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贸工局

时间:2024-07-16 10:52:45编辑:优化君

设立外资公司的一般流程

设立外资公司的一般流程如下:选择公司类型:外资企业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定义公司业务范围:需要确定公司的业务范围并申请相关许可证。注册公司名称:需要在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公司名称的核准,以确保名称没有冲突。注册资本:在设立公司时需要注明注册资本,并向当地工商部门交纳注册资本的一部分。注册资本的数额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办理执照:需要在当地工商部门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以获得合法经营的资格。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以获得纳税的资格。开立银行账户:需要选择一家合适的银行,并向银行申请开立公司银行账户。办理外汇注册登记:需要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注册登记,以便外汇管理。办理工商统计登记:需要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工商统计登记,以便参与统计。在相关部门申请各种证照和许可:如劳动局、商标局、海关、进出口部门等。以上是设立外资公司的一般流程,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要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或律师进行确认。【摘要】
设立外资公司的一般流程【提问】
设立外资公司的一般流程如下:选择公司类型:外资企业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定义公司业务范围:需要确定公司的业务范围并申请相关许可证。注册公司名称:需要在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公司名称的核准,以确保名称没有冲突。注册资本:在设立公司时需要注明注册资本,并向当地工商部门交纳注册资本的一部分。注册资本的数额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办理执照:需要在当地工商部门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以获得合法经营的资格。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以获得纳税的资格。开立银行账户:需要选择一家合适的银行,并向银行申请开立公司银行账户。办理外汇注册登记:需要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注册登记,以便外汇管理。办理工商统计登记:需要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工商统计登记,以便参与统计。在相关部门申请各种证照和许可:如劳动局、商标局、海关、进出口部门等。以上是设立外资公司的一般流程,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要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或律师进行确认。【回答】


外资公司设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首先,以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其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
其次,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投资者应将法定文件经拟设立投资性公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商务部审查批准。这些文件包括:设立合资的投资性公司投资各方签署的申请报告、合同、章程;设立独资的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签署的外资企业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文件、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外国投资者已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依法审计的投资各方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依据本规定第五条应提交的保证函;商务部要求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应为正式文件。
一、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符合哪些条件
1、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或者;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三千万美元。
2、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3、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
二、外资公司设立的流程
1、查名(名称无重复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
2、报送外国投资委员会申请批准证书(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约20个工作日);
3、报送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约10个工作日);
4、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2个工作日);
5、向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15-20个工作日);
6、办理统计证(约7个工作日);
7、办理财政登记证(约7个工作日)。


外资企业注册登记

法律主观:当今我国有了许许多多成千上万的外商投资企业,这些外资企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一、外资企业注册登记流程第一步:名称预先核准,建议至少取3个以上的备用字号,接着去办理商务委员会审批。第二步: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去公安局申办备案刻章批件。第四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及IC卡;公安局申办黑皮备案簿。第五步: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统计登记,最后办理外汇业务登记凭证就可以了。二、外资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1、法定代表人,外资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外资公司或中外合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即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2、注册资本,注册外资公司,注册资本需实际出资。外资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3、外资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4、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发票。5、公司章程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6、外资公司审批时,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外资公司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必须是中国公司。7、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也可以是中国大陆居民。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8、外资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可以聘请大陆居民也可以委派外国个人担任。注册时,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9、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三、外资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1、投资人护照复印件(需在当地做公证并由当地大(领事)使馆认证);投资方资信证明原件。2、投资方承诺书及公司介绍。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3、公司董事会名单,董事会人员委派书及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4、进出口商品目录。拟设公司法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照片。5、拟设公司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和上岗证复印件及照片。授权中方某人签字的授权书(如果没有,不用提交)。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外企登记注册流程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准备材料,思考公司名,开设公司账户等一系列步骤。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公司注册:怎么注册外资公司?

注册广州外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1、外资企业监事: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即可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也可以是中国大陆居民。 2、外资企业董事:外资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外资公司执行董事或董事即可以聘请大陆居民也可以委派外国个人担任外资公司注册时,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 3、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注册资本目前实行了认缴登记制度,所以可不需实际出资。 4、外资企业公司名称:无论是注册外资还是内资公司都需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并且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 5、经营范围:外资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一定要明确,因为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如果超出了需要做经营范围变更业务很繁杂,那么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中国对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是实行审批制的,有些行业,如矿产、零售等是属于外资限制进入的行业,需中国商务部审批。 6、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商用的办公地址,但开户时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发票。 7、公司章程:公司成立时,需要去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当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8、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资公司审批时,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9、财务人员: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这时则要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会计上岗证复印件、照片、身份证明复印件。

深圳代办公司注册流程

法律分析:1、法人身份证正反面2、股东人数确认、每一位股东的身份证信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3、法人、全体股东、监事的电子签章(电子网银)即银行U盾。4、注册地址,即:地址租赁红本(需有其中一项:商用房屋租赁红本或租赁凭证或合同/自有房屋地址提供房产证明/连续三个月租赁凭证或水电费缴费单据/所在地街道办盖章租赁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代办深圳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是怎样?

