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善林金融是个怎样的公司
这个要客观来说的话,是没办法简单给出好或者坏的概念。
首先,善林是一个合法的企业,而这个企业能够在国内占有一席之地,并且在越来越繁杂的金融领域取得一定的成就,说明他本身是具有一定的价值和优势的。可以说,市场目前是需要善林这一类的公司,而善林也确实是填补了市场的一些空白,并且在很多地方都颇有建树。
那么不足之处就是在于行业的纷杂。就全世界而言,P2P作为传统金融的一个重要补充,并未完全的建立起来,而行业内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客观存在,善林的出现并没有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不可避免的深陷舆论的泥藻中,当然这个也有客观的原因,只能说我们比较期待具有强大实力与方法的企业来规范这个行业,就目前来看,善林任重道远。
善林金融公司正规吗
在工商局注册的,你可以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就可以查看是不是正规公司。
今日(7月26日)上午,《检察日报》报社总编钱舫、副总编魏星等一行领导莅临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部,同善林金融董事长周伯云先生进行友好深入交流。
交流会上,双方就善林金融现阶段发展状况进行了沟通,并就行业自律等事宜做了探讨。善林金融向检察日报社介绍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前景,及善林当前的基本状况,并就借贷风险保障做出了详细说明。《检察日报》总编钱舫则在法律法规方面给予了相关指导意见。
这已不是善林金融和检察日报社的初次会面。早在今年5月份,善林金融董事长周伯云先生便受邀参与过由《检察日报》报社主办的“走长江·说检察·看发展”大型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当天的启动仪式上,周伯云先生曾代表全体善林员工对检察日报社日后的上海之行表达过欢迎,而在今天,双方终于在上海“重聚”。
《检察日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院的机关报,立足检察,宣传法制。本次钱舫总编莅临善林金融总部进行指导,既体现了国家、媒体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关注与重视,又体现了政府对行业发展的支持与关心。善林金融也会紧跟国家政策,稳健规范发展,更好地为国家的实体经济服务。
善林金融案件涉案金额高达736亿,怎么这么多?
善林金融涉案金融高达736亿,怎么这么多?最近大热的善林金融非法集资案终于结束了,非法集资的金额达到了人民币736.87亿元,涉及人员很广,全国大概有62万的人在“善林金融”集资时投了钱。这个案件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正式宣判,被告人周伯云、田景升等12人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了相应的刑罚。截至案发,该案的大概情况是非法募集资金共计736.87亿余元,全国62万余人涉及其中,其中承诺兑付实际没兑的25万余名被害人,本金还有217亿余元。一、善林金融能非法集资这么多钱的原因之所以善林金融能非法集资到这么多钱,是因为他们公司不仅在传统的门店推销吸引资金,还在互联网营销的配合集资,这种“线上”和“线下”同时进行并结合的方式,为他们非法获得了大量的资金。在2013年的10月,被告人周某云组建、设立了善林金融公司,一直在操控“善林系”的企业,陆陆续续在全国29个左右的省市设立了千余家分支机构。周某云还设立了“广群金融”、“善林宝”、“亿宝贷(幸福钱庄)”和“善林财富”等一大堆的网络借贷平台。他为了为谋取大量的非法利益,在公司里用一切虚假的债权、借款人信息和宣传等方式,向受害人们承诺很高的的收益,随后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最终集资达到了736.87亿元。二、那么多的钱都去哪了善林金融非法集资的那么多钱去哪了?善林金融一直靠“借新还旧”和击鼓传花的模式努力维持着公司的全部运营。但是由于门店一直疯狂往外扩张、公司运营管理乱七八糟和投资项目经营失败,公司运营成本也高涨不下,时间久了,资金缺口也越来越大。后来善林金融非法募集的大量资金,大部分都被用来填前面留下的坑,剩下向民众返还利息,目的是为了制造公司一切都好的假象。部分非法得到的资款被用于支付佣金、租赁办公场地和广告宣传这些高额的运营成本,当然还有个人挥霍。其中,周伯云个人银行账户的流水就达到了3.2亿左右。他在警察局交代,这些钱用于娱乐和人情消费。现在人民的生活变好了,有闲钱想投资的想法是非常好的,但是千万要提防这些打着各种旗号实际是集资的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会把你们的钱变成自己的,不会一直钱生钱然后给你们利息和本金,最后连人都找不到了。要想投资理财需要找专业的理财专家替你分析行情,千万不要相信天下会掉馅饼,其实是陷阱。
善林金融为什么8人被批捕?
2018年4月9日,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实际控制人周伯云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自首,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产生巨大资金缺口致使无法兑付投资人本息。公安机关随即开展调查。截至发稿时止,“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执行总裁田景升、“幸福钱庄”负责人陶剑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经警方调查,“善林金融”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自2013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全国开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后,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以允诺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自2015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又在互联网上开设“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等线上理财平台,对外大肆销售非法理财产品,涉案金额600余亿元。“善林金融”通过推出各种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吸收社会大众资金形成资金池,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为了使“善林金融”这家公司看起来“家大业大”,更是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同时做足包装宣传,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经查,“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据此,“善林金融”系典型的庞氏骗局,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一步,警方将全力查清案情,追缴涉案赃款,维护正常金融秩序。警方提示:公安机关现正对此案开展全力侦查,将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的损失。请各地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投资、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到本人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登记、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