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中建设厅和应急管理局发的证有啥区别?
一、特种作业
特种工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 )又称为操作证,上岗证!是从事相关行业必备的证书,目前也是检查力度最为严格的证书!但各部门都有 电工操作证 ,颁发部门不一样,鉴定方式不一样,作用也不一样!以电工为例,电工证大致有五六种,需求量大的便是电工操作证,但操作证又分为 建设厅 和 应急部 两块!
二、建设厅电工和应急管理局电工区别
1,作用范围:
建筑电工证 顾名思义主要适用用于建筑行业。应急管理局分为高压电工和低压电工,不指定行业,原则上应急管理局的特种工应用更广泛!!
1,辨别真伪
应急管理局:全国安全资格证查询平台
建设厅:省城乡住房建设厅
2,证书样式
建设厅:和驾驶证一样,卡+本,章为城乡住房建设厅
应急管理局:为省份证卡片样式,章为应急管理局
3,考试及取证
应急管理局:需求量大,滚动开班,考试快,取证快。
建设厅:每月一批,考试后一个月取证
4,报名
应急管理局:个人申报,报考流程简单
建设厅:个人申报加公司申报,步骤繁杂
一、相同点
均为电工特种工操作证,个别区域并未严格区分。单次考试有效期均为6年,3年复审一次,年龄60岁以下可报考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待遇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待遇包括:1、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待遇;2、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3、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福利;4、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节日福利、津贴、补贴等;5、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住房补贴、搬家补助、职工公寓等;6、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职工培训、教育、健康检查等;7、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公费旅游、文体活动等;8、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技术晋升、职称评定等。【摘要】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待遇【提问】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待遇包括:1、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待遇;2、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3、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福利;4、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节日福利、津贴、补贴等;5、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住房补贴、搬家补助、职工公寓等;6、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职工培训、教育、健康检查等;7、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公费旅游、文体活动等;8、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技术晋升、职称评定等。【回答】
特种作业中建设厅和应急管理局发的证有啥区别?
一、特种作业
特种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又称为操作证,上岗证!是从事相关行业必备的证书,目前也是检查力度最为严格的证书!但各部门都有电工操作证,颁发部门不一样,鉴定方式不一样,作用也不一样!以电工为例,电工证大致有五六种,需求量大的便是电工操作证,但操作证又分为建设厅和应急部两块!
二、建设厅电工和应急管理局电工区别
1,作用范围:
建筑电工证顾名思义主要适用用于建筑行业。应急管理局分为高压电工和低压电工,不指定行业,原则上应急管理局的特种工应用更广泛!!
1,辨别真伪
应急管理局:全国安全资格证查询平台
建设厅:省城乡住房建设厅
2,证书样式
建设厅:和驾驶证一样,卡+本,章为城乡住房建设厅
应急管理局:为省份证卡片样式,章为应急管理局
3,考试及取证
应急管理局:需求量大,滚动开班,考试快,取证快。
建设厅:每月一批,考试后一个月取证
4,报名
应急管理局:个人申报,报考流程简单
建设厅:个人申报加公司申报,步骤繁杂
一、相同点
均为电工特种工操作证,个别区域并未严格区分。单次考试有效期均为6年,3年复审一次,年龄60岁以下可报考
甘肃省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甘肃省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买房不是必须购买地下室的。开发商强迫买地下室是不合法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强制购房者购买储藏室的,是属于强迫交易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自行选择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摘要】
甘肃省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提问】
买房必须购买地下室吗,开发商强迫买地下室合法吗【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甘肃省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买房不是必须购买地下室的。开发商强迫买地下室是不合法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强制购房者购买储藏室的,是属于强迫交易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自行选择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回答】
地下室。老师打错了。【回答】
开发商强制要求购买地下室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投诉。当事人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协商解决,或向相关部门请求帮助进行调解;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回答】
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购买地下室,开发商以不购买地下室不给办理不动产证手续【提问】
那他这是违法的。【回答】
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上述问题【提问】
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部门投诉。【回答】
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商同一个孔出气,不知我们老百姓咋办【提问】
那你可以直接起诉了。【回答】
跟她们沟通都没有用是吗?【回答】
是的,我只想要不动产证,也不想把事情搞大,不知道有没有真实管的部门【提问】
你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部门都反映过了吗?【回答】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种操作证怎么查
亲,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可以查询。具体操作如下:1、首先打开百度并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进入,点击菜单“服务”进入网站服务大厅页面。2、将页面下翻至“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选项,接下来点击进入。
3、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选项卡内选择证件类型,接下来填写证件号码,姓名,验证码,点击“查询”就可以查看相关的操作证信息。【摘要】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种操作证怎么查【提问】
亲,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可以查询。具体操作如下:1、首先打开百度并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进入,点击菜单“服务”进入网站服务大厅页面。2、将页面下翻至“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选项,接下来点击进入。
3、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选项卡内选择证件类型,接下来填写证件号码,姓名,验证码,点击“查询”就可以查看相关的操作证信息。【回答】
亲您好,甘肃省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方法:
1.进入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可直接点击此链接进入网页链接,也可以百度搜索“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入)
2.点击“证件查询”,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回答】
亲您好,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http://zjt.gansu.gov.cn ,“机关处室”中依次点击 “质安处”→“查询中心”→“特种作业人员” 进行查询;
或者直接登录:http://zjt.gansu.gov.cn/index.aspx?tabid=bdfea631-2bfe-4743-a6fb-2537b5b3f1b6 进行查询。【回答】
亲您好,以上是我的回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种操作证怎么查
一、打开百度搜索,搜索栏输入“安监局”,搜索后找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后点击进入
二、进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后,找到“服务”一项,点击进入。
三、进入服务后,找到“查询系统”一项,点击进入。
四、进入查询系统后,找到“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一项,点击进入
五、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后,输入相应信息即可查询了。
2. 可以进入下列网址,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种作业人员查询
http://zjt.gansu.gov.cn/view//common/wycx/parent【摘要】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种操作证怎么查【提问】
一、打开百度搜索,搜索栏输入“安监局”,搜索后找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后点击进入
二、进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后,找到“服务”一项,点击进入。
三、进入服务后,找到“查询系统”一项,点击进入。
四、进入查询系统后,找到“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一项,点击进入
五、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后,输入相应信息即可查询了。
2. 可以进入下列网址,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种作业人员查询
http://zjt.gansu.gov.cn/view//common/wycx/parent【回答】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证件查询怎么查不到信息
你好,关于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证件查询怎么查不到信息如果您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证件查询系统中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您输入的证件信息有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件编号等有误;您查询的证件信息尚未被录入系统,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查询到;您查询的证件信息已经过期或者被注销,不能在系统中查询到;系统出现故障或者维护,导致无法查询。建议您再次核对您输入的证件信息是否准确,如果信息确实正确,可以尝试在其他时间再次查询。如果多次查询仍然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您可以尝试联系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者相关部门的客服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并进行咨询。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如果你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向我咨询【摘要】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证件查询怎么查不到信息【提问】
你好,关于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证件查询怎么查不到信息如果您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证件查询系统中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您输入的证件信息有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件编号等有误;您查询的证件信息尚未被录入系统,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查询到;您查询的证件信息已经过期或者被注销,不能在系统中查询到;系统出现故障或者维护,导致无法查询。建议您再次核对您输入的证件信息是否准确,如果信息确实正确,可以尝试在其他时间再次查询。如果多次查询仍然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您可以尝试联系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者相关部门的客服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并进行咨询。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如果你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向我咨询【回答】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的特种作业证原件怎么查【提问】
