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法律定义
家庭成员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亲属。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国民法关于家庭成员的规定也不明确、完整。如婚姻法没有对家庭成员的具体含义作出明确规定。该法第三章“家庭关系”,列举了夫与妻,父母与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养子女和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类家庭关系,但除了这四类家庭关系外,是否还有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家庭关系,婚姻法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家庭成员是和你在同一个户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
谁知道有个电影讲的是一群老人从老人院跑出来旅游
据我看过的,古天乐的阴阳路系列中的《阴阳路之抄墓碑》有这样的情节。三名电影场务助理为庆生去露营,遇到三名陌生女子便一起大讲鬼故事,牛奶妹提议到附近坟场抄墓碑上死人的资料,古天乐在抄墓碑时发现了其中一名刚认识女子的墓碑(蔡少芬饰),古天乐在慌张之中被撞昏……原来这是两个好友小B和大波对ken的恶作剧而已,但其余一干人等会和后发现古天乐没与他们在一起,便返回墓碑处寻找,竟发现了ken的墓碑,众人慌乱之余竟发现了ken。惊喜之后六人欲乘船返回,而ken叫住牛奶妹并交代以后切勿“人吓人”。上船后摆渡的老婆婆却只收五人票钱,众人正奇怪却发现ken在远处向他们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