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信息

时间:2024-07-11 06:52:25编辑:优化君

聊城历史简介 聊城的资料

1、聊城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000多年前,聊城即有大汶口文化古城,先后创造了史前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等,境内名胜古迹2700多处,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景观有470多处。

2、春秋(前770—前476年)。聊城(今东昌府区,下同)、阳谷、东阿、茌平、高唐属齐国,莘县、临清属卫国,冠县属晋国。

3、战国(前475—前221年)。聊城、阳谷、东阿、茌平、高唐属齐国,临清、冠县属赵国,莘县属魏国。

4、秦朝(前221—前206年)。郡、县两级制,境域属东郡。

5、西汉(前206—24年)。郡、县两级制。聊城、莘县、阳谷、东阿属兖州东郡,临清、冠县属冀州魏郡,茌平分属兖州东郡与青州平原郡,高唐属青州平原郡。

6、东汉(25—220年)。州、郡、县三级制。聊城、莘县、阳谷、东阿属兖州东郡,临清属冀州魏郡,冠县属司州阳平郡(治馆陶,今冠县东古城镇),茌平属兖州济北国,高唐属青州平原郡。

7、三国(220—265年)。州、郡、县三级制。境域属魏国,聊城、茌平属青州平原郡,临清、冠县、莘县属司州部阳平郡(治馆陶),阳谷为县王国,东阿属兖州东郡,高唐属冀州部清河郡。

8、西晋(266—316年)。州、郡、县三级制。聊城、茌平、高唐属冀州部平原郡,临清(曾为清河国,治清河,今临清市)、冠县、莘县属司州部阳平郡,阳谷、东阿属济北国及东平国。

9、东晋十六国(319—420年)。州、郡、县三级制。境域先后属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南燕、刘宋6国。前秦清河郡治临清。后赵、前燕、后燕时阳平郡治馆陶。刘宋时济州治茌平。

10、南北朝(420—581年)。州、郡、县三级制。聊城先后属北魏、东魏、北齐、北周4国。后魏,聊城、茌平属济州平原郡(治聊城,今东昌府区),临清、冠县、莘县属司州阳平郡(治馆陶),阳谷、东阿属济州(治碻磝城,今茌平韩集乡高垣墙村)济北郡(治临邑,今东阿铜城镇),高唐属济州南清河郡。齐周,聊城属平原郡,临清、高唐、茌平属清河郡(治清河,今临清市内),阳谷、东阿属济州(治碻磝城)济北郡(治东阿,今东阿县铜城镇),冠县、莘县属司州阳平郡(治馆陶)。

11、隋朝(581—618年)。初为州、县二级制,后为郡、县二级制。聊城、冠县、莘县属魏州武阳郡,临清、高唐、茌平属贝州清河郡,阳谷属济州济北郡(治卢县,今茌平县韩集乡高垣墙村),东阿属兖州济北郡。

12、唐朝(618—907年)。初为道、府(州、郡)、县三级制,后为藩镇节度使(道)、州、县三级制。聊城、高唐属河北道博州(治聊城);临清属河北道贝州;莘县、冠县属河北道魏州;阳谷、东阿初属河南道济州(治卢县),后属郓州;茌平属河南道郓州。

13、五代(907—960年)。藩镇节度使(道)、府(州)、县三级制。聊城先后属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聊城、茌平、高唐属河北道博州(治聊城)。临清先后属河北道大名府、兴唐府、广晋府,冠县先后属河北道魏州、广晋府、大名府,莘县属河北道魏州,阳谷、东阿属天平节度使郓州。

14、北宋(960—1126年)。路、府(州、军、监)、县三级制。聊城、高唐、茌平属河北东路博州(治聊城),临清、冠县、莘县属河北东路大名府,东阿、阳谷属京东西路东平府。辽、金(916—1234年),路(道)、府(州、军)、县三级制。聊城、茌平、高唐属山东西路博州(治聊城),临清属大名路大名府恩州,阳谷、东阿属山东西路东平府,冠县、莘县属大名路大名府。

