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务员局网

时间:2024-07-16 01:59:02编辑:优化君

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网

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网网址为网页链接。先说下本人情况,应届生,唯一参加过得公职类考试为2020陕西省考,总分为235+。现将复习过程中学到的点点滴滴分享出来。帖总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申论篇,第二部分行测篇,第三部分面试篇。行测最重要的是,在学完方法之后再去做题,千万不要将做题顺序和学习顺序搞反,学到好的技巧,能让做题时事半功倍,但也不要过度依赖于做题技巧和方法,刷题才是王道。给大家展示一下我刷过的题。所以说努力到位了,任何事情的结果都不会差,下面开始更新各个模块啦。常识,在公务员考试里面,每个模块的分数都至关重要,如果想要行测上80,就不可以放弃常识模块。对于尝试模块的复习,我认为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如果利用了大段时间去复习常识,反而效果不会特别好,收益甚微。言语理解,这个模块大家肯定以为要靠语感的吧。其实不然,这个模块也是需要靠逻辑的,先说一下解题的顺序:除了逻辑填空,剩下的题型都应该先看设问,再看文段,最后看选项,即先识别题型再做题。简单的关联词法在此我就不赘述了,我将做题时碰到的几个重难点进行列举。

陕西省公务员报考条件

陕西省公务员报考的基本条件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2022年陕西省各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6449名。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8:00至3月6日18:00。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陕西省陕西简称“陕”或“秦”,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单位之一,省会古都西安。位于西北内陆腹地,自然区划上因秦岭-淮河一线而横跨北方与南方。横跨黄河和长江两大流域中部,连接中国东、中部地区和西北、西南的重要枢纽。陕西是中国经纬度基准点大地原点和北京时间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所在地。全省总面积20.58万平方公里,2014年末常驻人口3775万,下辖1个副省级城市、9个地级市,其中西安、宝鸡两市城市人口过百万。

2016陕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陕西人事考试网温馨提示:点击查看>>>2016陕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2016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预计2016年3月份发布招考信息,请您及时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招考信息。您可以先参考2015陕西公务员考试信息,帮助您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复习备考:2015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全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3375名,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253名。3月30日开始报名。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7:00申论本次考试在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区。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省级机关和省垂直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笔试。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2015年5月19日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或省公务员局网查询。面试于6月底7月初进行。您可以参考中公版2016陕西公务员考试专用教材进行复习备考,系统梳理知识点,结合历年真题和模拟题进行针对性训练,也可以考虑参加培训课程,巩固提高学习方法和答题技巧,祝您考试顺利!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6陕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是什么?

2018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还没有发布,可以参考一下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内容。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陕西党建网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
陕西人事考试网
陕西公共招聘网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3月28日0:00至2017年4月1日24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8:00至2017年4月2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3月28日0:00至4月1日24时,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更改。
4月2日0:00至4月2日18:00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为指导报考人员选报职位,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录办”)将于3月29日至3月31日每天上午10时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截至当日9:00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4月1日不再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考生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对于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监督。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日24时。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享受低保的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对一般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予开考;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职位、公安特警职位,开考比例降低至不低于2:1;对于特殊专业特警职位,按人社部等四部门有关文件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招考计划或不予开考。对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的职位,将于2017年4月5日上午11:00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和缩减录用计划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7年4月5日11:00至18: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五)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4月18日至4月21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

针对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首先要明确的是,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是由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确定的。针对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首先,要提高考生的考试成绩,考生可以多参加一些考试模拟题,多练习一些考试技巧,以便提高考试成绩。2、其次,要提高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可以多参加一些面试训练,多练习一些面试技巧,以便提高面试成绩。3、最后,要提高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考生可以多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多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以便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总之,要想获得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考生需要提高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便获得更好的面试结果。【摘要】
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提问】
针对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首先要明确的是,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是由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确定的。针对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首先,要提高考生的考试成绩,考生可以多参加一些考试模拟题,多练习一些考试技巧,以便提高考试成绩。2、其次,要提高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可以多参加一些面试训练,多练习一些面试技巧,以便提高面试成绩。3、最后,要提高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考生可以多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多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以便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总之,要想获得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考生需要提高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便获得更好的面试结果。【回答】
您能补充下吗,我有点不太理解【提问】
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一般会在面试结束后的一两周内公布。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的公布一般会由省招生办公室发布,也可以在省招生办公室官网上查询。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的公布,一般会根据考生的总分数排名,以及考生的专业背景、学习成绩等情况,综合给出考生的最终录取结果。除了面试结果的公布,陕西省选调生面试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考核内容,比如笔试、体检等。笔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历史、地理、文化等科目,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准备相应的科目,以便取得更好的成绩。体检内容一般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考生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取得更好的成绩。此外,陕西省选调生面试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考核内容,比如专业知识考核、职业技能考核等。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准备相应的知识,以便取得更好的成绩。此外,考生还需要准备一些职业技能,比如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以便取得更好的成绩。总之,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的公布,一般会根据考生的总分数排名,以及考生的专业背景、学习成绩等情况,综合给出考生的最终录取结果。考生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取得更好的成绩。【回答】


