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石家庄网吧数十起抢劫杀人案的主犯赵继鹏终审判决是怎样的结果?我非常想知道真实的结果。
2008年石家庄网吧抢劫杀人的主犯赵继鹏的终审判决是死刑,已于2009年8月份执行。法院审判依据的法律条文: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罪犯,一般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赵继鹏在杀人行为发生在抢劫财物过程之外,与抢劫财物无内在联系,应定故意杀人罪。扩展资料:导致赵继鹏最终被判死刑的犯罪过程:该团伙成员大多因与父母关系不好从家跑出来,终日沉迷上网,打网络游戏,长期吃住在网吧。相同的爱好和遭遇让他们成了好哥们儿。3月下旬以来,为了维持“生计”和支付高额网费,他们受网络游戏中厮杀场景的启发,萌生了抢劫生财之道。8人中的赵继鹏被尊“老大”。“老大”命令手下购买了砍刀、匕首等工具,每当他们“囊中羞涩”时,就会趁夜深人静溜出暂住地——网吧,随意选择一个网吧中正在上网的青少年,采用先用刀伤人后抢劫的作法,多次预谋持刀抢劫网吧上网者,抢劫完后拿着“胜利果实”继续上网打游戏。他们在多个网吧连续发生多起持刀抢劫案,手持砍刀、弹簧刀、匕首或铁链子等作案工具先将受害人捅伤、打伤后,抢走手机、现金等财物。其中4月19日夜竟然连续作案6起,杀死网民一人。石家庄公安局新华分局调集警力,采取超常措施,强力攻坚。于4月底彻底摧毁犯罪团伙。据统计该团伙以同样手段,或两人结伙,或三人成群先后在新华区赵陵铺、联盟路、小安舍、友谊大街以及保定、邯郸等地疯狂抢劫、交叉作案40余起。
请问对于罪犯的减刑罚至少要减多长时间?
减刑肯定是有个期限限制的,否则法院想怎么减就怎么减,这样就天下大乱了,呵呵。。。这个问题也不能像楼上的朋友所说的只参见刑法78条或第六条就正确了的,因为经过刑法部分条例的修改以及国家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减刑的规定已经有所改变。对服刑犯人的减刑国家所采取的措施是让其有一个最低服刑期限,而不是最低减刑期限,因此我国并没有什么最多减刑多少年的规定。而是最少要服刑多久的限期。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备注:对于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判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不能少于一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不能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