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童

时间:2024-07-20 06:02:27编辑:优化君

猥亵儿童事件频发,该如何教育孩子保护自己?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对自己的孩子进行过性教育?相信对于很多家长来说,给孩子进行性教育,会有一些羞于启齿。毕竟孩子太小,给孩子灌输这样的思想,可能孩子会一下接受不了。但如今猥亵儿童事件频发,这令很多家长感觉到惶恐不安。对于家长们来说,孩子非常稚嫩可爱,他们不应该被这样的行为所对待。但如今有一些人的想法非常偏激,而且也有着各种各样奇葩癖好。所以我们不得不对孩子的安全问题,有所注重。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教育孩子,保护自己的安全呢?我想大概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说起:1、孩子在一定的年龄时,大人们应该对孩子进行性教育。让他们了解男生和女生的不同,了解自己的生殖器官,以及他们给对于自己的重要性。并且告诫自己的孩子,生殖器官不能容许任何人触碰。再三提醒孩子,这是身体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位,所以孩子们一定要引起重视。不仅不允许别人触碰,就连自己也不能随意进行触碰。2、家长们要让孩子明白,无论任何人以任何的方式让孩子去别人家里。孩子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拒绝他人,对于陌生人的肢体触碰,孩子一定要引起警觉,发生这样的事时。一定要大声呼救。总之,一定要让孩子拒绝种种诱惑,千万一定要保住自身的安全。孩子在外面,无论发生任何事,回到家一定要跟大人讲清楚。身体上有哪里不舒服,也要第一时间告诉自己的家人。总之,父母对孩子们的性教育非常重要。因为这样的教育,可以让孩子明白男女存在不同,个别肢体上的接触,会对自己造成很大的伤害。拒绝所有诱惑,不要跟任何人去隐蔽场所。

猥亵儿童要怎么处理

猥亵儿童怎么处理要视情况而定,情节较轻微的,可能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较严重,可能属于犯罪。具体处理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5分钟5公里!女童高烧惊厥父母失神,民警火速送医,最终怎样?

最终这个女孩子平安出院了。这个新闻实在是太正能量了,给中国警察点赞。故事中的女孩子今年2岁了,和爸爸、妈妈一起住在南京夫子庙附近,有一天半夜,女孩子突然发烧了。于是爸爸、妈妈就给孩子喂了一些退烧药,孩子喝药之后烧就退了。孩子退烧之后,爸爸妈妈就放心的准备将孩子送到外婆家。但是万万没想到,就在一家三口在去往外婆家的路上,女孩子突然又发起了高烧。而且这一次的高烧来势汹汹,两岁的小宝宝一下子就烧到了晕厥。父母一下就着急了,马上开车掉头就想送孩子去医院,但是可能是由于太过心急以及对地形不熟悉的原因,夫妻两个迷路了,他们不知道该往哪走。正在这个时候,他们看到了路边的南京特警支队巡防卡口大队马群查报站,于是马上抱着孩子冲到了站内,还要巡查警察的帮助。当时站内有几位民警在值守,夫妻俩冲进来之后,孩子爸爸直接给民警跪下了。不停地喊着,希望警察救救他的小孩儿。警察当时看到他们的情况非常危急,已经来不及等120来了。于是马上开了警车送他们去医院,路上一共有5km的路程,特警一路开车,在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闯了15个红绿灯,用5分钟的时间。将孩子送到了医院急诊室里。这真是生死时速呀,还好警察及时帮助了这对夫妻,要不然孩子很有可能会遭遇不幸。之后警察陪着孩子的父母一起,办理完成了所有的医疗手续,等孩子的状态稳定之后才离开的。小孩子的生命力真的非特别的脆弱,如果家中孩子有身体不适的话,一定要及时就医。千万不要给孩子喂两颗药,觉得孩子状态稍微好一些了,就掉以轻心。

甘肃男子送孩子就医遭扣车被拘,孩子重危,执法民警是否存在明显过失?

