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家、我爱我家将被禁止在京从事房物转租业务,这意味着什么?
有消息称链家、我爱我家将被禁止转租。对此,这两家中介机构回应称未从事任何转租服务。启信宝显示,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法人代表彭永东,注册资本约135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法人代表谢勇,注册资本约12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等。《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提供转租服务。此后,有消息称“链家、我爱我家将被禁止转租”。对此,作为北京租赁业务最大的两大中介机构,北京链家和我爱我家回应表示,目前提供居间、代理服务,未从事任何转租服务。《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将提供租赁服务的机构分为两大类: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提供居间、代理服务,住房租赁企业可以提供转租服务。举例来说,链家、我爱我家本身属于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提供转租服务;而长租公寓企业,则属于住房租赁企业,可以提供转租服务。“转租”是租赁企业从房主手中租来房子,再租给租户,这过程中发生了两次租赁行为;“居间代理”则是中介机构给房主和租户牵线,让二者签约,只发生了一次租赁行为,至于中介机构与房东和租户都属于代理服务行为。“北京链家作为经纪机构,一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目前提供居间、代理服务,未从事任何转租服务。”北京链家方面回应记者称,网上所传“链家被禁止转租服务”消息不实,北京链家和自如为独立发展的两家公司,仅有部分合作关系。我爱我家方面也给出类似的回应:北京我爱我家作为经纪机构,一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目前提供居间、代理服务,未从事任何转租服务,网上所传“我爱我家被禁止转租服务”消息不实,北京我爱我家和相寓为独立发展的两家公司,仅有部分合作关系。实际上,北京链家约10年前已经将长租业务剥离,也就有了后来的自如。不过,从目前来看,链家本身还属于经纪机构,但自如则属于长租公寓企业。
链家、我爱我家将被禁止在京从事房屋转租业务,这样做的优点有哪些?
今天是9月1日,根据最新报道显示,在首都地区,一则房产经济公司不得从事相关的房屋转租业务的新闻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许多人都认为,这个措施是要将链家以及我爱我家这种房地产租赁公司一锅炖,彻底不允许进行相关的业务了,但是实际上,两个公司第一时间发文澄清,两家公司并不属于房地产经济公司,而是房地产租赁业务的公司类型,不是属于一个赛道的企业,但是不可否认,两个这么大的企业,多多少少也会涉及到房地产经济公司的投资,肯定还是会有一定的影响的,那么这样做的优点是什么呢?第一、这样做最大的优点在于可以更好的保证房东的利益,更好的保护租房者的利益 之所以这次禁止房地产经济公司,是因为房地产经济公司的经营范围只是代理各种买卖手续以及租赁手续,还有代理业务的办理,但是实际上,在这些公司的工作过程中,很多员工涉及到不是以房东,而是用房地产中介的身份租赁房屋,这明显违反了相关的经营许可。更有一些人,利用经纪公司,违规的收储了一些违法的房源,这明显就是对租赁者的利益的一种威胁,也会对房东造成利益损失,所以说这样做是为了更好的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帮助。第二、这样做也是为了更好的规范房地产的市场,促进首都房地产的正向发展 这种措施其实就是为了更好的规范房地产市场而设定的,这个动作可以更好的促进房地产的正向发展,让所有的公司的经营范围获得更加严格的监管,获得更加好的市场秩序,消费者也能得到更好的服务。 希望我国的房地产事业能够越来越好!
北京出台法规: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时,政府可“干预”,该政策有何意义?
首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租房租金明显上涨时,有关部门可以进行干预来确保住房租金,有一个上涨的原则,该政策有着以下几项积极意义:确保租房市场稳定运行。在面临生活节奏快,压力比较大的城市,很多年轻人在进入职场之后,没有办法迅速的买房,因此住房成为了很多年轻人的主要生活方式之一,而在首都上海等一线城市的住房租金是要明显高于二三线城市的住房租金的,例如在首都的一环和二环内的一间卧室,住房租金可能达到了7000元到1万元左右,租一个2室1厅的价格可能达到了15,000~2万元左右。那无论住房租金达到什么样的状态,都应该符合租房市场的原则和上限,如果一个卧室的租房资金达到了1万元到2万元左右是明显不符合住房的市场运行的,在此特殊情况之下,有关部门可以干预,要求各个地区的住房租金上涨有一定的原则。确保租房人员不会因为租房资金过高产生经济上的负担。只要各种类型的租房符合自身的价格,都属于正常的市场运行范围之内,但如果有明显的住房租金上涨,例如在疫情之下,很多房东由原本的8000元房租涨到了1万元的房租,这不符合租房市场的稳定运行,遇到此情况。租房人员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由相关部门来限制住房租金的价格上涨问题,避免年轻人因为租房让自己口袋里的钱变得越来越少。总体而言这项政策的意义是非常积极的,一方面可以有效的控制住房市场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也可以让租房人员减少更多经济上的负担,还有一部分人员可以把钱省出来去购买房子购买车子等一些必需品。
北京: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时,政府可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8月11日,澎湃新闻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通过,已于7月4日发布。
其中提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依法报国务院备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住房租赁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北京市倡导租赁当事人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条例》提出押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租金,遵循“押一付三”原则。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并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的具体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
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的,除抵扣租金、违约金以及其他费用外,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承租人返还住房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人退还剩余押金、租金。
《条例》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不正当手段开展业务;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或者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哄抬租金、捆绑消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
此外,若金融机构向承租人发放租金贷款的,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划入承租人账户。贷款额度不得高于住房租赁合同金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发放贷款的频率应当与承租人支付租金的频率匹配。
出租人不得向未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人出租住房;依法履行租赁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与承租人约定定期检查租赁住房的使用情况发现承租人涉嫌利用出租住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以及其他故意降低服务标准等方式,或者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强迫承租人变更、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住房。
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出租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有权知悉住房装修情况,并实地查看住房。出租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查看住房。
在短租住房方面,北京市对按日或者按小时收费的短租住房实行区域差异化管理。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出租短租住房。其他城镇地区出租短租住房的,应当符合北京市相关管理规范和小区管理规约,无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无相关约定的,应当取得本栋楼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出租人应当与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短租住房的出租人应当在住宿人员入住前当面核对住宿人员身份信息,即时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
同时,北京市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北京将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鼓励通过新增或者利用已有用地专门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按照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闲置住房出租等方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