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撤销父母监护权的是谁?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父母监护权的主体包括。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以及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一、祖父母可以视作监护权吗
可以。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一般是由父母承担,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不具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可以主张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小孩的法定监护人有哪些
小孩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小孩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确定是怎样的,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什么呢
对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的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请问,只有中国护照而没有中国身份证算是中国人么?
不算中国人,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的人必须持有身份证,这是我们在中国的合法证件。
身份证号码有18位数字,前6位代表户籍所在地[出生地]代码,中间8位代表公民的出生年月日,后4位是随机编码,最后一位可识别性别。
一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在出生时即产生,终生不会改变,即使今后户籍迁移,从身份证号码仍可识别你的出生地。
可以申请撤销父母监护权的主体是谁
法律分析: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3、民政部门以及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6·21南京女童饿死案的事件过程
邻居从猫眼向外看 感觉孩子很轻很轻孩子已经风干了,看着被抱走的过程,我感觉到她们的身体很轻很轻。2013年6月22日,张宇给记者描述目击的过程。张宇和两个孩子的家是对门,都住在小区的5楼。昨日,华商报记者来到张宇和李文斌(饿死孩子的父亲)家门口,两家楼道内四处抛弃的是一次性口罩、手套和鞋套。李文斌家的门上贴着一张大红门幅,上面是两条活蹦乱跳的鱼,中间有“出入平安”二字。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期盼平安的家庭,被发现两个女儿活活饿死家中。孩子的妈妈经常借米面盐油, 2013年20多岁的张宇做些小生意,他是小区里面对两个孩子家庭最熟悉的一人。张宇是2011年3月份搬到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办泉水新村小区的,他和李文斌住对门。开始他还以为李文斌一个人住呢。大约2012年5月20日,一女子下午突然敲他的门,张宇打开门后看到是一个20多岁的女子,后来张宇才知道她是对面女主人乐燕。乐燕这次是来借大米的,“你随便拿吧”,张宇说。乐燕就开始挖袋子里面的大米。从此乐燕一发不可收拾,“米、面、油、盐、菜”啥都借,一般是下午3、4点的时间来借的较多。张宇分析,乐燕晚上经常外出,到天亮才回来。然后一觉睡起来开始借东西做饭吃。 乐燕还有的时候也来借烟抽。但是乐燕从来不开口借钱。张宇这才知道,乐燕是邻居两个孩子的妈妈,但是乐燕很少回家。半个月见一次面,随后又消失了。2012一次乐燕拿着钱包、钥匙和身份证下楼,结果走到楼下将身份证给丢了。张宇捡起来一看,乐燕也就20岁出头,“今年也就是21或22岁”。偶尔张宇和乐燕聊天时,乐燕会透露在夜总会上班。2013年2月底,李文斌因为吸毒被警方抓走后,乐燕就很少回来了。“也许是半夜回来我们都睡着了,她还不如孩子的爸爸,人家没被抓的时候,还经常回家给孩子做饭吃”,张宇说。张宇渐渐了解到,乐燕有两个女儿,年龄都很小。张宇有时能隐隐约约听到对面孩子的哭声。但是,他最后一次听到孩子哭得时候,大概在一个多月前了。孩子拍着门喊了一晚上“妈妈” 2013年55岁的施春香和李文斌住在一个单元,她住在4楼。施春香回忆,大概在一两个月前,下午2时许,他听到5楼这家有人拍门,“妈妈,妈妈”。施春香由于照看着家孙和外孙,就没在意此事。大约晚上11时她睡觉前,仍然听到拍门的声音,而且里面的孩子用手将门锁拽的响,但就是打不开。