深圳公司注册流程及大概费用,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 深圳的参考以下注册公司流程条件及注意事项 关于费用: 1、注册费基本是免,个别情况会有人工费0-500不等 2、每一年记账报税费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在2k-6k不等 3、银行开户,看不同银行年费不同在0-1k 4、无注册地址挂靠费大致在1K-3k不等,有地址可忽略 以上是注册一家公司基本常见涉及费用 一、注册所需提供资料 1、公司名称(深圳市+字号+行业+有限公司) 2、法人、股东、监事证件信息(年满18周岁,无不良记录) 3、法人股东、监事深圳本市办理u盾或可线上办数字证 4、注册资金 5、经营范围 6、注册地址 二、注意事项 1、注册一家公司是需要两个人以上,因其中法定代表人跟监事不能为同个人 2、法人u盾需本市办理的,监事,股东不要求 3、注册地址需25位数房屋编码,如有场地证明材料地址最佳,因现深圳注册地址抽查实审几率高 三、流程 提供公司设立信息核准公司名称提交审批材料等待工商部门受理

深圳市工商局电话多少?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工商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电话:0755-83070029业务电话:0755-12315(工商注册咨询统一电话)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扩展资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投诉举报咨询电话:0755-12315、1234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邮编:518040咨询、举报、申诉电话:12315、12358、12365、12330咨询、举报、申诉传真:12315、12358咨询、举报、申诉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联系我们

请问深圳工商局电话是多少啊?

