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筹划税务

时间:2024-07-13 17:03:06编辑:优化君

企业应该如何税务筹划?

企业经营的时候,建议提前进行税务筹划,合理合法为企业节税。其实有几种常见的税务筹划方法,大部分的企业老板都多少有了解过一些的,但是还是担心这其中的风险,不愿意事先筹划,合理运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节税!小编平时接触到商贸行业和服务行业比较多,这两类企业若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负压力都是比较大的了,刚好增值税和所得税在地方财政都有留存,操作空间也是比较大的,而且是合理合法的哟!1、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政策小编所在的平台是政府的直属招商平台,有专业的人员为企业做税务筹划,合理运用税收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前进行税务筹划为企业节税!园区内地方全额留存,增值税留存50%,所得税40%奖励扶持比例高达85%,最低比例为地方留存的70%2、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解决所得税的税负压力,降低企业的综合税负!所得税定率核定后,综合税率3.16%左右,所得税税率0.5%;所得税定额核定,固定所得税税率1.5%进行核定这些都是要事前进行筹划的,是合理合法为企业做税务筹划的!

企业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企业税务筹划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一、观念问题 1、没有正确认识税务筹划的意义 在了解到企业税务筹划可以帮助企业节税后,有些人把偷税和逃税混为一谈,认为税务筹划的本质是一样的。毕竟,目标都是降低企业的税费。一些企业通过一些非法操作,如一些假凭证、假账,达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虽然这些行为也有助于企业减轻税收负担,但它们不是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的一些调整,帮助企业合法合理地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法律,从而达到节税的效果 2、忽略税务规划的成本 虽然企业税务筹划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完全不需要支付一些成本和费用,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支付相关的成本和费用,为税务筹划方案支付一定的成本可以提高税务筹划的效果 二、目标问题 1、不管长期目标,只关注眼前的目标 在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我们可以考虑长远的效果。对目前的期税收来说,我们不应过于担心,只考虑当前的直接效益,而不考虑长期效益,这不符合税务筹划的长期目标效果。长期考虑,企业未来的收获会更加丰厚 2、只是为了节税 虽然企业税务筹划的重要作用是帮助企业节税,但税务筹划的作用并不限于帮助企业节税。企业的内部管理和记账方式的一些调整都可以达到节税的效果。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也可以关注公司的各个方面。全面的考虑公司各个方面的税务筹划效果,这样才能帮助企业获得税务筹划的更好效果

税务筹划应该如何做?

财税筹划的基本步骤? ,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杭州财税筹划的基本步骤? 收集税收筹划必需的信息 1、企业涉税情况与需求分析。不同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纳税要求有所不同,在实施税收筹划活动时,首先要了解企业以下基本情况:企业组织形式、筹划主体的意图、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投资意向、管理层对风险的态度、企业的需求和目标等等。其中,筹划主体的意图是税收筹划中根本的部分,是税收筹划活动的出发点 2、企业相关税收政策与环境分析。全面了解与企业相关的行业、部门税收政策,理解和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及精神,争取税务机关的帮助与合作,这对于成功实施税收筹划尤为重要。有条件的,建立企业税收信息资源库,以备使用。同时,企业必须了解政府的相关涉税行为,就政府对税收筹划方案可能的行为反应做出合理的预期,以增强筹划成功的可能性 3、确定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税收筹划其目标是企业价值大化。而对上面已经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后,便可以确定税收筹划的各个具体目标,并以此为基准来设计税收筹划方案。税收筹划具体目标主要有:实现税负小化;实现税后利润大化;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大化;实现纳税风险小化 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对涉税问题进行认定,即涉税项目的性质,涉及哪些税种等;其次,对涉税问题进行分析,即涉税项目的发展态势,引发后果,税收筹划空间大小,需解决的关键问题等;然后,设计多种备选方案,即针对涉税问题,设计若干可选方案,包括涉及的经营活动、财务运作和会计处理确定配套方案