根据事情调查,民警在执法过程当中确实存在一定的过失行为。因此民警在事后向当事人进行了登门道歉,另外公安局也透露出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对民警采取武力对抗的形式,因此才会导致案件升级,所以说双方都有一定原因,只不过需要更好地吸取教训,防止下一次事情出现。这件事情执法民警出发点是好的,因为当事人驾驶车辆属于三无产品,而且当事人也没有取得驾驶证,就非法驾驶机动车辆在路上行驶,从这一点出发就已经违反了国家交通法,因此民警有权利对其车辆进行扣押。当执法民警对车辆进行扣押时,遭到了当事人坚决反对,因为当事人需要急忙送孩子到医院看病治疗,而执法民警知道这件事情后,也通情达理,让家属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留下一个人配合调查但是当事人并没有把执法民警的话听进去,反而和执法民警起了争执到最后拳脚相加和执法民警扭打在一起。最终孩子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间,病情变成了重症,这件事情也随之引起广泛热议,根据事件调查,双方都存在一定责任,所以需要好好改正。执法民警在整个执行过程当中,如果能安抚好当事人的情绪,把案件妥善解决掉,那么就不会出现当事人情绪激动的问题,更不会引发一些问题纠纷,但当事人也没有听出执法民警的劝告,因为当时孩子的病情已经占据了理智,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行为已经不受控制。法律是维护双方权益的制度,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无论谁对谁错,但终究还是要依法办事,毕竟这样才符合制度流程,才能维护各方的利益。

南京火车站猥亵女童的男子应该判刑多少年

依据我国《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构成强制猥亵罪,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属于情节恶劣,依法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猥亵的对象是儿童的,则构成猥亵儿童罪,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就该案而言,张新年律师认为,首先,嫌犯在火车站这种公共场合旁若无人地实施上述行为,本身已属情节恶劣;其次,其猥亵的对象经权威部门核实尚不满14周岁,符合刑法意义上儿童的定义,故可进一步明确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上海京衡律师事务所邓学平律师表示,“公众出于保护儿童权益的角度,多数呼吁一律严惩。但站在法律专业的角度,必须兼顾法律责任体系的衔接、均衡和刑法的谦抑原则。”他认为,根据《刑法》,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两者的处理相差悬殊,但如何选择适用当前的案件,同样没有明确的标准。” 邓学平解释说。
有儿子后还能“收养”女儿?

收养孤儿或不受“无子女”收养限制
事件从12日被曝光开始,就有网友质疑“段某一家的收养程序是否合法”。对此,张新年律师解释说,我国法律对收养关系有着严格的规定。据公安机关披露,嫌犯是受害女童所在家庭的哥哥,而《收养法》明文规定,如果不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人应当无子女。
“初步来看,如果该家庭不是离婚后重组,一般情况下根本就不具备收养子女的法定条件,也不可能依法办理收养手续。” 张新年律师认为,如果是违规办理,则收养行为应属无效;如果受害女童是买来的,则该家庭户主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该收养关系是否合法,尚有待公安及民政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
上海京衡律师事务所邓学平律师分析说,该案中,如果认为养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他认为,当地民政局可以先审查收养关系是否合法,然后再确定是否要变更监护权。


孩子为什么会有异食癖?

如果把头发剪碎,洒在奶茶里喝下去属于异食癖,容易引发发胃石。人体的胃是不能对头发进行消化的,将头发剪碎洒在奶茶里喝下去就好似吞下一枚小银针一般难受,且食用过量会导致胃肠道梗,导致腹痛难忍;若更严重,则毛发团长时间堆积在胃部,会逐渐塞满贲门到幽门;同时,发胃石韧性极强,是很难通过人体代谢自然排出,一般必须进行手术治疗。所以建议不要食用头发,避免发胃石的发生。扩展资料:吃头发等不能被人体消化吸收的东西,会感到恶心,并且呕吐不停;因为其不会随着排泄物排泄掉,反而会导致肠梗阻,而吃粪便会得肠道寄生虫病……另外,根据吃的东西的不同,对身体的伤害也不同。异食癖还会导致孩子脸色发黄,指甲盖发白,身体消瘦无力,腹部剧烈疼痛,吃不下米饭等食物,只能喝米羹等流质食物。等其他临床症状。参考资料来源:人民健康网-10岁女孩患异食癖经常偷吃头发

