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税务局电话号码
苏州高新区税务局电话号码为0512-12366。税务局的主要职能如下: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3、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姑苏区税务局电话号码
姑苏区税务局电话号码为0512-12366。税务局的主要职能如下: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3、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高新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
成都高新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是12366。税务是税收事务工作的简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税收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调整、修订、改革、完善、宣传、解释、咨询、执行工作;狭义税务一般是指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依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中国税务部门可分为国税和地税两个不同的系统。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合适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税务是指和税收相关的事务。一般税务的范畴包括如下:1、税法的概念,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2、税收的本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3、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济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4、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高新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
成都高新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是12366。税务是税收事务工作的简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税收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调整、修订、改革、完善、宣传、解释、咨询、执行工作;狭义税务一般是指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依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中国税务部门可分为国税和地税两个不同的系统。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合适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税务是指和税收相关的事务。一般税务的范畴包括如下:1、税法的概念,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2、税收的本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3、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济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4、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江苏税务局几点上班
法律主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一般周末是不上班的。因为其属于属于国家行政单位,行政部门星期六、星期天是休息的,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但还是建议提前打对公电话询问具体的上班时间和所办理证件需要的手续,及时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时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苏州税务局上班时间
法律主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一般周末是不上班的。因为其属于属于国家行政单位,行政部门星期六、星期天是休息的,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但还是建议提前打对公电话询问具体的上班时间和所办理证件需要的手续,及时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时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022江苏税务局进面分数线
2022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入面分数线最低分为118.4分,最高分为135.5分。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3月2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注意事项1、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2、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四十七条,报考者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经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情节较轻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苏州税务局第三分局与姑苏区分局有什么区别
亲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苏州税务局是苏州市地方税务局,是负责征收和管理地方税种的政府机构。而苏州税务局下辖的各个分局则是具体的税务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税收征收和管理工作。苏州税务局第三分局和姑苏区分局则是苏州市税务局下属的两个不同的分局。它们的区别在于,苏州税务局第三分局的辖区范围可能包括苏州市内的某些区域,而姑苏区分局则是负责姑苏区内的税收征收和管理工作。两个分局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也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摘要】
苏州税务局第三分局与姑苏区分局有什么区别【提问】
亲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苏州税务局是苏州市地方税务局,是负责征收和管理地方税种的政府机构。而苏州税务局下辖的各个分局则是具体的税务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税收征收和管理工作。苏州税务局第三分局和姑苏区分局则是苏州市税务局下属的两个不同的分局。它们的区别在于,苏州税务局第三分局的辖区范围可能包括苏州市内的某些区域,而姑苏区分局则是负责姑苏区内的税收征收和管理工作。两个分局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也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回答】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
1.稽查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拟定全市地方税务稽查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的情况;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稽查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涉及地方税务的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涉税案件;负责对市区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的税务检查和全系统重大税务案件的查处工作。2.第一税务分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平江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的税务登记及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3.第二税务分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金阊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同2.中单位职能。4.第三税务分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沧浪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同2.中单位职能。5.第四税务分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同2.中单位职能。6.第五税务分局(吴中地税局托管)(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同2.中单位职能。7.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1)单位类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单位职能:承担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8.常熟市地方税务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常熟市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负责组织本市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负责本市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的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监督检查本市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负责本市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收法制建设。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收咨询。管理本市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市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9.张家港市地方税务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张家港市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同上。10.昆山市地方税务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昆山市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同上。11.太仓市地方税务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太仓市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同上。12.吴江市地方税务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吴江市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同上。13.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吴中区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吴中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负责组织吴中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负责吴中区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的征收的基金、费的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监督检查吴中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负责吴中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吴中区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收法制建设。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收咨询。管理吴中区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吴中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14.苏州市相城地方税务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相城区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相城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负责组织相城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负责相城区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的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征管法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监督检查相城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负责相城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负责相城区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收法制建设。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收咨询。管理相城区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相城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