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当天能办理身份证吗?
不可以,规定四十五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 工作规范(试行)》第八十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发证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第八十四条 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接收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信息后,应当在五日内予以签发。不予签发的,由受理地公安机关告知申请人。受理地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发证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西安24小时办理身份证
可以办理。身份证自助办理身份证是24小时开放工作。十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自助取证。 自助机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自助受理机上选择业务类型(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1)有效期满换领,自助受理机提示申请人放置居民身份证,读取核验是否符合有效期满换领条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或已过有效期),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下一步操作,不符合条件的系统给予提示; (2)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申请人使用自助受理机输入本人公民身份号码,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下一步操作,不符合条件的系统给予提示。 2.提取数码照片 符合条件的,自助受理机提示申请人录入相片信息。申请人通过扫描《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上条码提取相片信息。有效期满的只能用相片回执调取相片信息,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的可以选择使用相片回执调取相片或者使用历史相片。 3.采集现场人像并录入信息 申请人按照自助受理机提示采集现场相片,录入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最终确认,确认无误后,在《居民身份证申领表》上手写签名。 4.指纹采集 申请人按照自助受理机提示采集指纹信息。 5.打印凭证 申请人在自助受理机打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缴费通知书》(同一张纸,正反面)。 6.缴费 本市户籍居民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免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40元; 四、收件 证件妥投时,快递员收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或核验短信取件码。
户县公安局闫长青简历。
闫长青,1963年11月出生,黑龙江省双鸭山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鸡西大学党委书记。2016年10月,因涉嫌受贿犯罪、行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6年10月31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对鸡西大学党委书记闫长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闫长青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钱款,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消费卡,违规参与亲属开办公司的经营活动并持有股份及以他人名义开办公司、投资入股他人在境外注册的公司,搞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其本人参与经营的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行贿犯罪。闫长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闫长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3年陕西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
2013陕西政法干警招录349人公告
为了加强我省基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有关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的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3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为全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干警349名。其中,法院系统26名,检察院系统3名,公安系统260名,司法系统60名;各系统特设职位计划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加强全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主要从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全省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
招录工作的原则是:
(一)依法招录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二)统考择优
这次基层政法干警招录,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全省统一组织进行的方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省公务员局具体组织实施,按职位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三)定向培养
招录职位均为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通过定向培养,即报考时定单位、定职位、定培养层次,学生毕业后一律到招考时确定的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流动。
二、培养模式和学制
(一)专科教育
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含同等学力)及中专学历和专科学历为起点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本科教育采取具有专科学历者报考专科升本科、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三)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学本科为起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
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
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对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培养层次具体条件的职位: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3年8月21日前已落户陕西省,下同);
2.陕西生源(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陕西兵源(报考人员入伍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且常住户口在陕西的退役士兵。
5.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特设职位。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同类别职位的具体要求是:报考人民警察专科层次职位,即面向退役士兵职位人员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7日
至
1995年8月27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位的人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8月27日至1995年8月27日期间出生);报
考基层司法所职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7日至1995年8月27日期间出生);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工作人员的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
下(1980年8月27日至1995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上述基本条件中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具体条件为准。
(三)报考的职位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具有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2)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3)报考专科升本科的人员,须具有专科学历。
(4)报考专科层次定向退役士兵职位的人员须为高中(含同等学力)及中专学历、大专(除公安类、司法类、法律类的专业)学历;报考专科层次其它职位的人员须为大专(除公安类、司法类、法律类的专业)学历。
(5)对于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其毕业生可以报考
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
教育学历。凡无学历电子注册或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要求不符的其他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2.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职位要求的性别、专业、年龄、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具体见《陕西省2013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除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外,报考人员需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可对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
订)》(见《招考公告》附件)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选择自己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陕西省考
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并通过报考职位表后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确认。
学历、学位等证书,均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进行核验。
3.特设职位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项目的服务处所、起止时间,以及批准机关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①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职位表中确定的特设职位(2010年、2011年招聘的西部计划人员须服务满2年)。
2011年之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可报考职位表中的特设职位,2011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且目前仍然在岗的,也可报考。
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享受公务员招考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特设职位;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本次考试特设职位须符合当次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
③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服务满3年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可以报考非特设职位。
报考特设职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项目的服务处所、起止时间,以及批准机关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报考符合本次招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务员或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仍处在限制报名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在读学生不得报名,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
3.已经取得法学(法律)硕士学位人员不得报考法学硕士职位;已取得研究生学历人员不得报考第二学位职位;已取得本科学历人员不得报考专科升本科或专科培养层次的职位;已具有法律、司法、公安类专业大专学历的人员,不得报考专科培养层次的职位。
4.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特设职位。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