什么是异食癖

儿童异食癖是指儿童喜欢吃非食物性物质的一种怪癖,患有此症的儿童会持续性地去食用非营养物质,比如泥土、洗涤用品、头发、指甲等。虽然异食癖患者可能存在在各个年龄阶段,但是儿童是异食癖的高发病人群,家长需引起高度重视。
心理因素是造成异食癖的主要原因
一般认为,致使儿童异食癖的主要原因是心理因素。如果父母没有满足自己的要求,或者儿童特别好奇某一事物时,经常会吞食异物,作为对自身需求的一种补偿。当父母没有引起重视进行正确引导或者没有给予孩子足够耐心,孩子异食的程度就会加重。另外身体中微量元素的缺乏也是异食癖的诱因,部分缺锌或缺铁的人群可能存在异食癖症状,而往往补充一定量的铁或锌剂后,异常现象可以消除。
危害身体健康,儿童异食癖不仅仅是坏习惯
一般来讲,异食癖表现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消失,成年人群病症比较少见。异食癖的危险性主要于对其身体的危害,可能引起多种疾病。比如有些患者食用泥土,很可能造成铅中毒;吞食头发、石头以及塑料用品会导致肠梗阻。此外,长期吞食异物会让儿童不正常进食,导致身体机能下降,造成营养不良,增大患慢性肾衰及高血钾的可能性。
实施对症治疗,逐步缓解病症
针对心理原因引起的异食癖,应该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让患者对异食有正确的认识,从而纠正异食的行为。同时应改善患者原先所处的不良环境,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给予患者更多的关心理解。在纠正孩子异食行为的过程中,家长一定不能操之过急,应该耐心引导,告诉孩子如何区分食物和非食物。可以多带孩子参加户外活动,避免孩子长时间独处,同时注重膳食均衡,保证孩子的饮食能够很好地补充身体所需营养。


南京南站男子当众猥亵女童5分钟事件始末 猥琐男资料照片遭扒皮

近日,一男子当众猥亵女孩新闻在各大网站及媒体热传。据悉,8月12日晚,在南京南站一年轻男子当众在候车室猥亵一小女孩。据目击者称,男子摸女孩胸部大约5分钟,更让人想不到的是,疑其父母在旁,看到后竟无动于衷。 南京南站男子当众猥亵女童5分钟事件始末 猥琐男资料照片遭扒皮 目击者小陈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当时她准备乘车去学校上学。据小陈回忆,当时她在南京南站的B6检票口前等车。这时,她注意到在斜对过坐着一名小女孩,身穿一件无袖连衣裙,年龄大约在12岁左右。小女孩坐在一位年轻男子的腿上,年龄估摸在20岁左右。 刚开始的时候,小陈发现男子只是把手放在小女孩的胸部,小女孩还小,穿着衣服,也就没太让人注意。 过了一会,小女孩在玩手机,男子称哥哥帮你弄吧。这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男子竟然把手伸进了小女孩的衣服,放在女孩的胸部,而且好像在来回挪动。此时,小女孩却一点也没有感觉,也没有反抗。坐在他俩旁边的一对50多岁的男女,应该是他们的父母。父亲看到了年轻男子的行为,却一点也没有制止,就这样时间过了5分钟。 这时候,坐在旁边的几个人都看到了,好几人也都拍下了照片。过了大概半个小时后,50多岁男子看到周围人都在拍照,便让50多岁女子带着年轻男子及小女孩离开了。据小陈介绍,听口音对方应该是徐州以北的。经过网友调查发现,发现猥亵小女孩男子是安徽凤阳人,其父母在当地开了一家饭店,而且这名小女孩也不是这家人亲生的,而是包养的。具体情况还待进一步验证。

南京南站一男子涉嫌当众猥亵女童是真的吗?

