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高层建筑?
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宿舍建筑、公寓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旅游建筑、通信建筑等。在美国,24.6m或7层以上视为高层建筑;在日本,31m或8层及以上视为高层建筑;在英国,把等于或大于24.3m的建筑视为高层建筑。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山西北部修建的悬空寺是我国的第一空中楼阁,为什么要在那个位置修建悬空寺?
北魏天兴元年,北魏建都平城,北魏天师道长寇谦之仙逝前留下遗训:要建一座空中寺院,以达上延霄客,下绝嚣浮。之后天师弟子们多方筹资,精心选址设计,终于建成了举世闻名的悬空寺。它们镶嵌在万仞峭壁间,背倚翠屏,上载危岩,下临深谷,楼阁悬空,结构巧奇,被称为悬空寺。而在这些众多的悬空寺之中,最为引人瞩目的是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的悬空寺。悬空寺,半天高,三根马尾空中吊。悬空寺,以如临深渊的险峻而著称。它建于北魏后期,迄今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现存最早、保存最完好的高空木构摩崖建筑,也是中国仅存的佛、道、儒三教合一的独特寺庙。悬空寺原名玄空阁,是取道家之玄,佛家之空,形貌楼阁而得名,后称为悬空寺,是因悬与玄的谐音,以及寺院象悬挂在半崖之上,而习惯被称为悬空寺。选址之险,建筑之奇,结构之巧,丰富的内涵,堪称世界一绝。整体格局既不同于平川寺院的中轴突出,左右对称,也不同于山地宫观依山势逐步升高,而是巧依崖壁凹凸,审形度势,顺其自然,凌空而构。四十间殿楼的分布,对称中有变化,分散中有联络,曲折回环,虚实相生,小巧玲珑,布局紧凑,错落相依。远望,悬空寺像一幅玲珑剔透的浮雕,镶嵌在万仞峭壁间;近看,殿阁撺掇大有凌空欲飞之势,令人叹为观止。
高空建筑在城市交通中有哪些弊端?
目前,我国不少城市往往把高楼、立交、高架道路等视为现代化的“标志”。但一个几十万人的小城市,也要建一条高架道路就没有必要了。应该说,高架、立交等“高空建筑”在城市交通中,确实起着一定作用,但其种种弊端和副作用也日益暴露。首先带来的是对城市环境问题的挑战。以上海为例,尽管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建高架后噪声将给沿线居民带来“骚扰”,建高架的地面道路绝大多数路幅都在50米以上,但沿路居民仍然难以忍受令人烦恼的“70分贝”。高架两侧增加的声屏障,只是起到心理上的安抚作用。更为尴尬的却是在地面,由于地面条件相应改善后车辆数量大大增加,高架等于在上面加了一大块盖板,噪声、废气对居住在一二层的居民的污染更加严重了。其次,庞大的高架路、桥雄踞城市,使本来并不宽阔的道路更加局促,与现代化城市景观建设相悖。有关专家说,纵观国外许多现代化城市,大都保留固有的城市格局,如巴黎中心城区至今保持旧有城市形象,而不直接改造原有道路风貌,更不搞高架道路,而是将发展大运载量的地铁和轨道交通作为主要手段。像这些保持着良好生活质量的城市,还有伦敦、汉堡、阿姆斯特丹等。其三,就高架功能和效果而言,几年前上海内环高架道上已出现堵塞,且呈日益严重之势。其原因就因为高架道与地面道路交通效率差距悬殊,导致高架道上过分集中,无法及时疏解高架道上的车流。据此有关专家建议,应大力发展具有大运载量的地下交通设施,如地铁、轻轨等,即“宁钻地下,不抢空间”。因为新世纪评价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平,越来越“权重”城市的环境和景观。在一些发达国家,甚至将环境条件上升到第一位。如日本大阪自1995年起已不再修建新的高架道。其政府采取的任何一项措施,都以不损害环境和生态条件为前提。因此我们也切莫错将高架道路这种“高、大、全”式设施当做现代化城市的“标志”过分加以扶植。
高空作业规定
高空作业规定是: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无挂扣现场,需设置生命线;2、高处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必须在监护下进行作业;3、阵风6级以上和雨雪天气禁止室外高处作业;4、单梯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必须有人护梯;5、使用移动脚手架必须安装护栏,锁紧滑轮,5米以上禁止使用移动脚手架;6、作业人员禁止踩在彩钢板等不承重的物体上进行作业;7、临边、洞口作业必须架设围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注意有哪些1、凡高空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备是否牢固、可靠;2、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3、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4、高空作业地点必须将各类安全警示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5、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6、高空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7、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空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高空作业要求
高空作业八大基本要求: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无挂扣现场,需设置生命线;2、高处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必须在监护下进行作业;3、阵风6级以上和雨雪天气禁止室外高处作业;4、单梯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必须有人护梯;5、使用移动脚手架必须安装护栏,锁紧滑轮,5米以上禁止使用移动脚手架;6、作业人员禁止踩在彩钢板等不承重的物体上进行作业;7、临边、洞口作业必须架设围护措施;8、建筑施工、吊篮高处作业,安全带需符合相关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六十六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高空作业防护措施
高空作业防护措施如下: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采取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3、高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5、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保安全操作。
高空作业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米至1.2米,下杆离地面高度为50厘米至60厘米。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攀登,也不得随意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攀登。
高楼为什么会晃动
高楼晃动是对风压的一种缓冲。中建三局沈阳宝能项目经理何有林表示,超高层建筑来回摇动是正常的,有利于楼体安全,高层建筑大部分都是钢结构,对于侧向压力会起到缓冲作用。高层建筑“打太极”,摇摆而“定”,也是对风压的一种缓冲。高层建筑不会摇摆才是危险的,一般来说越高的建筑,摇摆幅度越大,在建的东北第一高楼摆动将达半米以上。扩展资料:湛江市建筑设计院院长、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范艺表示,台风来临时,在一些楼层较高的建筑物内居住的居民感觉到有轻微的晃动,意味着高楼产生了位移,按照现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进行的高楼设计,是允许建筑在强风作用下产生一定的水平位移的,但位移必须在规定的限值之内。通过气象方程式可以计算出,城市高空确实要比近地面的风速大。因此,当狂风吹过时,高层建筑受到的影响就更大,这在建筑学上称为“风振效应”。简单地说,就是高层建筑周围的风有脉动效应,形成一种漩涡,风与建筑物产生摩擦,风越大,摩擦也就越大。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东北第一高楼遇风会“摇摆” 摆幅超半米
建筑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第2.0.9条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第2.0.10条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第一节临边作业第3.1.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二、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第3.1.2条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二、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三、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四、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五、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第3.1.3条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二、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三、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五、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第3.1.4条临边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及构造型式见附录二。第二节洞口作业第3.2.1条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一、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二、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三、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四、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第3.2.2条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二、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三、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四、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五、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六、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七、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八、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九、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第3.2.3条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3.1.3条的规定。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见附录二之(一),防护设施的构造型式见附录三。第四章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第一节攀登作业第4.1.1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第4.1.2条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第4.1.3条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