第二天早上5时许,乐燕家的大女儿竟然自己将门打开了跑到了楼下。施春香送完孙子上学回到小区后,看到乐燕的大女儿光着上半身,下身穿着裤子站在小区保安处。“那几天天气不正常,我还穿着毛衣,而小孩子却光着身子”,施春香说。有好心人买来肉包子给她吃,小孩子狼吞虎咽几下子就吃饱了。施春香说家里还有一个小的呢,于是就有人上楼查看。尿不湿不常换致孩子下体溃烂和乐燕住在一个单元的王玉华说,他是2012年3月份才搬来住的。一年多的时间,仅仅见过一次乐燕“夫妇”带着两个孩子在小区散步,大孩子被李文斌拉着手,小的被乐燕抱在怀里。王玉华的妻子说,有一次我们都不在家,乐燕过来找我婆婆借尿不湿。原来是乐燕家的小女儿没有尿不湿用了。有一次,施春香看到乐燕总不给小女儿换尿不湿,就跑到乐燕家,让给小女儿换尿不湿。“尿不湿取下来后,一股恶心的臭味扑过来。孩子的下身4处溃烂。我说赶紧用毛巾洗洗,她妈妈说没有毛巾。我说你不洗脸吗”?施春香立刻回到家里,找来了红霉素眼药膏拿到乐燕家,让乐燕给孩子涂药。施春香因为上次孩子拍了一晚上的门而没有去帮助而深深自责,再次看到孩子的可怜样,她的心软了下来。她给乐燕说,下次出去的时候不要将门锁住,我们邻居可以也照看孩子。乐燕立即提议,将房门的钥匙留在施春香处。第一天乐燕出去的时候告诉施春香,我出去一下,晚上6时前回来。结果下午5时许,施春香端着饭,用钥匙打开房门后发现,乐燕已经回来了。第二天乐燕没有出去。第三天,乐燕还是说出去就回来,结果施春香等到晚上8时都没见回来。等了几天都没有见到乐燕回来。施春香害怕了。几天后乐燕回来了,施春香将对方的钥匙还给了她,说孩子她再也不管了。“我的心终于放下了,感觉身上的重担放下来了”。2013年8月底孩子的爸爸将出狱社区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陈金保说,李文斌和乐燕没有结婚,是同居关系。其中大的小孩,是乐燕此前和前男友的孩子。2013年2月份,李文斌因为吸毒被抓,2013年8月底就可以出来了。李文斌被抓后,社区决定每月拿出800元钱用于救助乐燕和两个孩子。这笔费用是交给片警监管的,片警每一周或10天去乐燕家了解一次情况。数年前,李文斌所在的村庄进行拆迁安置,李文斌有两套房还有补偿款,可是在毒品的摧毁下,家里的一件件东西都被变卖。最后,连自己的女儿也没有保住。南京两名幼女饿死家中,国人震惊。
今年我国哪个城市发生活活饿死两个女童的惨案
2013年,我国南京市发生了两名女童被活活饿死的惨案。
2013年6月21日上午,南京江宁区麒麟派出所民警,在泉水新村24幢二单元503室,发现了李姓两姐妹已经风干的幼小尸体。据了解,在三个多月中,两名女童曾迸发出柔弱但足够坚忍的求生本能。邻居、民警、社区和亲戚也都曾作出他们自认为称职的努力,但不幸的是,最终以两个幼童的死亡告终。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规定,法院另行指定的监护人可以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如果没有前述人员,则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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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社会工作的定义和特点
儿童社会工作的定义和特点 儿童社会工作就是社会工作者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的需要,以专业的价值为指导和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充分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对儿童开展的助人服务活动。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儿童社会工作的定义和特点! 儿童社会工作的概念 (一)儿童社会工作的定义 1、定义:儿童社会工作是指以全体儿童为工作对象,在有关儿童发展理论的指引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帮助解决儿童问题、满足儿童需求、促进儿童全面发展,进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专业服务活动。 2、儿童社会工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儿童社会工作是一种事后补救性工作,它以处于特殊困难境地的儿童为对象,多采取机构服务的方式,救助和保护那些家庭或父母无力抚养的儿童或者有各种问题的儿童,如孤儿、残疾儿、流浪儿、弃婴、受虐儿童、情绪或行为偏差儿童等。广义的儿童社会工作是指社会的方方面面,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工作对象是所有儿童群体,在内容上包括:文教、卫生、医疗、保健、体育、娱乐、社区、家庭保障、儿童权益保护等方方面面,已逐渐成为儿童工作的发展方向。