15、元朝(1206—1368年)。省(行省)、路(府、州)、县三级制。境域属山东省,聊城、茌平、莘县属东昌路(治聊城)总管府(治聊城);冠县初属东昌路,后为冠州(治冠氏县,今冠县);高唐初属东昌路,后为高唐州(治高唐);临清属濮州;阳谷、东阿属东平路。

16、明朝(1268—1644年)。省、府(直隶州)、县(散州)三级制。省、府州县之间设道。境域属山东布政使司,聊城、临清(曾为临清州,治临清)、冠县、莘县、茌平、高唐(曾为高唐州,治高唐)属东昌府(治聊城),阳谷、东阿属兖州府东平州。

17、清朝(1644—1911年)。省、(直隶州)、县(散州)三级制。境域属山东省,聊城、冠县、莘县、茌平、高唐属东昌府(治聊城),临清初属东昌府、后为直隶州。阳谷属兖州府,东阿初属兖州府东平州、后属泰安府。

18、中华民国(1912—1949年)。民国元年(1912年),山东省废府设道,境域为济西道(治聊城),民国三年(1914年)改为东临道。民国十四年(1928年)废道,境域属山东省。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全省下设12个行政区,聊城、茌平、博平、东阿、阳谷、寿张、范县、莘县、冠县、朝城、观城、堂邑、濮县等13个县属鲁西北第六区;临清、高唐时属鲁西北第四区。抗日战争时期,聊城属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1月后,我党在山东西部独立自主创建抗日根据地,逐步建成山东抗日根据地鲁西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4月,境域抗日根据地分属鲁西区运西(第二)、鲁西北(第三)、运东(第四)专区。民国三十年(1941年)7月,鲁西区与冀鲁豫区合并为冀鲁豫区后,分属冀鲁豫区第二、三、四专区,9月分属晋冀鲁豫边区第十七、十八、十九专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2月分属晋冀鲁豫边区第十六(泰运)、十七(运西)、十八(鲁西北)专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7月部分地区改属冀南区第七(鲁西北)、第六(卫东)专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5月,冀鲁豫区与冀南区合并为冀鲁豫区后,分属冀鲁豫区第一(泰运)、第三(邯郸)、第四(南宫)、第六(卫东)、第七(鲁西北)、第八(运西)专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冀鲁豫区分为冀鲁豫、冀南两区后,境域分属冀鲁豫区第一(泰运)、第八(运西)、第九(直南豫北)、第四(直南豫北)、第六(运东)、第二(运西)、第八(直南)、第九(濮范)和冀南区第一、二专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华北行政区划调整后,境域设平原省聊城专区,辖聊城、茌平、博平、阳谷、寿张、东阿、高唐、清平、堂邑、莘县、冠县等11个县,朝城、观城、濮县、范县等4个县属平原省濮阳专区,馆陶、临清2个县和临清市属河北省邯郸专区。


聊城的由来

聊城因古有聊河而得名(一说因春秋时期曾称聊国故名)。明代称东昌府,1912年山东省废府设道,境域为济西道,1914年改为东临道,1949年8月改设聊城专区,1967年改称聊城地区,1997年8月撤地设市,后沿袭至今。

聊城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温泉之城、双拥模范城,有“中国北方的威尼斯”之称,隶属于山东省。
聊城市西部靠漳卫河与河北省邯郸市、邢台市隔水相望,南部和东南部隔金堤河、黄河与济宁市、泰安市、济南市和河南省为邻,北部和东北部与德州市接壤,景点有东昌湖、光岳楼等。
聊城市处于温带季风气候区,具有显着的季节变化和季风气候特征,属半干旱大陆性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回暖迅速,光照充足,辐射强;夏季湿热多雨,雨热同步;秋季天高气爽,气温下降快,辐射减弱;冬季寒冷干燥,雨雪稀少,常有寒流侵袭。四季的基本气候特点可概括为“春旱多风,夏热多雨,晚秋易旱,冬季干寒”。