税务筹划有哪些方法

税务筹划的方法:1、纳税人筹划法,进行纳税人身份的合理界定和转化,使纳税人承担的税负尽量降低到最小程度;2、税基筹划法,通过分解税基,使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转化为税负较轻的形式;3、税率筹划法,具体分为比例税率筹划法、累进税率筹划法;4、税收优惠筹划法,税收优惠具体包括特殊行业、特定区域、特定行为、特殊时期的税收优惠;5、会计政策筹划法,具体包括分摊筹划法和会计估计筹划法;6、税负转嫁筹划法,其操作平台是价格,其基本操作原理是利用价格浮动、价格分解来转移或规避税收负担;7、递延纳税筹划法,通过推迟确认收入、提前支付费用等方式;8、规避平台筹划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税务筹划是什么意思?怎么做?

  说到税务筹划,大家肯定都不陌生,不管是大小企业、新老企业,都做过或者正在做税务筹划,那什么是税务筹划呢?为什么要做税务筹划呢?  税务筹划是什么  首先要说明的是,税务筹划并不是一件简单的财务行为,也不是非法的偷税漏税行为。税务筹划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理财活动,在企业的财务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所体现,合理的利用最适合自己的税务规则,来达到省钱的目的。  1.节省成本,利润更高。企业的利润就是收入减成本,各种税款也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企业经营就必须缴纳税款,如果能通过合理的筹划,积极参与政府机构给出的税收优惠政策,把应缴纳的税款减到最低,降低了成本,就是提高了收入。  2.更利于企业发展,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做税收筹划之后,更有条理的进行缴纳税费,既增加了收入,也减少了在税务方面的人力资源投入,这样就有更多的精力专注于企业本身的业务,可以专心将企业做大做强,不必焦头烂额的查询交缴纳什么费用什么报表才能让企业顺利运营下去。  3.企业税务有筹划,财务活动更规范。如果不筹划税务,可能在进行投资经营活动时不够合理,导致企业资金紧张或是超出预期的财务活动导致凭空多缴纳许多税费,对企业的经营有所影响。

税务筹划是啥意思

税务筹划是什么?怎样进行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是什么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二、怎么进行税务筹划 1.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税务筹划,这是进行税务筹划很重要的一点,如果不根据自身公司的经营情况,而是单纯地生搬硬套别人的方案,是没有是没用的,甚至有可能增加额外的成本 2.在考虑降低成本时,也要考虑税务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是否会出现产生附加费用增加的情况,成本效益不能忽视,才能实现税务筹划的更大利益化 3.高纳税额企业可以进行税务筹划,因为税务筹划是具有一定的纳税额度,如果企业的纳税额不高,税务筹划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反而是耗时、耗力,有可能还多了一些不必要附加费用 三、不属于税务筹划的范围 1、利用现有的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这些政策本来就有,只是可能信息不对等或者为准确掌握税收政策而已,所以不是税收筹划 2、两套账 两套账/多套账这种在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节税”办法,如果你还认为是税收筹划的法,那么应该去看税收征管法及各类法律法规。笔者曾经面试某财务人员,问其对税收筹划的看法,其回答说大家都是两套账进行筹划 3、利用所谓税负率控制企业税负 利用所谓某地税负率指标,然后账务处理调整为符合税局税负率指标,压根不是税收筹划,而是虚构的一套假账。4、通过账务上的整容,以达到以假乱真 很多人以为税收筹划,就是从账务上做筹划,其实这是错误的。账务处理是税收筹划的一个环节,但是如果认为只要把账务整容为符合税法目的的,就可以节税肯定是错误理解。因为账务处理需要基于各类单据,业务,不是简单的一个分录 5、通过税局相关人员内部口径,或者默认处理方式 实务中税务处理可能存在一些内部口径,企业需要加强和税局沟通,了解内部口径。但是这不是税收筹划,而且对于一些人通过关系、礼节往来,疏通关系获得的专管员/内部人员,其口中的口径和理解,这更不是税收筹划,因为这些嘴上说的,改天人家就说你听错了。最后还是你的锅,这类事情实务中发生不少了