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

针对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首先要明确的是,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是由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确定的。针对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首先,要提高考生的考试成绩,考生可以多参加一些考试模拟题,多练习一些考试技巧,以便提高考试成绩。2、其次,要提高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可以多参加一些面试训练,多练习一些面试技巧,以便提高面试成绩。3、最后,要提高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以多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多参加一些文体活动,以便提高综合素质。总之,要想获得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考生需要努力提高自己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以便获得更好的面试结果。【摘要】
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提问】
针对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首先要明确的是,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是由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确定的。针对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首先,要提高考生的考试成绩,考生可以多参加一些考试模拟题,多练习一些考试技巧,以便提高考试成绩。2、其次,要提高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可以多参加一些面试训练,多练习一些面试技巧,以便提高面试成绩。3、最后,要提高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以多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多参加一些文体活动,以便提高综合素质。总之,要想获得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考生需要努力提高自己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以便获得更好的面试结果。【回答】
可不可以再具体的阐述一下呢?【提问】
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一般会在面试结束后的一两周内公布。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的公布一般会由省招生办公室发布,也可以在省招生办公室官网上查询。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的公布,一般会根据考生的总分数排名,以及考生的专业背景、学习成绩等情况,综合考虑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的公布,也会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以及当年的招生形势,综合考虑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此外,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的公布,也会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经历等情况,综合考虑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的公布,也会根据考生的参加面试情况,以及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等情况,综合考虑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此外,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的公布,也会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考生的综合实力等情况,综合考虑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总之,2023年陕西省选调生面试结果的公布,将会根据考生的总分数排名、专业背景、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经历、参加面试情况、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综合素质、综合实力等情况,综合考虑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回答】


2013年陕西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

2013陕西政法干警招录349人公告
为了加强我省基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有关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的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3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为全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干警349名。其中,法院系统26名,检察院系统3名,公安系统260名,司法系统60名;各系统特设职位计划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加强全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主要从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全省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

招录工作的原则是:

(一)依法招录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二)统考择优

这次基层政法干警招录,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全省统一组织进行的方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省公务员局具体组织实施,按职位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三)定向培养

招录职位均为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通过定向培养,即报考时定单位、定职位、定培养层次,学生毕业后一律到招考时确定的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流动。

二、培养模式和学制

(一)专科教育

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含同等学力)及中专学历和专科学历为起点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本科教育采取具有专科学历者报考专科升本科、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三)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学本科为起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
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
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对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培养层次具体条件的职位: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3年8月21日前已落户陕西省,下同);

2.陕西生源(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陕西兵源(报考人员入伍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且常住户口在陕西的退役士兵。

5.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特设职位。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同类别职位的具体要求是:报考人民警察专科层次职位,即面向退役士兵职位人员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7日

1995年8月27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位的人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8月27日至1995年8月27日期间出生);报
考基层司法所职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7日至1995年8月27日期间出生);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工作人员的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
下(1980年8月27日至1995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上述基本条件中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具体条件为准。

(三)报考的职位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具有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2)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3)报考专科升本科的人员,须具有专科学历。

(4)报考专科层次定向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须为高中(含同等学力)及中专学历、大专(除公安类、司法类、法律类的专业)学历;报考专科层次其它职位的人员须为大专(除公安类、司法类、法律类的专业)学历。

(5)对于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其毕业生可以报考
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
教育学历。凡无学历电子注册或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要求不符的其他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2.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职位要求的性别、专业、年龄、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具体见《陕西省2013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除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外,报考人员需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可对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
订)》(见《招考公告》附件)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选择自己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陕西省考
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并通过报考职位表后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确认。