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
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
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发布招考公告,并在有关媒体发布消息。公告内容包括招考的范围对象、职位名称、录用计划和资格条件、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等需告知考生的内容。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有关信息: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报考人员可通过《招考公告》所附联系电话对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信息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提交申请时间:2013年8月28日0:00—2013年9月1日18:00。
2.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进入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报名。也可以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网或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报名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8月28日0:00至9月1日18:00期间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
片,jpg
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
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同意自愿遵守,方可注册报名信息。仔细核对职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的填写格式填写,如实
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网上注册并获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变更。凡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
经查实,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由于本人提供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报名信息,造成
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8:00至2013年9月2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延续到9月2日18:00。9月1日18:00后关闭报名系统,考生不能再注册报名。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政治部按照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负责本系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后登录陕西
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8月28日8:00至9月1日18:00期间,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
改报其他职位;截至9月1日18:00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职位。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于8月29日上午9:00、8月31日上午9:00两次在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三)报名确认
网上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两科共100元;
教育入学考试每科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日24时。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需要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9月2日
18: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
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
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的人
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考生的改报
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缩减招
考计划。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将于2013年9月4日上午9:00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3年9月4日上午
9:00 至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缩减招考计划的职位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17日至9月20日24: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22日。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满分均为150分。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确定。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各培养层次职位分为:公安系统专科培养层次职位,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司法系统专科培养层次职位,以及所有专升本、本科二学位培养层次职位,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民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层次职位,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大纲》(附后)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笔试考场统一在西安设置。同一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具体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笔试时考生须注意: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4.公共科目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身份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013年10月8日省考录办统一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查询个人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教育入学成绩需待教育部下发后再予公布。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构成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其计算公式为: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退役后报名参加考试的,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申请加分的考生应在9月23日至24日
2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厅申请,受理地点为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普通高校毕业证、入伍通知
书、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省考录办按职位,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
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 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职位排序未四舍五入的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统一公告。
(二)面试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
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另行公告。
1.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政治部按照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负责组织对本系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本次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的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系统所有职位。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全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74号)的规定执行。
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
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递补。
(三)组织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次日,将考生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上网公布。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综合成绩时,按未四舍五入的笔试总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
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的,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
排序。
七、体检和考察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进入体检人数和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为2:1,其他职位进入体检人数和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为1:1。
省考录办按照职位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但又未达到规定比例数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
2.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等于或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进入体检。
体检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实施。
体检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
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有关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文件规定的程序和入学等后续安排,本次定向培养招考的体检工作,不予受理考生的暂缓体检申请。
体检公告另行发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组
织实施。考察着重审核确认考察对象报名时提供的本人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被考察对象政
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因考察对象放弃,以及经考察单位认定不符合报考公务员基本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时,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体检不超过两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行考察。
对正在接受调查,以及因报考资格条件有纠纷在2013年12月5日前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终止录用程序。由此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陕西省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公告
朋友没有查到啊,我这里给你查到了
招录工作的原则是:
(一)依法招录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二)统考择优
这次基层政法干警招录,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全省统一组织进行的方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省公务员局具体组织实施,按职位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三)定向培养
招录职位均为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通过定向培养,即报考时定单位、定职位、定培养层次,学生毕业后一律到招考时确定的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流动。
具体的朋友你可以参考公告:http://v.huatu.com/news/20130823/75697.html
命案逃犯20年后落网,办案民警已头发花白,这名逃犯这些年都藏匿到了哪?