那怎么咨询【提问】
如果您申请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但是现在需要查询原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您需要联系当初颁发证件的单位或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部门,了解证件的存档情况和查询方式;根据相关要求,可能需要提供您的身份证明、证件编号等相关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查询您的证件原件;如果证件原件存档完好,工作人员可能会告知您前往指定地点提取证件原件,或者通过邮寄等方式将证件原件寄送给您;如果证件原件已经遗失或者无法找到,您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办或者重新申请证件。需要注意的是,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证件,涉及到相关工作的安全和合法性,因此在办理和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果您需要查询证件原件或者进行其他相关业务,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的规定和流程,并进行合法授权和身份验证。【回答】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证件查询怎么查不到信息
亲亲您好~如果您无法通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证件查询系统查到相关信息,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1. 信息输入错误:请再次核对所输入的证件编号、姓名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2. 系统故障:有时候系统可能会出现故障,导致无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请您稍后再试或者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3. 证件未在该系统中登记:该系统中只记录在甘肃省领取的房屋、土地等证件信息,如您是在其他省份办理的证件,可能无法在该系统中查询到。如果您仍然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建议您直接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咨询,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帮助和信息呢~【摘要】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证件查询怎么查不到信息【提问】
亲亲您好~如果您无法通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证件查询系统查到相关信息,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1. 信息输入错误:请再次核对所输入的证件编号、姓名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2. 系统故障:有时候系统可能会出现故障,导致无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请您稍后再试或者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3. 证件未在该系统中登记:该系统中只记录在甘肃省领取的房屋、土地等证件信息,如您是在其他省份办理的证件,可能无法在该系统中查询到。如果您仍然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建议您直接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咨询,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帮助和信息呢~【回答】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三、内设机构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1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督促检查、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议案提案督办、重要会议组织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政务大厅、信息化和外事工作。(二)法规处。负责本行业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批和解释工作;指导建设行业的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及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仲裁案件,参与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办理相关涉法事务。(三)建设改革与发展处。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规章;负责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并提出拟解决的措施、建议;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承担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四)住房保障处。拟订全省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实施方案,以及申请、审批、退出等管理办法及制度;指导全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监督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省属、中央在甘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承办中央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省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计划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建设并管理住房保障对象信息系统。(五)规划处。承担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承担县城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备案和监督实施;承担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全省县城以上城镇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规划、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及城市雕塑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各环节规划稽查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审查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六)建筑业管理处。负责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建设监理、建筑装饰等企业的资质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对省外进甘的施工、监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机械的使用管理和施工机械及电梯安装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认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交流、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等事务。(七)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全省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审批、建设进度协调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工程担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房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工程的认定;参与全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项目的计划编制工作。(八)城市建设处。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城市综合开发、城建执法监察等工作;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指导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拟订市政公用行业技术标准和市政公用企业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全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奖的评选报批工作;负责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九)村镇建设处。组织全省镇、乡、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全省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省重点镇(村)建设;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十)勘察设计处(省抗震办公室)。负责全省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除外);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拟订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参与全省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和选址等前期工作;拟订全省抗震防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旧有建筑物的抗震鉴定、加固和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拟订全省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对省外进甘的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十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机构的资质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省房屋权属信息系统;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与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省外进甘房地产业企业的备案工作。(十二)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省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监督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实施;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的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受理投诉举报,会同或协助有关主管部门查处住房公积金监管违纪案件。(十三)科技教育处(省建筑节能办公室)。编制和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和转化推广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建设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考核定级工作;拟订全省建筑节能政策、建筑节能规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负责新建建筑实施节能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既有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四)计划财务处。编制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按规定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组织编制年度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及抗震加固、城市和村镇维护建设补助资金计划;负责厅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厅直属单位和建设系统社团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计。(十五)人事处。拟订全省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和执业资格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全省建设系统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考试报名及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建设系统社团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建设行业智力引进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