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信息招标网介绍?
河北工程信息招标网隶属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河北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基本概况: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办的面向各类交易主体、行业监管部门和公众的官方网站,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管理和维护。河北招标网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地区产权交易的基本情况,制定了建筑企业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主要的内容包括:产权交易的总则、产权交易受理转让申请、产权交易发布转让信息、产权交易登记受让意向、产权交易签约等相关内容。在产权交易的过程中,产权交易的结算交易资金怎么规定的,主要的内容如下:第三十八条 产权交易资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和产权交易价款,一般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产权交易机构实行交易资金统一进场结算制度,开设独立的结算账户,组织收付产权交易资金,保证结算账户中交易资金的安全,不得挪作他用。第三十九条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的结算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产权交易价款。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的,首付交易价款数额不低于成交金额的30%。第四十条 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交付至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向受让方出具收款凭证。对符合产权交易价款划出条件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及时向转让方划出交易价款。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出具收款凭证。第四十一条交易双方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经产权交易机构核实后,交易资金可以场外结算。第四十二条产权交易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产权交易机构所在地政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在产权交易机构的工作场所和信息平台公示。交易双方应当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机构在收到服务费用后,应当出具收费凭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http://www.xzcs.gov.cn/河北工程信息招标网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原航空大厦)河北工程信息招标网联系方式:0310-66635068河北工程信息招标网邮政编码:050000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河北建设工程招标网介绍?
河北建设工程招标网隶属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河北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基本概况: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办的面向各类交易主体、行业监管部门和公众的官方网站,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管理和维护。为了规范本地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河北招标网制定了相关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河北本地区各类型政府采购的基本方式,其中该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主要的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其中政府采购非招标管理办法中询价的主要内容内容:第四十四条 询价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应当完整、明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第四十六条 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第四十七条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第四十八条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第四十九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五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http://www.xzcs.gov.cn/河北建设工程招标网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原航空大厦)河北建设工程招标网联系方式:0310-66635068河北建设工程招标网邮政编码:050000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河北建筑工程招标网介绍?
河北建筑工程招标网隶属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河北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基本概况: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办的面向各类交易主体、行业监管部门和公众的官方网站,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管理和维护。河北招标网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地区产权交易的基本情况,制定了建筑企业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在产权交易的过程中,产权交易的结算交易签约怎么规定的,主要的内容如下:第三十二条 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涉及转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依法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公开竞价方式包括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以及其他竞价方式。第三十四条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在确定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第三十五条 产权交易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一)产权交易双方的名称与住所;(二)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三)产权转让的方式;(四)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事宜,如何处置;(五)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六)转让价格、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七)产权交割事项;(八)合同的生效条件;(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十)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十一)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第三十六条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以及竞价交易结果等,对产权交易合同进行审核。第三十七条 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产权交易合同的生效需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交易双方应当将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材料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出具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所需的交易证明文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http://www.xzcs.gov.cn/河北建筑工程招标网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原航空大厦)河北建筑工程招标网联系方式:0310-66635068河北建筑工程招标网邮政编码:050000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登入不进去咋办