企业如何做好税务筹划?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减税减负的利器,不仅可以让企业有更多资金投入发展,还可通过更多企业发展带动就业等等一长串的经济效益。这几年也一直推出税收优惠政策。有国家出的,也有地方出的。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财务们都背的滚瓜烂熟了,那个地方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家都知道吗?其实,很多地方宣传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不是直接减免税额,而是以“先征后返”的形式进行扶持,企业应该照常缴纳多少税额就当月正常缴纳,其中国家会收走一部分,那一部分是固定的,而剩下地方留存的部分可以用于筹划,地方政府可以以扶持奖励的形式表彰发放给为当地财政做出贡献的企业。虽然说不是税额的直接减免,但实现了其目的,对企业来说也实实在在的拿到了税收红利。总部经济的两项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奖励和核定征收一些地方政策较好的省份比如重庆、江苏等,从08年开始施行,政策出台时间久,长期且稳定,重要的是返税比例高!深受全国各地企业青睐。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存分别是50%和40%,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返还地方留存部分的70%-90%。比如一个商贸公司年纳税300万,全年就可共计获得120万左右的税收返还,当月纳税次月返还。返税政策对于地域是没有要求的,全国各地的大部分行业都可享受,因为是总部经济模式,无需企业来到当地实体办公,只需要通过登记纳税的形式在税收优惠地成立新的有限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来承接主体公司正常经营合法纳税即可享受。但一些比如劳务、人力资源、大宗贸易、贵重金属等行业是不可享受该政策。当然还有上文提及的核定征收政策。如果说返税政策主要针对解决企业增值税高问题,那么核定征收政策主要解决的就是企业缺成本票、企业所得税高分红税高个税高等问题。通过个人独资核定征收,去承包主体公司部分缺票业务,开票后享受核定,综合税负为3.16%以内。比如开票400万,共计只需纳税12万出头即可完税,剩下的账户里的资金可自由支配提取。

