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电费收费标准
淮南电费收费标准,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供电主体(简称“供电主体”)负责供电、计量收费的电力用户属于非电网直接供电的终端电力用户(简称“终端用户”), 供电主体应按照政府规定的目录电价收取电费,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供电主体自用电费由自身承担。二、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供电主体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不得通过电费向终端用户分摊。三、供电主体应为终端用户安装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计量设施,终端用户是移动通信基站的,用电计量设施的安装由移动通信基站运营企业和供电主体协商确定。对确不具备安装计量设施条件的终端用户,供电主体在合理扣除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量后,剩余电量可与终端用户通过协议公平约定,价格按照终端用户用电电压等级对应的目录平段电价执行。四、 供电主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终端用户安装峰谷分时电表的,按终端用户对应电压等级的目录峰谷分时时段、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 终端用户安装非峰谷分时电表的,按照“终端用户用电电压等级目录平段电价+上浮幅度”确定终端用户用电价格,其中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5%,鼓励有条件的供电主体不上浮或少上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五条 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和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淮南查查论坛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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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电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2)其他用户:(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为提升电力系统整体利用效率,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各地结合当地情况推行分时电价,把一天24小时分成高峰、尖峰、平段、低谷、深谷等多个时段,每个时段的电价都不一样,高峰和低谷的电价差在3到4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六条 制定电价,应当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坚持公平负担,促进电力建设。第四十一条 国家实行分类电价和分时电价。分类标准和分时办法由国务院确定。对同一电网内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用电类别的用户,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
淮南日报电话多少
淮南日报电话: 0554-6644996。
《淮南日报》创办于1950年2月7日,其前身为《淮矿工人》报。
解放前,淮南没有地方报纸。1950年1月18日,淮南人民在欢庆解放一周年之际,中共淮南矿区委员会与淮工筹会决定创办一张淮矿工人报。1950年2月7日,作为中共淮南矿区委员会机关报的《淮矿工人》问世,成为全省第一家工矿报纸。当时的社址设在淮南九龙岗新村院内,张恺帆为《淮矿工人》题写报名。
《淮矿工人》创刊伊始,报社印刷设备极其简陋,仅有四开机两部、排版工人10人,每遇停电,编辑们还要帮助工人脚踩机器印刷。开始,《淮矿工人》报每周一期,四开四版,发行量仅1000份。1951年4月1日改为周二刊,全社陆续增加到29日。1953年淮南市矿合并,中共淮南市委成立,《淮矿工人》随即更名为《淮南报》,成为市委机关报,同年4月2日改为周三刊。当年6月份,曾一度在业务上与淮南人民广播电台合作,稿件先播出后排印,社址设在九龙岗矿工医院南侧,后迁至九龙岗矿务局招待所院内。1957年1月1日,市委将报社迁至洞山。1958年5月1日,市委决定将报纸改为《淮南日报》,增至周六刊,报名特请郭沫若题写。当年8月,《淮南日报》附加农村专页,每周一期,周三刊出。改日报后,报纸发行量由1955年的2257份增加到1960年的5761份,最高达到7182份。这一时期,市委决定将市印刷厂划归报社管辖,在经费上以厂养报。1960年2月7日《淮南日报》又改为《淮南报》,初为周二刊,后又周三刊,至1966年下半年又恢复周六刊,续用原名《淮南日报》。全社共82人,其中编辑部40人,印刷厂42人,报纸发行量达到12000份。
淮南日报的新淮南报
文革开始后,1967年1月10日报纸改名为《新淮南报》,并作为“淮南市临时革命委员会”的机关报。5月份报社实行军管,报纸也由自办发行改为邮局发行。1969年7月14日,新淮南报社与市有线广播站、淮南转播台三家合并,成立“淮南市新闻战线革命委员会”,印刷厂也由报社划出归地方管理。1970年12月25日,以上组织撤销,报社成立“新淮南报社革命委员会”,直至1972年3月10日奉命休刊。文革时期,报社成为淮南两派群众争夺的舆论阵地,编辑部三分之二的人员成为被专政对象,后期有的下放农村,有的调离报社,流散在各单位。1980年上半年,停刊8年之久的《淮南日报》复刊,并组织了报社筹备领导小组。同年7月1日开始试刊,共试刊9期,初定名为《淮南日报》,为周三刊,仍为四开四版。编辑部人员大部分由学校、厂矿调来,老报人归队者寥寥无几。1981年至1983年,报社陆续增加到113人。1983年10月,市委决定成立新的领导班子。1986年6月,市委决定撤销报社党组成立党委,报社性质定位党委领导下的总编负责制。当时编辑部有67人,原来采编各组改为科室,任命了一批青年干部,充实了报社的后备力量,形成“老中青”三结合的局面。为壮大报社的采编力量,市里批给报社20个事业编制,报社实行严格的考试录用,确保把真正的人才录入进来。报社还大胆改革人事制度,录用和培养农民记者祁家录,一年后作为人才引进,正式成为报社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