相同的痛惜,给逝去的生命,也给那个迷失的灵魂。该是何等的仇恨,怎样的扭曲,才忍心对同窗下此毒手?教育的本质,不仅在知识的传授,更在于心智的健全,人格的丰满。从当年的朱令,到今天的黄洋,该反思的不仅是校园。因你,我们今夜难安。”
中国青少年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郑晓边表示,一些大学生缺乏人际交往能力是连日来高校死伤事件频频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这背后是长期以来相关教育的缺失。无论是学生自身还是学校、社会,都应该尽快亡羊补牢。此外,郑晓边建议,设置相应的服务机构,对大学生提供危机干预,及时为大学生提供心理疏导方面的帮助。
大学生投毒案真正该引发的是我们对当代大学生的思考,我们该看到事件与我们自身息息相关的一面。虽然近些年来对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关注度日益增强,但远远没有将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提到与学习成绩同等的高度。学习,先学做人,再学做事,最后学做学问。但是由于社会等诸多压力,几乎所有的学校老师家长都把做学问放在了第一位,从而忽略了对学生人格的教育。大学校园中的争执与碰撞的原因何在?在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后曾有一家杂志做过一次问卷调查,在大学中最容易引起摩擦的问题就是,同寝室的室友来自四面八方,生活习惯的不同和价值观的差异。又因为当代大学生心理承受能力较差,遇到不满、打击容易偏激,说出过激的语言和作出过激的行为,导致了校园惨剧的发生。
如果要从黄洋案谈中国教育的缺失,那大概不只是专业性的“关注大学生心理问题”。 一味地注重知识的填鸭,忽视对学生的人格教育,是中国整个教育机制的弊病。但是中国的教育机制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一场投毒案,一个鲜活生命的逝去,各大高校该思考的,该做到的应是把大学生心理教育融入到整个教育体系中去,而不是只是打着旗号,喊着口号,却一无作为。而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我们该思考的,能做到的就是,努力端正自身心态,充分认识生命的可贵。正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在与同学室友的交往中,要学会换位思考,要能看到自身的错误,不要一味的指责他人。
一场投毒案,不单单是给大学校园,而是给整个教育机制敲响了警钟,重视学生的心理、人格教育刻不容缓。

问题九:大学生投毒事件原因 复旦投毒案: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
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
作案动机
最高法经复核确认:被告人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洋分别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同住一间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黄洋不满,决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黄洋。
毒物来源
2013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林森浩表示,2013年3月31日他找同学吕鹏,准备向其要曾经做实验时用过的N-二甲基亚硝胺。林森浩从吕鹏处拿到实验室钥匙到实验室将装有75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药瓶和一支已经吸了约2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注射器带走。
投毒剂量
检方指控,林森浩将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超致人死亡剂量10倍以上。

问题十:分析复旦大学投毒案的犯罪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2犯罪主观方面,3犯罪客体,4犯罪客观方面。


谈谈对复旦投毒事件的看法

复旦投毒事件是一起非常恶劣的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对于此类行为,我们应坚定维护法律的公正与严肃,确保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复旦投毒事件是指2018年9月份,一名复旦大学学生在实验室内投毒导致多名同学中毒的恶性事件。该事件造成了严重后果,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投毒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对人体健康和生命构成极大威胁。而在实验室等特殊场所进行投毒,则更加恶劣,不仅拓展了危害面,还伤害了科学家的形象和科研团队的信誉,对科研事业的发展也带来了隐患。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应依法进行,确保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制裁。同时,对于涉案单位也应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投毒行为构成什么罪名?投毒行为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刑法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若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则属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复旦投毒事件的发生给受害者和整个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伤害。我们应该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做出坚决的打击,同时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强化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从而确保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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