如何筹划企业税收筹划

法律主观:依法 纳税 是公民和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企业达到纳税标准的,是需要及时申报税收的。企业的税负是很重的,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企业需要做好税收筹划。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利用 税收优惠 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 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 环境保护 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二、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 公司 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 地税 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三、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 贷款 。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四、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纳税期以及盈亏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得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如,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趋势,可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增加当期销货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缓纳税时间。在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紧张时,延缓纳税无疑是从国家获取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先进先出法会虚增利润,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宜采用。 五、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在销售方式上的选择不同对企业资金的流入和企业收益的实现有着不同的影响,不同的销售方式在税法上确认收入的时间也是不同的。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可在经营活动中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效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销售方式及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直接收款销售方式,以收到货款或者取得索款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的确认时间。二是托收承付或者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以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的当天为确认收入时间。三是赊销或者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日期。四是预付货款销售或者分期预收货款销售方式,以是否交付货物为确认收入的时间。五是长期劳务或工程合同,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以看出,销售收入确认在于“是否交货”这个时点上,交货取得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销售成立确认收入;否则收入未实现。因此,销售收入的筹划关键是对交货时点的把握和调整,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即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 六、利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费用列支是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减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划分为三类:一是允许据实全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等。二是有比例限制部分扣除的项目,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业务宣传费、工会经费等三项基金等,企业要控制这些支出的规模和比例,使其保持在可扣除范围之内,否则,将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三是允许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该类支出的金额,以充分发挥其抵税的作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允许据实全部扣除的费用可以全部得到补偿,可使企业合理减少利润,企业应将这些费用列足用够。对于税法有比例限额的费用应尽量不要超过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超额的部分,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要并入利润纳税。因此,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节税点的控制。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法律客观: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方式(一)利用临界点进行税收筹划纳税临界点筹划法是指纳税人在经营中遇到税收临界点时,通过增减收入或支出,避免承担较重的税负。目前利用该方法最多的就是房地产开发中筹划土地增值税。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这里“20%的增值额”就是我们常说的“临界点”。根据临界点的税负效应,可以进行纳税筹划。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率在20%这个临界点上,一是通过适当控制出售价格。销售收入下降了,而可扣除项目金额不变,增值率自然会降低。当然,这会带来另一种后果,即导致收入的减少,此举是否可取,就得比较减少的收入和控制增值率减少的税金支出的大小,权衡得失做出选择。二是增加可扣除项目金额。比如增加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等,使商品房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但是,在增加房地产开发费用时,应注意税法规定的比例限制,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不得超过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同样,房地产企业也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临界点来进行纳税筹划。假如黄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幢普通标准住宅,房屋售价为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金额为810万元。增值额为190万元,增值率为200/800=23.4%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190×30%=57万元,营业税1000×5%=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7%+3%)=5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000-810-57-50-5=78万元。如果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纳税筹划,将该房屋进行简单装修,费用为105万元,房屋售价增加至1100万元。则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增加为915万元,增值额为185万元,增值率为185/915=20%,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1100×5%=5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5×(7%+3%)=5.5万元。同样,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100-915-55-5.5=124.5万元。该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为124.5-78=46.5万元。因为,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成本之一,而土地增值税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使得房地产的增值率不超过20%,从而享受免税待遇。(二)利用投资方式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于投资性房地产有两种不同的投资方式:一是出租取得租金;二是以房地产入股联营分得利润。这两种投资方式所涉及税种及税负各不相同,存在着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1、采取出租方式应承担的税负营业税:房产租赁属于服务业,按照租金收入的5%征税,应为5%×R1;房产税:房产税应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则房产税为12%×R1;城建税:假设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市区,城建税税率为7%,依据其缴纳的营业税,则,城建税税负为5%×R1×7%=0.35%R1;教育费附加:3%×5%×R1=0.15%R1;印花税:在订立合同时,企业必须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理》第3条规定:“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因此,印花税税负为0.1%R1;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可以在税前扣除,那么,企业租金收入应纳的所得税为25%×(R1-5%R1-0.35%1-0.15%R1)=23.62%R1。总体税负T1=营业税+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5%R1+12%R1+0.35%R1+0.15%R1+0.1%R1+23.62%R1=41.22%R1,即,采取出租方式下,公司的总体税负T1=41.22%R1。2、采取联营方式应承担的税负房产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计税,税率为1.2%。假定减除率为30%,则房产税税负=1.2%×(1-30%)P。土地使用税(此税种从量定额征收,各地标准不一,以菏泽市为例,城区单位税额为0.68元/平方米),则土地使用税税负为0.68×L=0.68L;所得税:联营利润所得应缴所得税,所得税税负=R2×25%=25%R2。总体税负T2=房产税税负+土地使用税税负+所得税税负=1.2%×(1-30%)P+0.68L+25%R2=0.0084P+0.68L+25%R2。寻求税负均衡点。由于租金的收入相对固定,而且在出租之前可以商定,而联营收入则因影响因素多,不可确定性更大,所以,可以用租金来预测联营收入。当二者税负相等时,即,41.22%R1=0.0084P+0.68L+25%R2,则R2=(41.22R1-0.84P-68L)/25在对房地产进行投资时可以利用以上的函数公式进行测算,基本结论如下:若预期联营收入R2>(41.22×租金收入-0.84×房产原值+68×实际使用面积)/25,该项房产采取联营方式税负轻于采取租赁方式,从税收的角度考虑宜采用联营方式;若预期联营收入R2<(41.22×租金收入-0.84×房产原值+68×实际使用面积)/25,该项房产采取租赁方式税负轻于采取联营方式。本例中,由于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占份额为500万元,而500<(41.22%×200-0.84×1000+68×300)/25=785.70,所以,租赁方式可以节税。此时的总体税负T1=41.22%R1=41.22%×200=82.44(万元),而联营方式下的总体税负T2=0.0084P+0.68L+25%R2=0.0084×1000+0.68×300+25%×500=337.40(万元).不难看出,公司采取租赁方式比采取联营方式可以节税254.96(337.4-82.44)万元。(三)利用不同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如何更好地筹措资金,对公司的经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税收的角度来看,不同的筹资模式方式公司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如果企业选择银行贷款融资方式,按年利率8%计算,每年需要支付利息8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该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采用银行贷款融资方式融资,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额为80万元,可以为公司节税80×25%=20万元;如果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过批准发行债券融资,公司债券可以对社会公开发行,也可以局限于企业内部职工发行。税法规定资本红息不得在税前扣除,而债券利息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列支。如果债券年利率为10%,则通过债券融资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100万元,即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可以为企业节税25(100×25%)万元。采用上述两种方式融资,都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只是影响程度有所不同,但如果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由于发行股票属于权益资金模式,只能按税后利润分配,所以不能有效降低税基。(四)利用收款方式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的法定所有权转移后确认销售收入,但在实际工作中应采取谨慎原则,客观评估收入的实现,对估计价款不能收回的,不能确认为收入;已经收回部分价款只将收回部分确认为收入。由于房地产单位价值较高,购买方很难一次拿出大额款项购置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都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采用这种方式,企业不能按售价总额确认收入,并响应地分次接转成本,起到节税的作用。

