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协调、指导高等教育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七)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县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剑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剑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四)承担剑阁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剑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剑阁县教育局电话号码
0839-6601345剑阁县教育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剑阁县教育工作。1950年成立剑阁县人民政府教育局,1955年改为剑阁县教育局,后改为剑阁县文化教育局,20世纪80年代改为剑阁县教育委员会,90年代末改为剑阁县教育局,2011年与剑阁县科学技术局合并为剑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15年初重组更名为剑阁县教育局。局机关内设12个部门,局机关驻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3号。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二)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五)协调、指导高等教育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剑阁县教育局的介绍
剑阁县教育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剑阁县教育工作。11950年成立剑阁县人民政府教育局,1955年改为剑阁县教育局,后改为剑阁县文化教育局,20世纪80年代改为剑阁县教育委员会,90年代末改为剑阁县教育局,2011年与剑阁县科学技术局合并为剑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15年初重组更名为剑阁县教育局。局机关内设12个部门,下设12个派出机构,局机关驻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3号。
2023上半年四川广元市剑阁县事业单位招聘对象
2023上半年四川广元市剑阁县事业单位招聘对象是完全符合《剑阁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者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者;(2)曾被开除公职者;(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者;(5)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者;(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者;(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者;(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者;(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者。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4.在剑阁工作的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2022四川广元市剑阁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符合《剑阁县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者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四川广元市剑阁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相关内容。
生孩子时住院的费用能不能报医保?
全职妈妈如何用生育险?很多女性朋友会问深蓝君:我是全职妈妈,我生宝宝的费用可以报销吗?答案是:可以,你可以用老公的生育险。具体规定是什么样的?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来看看视频:所以全职妈妈是可以用老公的生育险来进行报销。但是,各地规定会有所不同,具体还是需要咨询当地社保局的:12333。居民医保其实,除了用老公的生育险以外,还可以通过自己交居民医保的方式,来报销生育医疗费。通过表格,可以清楚看到不同城市的差异:领取条件:除了缴纳当地居民医保外,北京通过个人缴纳职工医保,上海只要曾交过职工生育保险,也能领取生育福利。报销方式:北京和广州,都是通过医保报销相关费用,而上海除了医保报销,还能拿到一些补贴。生育津贴:除了上海,北京和广州都不提供津贴。总的来说,即便没有上班,妈妈们还是有方法报销生育费用,希望上面整理的资料能帮到大家。 限时福利更多关于生育险和社保的科普,欢迎关注【深蓝保】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回复:【百度知道】,即刻获得深蓝君专门为你准备的精美的大礼包 ↓ ↓ ↓ ↓ ↓
广元教育局电话
广元教育局电话:0839-3263630广元市教育局设在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电子路121号,管理3个教育行政区(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4个教育行政县(苍溪县、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2021年4月,广元市教育局被授予“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秋,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636所,在校学生51.69万人,其中高校3所(普通高校1所、成人高校2所),在校学生0.89万人;普高27所,在校学生6.3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24所,在校学生6.05万人;初中167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94所),在校学生13.85万人;小学243所(村小及教学点348个),在校学生19.48万人;特殊教育学校4所,在校学生0.26万人;幼儿园168所,在园幼儿4.81万人。2010年秋,有国家、省、市级各类示范学校277所。其中国家级示范高中2所、省级示范高中2所、市级示范高中12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5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所、市级重点职业学校1所,省市示范幼儿园12所,省市校风示范校93所,省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29所、省市实验教学示范校36所,省市艺术特色学校31所、省市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52所。全市有教职工3.1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83万人。截至2018年春,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744所,在校学生39.65万人。其中,高校3所(普通高校2所、成人高校1所),在校学生2.4万人;普高26所,在校学生5.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2所,在校学生3.1万人(含非全日制0.79万人);初中126所,在校学生6.39万人;小学267所,在校学生15.2万人;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学生0.07万人;幼儿园300所,在园幼儿7.09万人;职业培训机构(教师进修校)4所。全市有教职工3.0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68万人。
广元市教育局电话
广元市教育局电话0839-3263630广元市教育局设在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电子路121号,管理3个教育行政区(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4个教育行政县(苍溪县、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2021年4月,广元市教育局被授予“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秋,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636所,在校学生51.69万人,其中高校3所(普通高校1所、成人高校2所),在校学生0.89万人;普高27所,在校学生6.3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24所,在校学生6.05万人;初中167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94所),在校学生13.85万人;小学243所(村小及教学点348个),在校学生19.48万人;特殊教育学校4所,在校学生0.26万人;幼儿园168所,在园幼儿4.81万人。2010年秋,有国家、省、市级各类示范学校277所。其中国家级示范高中2所、省级示范高中2所、市级示范高中12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5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所、市级重点职业学校1所,省市示范幼儿园12所,省市校风示范校93所,省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29所、省市实验教学示范校36所,省市艺术特色学校31所、省市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52所。全市有教职工3.1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83万人。截至2018年春,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744所,在校学生39.65万人。其中,高校3所(普通高校2所、成人高校1所),在校学生2.4万人;普高26所,在校学生5.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2所,在校学生3.1万人(含非全日制0.79万人);初中126所,在校学生6.39万人;小学267所,在校学生15.2万人;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学生0.07万人;幼儿园300所,在园幼儿7.09万人;职业培训机构(教师进修校)4所。全市有教职工3.0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68万人。 截至2018年,全市有国家、省级各类示范学校139所。其中,国家重点职业学校6所,国家中职示范校学校3所,省示范高中8所(省一级2所,省二级6所),省示范幼儿园10所,市三星级以上幼儿园25所,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11所,省实验教学示范校10所,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15所,国家语言文字示范学校3所,省语言文字示范学校9所,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11所,省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14所,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13所,教育部命名的国防教育示范学校1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