广义的儿童社会工作和狭义的儿童社会工作两者呈交叉关系。 (二)儿童社会工作概念的要素儿童社会工作的概念从组成的内涵角度,主要包含三个基本要素: 1、儿童社会工作是面向儿童的工作; 2、儿童社会工作的目的是激发自我发展、自我成长的潜能,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地发展; 3、儿童社会工作的需要运用专业的手段。 (三)儿童社会工作的功能儿童社会工作具有积极的社会功能,儿童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化、制度化的儿童服务的活动,其功能在于对儿童和社会的贡献。包括: 1、促进儿童发展的功能儿童社会工作促进儿童发展的功能是从对处于困难境地的儿童的解困和解难、对所有适龄儿童进行成长辅导、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等几个方面来实现的。 2、促进社会安全与发展的功能儿童社会工作直接的结果是减少目前儿童的痛苦和问题,促进儿童的幸福与发展,间接结果则是防止将来社会问题的产生,为未来社会提供大批高素质的人材。儿童社会工作担负着社会人力资源前期开发的重要任务,对于社会的'总体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儿童的特点及需要 (一)儿童的特点 1、基础性 (1)整个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在于儿童的整体状况,儿童是社会的根基; (2)儿童个体的生涯发展在于儿童期的经历,儿童期的许多方面的经历都会对其今后一生的发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可以说儿童是人的一生的奠基期。 2、发展性 儿童时期是一个人的生理、心里和社会性发展特别快的时期,即一个人的快速生长期; 儿童时期是人的生理、心里发生质变最多的一个突出阶段,即一个人的主要发育期。 3、未来期儿童的成熟在未来、希望在未来、成就在未来。未来为儿童的努力和发展知音了方向,但也蕴涵了极大的不确定性。 (二)儿童的需要 1、获得基本生活照顾的需要(基础性需要)。 2、获得健康照顾的需要(身心医疗照顾、预防保健服务等,是儿童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 3、获得良好家庭生活的需要(物质的、精神的)。 4、满足学习的需要(受教育的需要)。 5、满足休闲和娱乐的需要。 6、拥有社会生活能力的需要(人际交往技巧、适应能力、价值观)。 7、获得良好心理发展的需要(自我认同)。 8、免于被剥削、伤害的需要。 儿童社会工作的定义 一、宏观的儿童社会工作定义: 儿童社会工作是面向整个社会的,是社会工作的宏观领域。 它主要包括: 1、推动有关儿童的立法儿童社会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推动政府在儿童福利、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敦促政府在儿童营养、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并积极为政府出谋划策,提出更多关于儿童福利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2、促进对儿童的养育儿童社会工作就是要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促进对儿童的良好的养育。首先是保证儿童的营养;其次是保证儿童有良好的居住环境。 3、推动儿童教育事业包括:推动义务教育法的落实;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宣传现代化的教育思想,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意识和教育思想水平;帮助儿童养成健康心理;指导儿童与其他儿童友好相处,学会在集体中生活;教会他们面对生活中的各种问题等。 4、创造儿童快乐成长环境游戏和娱乐是儿童生活的一部分,儿童社会工作者需要通过多方面的工作,为儿童开展好游戏和娱乐活动提供条件。 5、加强儿童卫生保健一是妇婴保健,即减少婴儿死亡率;二是学校卫生工作,即通过传染病的预防、健康教育等方法促成儿童健康发育成长,减少疾病的发生,全面提高其身体素质。 6、开展儿童家庭服务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家庭中儿童权益的保护;二是针对亲子关系和儿童教育方面的服务,使父母与儿童之间、儿童与其他家庭成员或邻里之间愉快、友好地相处;三是在社会上建立对个别“问题”儿童的服务机制等。 