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是为了对经济犯罪进行及时、准确、有效的打击,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针对经济犯罪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是不同的,对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可参考《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九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发[2001]11号)和2008年3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高检会[2008]2号)同时废止。
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在一起,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划清它们的界限,大体有三种情形:
1、内容真实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签订,表明了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进行经济往来的真实意思,并非旨在诈骗他人钱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即使合同签订后没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属于诈骗犯罪。但是,有的行为人以有限的履约能力和他人签订大大超过履约能力的合同,就另当别论了。以超出自己履约能力的合同签订后,行为人积极落实货源,设法履行合同,即使最终没有完全履约,也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但若行为人在合同签订后,并没有设法履行合同,就有故意诈骗他人财物的企图了,此时就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2、内容半真半假的合同。就是那种行为人只具有某种履行合同的意向,就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其内容带有半真半假的性质。这类合同客观上已经具备部分履约的可能性,但要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如果行为人有履约意图,客观上也为履行合同作积极努力,最后因种种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不能认定为诈骗犯罪。相反,如果行为人借有部分履约能力之名行诈骗之实,没有为合同的进一步履行做出努力,就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了。
3、内容完全虚假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完全没有履约能力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行为人在主观上就没有准备履行合同,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明显,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行为人主观上无长期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只是想临时借用,待将来有收益后再行归还对方的,一般不宜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一、合同诈骗行为有哪些
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和所有权制度;客观方面法律直接规定了五种情况:
(1)以虚假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提供担保的;
(3)没有履行能力,先以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履行或者签订合同的;
(4)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产。
二、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法律分析:首先,经济类犯罪有很多,分别有着不同的立案标准。其次,有的犯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该行为就成立犯罪,有的犯罪是结果犯,即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才能成立该种犯罪。有的犯罪是需要某种身份才可以最后,对照着该刑法和对应的司法解释找主体、行为、金额、结果等就可以找到立案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经济犯罪立案追诉标准
法律分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五千元以上,会被立案进行追诉。公司或者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在工作职务上的便利之处,来索取他人的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收取的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以下经济犯罪案件将立案。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将被立案追诉5、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6、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7、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8、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9、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10、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经济犯罪立案金额标准
法律分析:经济犯罪立案的标准:一、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二、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四、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五、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六、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经济犯罪立案的标准有:1、经济犯罪一般是针对滥用经济交易之间的信誉关系,违反了经济自然规律,导致危害整体经济秩序的非法获利行为。2、经济犯罪是针对经济犯罪的主体即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中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工作的公职人员实施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经济行为。3、经济犯罪的违反行为是具有其相对应的刑罚处罚性。经济犯罪一般主要包含了:刑法分则第三章中所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和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两大类型,除此之外,在刑法分则的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例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行贿罪等等也是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之内的。《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法律分析:1、本规定中“追诉”是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活动;2、本规定中“在……以上的”包括本数;3、本规定中“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4、本规定中“货币”包括人民币、外币和流通纪念币,凡是没有标明货币名称的都是人民币; 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规定,一、走私假币案( 刑法第151条第1款)
走私伪造的 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 追诉。
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 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②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是什么
经济犯罪属于涉及到市场经济领域统筹的一个犯罪类型,具体的追诉标准要看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哪一个罪名,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所涉金额要达到50000元以上才能立案追诉。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 一、走私假币案( 刑法第151条第1款)
走私伪造的 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 追诉。
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 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②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经济犯罪立案标准2022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是根据不同类型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如果公司、企业或者是其他单位的一些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会被认定为追究。还有就是如果谋取不正当利益,得到的财物达到1万元以上的也需要追究。经济案件犯罪指的是通过非法的手段获取他人钱财,对他人的经济造成伤害的一种犯罪行为。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诉讼,向相关的公安机关报警立案处理。经济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一、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将被立案追诉五、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六、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七、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八、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九、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十、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后,移送材料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至迟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在三十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情况特殊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三十日作出决定。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经立案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应当立案:(一)认为有犯罪事实;(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经济犯罪立案标准2022
经济警察立案标准1、金融诈骗类的。如个人信用卡诈骗,票据诈骗,合同诈骗,只需5000元以上就可立案。个人集资诈骗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在50万元以上的,就可进行到经侦大队立案。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的存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且吸收公众存款的户主达到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且吸收公众存款的户主达到150户以上的;就可通过经侦立案。3、职务贪污受贿。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私人公司、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和便利,违反法律规定,贪污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私下吃回扣,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可被立案追诉。4、职务徇私舞弊。国企、事业编制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给亲朋好友进行非法牟利的。给国家经济损失造成10万元以上,帮亲朋好友非法牟利20万以上。造成有关国企、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5、生产、销售假冒商品。生产、销售商品中进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金额达到5万元可立案。6、制造、使用假币。故意制造假币,或者明知道是假币还使用的,假币总金额在4000元,假币数量在400张以上,应予立案追诉。7,银行贷款转高利贷。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将被立案;如果没有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屡教不改的,也会被立案追诉。
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标准: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法条适用,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经济犯罪的主体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经济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涉嫌的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经济犯罪的违法行为具有刑罚处罚性,公安机关认定有犯罪事实的。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情形。《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经立案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应当立案: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 (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刑事犯罪都有哪几种 刑事犯罪主要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受害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贩卖毒品、爆炸、投毒或放火等。刑事案件指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指控涉嫌侵犯了规定当中所保护的相应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相应刑事责任通过立案侦查审判并且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刑事制裁主要包括罚金、有期徒刑、死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
经侦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经侦大队的立案需要具备下列这些要件,首先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即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并且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其次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2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经侦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经济犯罪侦查的立案条件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为: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犯罪事实清楚:立案侦查前,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比如涉案人员之间的交易记录、财务账目、证明材料等。同时,还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经济纠纷的因素。罪名成立:针对涉嫌犯罪人员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罪名,如贪污、受贿、侵犯知识产权、非法集资等。同时,要确保罪名的适用符合实际情况。证据确实、充分:立案侦查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同时,这些证据必须是真实的、充分的,能够证明涉嫌犯罪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摘要】
经侦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提问】
经济犯罪侦查的立案条件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为: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犯罪事实清楚:立案侦查前,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比如涉案人员之间的交易记录、财务账目、证明材料等。同时,还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经济纠纷的因素。罪名成立:针对涉嫌犯罪人员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罪名,如贪污、受贿、侵犯知识产权、非法集资等。同时,要确保罪名的适用符合实际情况。证据确实、充分:立案侦查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同时,这些证据必须是真实的、充分的,能够证明涉嫌犯罪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回答】
注意事项:在经济犯罪侦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a. 依法开展工作:经济犯罪侦查需要遵循法律程序,依法开展工作,不能侵犯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b. 保护证据安全:涉案证据需要妥善保存,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证据被破坏或篡改。c. 注意调查方式:在调查涉嫌犯罪人员的行为时,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使用非法手段或者滥用职权。d. 保护个人隐私:在调查过程中,需要尊重被调查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回答】
公安局经济立案标准是什么
公安局经济立案标准是根据不同的经济类型的犯罪行为,确定具体的立案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2、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5、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一、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挪用公款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
行贿罪立案标准
行贿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经济犯罪公安立案标准
经济犯罪公安立案标准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在经济交往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回扣、服务的以各种名义收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以下经济犯罪案件将立案: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
以下经济犯罪案件将立案: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将被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