毋庸置疑,但凡杀人犯亡命都是差不多的状态,东躲西藏,隐姓埋名,提心吊胆,吃不好,穿不好,睡不好……;甚至连自己逃到哪里了都不清楚!另外,回想起这些年的逃亡生涯,罪犯通常都会有同样的忏悔心理:逃跑只不过是使身心多受煎熬罢了,若早知如此,还不如当初直接被抓呢!这名逃犯也是一样的,逃跑过程中慌不择路,虽然逃跑了20年,但这些年自己去过哪些地方,也是非常模糊的。不过,最后他是在吉林被捕的,而且之前一次专案组还在吉林蹲点了一个月,说明该逃犯的逃跑轨迹基本可以确定在河南在吉林一带。藏匿地点多在偏远地区。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名逃犯逃跑了20年,时任刑侦队长的张建寅也坚持不懈地追了他20年。如今张建寅已经58岁,头发都花白了,抓到逃犯的那一刻,他有感而发的一句话感动了不少网友:“你不认识我,我可认识你!找你找了20年了!头发都给我找白了……”;接下来,回到本案中,探索罪犯的逃亡与民警的坚持!20年前的“7·25雇凶杀人案”……2002年7月25日,在河南舞钢市某印刷厂内,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该印刷厂一名43岁女职工刘某苗被人杀害在办公楼内。嫌疑人手段十分残忍,现场满是血迹……当时张建寅任刑侦大队长,接警后,他第一时间就带队赶赴现场处置,并成立了“2002·7·25”专案小组;经专案组民警调查发现,印刷厂命案是一起“雇凶杀人案”,受害人刘某苗生前因矛盾与人产生纠纷结怨,被对方买通多人杀害。确定嫌疑人身份后,专案组陆续将王某焕、刘某国、刘某超、唐某成、寇某祥、寇某召共计六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唯独有一名叫栾某伟的嫌疑人不知去向。近20年的追捕,犯罪嫌疑人栾某伟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20年他去了哪里?潜逃的生活提心吊胆!原来,栾某伟第二天早上醒来时,知道自己杀人的事情败露了,由于惧怕法律的制裁,连日逃出了舞钢市。之后慌不择路四处逃窜,具体跑到哪里他自己也不太清楚。据栾某伟事后交代,从他第一天潜逃开始就已经意识到会被抓住,每天生活都提心吊胆,一看见警车就会紧张。这20年来,他隐姓埋名,东躲西藏,从来不敢与家里人取得联系,没有一天睡过安稳觉的。在栾某伟看来,这一次被抓,自己心理的包袱终于放下了,这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一种释怀。同样,对于民警张建寅来说,背负20年的包袱也终于放下了,也终于得到释怀……自打栾某伟“人间蒸发”后,专案组先后多次抽调精干警力开展工作,前往吉林、西藏、陕西等多地实施抓捕,从来没有想过放弃。在张建寅的印象中,每一次有线索他都会亲自参与,至少有7次参与追捕。有一次接到线索后甚至在东北吉林隐蔽追查了近一个月。而这一次,他们是在吉林将嫌疑人栾某伟抓捕归案的。抓到栾某伟那一刻,张建寅非常高兴。他说“近20年来,我可能是最了解栾某伟的人了……抓到了心里很高兴,觉得很释怀!”结语:通过这件事,笔者一方面对20年逃犯即将“绳之以法”一事感到欣慰;一方面对这些负责任的民警感到敬佩,正是他们认真负责、坚持不懈的办案态度,才有了今日正义的伸张,我想受害人泉下有知,必然也是欣慰的。刑侦队长张建寅是人民的好警察,我们的好榜样,谢谢你的坚持,在这里,笔者替受害人受害人家属感谢你,替全国人民感谢你。
命案逃犯20年后落网,办案民警已头发花白,这名逃犯这些年都藏匿到了哪
没有想到,这一次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老家河南,这个犯下杀人罪货的逃犯在吉林堵了20年的时间,最后被抓到,这个时候,当年负责办理这个案件的民警,已经头发花白。双方在火车站交接的时候,目光对峙,作为负责办的民警说出了一句让人震撼的话,那就是我一直在找你,找了20年,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案件。第一,当时的经过。这件事情还是发生在2002年,当时武冈市的一个职工跟另外一名职工,因为矛盾,所以产生了纠纷,竟然雇凶杀人再犯一下杀人罪过之后离开现场,当时的警方对这件事情非常的重视,十天之后就抓获了五个犯罪嫌疑人,但是另外一个重犯却一直没有找到。但是专案组的办案人员对这件事情却一直保持着追踪的状态,截止到今天才终于抓回最后一个人。第二,如何看待这一次的案件?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这一次最后能够抓住这个罪犯,主要就是因为班组的人员在20年的时间里边儿,始终没有放弃这件事情。一方面是因为这是属于非常恶劣的社会性事件,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国对于命案的处理是终身制的。就是只要这个案件存在一天,就必须要进行处理,没有任何的时效性。第三,如何看待这个罪犯的躲藏?在被抓之后,这个犯罪嫌疑人就直接表示,自己20年的时间里边儿一直提心吊胆,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当中,现在自己被抓获,却异常的心安。这句话好像是所有在逃犯都说出来的话语一样,看起来似乎很平常,但是你如果细想一下,你一个人每天的生活都没有办法让自己心里安稳。常常在半夜惊醒,去看一下门口有没有人抓自己。这样的生活根本就不是人过的,所以也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当中能够遵纪守法。
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在哪里办理出入境护照?