如何筹划企业的税收筹划

某公司拟筹资2000万元用于某一项目,该项目预计投资收益率为8%.该筹资综合资金成本小于8%,方案可行。计算方式如下,长期债券的资金成本=6%*(1-33%)/(1-2%)=4.10%优先股资金成本=8%/(1-4%)=8.33%普通股股利资金成本=10%*(1+3%)/(1-4%)+3%=13.10%综合资金成本=1000/2000*4.10%+500/2000*8.33%+500/2000*13.10%=7.41%企业筹集资金有多种渠道,如国家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其他企业资金、民间资金、企业自留资金和外商资金。其形式也有多种,比如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银行借款、商业信用、发行债券、发行融资券和租赁筹资。税务筹划方法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不同的筹资方案其税负轻重存在差异,这便为纳税人进行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操作空间。1.债务比例的确定利用债务筹资,纳税人不仅可以获得利益收益额,而且负债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与不能作为费用支出只能以税后利润中分配的股利支付相比,负债筹资可以少缴所得税,获得节税收益。因而在息税前投资收益率大于负债成本率的情况下,提高负债比例,便可获得更多的上述两种收益,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但负责比例需有一个平衡点,比例过高,会引起不必要的税务风险。2.融资租赁的利用通过融资租赁,纳税人不仅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保存举债能力,更主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折旧作为成本费用,减少了所得税的征税基数,少纳所得税,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还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因此,融资租赁的节税收益是非常明显的。3.筹资利息的处理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筹资的利息支出:(1)在筹建期发生的,计入开办费,自企业投产营业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销;(2)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是有关的;(3)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而计入财务费用便可一次性全额抵减当期收益,计入开办、或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价值,则要分期摊销,逐步冲减以后各期收益。其区别在于计入财务费用可以尽快扣除筹资利息,减少风险,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相对节税。因此,应尽可能加大筹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份额,获得相对节税收益。为此应尽可能缩短筹建期和资产的购建周期。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有什么