工商局的电话24小时客服是12315,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工商局主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秘书处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等工作;组织起草全委性工作报告;综合协调、督办重要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人事、编制、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行政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工青妇、计生、固定资产管理、信访和维稳工作;承担行政接待、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综合法规处(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处)承担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综合材料、对外协议的起草或审核工作;综合分析农业、工业、商业、外经贸和软件业运行态势,提出相关调控建议;规范本委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行为,协调新闻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及诉讼工作;协调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调查工作。企业服务处(业务受理处)牵头服务企业专项工作,协调企业直通车服务和企业减负工作,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牵头受理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承担有关的书、表、证发放等工作;负责受理事项的统筹协调工作;统筹有关政策宣讲与咨询。预算监督处管理财政资助资金和市政府投入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承担申报预算、确定使用项目、核拨资助资金的工作;拟订并实施园区预结算等制度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核直属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处置。规划发展处(产业转型升级办公室)拟订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协调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并监督实施;按分工承担产业用地管理和全市产业用房管理;指导产业园区发展和老工业区改造工作。技术创新处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承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现代农业和畜牧兽医处(市饲料管理办公室)指导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建设;承担种植业、畜牧、兽药、兽医和饲料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职责;承担化肥农药管理工作;承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和进口兽药通关单的开具;负责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防控;承办实施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管责任;承担畜禽屠宰环节的相关工作;负责分析和监测农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预测预警信息,提出相关调控建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协调农业植物检疫、现代农业科技推广。海洋经济处(渔业处)承担海洋经济工作的综合协调,拟订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产行业管理工作;承担远洋渔业管理;承担渔业捕捞许可、水产苗种管理;承担渔业资源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增殖、渔港建设;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组织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承担渔业执法的监督指导;承担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电子信息处(工业运行监测处)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产业发展,承担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工作;负责分析和监测工业和软件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预测预警信息,提出相关调控建议。新兴产业处推动或参与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承担推动先进制造业和传统产业发展。生产服务业处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动工业设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发展;依法监管拍卖、典当、租赁业。流通市场处承担商贸流通行业管理;依法对商业特许经营行业进行监管;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承担粮食行政管理职责;组织实施粮食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和市场供应;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基本生活物资的储备与市场供应;落实商务部有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负责推动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发展;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分析和监测商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预测预警信息,提出相关调控建议。电子与资源综合利用处组织协调电力经济运行,依法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和改革,拟订并实施电力行业发展规划,按规定管理电价调节准备金,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商业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清洁生产促进和能源节约工作,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对外贸易处组织企业参加出口交易会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依授权签发相关凭证;协调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事宜;编制进出口商品年度计划;依法监督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以及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拟订进出口指导性计划,协调管理进口重要工业品;组织实施加工贸易政策,指导和管理加工贸易工作;制定加工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和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承担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分析和监测外经贸运行态势,发布相关预测预警信息,提出相关调控建议。服务贸易处推动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服务外包业发展,落实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共建协议;指导管理会展业;实施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保税经济处承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统筹、规划和园区申报工作;拟订保税区产业导向目录;促进保税区内企业发展,推动保税经济发展;指导保税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外资管理处参与拟订外商投资产业导向目录及全市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规划(计划);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及后续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以及国家有关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性专项工作。对外合作处承担组织实施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编制合作交流规划(计划);统筹境外展览,依法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指导企业防范和应对境外突发事件。经济协作处(驻深单位管理处)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推进我市产业向粤北山区及东西两翼有序转移,带动我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积极响应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由政府组团、行业协会或相关机构承办,赴市外国内参加区域性综合展会,帮助深圳企业开拓内销市场;归口管理和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及部分国内大企业驻深圳办事处,受理办事处设立登记、年审、变更登记、遗失补办、迁户初审等业务;加强与国内省市的产业经济合作,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实现区域间产业优势互补和经济共同发展。信息化处推进企业、社会公共事业、社区信息化;推广信息化新技术、新标准;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按规定审核电子政务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党政机关内、外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推进电子政务优化工作;承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监理资质的管理工作;协调无线电通信业务工作。信息安全处承担信息安全综合管理工作,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重要领域的信息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协调指导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动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安全生产监督处承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管;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进出口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区相关部门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抽查市级审批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批复结案及行政处罚工作。军工处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职责;对国家下达的国防科技工业高新工程、专项计划和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并提供保障服务;配合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工作;实施国家有关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对口扶持办公室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市投资推广署驻北美经贸代表处(深圳市驻北美人力资源联系处)驻欧洲经贸代表处(深圳市驻欧洲人力资源联系处)驻日本经贸代表处(深圳市驻日本人力资源联系处)驻澳大利亚经贸代表处(深圳市澳大利亚人力资源联系处)市公平贸易促进署市中小企业服务署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市渔业服务与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市工业展览馆市福田保税区服务中心市沙头角保税区服务中心市盐田港保税区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经济、工业、外经贸、商业、保税区、信息化、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经济、工业、外经贸、商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有关行业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三)按规定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海洋经济、工业、外经贸、商业、保税区、信息化相关业务资金和专项基金的申报、管理和使用。(四)统筹协调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并监督实施,按分工负责产业用地管理;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制造业和传统产业;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相关领域内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五)指导农业现代化建设;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畜牧业相关监督管理;按规定负责农业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负责重大动物疫情控制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兽医制度;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六)承担海洋经济、渔业管理职责。承担统筹协调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市建设工作;负责渔业资源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增殖、渔港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指导港澳流动渔民的管理协调,并与港澳有关部门建立联系。(七)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流通业发展;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会展业管理。(八)组织协调电力经济运行,依法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和改革;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清洁生产以及农业、工业、商业的能源节约和节能监察工作。(九)承担组织实施重要物资的储备和市场供应的责任;负责粮食行政管理和盐业、药品流通管理。(十)指导和管理进出口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管理加工贸易业务,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指导和管理服务贸易工作,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按规定办理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事宜,指导与国际贸易有关的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十一)指导外商直接投资工作。按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十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和开拓国际市场,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企业设立、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十三)负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统筹、规划和申报工作;指导、协调保税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十四)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十五)负责国内经济交流与协作,推动外溢型经济发展;负责对口支援、同富裕工程和扶持老区建设工作。(十六)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以及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按规定协调管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通信管线、机楼(站点)、公共通信网络和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工作;指导协调无线电通信业务工作。(十七)协调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建设全市党政机关信息网络、基础信息库等信息基础设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全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电子政务流程优化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设,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责任。(十八)承担渔业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进出口管理。(十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十)承办市政府与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的介绍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建科院)是深圳市属科研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伴随着深圳特区发展而成长,其前身深圳市建筑科学中心,成立于1982年。深圳建科院从事建筑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经过多年的发展,成为深圳建设领域内提供综合服务的权威品牌机构。企业业务涉及科研、工程咨询、建筑设计、工程检测、信息工程监理、特种施工以及建筑文化的传播等多个方面,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全面的专业服务。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的专业团队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院二十五年来,伴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而不断成长,从一个只有几十人的设计室发展到拥有从业人员1800余人的大型综合设计院,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孟建民)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8人,高级工程师236人,工程师343人,助理工程师563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98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89人,国家注册电气、公用设备、造价工程师55人,国家注册规划师7人;教授级高工8人,高级职称245人,中级职称296人,初级职称473人。技术力量雄厚。

工商局企业增资需要什么资料

一、工商局企业增资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增资流程需要材料如下:
(一)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出资注意事项:
A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以上是对企业增资需要什么资料的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外资企业增资的流程
第一步:办理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提交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章程修改案;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获得文件:增资批复(备案表)及增资后的批准证书
第二步: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提交文件:
1、增资申请报告;
2、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副本1);
3、增资批复(或备案表)原件;
4、董事会决议;
5、章程修正案;
6、营业执照原件。
获得文件: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第三步: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提交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二份;
2、增资批复(备案表)复印件(公司盖章);
3、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盖章);
4、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
5、外汇登记证原件;
6、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在外管局领取);
7、章程修正案(合资合同修正案);
8、工商局出具的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获得文件:增资后的外汇帐户
第四步:汇入增资额度20%的外汇现金并办理验资手续
第五步:凭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正式的增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到工商局办理增资需要什么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一、增资扩股要办什么手续
(一)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二)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2)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二、公司增资的注意事项
(一)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二)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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