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7月9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于“八·一”建军节时颁发红星奖章,表彰有特殊功勋的红军指战员。同时命令要求各方面军、各军区,要根据考察情况上报受奖人的事迹,由军委评审后,按其等次发给红星奖章。7月1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也作出决议:对于“领导南昌暴动的负责同志及红军中有特殊功勋的指挥员和战斗员”授予红星奖章。
奖项文化二等红星奖章
红星奖章分为三等:三个等级的红星奖章材质分别为金、银、铜,直径分别为 5.2 厘米、4.2 厘米、3.8 厘米。其中,一、二等奖章为十角星图案造型,三等奖章为钝角五角星形状。所有等级的奖章表带均为小铁管和铁环相系,其中朱德?6 号金章的表带为金质或为镀金。
各级“红星奖章”中间钱币形圆圈中心都有一小红星,红星左右两侧由禾穗环抱,红星上部有“红星”二字,从右向左布列,下部有“章”字。一、二等章为隶带篆体,三等章为隶体。
"红星奖章”的背面铸有三行长方体凸字,上行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8 字,下行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10字,最下为阿拉伯字“:1933. 8.1”。
评选规则所授对象一等红星奖章:授予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人员。二等红星奖章:授予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人员。三等红星奖章授予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人员。历届名单现有资料记载,红星奖章只在1933年和1934年“八·一”建军节和1935年7月18日颁发过:
1933年被授予一等红星奖章的有周恩来(编号为9号)、朱德(编号为6号)、彭德怀等。1935年7月18日,军委决定成立前敌总指挥部,由徐向前任总指挥,陈昌浩任政委,并为徐向前、陈昌浩二人颁发了一等红星奖章。1933年被授予二等红星奖章的有陈毅、张云逸、罗瑞卿、萧克、何长工、罗炳辉、陈伯钧、李达、李聚奎、毕占云、滕代远、彭绍辉(编号为35号)、王诤、李赐凡、曾希圣、彭雪枫、符竹庭、陈光、吴高群、王耀南等34人。1934年“八·一”建军节时,又颁发过一次红星奖章。这次荣获二等红星奖章的有红7军团军团长寻淮洲、军团政委乐少华、红3军团第四师师长洪超等7人。1933年被授予三等红星奖章的有程子华、王震、李天佑、杨得志(编号为128号)、杨勇、苏振华等53人。1934年荣获三等红星奖章的有白志文、王松青、黄珍、龙德生、许洪飞、李祉清、李宝生、李雄辉、吴占昌、吴德胜、张寿春、张德见、莫坤、唐秋光、彭明生、谢发生、谢朝章、黄永胜、陈正湘、萧锋、熊尚林等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