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车辆年审地点
烟台芝罘区车辆年审在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地址:芝罘区幸福南路16号)。《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扩展资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规定:C.2.1.1路试制动性能检验应在纵向坡度不大于1%、轮胎与地面间的附着系数不小于0.7的硬实、清洁、干燥的水泥或沥青路面上进行。检验时车辆变速器应置于空挡。检验前应对检验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必要的防护及封闭措施,确保检验过程的安全。C.2.1.2对于不适用于仪器设备制动检验的车辆,用制动距离或者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MFDD)和制动协调时间判定制动性能。有疑问时应安装踏板力计,检查达到规定制动效能时的制动踏板力是否符合标准。参考资料来源: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烟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机动车注册登记
烟台汽车年审到哪里 怎么办
一、烟台汽车年审地点: 1、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16号。 2、莱州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烟台市莱州市开发区淇水村村北。 3、龙口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烟台市龙口市东莱街道车站西街3号。 4、蓬莱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烟台市蓬莱市南河路209。 二、烟台汽车年审办理流程: 1、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缴纳检测费用; 2、到检测机构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签注行驶证副页,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条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烟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