学历、学位等证书,均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进行核验。

3.特设职位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项目的服务处所、起止时间,以及批准机关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①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职位表中确定的特设职位(2010年、2011年招聘的西部计划人员须服务满2年)。

2011年之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可报考职位表中的特设职位,2011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且目前仍然在岗的,也可报考。

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享受公务员招考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特设职位;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本次考试特设职位须符合当次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

③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服务满3年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可以报考非特设职位。

报考特设职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项目的服务处所、起止时间,以及批准机关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报考符合本次招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务员或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仍处在限制报名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在读学生不得报名,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

3.已经取得法学(法律)硕士学位人员不得报考法学硕士职位;已取得研究生学历人员不得报考第二学位职位;已取得本科学历人员不得报考专科升本科或专科培养层次的职位;已具有法律、司法、公安类专业大专学历的人员,不得报考专科培养层次的职位。

4.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特设职位。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
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
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
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发布招考公告,并在有关媒体发布消息。公告内容包括招考的范围对象、职位名称、录用计划和资格条件、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等需告知考生的内容。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有关信息: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报考人员可通过《招考公告》所附联系电话对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信息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提交申请时间:2013年8月28日0:00—2013年9月1日18:00。

2.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进入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报名。也可以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网或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报名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8月28日0:00至9月1日18:00期间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
片,jpg
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
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同意自愿遵守,方可注册报名信息。仔细核对职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的填写格式填写,如实
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网上注册并获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变更。凡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
经查实,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由于本人提供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报名信息,造成
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8:00至2013年9月2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延续到9月2日18:00。9月1日18:00后关闭报名系统,考生不能再注册报名。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政治部按照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负责本系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后登录陕西
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8月28日8:00至9月1日18:00期间,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
改报其他职位;截至9月1日18:00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职位。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于8月29日上午9:00、8月31日上午9:00两次在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三)报名确认

网上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两科共100元;
教育入学考试每科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日24时。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需要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9月2日
18: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
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
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的人
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考生的改报

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缩减招
考计划。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将于2013年9月4日上午9:00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3年9月4日上午
9:00 至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缩减招考计划的职位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17日至9月20日24: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22日。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满分均为150分。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确定。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各培养层次职位分为:公安系统专科培养层次职位,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司法系统专科培养层次职位,以及所有专升本、本科二学位培养层次职位,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民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层次职位,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大纲》(附后)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笔试考场统一在西安设置。同一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具体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笔试时考生须注意: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4.公共科目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身份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013年10月8日省考录办统一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查询个人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教育入学成绩需待教育部下发后再予公布。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构成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其计算公式为: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退役后报名参加考试的,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申请加分的考生应在9月23日至24日
2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厅申请,受理地点为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普通高校毕业证、入伍通知
书、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省考录办按职位,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
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 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职位排序未四舍五入的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统一公告。

(二)面试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

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另行公告。

1.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政治部按照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负责组织对本系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本次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的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系统所有职位。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全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74号)的规定执行。

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

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递补。

(三)组织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次日,将考生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上网公布。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综合成绩时,按未四舍五入的笔试总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
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的,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
排序。

七、体检和考察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进入体检人数和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为2:1,其他职位进入体检人数和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为1:1。

省考录办按照职位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但又未达到规定比例数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

2.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等于或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进入体检。

体检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实施。

体检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

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有关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文件规定的程序和入学等后续安排,本次定向培养招考的体检工作,不予受理考生的暂缓体检申请。

体检公告另行发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组
织实施。考察着重审核确认考察对象报名时提供的本人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被考察对象政
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因考察对象放弃,以及经考察单位认定不符合报考公务员基本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时,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体检不超过两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行考察。

对正在接受调查,以及因报考资格条件有纠纷在2013年12月5日前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终止录用程序。由此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2015陕西政法干警考试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陕西人事考试网提醒您:2015陕西政法干警招聘考试笔试时间预计在9月底,我们会在第一时间提供最新的招考信息。2014年陕西政法干警招聘考试笔试时间是9月20日和9月21日,今年的时间应该也会是同一时间,所以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公告的发布。2014年陕西政法干警各重要时间点。报名时间:2014年8月27日0:00—2014年8月30日24:00。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具体安排为: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7:00申论2.教育入学考试时间为:2014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公安系统专科培养层次职位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教育入学考试;上午9:00-11:30法院系统专科培养层次职位,以及所有专升本、本科二学位培养层次职位民法学教育入学考试;上午9:00-12:00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层次职位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教育入学考试;下午14:00-17:00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层次职位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教育入学考试。点击查看》》2015陕西政法干警招聘考试公告更多考试资讯和复习资料请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祝您生活愉快,考试成功!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年陕西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发布网站