7、增强儿童权益的保护通过流浪儿童救助、辍学失学儿童助学、发展偏差儿童矫治、残疾儿童康复等手段,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儿童的健康成长,即对危害儿童健康的行为予以打击;教会孩子自我保护、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等方法实施对儿童的保护。 8、提供儿童的信息与资讯儿童社会工作者需要随时了解儿童的发展需求,评估国家、社会采取的儿童福利措施,认识儿童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此外,儿童社会工作还存在于公共关系层面上,即宣传儿童权利、解释儿童福利与服务的需求。 二、微观的儿童社会工作定义: 微观的儿童社会工作是指针对儿童个体的具体问题,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手法,帮助儿童及其家庭等社会环境解决儿童问题,为儿童提供健康发展机会和所需发展条件的一系列工作。 1、生活境遇不良的儿童的救助这一层面的服务一直是儿童社会工作的重点所在。一般而言,这类儿童服务可分为支持性、保护性、补充性、替代性四种类型。支持性服务是指通过个案、团体或家庭咨询等方式,提高家庭的功能,强化父母的责任,促进儿童福利;保护性服务则讲求最小程度地改变儿童的生存环境,维护其发展过程的稳定;补充性服务则是对儿童生活的基本生活状况作必要的改善,但仍有部分保留;替代服务指完全用替代性的措施改变其生存环境,此类服务是最底线的保护措施,针对需要短暂地或永久解除亲子关系的家庭。 2、对孤儿、弃儿的救助从社会工作角度,救助方式主要有家庭寄养、收养、儿童福利院安置等。家庭寄养的服务对象是孤儿、弃儿或因故父母无法照顾的儿童,选择能够为儿童提供健康全面发展的条件,及在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生活水平、教育程度诸方面都是适宜的家庭,经社会工作者联系协助并予以督导,逐渐使双方能和谐相处。收养服务是依据法律通过正常手续确立抚养关系的一种方式,面对因各种原因而无法被妥善照顾的儿童群体。儿童福利院安置可以为孤儿、弃儿提供合乎卫生的饮食以及正常生活的充分照顾,还可提供医疗保健和教育,必要时有及时的个案工作,是一种普遍的、常用的方式。 3、残疾儿童的康复和教育为残疾儿童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身体的康复、接受正常教育、接触和适应社会等,来帮助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4、对行为偏差儿童的矫治行为偏差儿童是指在行为上偏离社会规范,异于正常儿童的个体。有时也特指在行为上有违法或犯罪特征的儿童,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社会化辅助、心理辅导、环境建设等专业手法,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实施影响。 5、对青春前期儿童的辅导儿童末期一般进入青春发育的初期,儿童心理方面会出现许多“青春期困扰”,这都需要社会工作者给予及时、正确的辅助和引导。微观儿童社会工作和宏观儿童社会工作的关系。 ;
儿童社会工作基本内容
儿童社会工作基本内容 儿童社会工作就是社会工作者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的需要,以专业的价值为指导和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充分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对儿童开展的助人服务活动。下面由我为大家分享儿童社会工作基本内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1.儿童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 (1)儿童生物学与儿童发展有关系的生物学理论主要是遗传学说。遗传学认为,个体发展是一个规则的自然发展过程,差异是因为DNA的差异造成的。 (2)儿童心理学 ①心理分析理论心理分析理论对儿童社会工作的意义在于,个体早期的经历对个体的成长具有很大的影响,开展儿童社会工作应该考虑或重视将儿童当前的状况与过去的成长经历密切地联系起来。 ②心理社会发展论人除了生理性的冲动外,在生长过程中还有一种注意外界并与外界相互作用的需要,而个人的健全人格正是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艾里克森将人的一生划分成八个阶段,每一阶段或多或少均以同一性危机的概念来贯穿。 a.学习信任阶段(0~1.5岁):基本信任和不信任的心理冲突。 b.成为自主者的阶段(1.5~3岁):自主与羞耻、怀疑的冲突。 c.发展主动性阶段(3~5岁):主动与内疚的冲突。 d.变得勤奋阶段(6~12岁):勤奋与自卑的冲突。 e.建立个人同一性的阶段(12~19岁):自我同一性和角色混乱的冲突。 f.