税务筹划的常见方式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税务筹划又叫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场、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避税是企业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研究为基础,对现有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不同纳税方式的灵活利用,使企业创造的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企业。那么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税收筹划的原则以及一些基本方法 三个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避税是合法的,是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合法规避税收与偷税、漏税以及弄虚作假钻税法空子有质的区别 2、事前筹划原则 事前筹划原则是指纳税人的筹划行为是在具体的业务发生之前进行的,因而这些活动或行为就属于超前行为,需要具备超前意识才能进行。如果某项业务已经发生,相应的纳税结果也就产生了,税收的筹划也失去了其作用 3、全局性原则 国家在制定税法时还制定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而要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可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是付出的成本大,还是享受的优惠政策大,应当作个比较,不能顾此失彼,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要有全局观 税筹的常见方式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 国家和政府相关部门为了鼓励企业的某些行为,会在税种设计的时候,对企业设立一些优惠条款,企业应该尽可能地利用这些优惠条款,减低应缴税款。选择当地的优惠政策,满足一些条件从而达到减税的目的。同时也可以观察自己所从事的相关行业的财税政策进行选货,申请相关资质进行节税 2、合理利用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税务筹划 适用于稍有经济实力的公司,利用子公司与分公司进行财税的分流,从而达到节约成本的作用,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来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 3、利用存货计价开展税务筹划 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顾名思义就是将货物进行分流销售,将之前先进的然后先出售,后面的留下都是最新的产品。这种货物分流方式目的就是为了减少资金的压力,减少存货量的积累 4、利用费用扣除标准开展税务筹划 费用列支是应纳税所得额的传递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之内,尽可能列支当期费用,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 筹划自己的纳税行为,是企业经营者的权利,合理的税务筹划对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但一定要牢记,税务筹划手法千万条,合法第一条

如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

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最合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避免应税所得的实现。所谓避免应税所得的实现,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所取得的经济收入不被税法认定为应纳税所得额。而企业股权投资和改组活动中的所得税问题,税法恰恰给出了有关不确认为应税所得的依据。举例来说,**公司拟将一个非货币性资产价值500万元的分公司分离出去,分离方式可以是整体资产转让,可以是整体资产置换,也可以是分立,不论采取哪种分离方式,都涉及到确认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的问题。但只要把握好筹划空间,避免财产转让所得的实现,就可以避免缴纳所得税。比如采取整体资产转让方式,将分公司全部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信公司,根据税法规定,只要**信公司所支付的交换额,其中非股权支付额(如现金、有价证券等)不高于**公司所取得的高*信股票面值的20%,就可以不确认财产转让所得。假设高*信股票的市场交易价为1∶
4.
8,支付给**公司股权的股票面值设为
X、现金设为
Y,则:得出:X=
100,Y=
20,这表明**公司应争取取得**信公司100万元以上股票、20万元以下的现金,就可避免缴纳所得税。又如采取整体资产置换方式,用分公司全部资产与**信公司一间厂房交换,只要所支付给对方的补价(双方资产公允价值的差价)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价值不高于25%,置换双方均可不确认财产转让所得。假设**信公司用于交换的厂房价值300万元,则双方资产差价是500-300=200万元,**信公司应支付给**公司200万元补价。如果这200万元全部以现金支付,置换双方就要确认财产转让所得;如果这200万元支付一部分存货、一部分现金,将支付的存货设为
X、现金设为
Y,那么,得出:X=
60,Y=
140,这表明**信公司应争取支付给**公司60万元以上的存货、140万元以下的现金,则双方均可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再如采取分立方式,将分公司脱离出去,成立独立的法人单位**公司,则**公司应向**公司及其股东支付资产价款,只要其所支付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面额20%,**公司就可不确认财产转让所得。依此例,**公司应支付给**公司不低于500/(1+20%)=417万元的股权、不高于500-417=83万元的现金,**公司可避免缴纳所得税。上例说明了企业发生整体资产转让、整体资产置换和分立业务的所得税筹划,如果发生合并行为,也是一样的道理——只要合并后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账面原值或股票面值的20%,就可以不确认财产转让所得。由此可见,企业发生股权投资和改组活动的筹划空间是:应尽量多地发生股权交易,使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法定确认应税所得的比例,就可以依法不确认财产转让所得,不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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