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规划局网站

时间:2024-07-18 22:45:50编辑:优化君

太原市规划局的机构信息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并发〔2009〕29号),设置太原市城乡规划局,正县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取消职责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划入职责将原太原市规划局职责划入太原市城乡规划局。(三)增加职责1.规划区内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3.实行派驻市属县(市)规划督察员制度,负责督查辖区内规划执行情况。4.太原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一)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二)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城市测绘、城市雕塑、户外广告设置等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太原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四)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监督、管理和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乡规划、城市测绘等年度计划制定下达及管理(含验收)。(六)组织编制、修编、调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市属各区(含开发区等特定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七)审核上报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审核上报市属县(市)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负责审批市属各区(含开发区等特定区域)镇、乡、村庄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八)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并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九)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规划管理,核发选址意见书。(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提供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十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管理,外立面装修、灯饰、城市雕塑及城市规划区内、行政区域内跨县区重要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十二)依法组织审核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并对村镇实施规划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指导全市行政辖区内村镇规划工作。(十三)负责建设工程现场放验线管理,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十四)组织检查城市规划区城乡规划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纠正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行为。(十五)纠正违反城乡规划法规规章行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规划听证。(十六)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城市雕塑行业管理(含资质审查)。(十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建档案收集、编制、保存、整理、查询及管网普查、跟踪管理。(十八)开发管理全市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组织促进城乡规划科技进步、人才开发和内外交流。(十九)培训市、县(市、区)、街办(乡镇)、社区(村)规划管理人员和城乡规划监督员,指导市属县(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二十)实行派驻市属县(市)规划督察员制度。(二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规划局设13个内设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起草重要文稿,督查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机关行政会议组织协调、机关文书档案管理、信访、保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办公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印鉴管理、保卫、消防、固定资产管理、计划生育、外事工作,归口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事教育处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考察、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局系统工作人员招考录用和局机关(含派出机构)工作人员考核、奖惩、任免、交流、辞退、退休管理,指导、监督下属单位工作;负责科技干部和技术工人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局机关(含派出机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城乡规划发展战略及公共政策研究,研究、制定、修改局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组织局技术审查会议,承办太原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主任会议和全委会议;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规划控制线进行控制和调整,组织城市规划区内大中型建设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重要规划设计方案的协调征集或招投标管理工作,局系统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省市相关部门业务技术协调工作;负责局业务知识培训、人才开发和内外交流,参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等工作。规划编制和历史名城保护处参与制定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组织编制、修编、调整、补充并审核上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组织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旅游景区和开发区规划编制,审核上报市属县(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保护管理,承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规划用地处负责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规划管理、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规划管理,核发选址意见书;负责核定永久性和临时性建设用地位置、界限、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内容,提供规划条件,受理建设用地规划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受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变更,审批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延期、注销;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大中型建设项目及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上层面规划编制审核、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处理有关用地规划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筑规划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包括翻修)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建设工程(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性质、功能、规模、位置、体量、体形、建筑色彩和风格及夜景效果等及建筑外立面(包括屋顶)改造工程审核和规划控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及用地规模在2公顷以下总平面布置规划方案审核;组织城市街景整治规划方案设计、论证及审核;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大中型建设项目及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上层面规划的编制审核、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处理有关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市政规划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及行政区域内跨县区新建、改建、扩建的永久和临时性城市基础设施(高速公路、公路、城市道路、桥涵、铁路、轨道、电力、燃气、供水、排水、供热、通信、湖泊水系、城市防洪、防灾等)及建筑物、构筑物配套管线规划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交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城市基础设施设计方案规划审核、管线规划条件的提供;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大中型建设项目及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上层面规划的编制审核、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处理有关市政规划管理群众来信来访。