承担社会义务阶段(19~25岁):亲密与孤独的冲突。 g.显示创造力感的阶段(25~65岁):生育与自我专注的冲突。 h.达到完善的阶段(65岁以上):自我完善与绝望期的冲突。 ③行为或学习理论行为或学习理论认为儿童的学习模式有三种:a.古典制约的学习模 式涉及儿童的外部刺激与反应之间的关联:b.操作制约的学习模式是指在适当的反应出现时给予奖励的一种学习和行为反应方式;c.儿童以观察的方式进行学习,并与制约的学习模式相互增加与互补。 行为或学习理论对儿童社会工作的启示在于:儿童的行为是儿童对当前环境所作的反应,不适当的行为是儿童对当前环境所作的不恰当的反应。儿童社会工作的任务就是要帮助儿童学习和掌握恰当的行为模式与反应模式。 (3)儿童教育学 ①多元智能理论根据加德纳的理论,学校在发展学生各方面智能的同时,必须留意每一个学生只会在某一两方面的智能特别突出;而当学生未能在其他方面追上进度时,不要让学生因此而受到责罚。 ②建构主义理论重要概念是图式,图式是指个体对世界的知觉理解和思考的方式。图式是认知结构的起点和核心,或者说是人类认识事物的基础。认知发展受三个过程的影响,即同化、顺化和平衡。建构主义理论在教育学上的实质是:以儿童为中心,强调儿童对知识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和对所学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社会工作者在帮助儿童,尤其是学龄期的儿童时,要重视培养和促进服务对象的自主性。 (4)儿童社会学 ①自我发展理论米德认为,儿童是通过模仿周围人的行动,发展成为社会存在的。米德的自我发展理论,为社会工作者说明了儿童进行玩耍、游戏的内在意义,并为游戏形式的儿童辅导提供了理论依据。 ②认知理论认知理论认为,人类行为是由个人从环境中所获得的`信息中产生的态度塑造而成的。认知理论对儿童社会工作的启示如下。 a.儿童在某一年龄范围或发展阶段具有他们特定的思考方式。在开展儿童社会工作过程中运用会谈、评估及介入的方法都要考虑到儿童的心智特点及其与成人的差异。 b.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儿童获得对世界的正确认知或完善理性思考的能力。 2.儿童社会工作的表现形式 (1)宏观层面主要包括: ①参与有关各项保障和维护儿童基本权益的政策和法律的制定与完善,并配合其宣传和实施; ②参与保障并推动适合儿童需要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完善,监督儿童受教育权的实现; ③参与保障并推动儿童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和完善; ④参与保障社会面向儿童的信息和资讯提供,并努力使其符合社会整体对儿童的期望目标; ⑤积极地整合各方面资源,推动儿童的观点表达和对社会事务的参与。 社会工作者参与宏观层面儿童社会工作的方式有:①参与制定和实施法律、政策;②组织对儿童状况的调研,并向政府及社会提交报告;③参与公众焦点事件的分析,并向决策机构提供专业建议等。 (2)微观层面主要是社会工作者直接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的各项服务。按照服务对象的类别可分为一般儿童社会工作和特殊儿童社会工作。特殊儿童社会工作又可以分为支持性、保护性、补偿性和替代性四种类型。 ①支持性服务指通过提高儿童所处环境(通常是指其家庭)的功能,强化照料者的能力,以促进儿童的发展。支持性服务的重点是充分运用环境自身的力量,通过环境培育的方法来促进儿童发展。 ②保护性服务指通过介入外部监督或者强制等方式,防止儿童被虐待、忽视和剥削。其目的是为了减少侵害发生的可能,或者制止已经发生的侵害。其核心焦点是在确保儿童权益的基础上,尽量保持其生存环境的稳定性。 ③补充性服务通过专业介入,对儿童境遇中存在的某些薄弱或者缺失环节,以适当的增强。补充性服务既要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儿童的需要,当其为阶段性服务时,更要考虑结案时,介入资源撤出会不会对儿童产生二次伤害。 ④替代性服务通过改变儿童生存环境的方法对儿童进行保护。开展此类服务时前势评估十分重要,另外也必须考虑到是否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的问题。 3.对儿童有重要影响的社会要素 (1)家庭一个人出生的家庭的环境以及儿童所受的熏陶,使儿童在其今后的生活中.很难褪去其家庭的印迹。 (2)学校学校对儿童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场所,在某些情况下,其影响作用甚至会超越家庭。学校的教育对儿童来说是其接受的第一种正式教育过程。老师对学生的评价,对孩子们的自我期望影响巨大。班级间的关系,又使儿童形成了集体观念。 (3)同辈群体儿童在其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会因年龄、兴趣、就读学校、家庭住址等因素的一致,而逐渐地形成一个非正式的固定交往群体。