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等级保护几个级别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 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第十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的职责。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第九条明确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200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公安部“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法定职责。
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分为几级
网络安全保护分为五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一级保护:适用于重要国家机关、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等部署,需要最高级别的保护措施。二级保护:适用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等部署,需要高级别的保护措施。三级保护:适用于企事业单位、重要网站、电子商务等部署,需要较高级别的保护措施。四级保护:适用于个人用户、中小企业、中小型网站等部署,需要基本的保护措施。五级保护: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网络安全是指保护计算机网络及其相关技术(包括硬件、软件、数据等)免遭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修改、泄漏、破坏和伪造等危害的一系列措施和技术。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网络安全的威胁:网络安全的主要威胁包括:病毒、恶意软件、黑客攻击、网络钓鱼、身份盗窃、网络间谍活动、拒绝服务攻击等等。为了保护网络安全,需要使用各种技术手段,如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漏洞修补、安全审计、风险评估等等。此外,还需要不断加强对网络安全的法律、政策和规范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管,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哪三级?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一般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系统。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一般适用于县级其些单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等。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一般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要的信息系统,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用于生产、调度、管理、指挥、作业、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这类系统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统;中央各部委、省(区、市)门户网站和重要网站;跨省连接的网络系统等。
计算机网络安全等级划分是什么?
TCSEC中根据计算机系统所采用的安全策略、系统所具备的安全功能将系统分为A、B(B1、B2、B3)、C(C1、C2)、D等4类7个安全级别。(1)D类:最低保护(minimalprotection),未加任何实际的安全措施。这是最低的一类,不再分级。常见的无密码保护的个人计算机系统属于这一类。(2)C类:被动的自主访问策略(discretionaryaccesspolicyenforced),分以下两个子类。·C1:无条件的安全保护。这是C类中较低的一个子类,提供的安全策略是无条件的访问控制,具有识别与授权的责任。早期的UNIX系统属于这一类。·C2:有控制的存取保护。这是C类中较高的一个子类,除了提供C1中的策略与责任外,还有访问保护和审计跟踪功能。(3)B类:被动的强制访问策略(mandatoryaccesspolicyenforced),属强制保护,要求系统在其生成的数据结构中带有标记,并要求提供对数据流的监视,B类又分3个子类。·B1:标记安全保护,是B类中最低的子类。除满足C类要求外,要求提供数据标记。·B2:结构安全保护,是B类中的中间子类。除满足B1要求外,要实行强制性的控制。·B3:安全域保护,是B类中的最高子类,提供可信设备的管理和恢复。即使计算机系统崩溃,也不会泄露系统信息。(4)A类:经过验证的保护(formallyproven),是安全系统等级的最高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