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次分析法,Actor Analysis Method,这是一种将各候选方案的成本因素和非成本因素同时加权并加以比较的方法。列举各种影响因素,将这些因素分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两类,客观因素能用货币来评价,主观因素是定性的,不能用货币表示。确定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比重,用以反映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相对重要性。确定客观量度值,再确定主观评比值和主观量度值,最后将客观量度值和主观量度值进行加权平均,得到位置量度值,即是选址方案的整体评估值,最大者入选。
实施步骤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研究要考虑的各种因素,从中确定哪些因素是必要的。如某一选址无法满足一项必要因素,应将其删除。如饮料厂必须依赖水源,就不能考虑缺乏水源的选址。确定必要因素的目的是将不适宜的选址排除在外。
(2)将各种必要因素分为客观因素(成本因素)和主观因素(非成本因素)两大类。客观因素能用货币来评价,主观因素是定性的,不能用货币表示。同时要决定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比重,用以反映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如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同样重要,则比重均为0.5。主观因素的比重值可通过征询专家意见决定。
(3)确定客观量度值。对每一可行选址可以找到一个客观量度值,此值大小受选址的各项成本的影响。
(4)确定主观评比值。各主观因素因为没有一量化值作为比较,所以用强迫选择法作为衡量各选址优劣的比较。强迫选择法是将每一选址方案和其他选址方案分别作出成对的比较。令较佳的比重值为1,较差的比重值则为0。此后,根据各选址方案所得到的比重与总比重的比值来计算该选址的主观评比值。
主观评比值为一量化的比较值。可以利用此数值来比较各选址方案优劣。此数值的变化在0到1之间,愈接近1,则代表选址方案比其他选址方案优越。
(5)确定主观量度值。主观因素常常不止一个,同时各主观因素间的重要性也各不相同。所以我们首先对各主观因素配上一个重要性指数IK。IK的分配方法可用步骤
(4)中所述的强迫选择法来确定,然后再以每因素的主观评比值与该因素的重要性指数IK相乘,分别计算每一选址方案的主观量度值。
(6)确定位置量度值。位置量度值LMI为选址方案的整体评估值,其最大者为最佳选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