是真的。2017年8月12日晚7时许,南京南站候车室内发生一起涉嫌猥亵女童案件。2017年8月14日,南京铁路警方在河南滑县将嫌疑人段某某(男,18岁)抓获。经调查,其同行的两名成年人为段某某父母,女童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2017年8月15日,南京铁路警方通报男子火车站猥亵女童调查结果:嫌疑人已被刑拘,同行两人为嫌疑人父母,女童为养女,将妥善安置受害女童。当天傍晚18点20分,小陈坐在B6检票口前的座位上,并注意到斜对面有一个女孩的嬉闹声,便抬了一下头,发现一个穿着无袖连衣裙,年约12岁也就上六年级的女孩坐在一名年轻男子的腿上,男子看起来和小陈一般大,约摸20岁。刚开始,小陈无意间看到男生把手正放置在女孩的胸部,这个倒也不太让人注意,毕竟孩子还小,还隔着衣服。“虽然是6年级大的小女孩,但也是有些发育的状态。”小陈说,过了一会儿,小女孩坐到了她身旁玩手机。没想到,年轻男子一把把小女孩拽了过去说:“哥哥帮你弄吧。”这一次,让小陈吃惊的事情发生了,男子将手从女孩的无袖连衣裙的腋下伸了进去,直接放在了胸部,甚至还在挪动。而女孩坐在他的腿上玩着手机,没有丝毫异样或抵抗的反应。而坐在男子身边一对年约50岁的男女,看起来是他们的爸妈。爸爸似乎看见了男孩的行为,但没有制止和行动,时间持续了至少5分钟。小陈告诉记者,坐在她周围的几个女孩都看见了,但因对方有三个大人,都不敢上前制止,想的是赶紧先拍下照片,留下证据。大概在19点多时,这4人中的爸爸注意到周边的人在不断地拍照,便让年长的女子带着男子和小女孩先走,他则仍坐在原地。小陈告诉记者,听对方的口音,她猜测他们应该是去往徐州以北的,因为B6口都是去往这个方向的。

南京浦口奸杀8岁女童案一审宣判,强奸罪怎么处罚

2020年5月7日,璐璐与同伴等人在南京市浦口区一小河边钓龙虾时,不慎滑入河中。单某某正好经过此处,将璐璐拉上岸,并帮助拧干衣服,后将璐璐骗上电动自行车,带至一偏僻树林内将其强奸并杀害。2020年12月25日,南京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单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害人父母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2020年12月25日,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单某某死刑。女童家人表示,他们没有别的要求,就是希望判处凶手死刑。
一、强奸罪怎么处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二、强奸罪中幼女怎么认定
1、《刑法》中的幼女是指不满14周岁的女孩;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三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江苏一名五岁女童“被大狗咬伤”毁容:狗主人赔25万后不再管,是否合法?

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狗主人的解决方式并不合法。任何人在进行养狗的过程中,都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养狗。因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地区不仅要求养狗的人办理犬证。而且也需要在遛狗的过程中使用牵引绳进行要遛狗。然而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意外事故。楼主人都需要承担相关的主要责任。5岁女童被毁容。江苏有一名5岁的女童被一只大型犬咬伤面部,而且根据女童家属表示,在经过几家医院进行治疗之后女童仍然属于被毁容的状态。还是在这种情况下大型犬的主人是当地的公职人员,并且选择通过一次性赔偿25万元的方式不再管这件事情。从而让女同的父母拥有一种难以接受的状态。并不合法。然而当大型犬的主人通过拿出25万元的方式一次性解决这件事情,如果双方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达成共识。大型犬的主人这种解决事情的方法并不合法。即使在这件事情中相关人员表示这是属于民事纠纷。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童的父母仍然可以选择通过走法律程序的方式维护属于自己的权益。知法犯法的性质特别严重。最后就是我们在关注这件事情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大鹰犬的主人是一名公职人员。然而作为公职人员对法律相对来说是非常了解的,然而在没有办理犬证反正和使用牵引绳进行遛狗的情况下,导致5岁的女童脸部毁容已经形成了一种非常恶劣的影响。所以当这名公职人员使用25万元一次性解决这件事情的过程中,就已经让很多网友都觉得这名公职人员所拥有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

江苏5岁女童“被大狗咬伤”毁容:狗主人赔25万后不再管,这合法吗?