您好亲,如果您无法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尝试以下方法:检查用户名和密码是否正确,确保大小写和空格都正确。检查网络连接是否正常,尝试重新连接网络或更换网络环境。清除浏览器缓存和Cookie,重新打开浏览器尝试登录。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联系系统管理员或客服人员寻求帮助【摘要】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登入不进去咋办【提问】
您好亲,如果您无法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尝试以下方法:检查用户名和密码是否正确,确保大小写和空格都正确。检查网络连接是否正常,尝试重新连接网络或更换网络环境。清除浏览器缓存和Cookie,重新打开浏览器尝试登录。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联系系统管理员或客服人员寻求帮助【回答】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施工前的安全评估和规划:在施工前对工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和规划,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明确各项安全措施和责任。2.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防护、安全监控等方面。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4.施工结束后的安全验收:对施工结束后的工程进行安全验收,确保工程的安全性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回答】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登入不进去咋办
很抱歉听到您无法登入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问题。首先,您可以尝试检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否正确输入。如果您忘记了密码,可以尝试找回密码或者联系系统管理员进行重置。如果您的账号被锁定或者出现其他问题,也可以联系系统管理员进行解决。另外,您也可以尝试清除浏览器缓存或者更换浏览器进行尝试。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您联系系统提供商或者技术支持团队,获取更详细的帮助和解决方案。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摘要】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登入不进去咋办【提问】
很抱歉听到您无法登入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问题。首先,您可以尝试检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否正确输入。如果您忘记了密码,可以尝试找回密码或者联系系统管理员进行重置。如果您的账号被锁定或者出现其他问题,也可以联系系统管理员进行解决。另外,您也可以尝试清除浏览器缓存或者更换浏览器进行尝试。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您联系系统提供商或者技术支持团队,获取更详细的帮助和解决方案。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回答】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法律分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fcxjst.hebei.gov.cn/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三、做好试点组织实施 (一)选好试点县(市、区、旗)。选取当地政府重视且农房建设管理工作有基础的县级地区开展试点,原则上每省(区、市)选择3― 5个试点县(市、区、旗)。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于2019年2月底前将试点县(市、区、旗)名单和试点工作方案报我部村镇建设司。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现在的办事大厅已经移动至政务服务板块里,点击后就能进入可见本文下图。如还是不能进入,可以联系网站维护单位: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方式: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邮 编:050051E-mail:[email protected]扩展资料: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法律咨询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冀政办[2009]31号) 二、承办机构 法规与改革处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单位) 三、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六、服务流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厅法规与改革处受理申请,依据申请内容转交相关处室(单位),相关处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法规与改革处 0311-87904560 参考资料: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事项
河北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平台往年招标信息怎么查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因此在投标时如果需要获取和查看河北省招标信息,建议首先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看,根据项目性质选择不同的查看渠道。
除此之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也是查看河北省招标信息的重要选择,因为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招标信息,也会同步发布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依据同样是《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其中《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按规定同步交互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应当与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总结一下,以上几个渠道,首先查看河北省招标信息的重要官方渠道,无论是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还是时效性都特别好的。但是编辑重点推进的却不是这几个渠道,因为这几个渠道也是有缺点的,比如信息分类汇总较差,无法精准找到所需信息,无法根据需求定制招标信息等。虽然解决了招标信息的获取需求,但是无法真正解决投标需求。
怎么解决这类需求呢?推荐使用剑鱼标讯、中国招标网等这类企业性质的招标网,这类网站虽然不是官方渠道,但是招标信息的来源都是来自于官方渠道,而且在招标信息详情中一般都有原文地址。同时还提供信息分类汇总功能、搜索和订阅功能,支持根据需求精准获取招标信息,同时可以进行数据定制,辅助企业进行市场分析、投标决策、销售辅助等一系列重要功能,建议可以尝试一下。【摘要】
河北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平台往年招标信息怎么查【提问】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因此在投标时如果需要获取和查看河北省招标信息,建议首先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看,根据项目性质选择不同的查看渠道。
除此之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也是查看河北省招标信息的重要选择,因为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招标信息,也会同步发布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依据同样是《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其中《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按规定同步交互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应当与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总结一下,以上几个渠道,首先查看河北省招标信息的重要官方渠道,无论是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还是时效性都特别好的。但是编辑重点推进的却不是这几个渠道,因为这几个渠道也是有缺点的,比如信息分类汇总较差,无法精准找到所需信息,无法根据需求定制招标信息等。虽然解决了招标信息的获取需求,但是无法真正解决投标需求。
怎么解决这类需求呢?推荐使用剑鱼标讯、中国招标网等这类企业性质的招标网,这类网站虽然不是官方渠道,但是招标信息的来源都是来自于官方渠道,而且在招标信息详情中一般都有原文地址。同时还提供信息分类汇总功能、搜索和订阅功能,支持根据需求精准获取招标信息,同时可以进行数据定制,辅助企业进行市场分析、投标决策、销售辅助等一系列重要功能,建议可以尝试一下。【回答】
河北招标投标网介绍?