去出入境管理局办,每区有一个。建议你先上所属市出入境厅官网预约,上面会要你填个表,里面有一个月内可以办理的日期供选择(节假日一定不行),另一栏是要你选择户口所在或居住地辖区的,你就选你最近的辖区,提交之后就会显示具体地址了,然后你按预约时间去办理即可,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照片回执、钱或银行卡,外地人要另加社保证明和居住证。
我的户口在西安户县,请问护照办理地点在哪里?需要哪些资料?护照有效时间是多久?多久可以拿到?
户县公安局那就能办理港澳通行证了,护照办理是在户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港澳通行证好像是100块钱, 你要是出国途径香港,就不用办理通行证了,这种转场 可以在香港停留5天的。拿着户口原件,身份证,旧护照,到出入境管理处,填表,照相,复印,审核通过后缴款,拿到回执后按照上面规定的日期取护照。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之后取护照【需要扣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费用200人民币,再加上复印,照相的少量费用,加急五个工作日,费用400人民币。
照片的问题:必须在出入境管理处去照,或者是他们指定的照相馆。自己照的一般无效。因为护照照片片有严格要求,背景颜色,脑袋的大小和位置距离边缘的尺寸等。照相时不能戴眼镜,不能化妆,不能戴首饰、假发等。穿有领子的衣服。
顺便说下 户太8号很好吃。。。。
西安市碑林区的户口,办护照是在哪?
西安市碑林区的户口,办护照在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出入境接待室办理,办公地址:西安市碑林区草场坡永宁路1号,办公电话:029-867727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我是西安市户县人,请问怎么办理护照?
办理护照,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所以你必须在西安办
程序是:
一、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相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但记得一定要拿拍照时的回执)。
二、办理费用:
护照200元,拍照和快递费用大概50元左右。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1、排队拍照(如果预先准备,就不用)
2、填写申请表
3、排队轮号
4、轮到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相片和拍照回执
5、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本
6、交费
7、拿回执(一定要记得拿回执,这是领取护照的凭证)
现在西安派出所户籍科办公吗
派出所办公是机关单位,而户籍科一般是地方政府机关,因此,西安派出所户籍科不是办公的,而是政府机关,负责地方户籍相关的事务。【摘要】
现在西安派出所户籍科办公吗【提问】
派出所办公是机关单位,而户籍科一般是地方政府机关,因此,西安派出所户籍科不是办公的,而是政府机关,负责地方户籍相关的事务。【回答】
转户口能办理吗【提问】
不行,户口转移活动必须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回答】
您好,户口转移需要到当地户政事务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可以咨询当地户政事务所,也可以查阅有关的政策规定。【回答】
亲爱的,现在户籍的问题都转移到户籍办事处的了【回答】
我问的是派出所户籍科现在上班吗?能办理户籍的事吗【提问】
亲,有个问题你还没有明白,现在派出所分开户籍的了【回答】
也就是说派出所没有户籍科这个部门了【回答】
扩展资料户口转移1、申请人首先持有效身份证、居住证或外国家(地)人永久居留证,向原户口管理部门进行户口注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本人到新居住地区公安机关户政大厅完成一般户籍业务报名登记,提交所需材料,按该地实施的户籍规定办理;3、原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家庭成员迁出证明》,《原居住小区住户本人曾经在该小区拥有居住权益的家庭成员》;4、办理本人某类特定信件补发;5、申请滞留期以外的护照、出入境证件的补办。【回答】
是两会期间不办理业务吗户籍办事处【提问】
不是的,这是正常业务,没有这说法【回答】
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