监督检查处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执行情况,配合部、省督察员工作;负责建设规划审批监督检查,认定、查处、纠正、处罚在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和越权审批等行为;负责建设工程现场放线验线管理工作;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组织局案件审理会;监督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城市雕塑行为;受理并督查办理有关规划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归口管理规划管理执法大队业务工作。县乡规划处指导协调城市规划区内(主城区外)镇、乡、村规划编制及审核,指导各规划分局村镇规划管理、各县(市)规划管理工作;管理市属县(市)规划督察员。广告雕塑规划处组织编制全市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规划、城市雕塑规划,审核全市重要景观地区、主要景观道路两侧公共空间雕塑公园等建设项目;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宣传栏、广告牌匾、站牌、画廊、城市雕塑、灯饰等设置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经营性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参与认定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及各类宣传栏、广告牌匾、站牌、画廊、城市雕塑、灯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综合业务处负责城乡规划、城市测绘等年度计划制定、下达、管理(含验收),全市城乡规划、雕塑设计管理(含资质审查),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工作及影像图、规划图利用协调工作;安排城乡规划、城市测绘等任务,审查报告、成果、成图,监督检查成果资料管理;负责局属各单位年度经济指标下达及检查考核验收;指导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组织评优和推动勘测设计科技进步等;负责开发管理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管网普查及跟踪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大厅规划窗口归口管理。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城乡勘察设计、城市测绘、城市雕塑、户外广告设置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前置审查、备案、发布和清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城乡规划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协调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市、区(县、市)、街办(乡、镇)、社区(村)规划管理人员和城乡规划监督员培训;组织规划行政许可听证,纠正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承办规划行政执法证件申报工作。财务审计处组织拟定并实施财务会计及财务审计制度,负责编报局系统经费预算,组织资金收入,负责资金安排;负责本局财政预算组织实施和国有资产管理;参与城乡规划、城市测绘等年度计划制定、下达、管理(含验收);负责局属单位经济活动中财务业务指导、监督和审计,机关职工医疗保险金额审核收缴;本系统财会人员业务培训考核。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含派出机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市规划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65名(含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编制3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中层职数35名,其中:处长职数1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1名、工会主席1名、副总工程师2名)、副处长职数16名(含机关团委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1名)。县(市)规划督察员4名(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各1名),待遇同分局局长。核定工勤人员8名,使用事业编制。 (一)关于分局设置市规划局分别设置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经济开发区、不锈钢园区规划分局,为市城乡规划局派出机构。各分局机构规格按照并办发〔2001〕109号文件执行,市辖六区分局领导职数各核定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4个开发区(园区)分局领导职数各核定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各分局机关行政编制分别核定4名,核定工勤人员1名,使用事业编制。1.市辖六区规划分局主要职责为辖区内省、市、区重点工程提供规划管理服务;负责本辖区市城乡规划局授权范围内规划管理工作;核发辖区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负责辖区内规划编制调查、意见征集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取得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及验线工作;负责立案、查处、纠正辖区内在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和越权审批等行为;查处辖区内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城市雕塑行为;负责规划执法中队业务管理,指导村镇规划建设;处理辖区内有关规划管理群众来信来访。2.开发区(园区)规划分局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市城乡规划局授权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开发区(园区)总体规划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经市局审核后按程序核发选址意见书、提供规划条件;负责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含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 规划管理工作,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审查辖区内主要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审查审批工作;立案查处、纠正辖区内在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和越权审批等行为;处理辖区内有关规划管理群众来信来访。(二)关于测绘职责市国土资源局为全市行政区域测绘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基础测绘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查处测绘违法行为;市城乡规划局是城市勘察、测绘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城市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三)关于违法建设查处职责在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由城乡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擅自改变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太原市规划局的简介