聊城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的其它4个服务场所,均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花园路窗口。地址:东昌府区花园北路69号(东昌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北300米路西),联系电话:0635-8328356。

2.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地址:东昌府区昌润路153号(聊堂路与昌润路交叉口西北角),联系电话:0635-8901796。

3.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地址:东昌东路1号(开发区转盘东200米路北,顺德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635-8326807。

4.房金大厦窗口。地址:东昌东路与花园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电话:0635-8366037。【摘要】
聊城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提问】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的其它4个服务场所,均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花园路窗口。地址:东昌府区花园北路69号(东昌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北300米路西),联系电话:0635-8328356。

2.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地址:东昌府区昌润路153号(聊堂路与昌润路交叉口西北角),联系电话:0635-8901796。

3.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地址:东昌东路1号(开发区转盘东200米路北,顺德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635-8326807。

4.房金大厦窗口。地址:东昌东路与花园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电话:0635-8366037。【回答】


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网点信息一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避免人员聚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倡议市民在线上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网点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点疫情期间业务办理时间如下:各办事大厅受理网点: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五月至九月: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十月至四月: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地址:东昌西路176号(原市规划局办公楼一、二楼大厅) 电话:0635-8328356 一网通办电话:0635-832706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服务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五月至九月: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十月至四月: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城国际会展中心 电话:0635-851203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昌府区分中心服务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五月至九月: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十月至四月: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址:柳园南路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 电话:0635-299030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度假区分中心服务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五月至九月: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十月至四月: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址:西安交大科技园7号楼四层 电话:0635-6011315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服务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五月至九月: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十月至四月: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址:长江路1号高新区管委会院内政务服务大厅1楼 电话:0635-8506586


聊城工程招标网介绍?

聊城工程招标网隶属于聊城建设工程信息网(以下简称聊城招标网),负责落实国家相关性建筑法规、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发布、为工程招标提供招标场所的服务网站。聊城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山东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聊城建设工程信息网聊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投资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国家规定要求施工招标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标发包。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投资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国家规定要求实行监理的项目,其工程监理单位的选择必须实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第三条: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应当安排在施工招标之前,凡应该进行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而未进行的,该项目不得进行施工招标和办理施工许可证。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第六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必须公开招标。第七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其招标机构需要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不具备招标资格的,应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第八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第九条: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关于对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违规而进行代理。第十条:工程项目的招标,可以采取项目的全过程招标、分阶段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形式进行。单位工程应整体招标发包。对其中的特殊专业工程确需专业队伍施工的,可另行组织招标,但需纳入总包单位统一管理。第十一条:外地建筑企业和监理企业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关手续可分别参加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投标。第十二条: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报名、发标、开标、评标、预中标公示等)必须在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施工招标文件还要依照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写。评标定标标准及办法应按照《聊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制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文件应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第十四条: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第十五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并且施工招标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监理招标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须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于开标前一小时内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特殊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专家难以胜任的,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同意后,可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第十七条:评标活动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依法进行的评标工作。评标专家应当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独立进行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第十八条: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在评标工作中有徇私舞弊、不公正行为的评标专家,暂停或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第十九条: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十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应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并且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收到书面报告3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个月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第二十二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金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先草签书面合同,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中标人必须在正式书面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合同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采用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担保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同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第二十四条:原则上每个项目经理同时承揽的在建单位工程不超过2个或一级项目经理承揽的在建项目建筑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二级项目经理承揽的在建项目建筑面积不超过3万平方米;三级项目经理承揽的在建项目建筑面积不超过1.5万平方米。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承揽的在建项目达到前款规定标准时,中标人应将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交由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押证管理。待工程完成主体后,持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备案申请书取回,准予参加下一次投标。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凡应公开招标的施工项目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第二十六条:各责任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聊城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http://www.lcggjy.cn/default.seam聊城工程招标网联系电话:0635-8492933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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