陕西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发布网站: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陕西岗位表按工作地点分布在陕西10个地市及杨凌示范区。大多数岗位都有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当然也有部分岗位是不限专业,陕西公务员大部分岗位学历要求是本科及以上,当然也有部分岗位是大专可报的。2023年陕西省考公务员考试岗位表预计在年后发布,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近几年陕西省考职位表发布时间及2022年陕西公务员考试职位分析情况。2023年各省公务员现在逐渐有消息了,小编也在观望着2023年陕西省考的消息,有网友在平利县人民政府询问2023年招考计划,平利县人民政府回复:平利县2023年公务员招考计划将于2023年初在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一)网上报名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2年3月1日8:00至3月6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若报考者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1日8:00至3月7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者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3月1日8:00至3月6日18:00,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3月6日18:00至3月7日18:00期间,报考者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为指导报考者选报职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职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5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职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报考者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未按资格条件要求报考的,将取消资格。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环节。最后小编祝愿正在备考的考生能够在剩下的几个月时间里认真备考,顺利上岸!

陕西人事考试网:2011年陕西省公务员招考公告

陕西人事考试网:2011年陕西省公务员招考公告
  为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适应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418名。其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3030名(包括人民警察1258名,选调生22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体检和考察
>>公示
>>附件:职位表、考试大纲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9日至1993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报考相关职位:

  1.2011年应届(含2010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报考全省以硕士研究生学历为起点的职位。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报考西安市人民警察的法医学、日语、阿拉伯语等职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1.报考者除符合招考范围和报考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上述基本条件中第2、6项所列条件等,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具体条件为准。

  2.报考省、设区的市两级职位,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7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2年基层工作经历应满24个月。

  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见习、实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具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报考,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劳动(服务)合同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对各级、各类学历、学位证书,均需在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复审中核验。核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以及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或自2006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2.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用人部门具体的招考职位名称、计划录用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陕西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和《陕西省2011年招考乡镇长助理、法官助理选调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表》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进入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网址:http://www.sxrsks.cn或wsbm.sxrsks.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3月30日0:00至2011年4月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各招考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3月30日0:00至2011年4月5日18:00。

  (三)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名报考者按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两科共需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5日18:00。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需要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4月5日18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在4月21日至4月23日24:00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将于2011年4月 7日上午9:00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1年4月7日上午9:00至4月7日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100元。

  (六)特别提醒事项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于3月31日和4月2日两次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根据往年报名期间每天上网流量统计,报名最后一天网络访问量剧增,出现过导致网络拥堵甚至瘫痪的情形。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客观理智选择职位,及时注册报名,尽量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以免因无法登陆网站,失去报名机会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时无法改报。

  另外,为了确保报名数据安全和及时审结,本次报名期间,4月2日23:00至4月3日7:00之间将关闭报名注册系统,进行报名数据备份和集中审核。此期间考生可以浏览选择职位,但不能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笔试在全省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点,设置考场。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省级部门及垂直管理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考试;其他考生在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区参加考试。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具体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11年5月21日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查询。

  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等特殊职位,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予以适度倾斜。

  (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有关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部门实施。专业科目考试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考试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确定面试人选

  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根据《职位表》确定的录用计划人数,按照1:3的比例(除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统一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已确定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等要求的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部门同意后,可以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省级机关的人员由省级部门组织复审;报考选调生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组织资格复审;报考省级垂直管理系统的,由其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报考各市区职位的由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人员中出现被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或不能参加面试等情况而形成的缺额,由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报考本职位的考生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需要隔人递补情形时,资格审查机关应先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报告备案,再行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网上另行通知。

  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组织进行体能测试。在国家未正式出台新的体能测试标准前,分别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或《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实施体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凡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组织面试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市区的面试。省级部门的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选调生的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负责组织。省垂直管理系统面试的组织工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主管厅、局具体实施。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证明。

  面试成绩应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次日,将全部考生面试成绩上网公布。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申论成绩+行政能力测验)/4+面试成绩/2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申论成绩+行政能力测验)/5+专业科目成绩/10+面试成绩/2

