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税务局上班时间
法律主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一般周末是不上班的。因为其属于属于国家行政单位,行政部门星期六、星期天是休息的,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但还是建议提前打对公电话询问具体的上班时间和所办理证件需要的手续,及时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时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江苏税务局电话
江苏税务局电话是12366。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税务局主要职责包括:1、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2、承担组织实施税收及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费应收尽收。3、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4、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6、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7、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8、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9、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10、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11、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对全国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12、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地税局和国税局有什么区别
通常情况下,国税和地税主要区别是:1、管理级别不同;2、征收税种不同;3、入库级次不同。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通常是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物监督,切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才设立的。而地税又可以被称作是:地方税。通常是让地方政府征收的税,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两者对称。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地税局和国税局有什么区别
国税与地税的区别,你知道吗?,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 国税的概念: 国税是由于分税制的实行从而产生的,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过程当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地税的概念: 中央税(国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的管理权及收入的支配权进行分类的。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的管理以及使用的税种。 国税征收的项目有: 1、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4、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的所得税,铁道的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6、外商投资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的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 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 8、出口产品退税; 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以及消费税; 10、中央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的罚款及收入; 11、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地税征收的项目有: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辆使用税 6、房产 7、屠宰税 8、资源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方企业所得税 11、印花税 12、筵席税; 13、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 14、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国家税务局江苏总局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职责: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组织全局性工作调研;负责系统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7层2.政策法规处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9层3.货物和劳务税处职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9层4.所得税处职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9层5.收入规划核算处职责: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数据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25层6.纳税服务处职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担行业执业资格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9、22层7.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职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牵头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组织信息安全检查、评估;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资产登记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中的技术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9层8.财务管理处职责: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和机关财务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8层9.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职责: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24层10. 督察内审处职责: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9层11.人事处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8层12.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8、20层13.监察室职责: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8层14.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22层15.机关党委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妇女等群团组织工作及计划生育和有关福利工作。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20层16.离退休干部处职责: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