河北招标投标网隶属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河北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基本概况: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办的面向各类交易主体、行业监管部门和公众的官方网站,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管理和维护。为了统一规范本地区交易市场监督,河北招标网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结合河北本地区实际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主要的内容包括:总则、管理机构、行政监督、行政监察和附则五部分内容,其中行政监督的内容包括: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卫生、商务等部门(以下统称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分工,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审核审查交易前各类交易文件的合法合规性;(二)审核审查项目单位和业主选取或委托的中介代理机构资质;(三)聘任、考核、培训和管理各类专家,及时更新专家信息资源;(四)督促本行业公共资源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五)指派专门人员代表所在部门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行政监督设施,对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流程管控并对交易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六)评价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和服务水平等,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改进和规范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七)监督检查成交合同履约情况;(八)受理相关投诉,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十条招标人、采购人和业主在确定实施交易时间、场地等信息后,应及时通知行政监督部门。第十一条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不得妨碍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正常的交易活动,不得干预招标人、采购人和业主自主选择符合规定资质等级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实施交易的权利。第十二条跨行政区域在异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由招标人、采购人和业主方行政监督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也可书面委托交易地行政监督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第十三条中央国家机关、中直企(事)业单位、其他省(市、区)申请在河北省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或授权原则,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第十四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在法定时限内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后,应按照规定及时调查处理或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第十五条行政监督部门应建立相关从业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对其资质和信誉等情况进行评定、审核和发布,并将结果抄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第十六条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审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政府类资金。第十七条物价部门负责核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检查监督价格执行情况。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http://www.xzcs.gov.cn/河北招标投标网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原航空大厦)河北招标投标网联系方式:0310-66635068河北招标投标网邮政编码:050000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河北招标信息网介绍?
河北招标信息网隶属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河北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基本概况: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是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办的面向各类交易主体、行业监管部门和公众的官方网站,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管理和维护。河北招标网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地区产权交易的基本情况,制定了建筑企业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主要的内容包括:产权交易的总则、产权交易受理转让申请、产权交易发布转让信息、产权交易登记受让意向、产权交易签约等相关内容。其中对建筑企业登记受让意向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二十五条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限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对意向受让方逐一进行登记。第二十六条 意向受让方可以到产权交易机构查阅产权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材料。第二十七条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并在信息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的登记情况及其资格确认意见书面告知转让方。第二十八条 转让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的资格确认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如对受让方资格条件存有异议,应当在书面意见中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转让方逾期未予回复的,视为同意产权交易机构作出的资格确认意见。第二十九条 经征询转让方意见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资格确认结果告知意向受让方,并抄送转让方。第三十条 转让方对产权交易机构确认的意向受让方资格有异议,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协商,必要时可以就有关争议事项征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意见。第三十一条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事先确定的时限内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为准)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http://www.xzcs.gov.cn/河北招标信息网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原航空大厦)河北招标信息网联系方式:0310-66635068河北招标信息网邮政编码:050000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2年河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服务的说明》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2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11、12日举行,考点设在各设区市。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辛集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市和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人员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适用范围,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之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报考人员失信管理: (一)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三、严格资格审查 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原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规定条件(详见附件4)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佐证材料,但应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相关人员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3月25日9时-4月1日17时,报考人员可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hebpta/)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6日17时。 (二)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在登录报名平台时,需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报名缴费。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图片(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还需上传项目经理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图片、增项报考人员还需上传已经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图片),之后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数据进行确认,只有确认后的数据,才能进行资格预审,且数据不再修改。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上报名平台审核状态,预审通过后,及时打印报名表保存备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往年考生如有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进行修改。 (四)考后审核。 考试结束后,考生自行查询考试成绩。考试组织机构将利用报名数据信息及上传图片,通过官方数据查验、比对等方式集中对全部科目成绩通过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存疑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复审,具体时间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取消。 (五)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6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6月6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增项考试 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22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七、科目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分别是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共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或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八、考试实施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和《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有关要求,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认真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和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细化考点考场防疫举措,严格防疫措施,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具体可参考《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310.aspx);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和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九、收费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十、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2、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二)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三)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 (一)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文件依据: 人发[2002]111号、冀人发[2004]69号、冀人字[2005]177 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2022年河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有关服务的说明》文件精神,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于12月17日、18日举行。为稳慎做好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为纸笔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7日 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2月18日 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2月18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水利水电6个专业。 如因突发疫情等原因无法组织实施考试,本年度不再继续安排补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工作和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二、不参加补上确认 本次补考的范围是我省已经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因考试安排调整,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须在10月24日9时30分至28日17时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不参加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补考确认”链接进行网上确认。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省人事考试中心对不参加考试网上确认人员统一办理退费工作和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已缴费用在确认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三、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应试需知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为加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 五、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调整为:[email protected]。 六、联系方式 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11-83824748,83808508 附件: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计划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90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