  各科目成绩实行百分制。每科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进入体检人员确定后,如出现招录职位空缺或不足的情形,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同意可在参加面试人员相同或相近职位中进行一次调剂,调剂办法另行制定。

  四、体检和考察

  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以与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按照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招录职位面试人员多于招录职位数但又未达到规定比例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招录职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录职位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进入体检;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不能进入体检,取消或缩减该职位招录计划。

  体检由省、市区按分工组织。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体检工作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具体组织实施。参加体检考生到定点医院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1]82号)进行体检。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意见并签名,体检医院加盖公章。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将体检结论告知体检考生。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除此之外,其他体检项目,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义,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必要时,省、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体检的,应当在体检之日2日前,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暂缓体检。暂缓体检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体检障碍消除后10日内,体检对象应当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体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安排体检。

  参加体检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除报名笔试考务费和体检费外,考生不再缴其他费用。

  考察工作由省级各相关部门和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着重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本人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考察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要实事求是,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结果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形成的缺额,按照招考职位从参加面试的报考者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制发录取结果的通知。全省统一印制录取通知书和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录用通知书载有考生报考时提交的照片。省、市区按分工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录用手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考生一经录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新录用公务员到招考单位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各招考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招考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力求公开、公平、公正。凡参与考试组织工作的人员,发生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如果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过程中舞弊、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附件:

  1. 2011年陕西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汇总

  2. 2011年陕西省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014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2559名(其中,选调生22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7日至1996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项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4年3月10日之前已正式落户,下同);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2013年毕业未就业,下同)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的;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人员报考法院系统选调生职位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报考以本科学历为起点职位的;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法医职位的;   7.由陕西省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的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未经批准自行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试用期内的;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被终身禁考的,或自2009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不准许报名。   2.在近年来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公告中明确规定对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在禁考期限内的;全省统一考试录用的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不准许报名。   3.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报名。同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中本科或研究生人员也不准许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5.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表》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3月18日0:00至2014年3月22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注册报名。   为了确保报名数据安全和及时审结,本次报名期间,3月21日23:00至3月22日7:00之间将关闭报名注册系统。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浏览选择职位,但不能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3月18日8:00至2014年3月23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3月18日0:00至3月22日18:00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更改。   3月22日18:00至3月2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于报名期间,每天10:00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截止当日8:00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    (三)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人按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两科共需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3日24时。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对一般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予开考;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职位,以及设置城乡规划类专业合并的职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招考计划或不予开考。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的职位,将于2014年3月25日上午9:00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9:00至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五)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4月8日至4月11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有关政策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4年4月12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   本次考试在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区。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省级机关和省垂直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将于2014年5月上旬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或省公务员局网查询。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方式   2012年11月9日发布的《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务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在2014年4月14日至4月16日,按本人所报考职位归属系统(分党群、行政),向本人退役地的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有关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部门实施。专业科目考试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省考录办按职位,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统一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 在规定时限内,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递补。    (五)面试   省考录办统一安排全省面试工作,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50%+(专业科目成绩÷1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总成绩含退役士兵加分。    四、体检   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对于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按录用计划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总成绩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时,属英烈子女或退役士兵的,优先进入体检。   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有1人参加面试的,如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有2人(含)以上参加面试的,先以综合成绩排序,除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外,该职位其他面试人员进入体检,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则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前如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调整体检标准和项目,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由省、市区按有关规定分工组织实施。   体检公告另行发布。   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同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报考资格条件有纠纷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可暂缓公示,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录用程序。   考察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考对一些紧缺专业的职位按县作了合并。凡职位表中涉及两个及以上不同用人单位的职位,在考察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由考生选择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再行公示。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形成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载有考生报考时所提交照片的《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报考限定户籍、生源职位,以及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特设职位和其他有服务期规定要求的职位,被录用人员须在录用职位或所在县(区)服务5年,5年内不得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公务员录用考试或其他招聘。    八、纪律要求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在考录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为了维护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在笔试考场使用视频设备,留存考生影像,作为核查替考等违纪行为的依据。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信息,在专业机构进行雷同试卷甄别,并根据甄别结果处理有关违纪考生。核对《申论》笔试答题卡笔迹,严防替考作弊。对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同时,本次考试录用各个环节中和试用期内,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九、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是招考公告的具体阐释,其他未尽事宜由省考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解释。   2.本次招考的公告在省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公务员局网、陕西人事考试网上刊发,各市人民政府或市人社局网予以转载(发)。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电话联系本人,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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