太原市规划局,主要负责编制和实施太原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核发一书两证及组织城乡规划设计、城市勘察测绘、城市雕塑、户外广告设置等工作。 近几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健全规划管理法规、规章,加强统一管理、改革审批制度。目前,已建立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三位一体”的规划管理体系。 我局积极推行电子政务, 1997 年在全国率先建设了图、文、表一体化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在各区设立了派出机构;在全市率先开设办事大厅,建立了统一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审批制度;推行了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依法行政,规范审批,诚信服务的管理制度,近年来连续被省市评为行风双评先进单位。

违章建筑投诉电话是多少

可向城市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举报,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举报。举报电话12319。违章建筑主要包括: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当违章建筑遭受他人侵害时,侵害人是否学要负停止侵害、赔偿等责任,实务中有不同的意见。有一种意见认为国家(法院)保护的应当是合法权益,对违法的民事行为带来的权益,法院不应当保护。而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产生的利益,国家不应该保护。


铁岭菁华名邸售楼营销中心电话是多少?

菁华名邸吉屋售楼营销中心电话是:4006581350转63776。装修情况:毛坯。菁华名邸位于城南公安大厦东侧一百米,建委和规划局小区南侧相邻。西侧为劳动局家属楼。由于不临主干道,避免了汽车尾气和噪音的影响,安静环保。周边的小区包括了劳动局、质检站、招商局、建委、规划局等众多单位的公务员家属楼,周边人文素质高,出行二百米即是公安大厦、惠丰酒店,7环、2路、5路、5环、7路等多路公交经过,出行方便。可以说住则宁静,出则繁华的宜居之所。菁华名邸的规划设计历时七个月,从设计院的选择、建筑风格的设定、各功能空间研究、墙体造型等都经过数十次的论证、改良,只有真正用心设计才能做出精品,以居住者得角度去考虑设计空间,是恒大的核心设计理念。菁华名邸整体造型的设计、户型空间的分布,功能的使用等都体现了设计者的用心良苦。上没有,但我们在尽力做到更好。一个大的楼间距是良好视线的保证、1.5倍数以上的楼间距近50米,错落有致的排布限度保证了园区的通风。园区的多广场、多景观的设计让闲暇之余多了个放松的空间;项目原址是一片果园,四百多颗果树全部移植到园区里,已全部结果;两条水系的点缀让园区充满声息活力。屋内妻儿老小其乐融融,屋外果树芬芳、水景绿树,清风吹来,园区果香一片,秋雨退去,鸟啼蝉鸣,住在菁华名邸,尽情的享受人生乐趣。好的生活品质,一定要有负责物业团队来管理。全天保洁是基本得要求了,绿化要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才能维护的更好,保修部也应该及时为客户排忧解难;保安不仅要二十四轮岗,还应该有定期巡逻走访制度。周边的围墙不再是干巴巴的铁丝网栏杆,红外线对射装置能保障无人穿越,园区无死角的红外摄像是公共区域的安全保障。好的物业管理是生活品质的有力保障。首期推出六栋多层洋房及电梯洋房,68至130平方米的十余种户型即将在五月中旬推出,欢迎各界朋友现场参观咨询。菁华名邸位于:银州公安大厦东侧,建委小区南侧。容积率:1.9。绿化率:43%。物业类型:住宅。产权:70年。点击查看:菁华名邸更多详细资料。

太原市南格村什么时候拆

去年就决定拆迁了,现在太原正在筹备二青会,大型拆迁施工项目都暂停了,估计二青回去以后会有动静。小店区南格村征地补偿款分配草案出炉,每亩16万元本次征地2851.84亩,每亩16万元,共456294400元,进账452700000元,未进账3594400元;本次每人先发放15万元,发放存单不发放现金。南格村2018年潇河产业园区征地补偿款分配草案一、1958年前有户籍并延续至今在册的本村村民及子孙享受全成,1958年之后迁入本村的外来人ロ按五年一成分配。二、本村女儿出嫁,户口在本村户籍一直未动的,享受全成,其子女按五成分配。本村女儿出嫁,2017年1月3日前迁出又迁回的,按五年一成分配其子女享受同等待遇;2017年1月3日以后迁回的,享受1000元分配,其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三、确定为上门女的,可受全成。(本条款指的是双女户、多女户,只能确定一个上门女);有儿有女的女婿,在2017年1月3日之前迁回的按五年一成。之后的不享受此次分配。四、空挂户的不享受分配五、在校大中专以上的学生享受本次分配的全成,本村子孙因上学户口迁出又迁回的:没有分配正式工作的,享受全成。(属于合同制的必须提供相关单位有效证明)六、现役军人:1、义务兵及士官在服役期间享受全成,2、军官在服役期间(有土地经营权的)享受全成,其未随军家属(提供相关证明)享受同等待遇。七、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1、退体回村,享受国家待遇的,回村15年以内的,享受两成分配回村15年以上的,享受三成分配。2、下岗、单位倒闭,不享受国家待遇的,有土地经营权的,享受全成;无土地经营权的,享受八成,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3、户口未迁未出的。(有土地经营权的)享受全成。4。户口迁出又迁回的(有土地经营权的)按八成分配。八、特殊情况,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九、本次士地补偿分配方案户口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0日。附: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持有合法的《独生子女证》以及双女结扎的持证者,每户享受10000元(由村提留款中列支),本村按所征土地比例支付。


规划局主要是干什么的?

分类: 社会民生
问题描述:

能简要介绍以下它的主要职能吗?

解析:

一、城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研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实施由上级批准的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申报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详细规划。



(三)参与编制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土规划和市人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四)负责对县人民 *** 所在地镇和全市乡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的检查指导及审批、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审。

(五)负责对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含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市区户外广告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

(六)负责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核定、换证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勘测设计的管理工作。

(七)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

(八)村镇规划行政管理职能。

(九)组织推动城市规划科学技术进步、人才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十)负责监督、处理市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

(十一)管理属下事业单位。

(十二)承办市委、市 *** 和省建设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规划局主要是干什么的?

该局承担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的责任,规划局的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市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的战略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建设近期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扩展资料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3、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组织工程选址,核发选址意见书;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负责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和规划设计成果验收;负责城市勘察测绘工作。5、会同文化部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实施规划管理;负责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并实施统一的交通规划管理。7、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大学园区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8、指导县(市)、上街区和村镇的规划管理工作。9、负责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选址和其他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10、参与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编研、开发利用工作。1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12、承办省会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市规划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郑州市规划局

上一篇:太原 旅行社

下一篇:太原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