同辈群体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作用是很大的。这种关系通常在儿童期结束后还发挥着持续重要的影响,其中有些会成为成年时的朋友。 (4)大众传媒大众传媒深刻地影响着儿童的生活。随着大众传媒的快速发展,儿童和大众传媒间的关系更加接近,大众传媒对儿童的社会化进程的影响也愈加深刻。 4.现阶段儿童社会工作的具体机构 (1)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在学校里教师是主体专业队伍,他们通过组织教学活动,来实现智育、德育、体育等的教学目标。目社会工作者所关注的不单单是学校德育计划的实施,还应针对发生偏差的儿童提供专业服务,对受侵害的儿童实施权益保护。 (2)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了绝大多数的社会孤儿和弃儿。目前福利机构巾社会工作者开展的儿童工作主要可分为寄养和领养两个方向。 (3)社区社区是儿童生活的场所。社区发展目标中应包含儿童部分,为开展儿童工作提供资源的保证。 (4)4专业性社会工作组织这些社会工作组织以实现社会工作价值为机构的目标,为所在地或者周边的机构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在专业社会工作机构里从事儿童工作,应该与其机构的整体目标相一致,社会工作者除了开展对儿童的评估,以确定什么服务可能对儿童有帮助以外,还要积极地调动整合资源,共同协作以实现帮助儿童的目标。 ;
乐燕的介绍
南京女童饿死案中女童的母亲,1991年生,有吸毒史,2012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执行。2013年6月21日9时许,南京市江宁区麒麟派出所社区民警王平元上门走访辖区住户乐燕时,发现家中无人应答,乐燕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王平元觉得事有蹊跷,便叫来锁匠将门打开。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两名幼女一个在门边,一个在床边,均已没有呼吸,她们正是乐燕3岁和1岁的女儿。经法医鉴定,不排除因饥饿、脱水死亡,死亡时间超过两星期以上……2013年9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饿死女童案”作出宣判,被告人乐燕故意杀人罪名成立,鉴于其已再次怀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为什么乐燕被判处故意杀人罪,而不是遗弃罪,虐待罪
一、至于乐燕如何判决,关键要看主观意图。最后法院认定的是,明知将两个孩子锁在家中会有生命危险,仍任结果发生,属间接故意。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乐燕身为被害人李梦某、李某的生母,对被害人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乐燕明知将两名年幼的孩子留置在封闭房间内,在缺乏食物和饮水且无外援的情况下会饿死,仍离家一个多月,不回家照料女儿,其主观上具有放任两女儿死亡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不抚养、不照料并断绝二被害人获取外援的可能性,最终致使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二、:南京女童饿死案
南京女童饿死案中女童的母亲,1991年生,有吸毒史,2012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2013年6月21日9时许,南京市江宁区麒麟派出所社区民警王平元上门走访辖区住户乐燕时,发现家中无人应答,乐燕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王平元觉得事有蹊跷,便叫来锁匠将门打开。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两名幼女一个在门边,一个在床边,均已没有呼吸,她们正是乐燕3岁和1岁的女儿。经法医鉴定,不排除因饥饿、脱水死亡,死亡时间超过两星期以上……
2013年9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饿死女童案"作出宣判,被告人乐燕故意杀人罪名成立,鉴于其已再次怀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可以网上查指导案例
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992号】:乐燕故意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