这肯定是不太合法的,因为这个女孩已经毁容了,同时脸上留下比较长的伤疤,对于女孩这日后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很严重的影响。而且根据医生的言语可以了解到,接下来的几年都要做手术,而且每次的花费都非常大,可以说这个狗主人赔偿了25万元,不仅不够女孩治疗的费用,而且也能够体现出狗主人想要用钱解决事情的一个态度。根据相应的信息可以看出狗主人是一名公职人员,将狗狗放到公园里就没有管了。所以这只大型阿拉斯加看到女孩就冲过来,将女孩儿咬得满脸是血,因此也是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另外根据警方的调查可以看出,这名公职人员的狗之前就有过咬人的现象,所以这次明显是知法犯法,刚开始表明会承担女孩的医疗费,后来得知女孩要做多次手术,而且还要缴纳更多钱财的时候,就处于一个不管的态度,因此这个女孩的父亲可以提起诉讼。对于这名狗主人来讲,就是想要用钱解决问题,也想一次性解决完,所以多次询问女孩的父亲要多少钱,但是父亲怎么可能只会用钱来解决问题呢?只是表明想给女儿讨回一个公道,也想将女儿的脸治好,不然这是一辈子的事情。但是这个女孩的父亲也像当地举报了,但是工作人员表明这属于民事纠纷。所以女孩的父亲可以将女孩治疗的证据包括被狗咬伤的图片全部保留下来,找到专业的律师,将对方上诉至法庭。这个女孩才5岁,如果脸治不好,日后就要顶着这么长的伤疤去生活。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所以女孩看到脸上这样的伤疤,也会非常的伤心难过,甚至在其他人面前都抬不起头来,所以证明狗主人不仅不反思自己的问题,反而态度非常强势。对于这样的人群就应该强势起来,虽然经济条件并不能和对方相提并论,但是人穷志不穷。

过闸机时有多恐怖,有可能会遇到哪些危险?

我觉得挺可怕的,就是这种可怕是你明明知道被刚好夹住的可能性非常小,但是心理上还是会不由自主地紧张。过闸机的时候可能遇到的危险无非就是以下几种情况:被夹住、行李过了人却没有过、因为体型问题卡住等等,不过总体上来说,过闸机存在的风险还是比较小的。现在许多地铁上的出入装置都是闸机,而且是有感应装置的闸机,从这一点上看,这种设计还是比较符合当代对于人机关系的要求的,这种装置与电梯的设计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感应到阻力的时候会再次打开,避免了许多意外的发生。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人会担心过闸机不及时导致闸机关闭的问题,这一问题在现如今也得到了较好的解决,闸机的感应装置可以感应到是否有人经过,因此可以不必担心这个问题,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需要注意一下这种问题的,在闸机开启的时候最好就立刻通过,也避免耽误后面的乘客。这一点的设计与许多小区或者是私人停车场的车杆非常相似,在一起也会有人担心汽车过到一半车杆会不会突然砸下来,就这一点上进行回答的话,基本上是不存在这种可能性的,这也得利于车杆的设计,即使这样,车主们还是要记住——一车一杆,不要为了赶时间或者是其他原因抢着走,容易发生其他类型的事故。至于体型问题,我觉得现代闸机的设计满足了95%的人通过的可能性,而对于剩下的这5%,则可以通过安全通道出行。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当代的人机关系得到了更好地优化与改善,许多器械容易产生的问题也在研究人员的帮助下得到了很好的缓解,因此,可以说科技真的是人类生活进步的一大离奇,关键就在于如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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