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汤(?—前115年),西汉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幼时喜法律,曾任长安吏、内史掾和茂陵尉,后补侍御史。中国古代著名的酷吏,又以廉洁著称。张汤(?—公元前116年12月)又名张固,因为治陈皇后、淮南、衡山二王谋反之事,得到武帝赏识。先后晋升为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与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著作。用法主张严峻,常以春秋之义加以掩饰,以皇帝意旨为治狱准绳。曾助武帝推行盐铁专卖、告缗算缗,打击富商,剪除豪强。颇受武帝宠信,多行丞相之事,权势远在丞相之上。元鼎二年十一月(公元前116年12月),因为御史中丞李文及丞相长史朱买臣的构陷,被强令自杀。死后家产不下五百金,皆得自俸禄及皇帝赏赐。张汤虽用法严酷,后人常以他作为酷吏的代表人物,但他为官清廉俭朴,不失为古代廉吏,为西汉王朝作出了重要贡献。
张汤墓
墓墓为长斜坡墓道土洞式,坐东朝西,平面大致呈“甲”字形,墓道后连接甬道、墓室。此墓虽已经盗扰,但出土了特点较为明显的西汉中期星云纹铜镜和武帝五铢钱等文物。最为珍罕的是,出土物中有2枚精致的双面穿带印,一枚印文为“张汤臣汤”,一枚为“张君信印”,印面径为1.8厘米,即古之所说“方寸之印”。此两印的出土表明墓主应为张汤,结合出土器物和墓葬形制考古者推断此墓葬时代为西汉中期武帝之时。
汉书记载《汉书》曰:张汤自杀,昆弟欲厚葬。汤母曰:“汤为大臣,被恶言死,何厚葬为?”载以牛车,有棺无椁。上闻,曰:“非此母不生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