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税网上办税大厅

时间:2024-08-11 11:44:32编辑:优化君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

法律分析:1. 企业账号登录:可使用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和CA证书登录两种方式。纳税人使用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登录电子税务局,登录帐号和密码与纳税人之前登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或“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的相同;CA证书登录模式支持纳税人插入CA介质的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期将逐步实施过渡使用个人账号注册登录电子税局,企业账号登录作为过渡期使用。2. 个人用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注册用户,可以使用用户名方式进行登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广东省税务局电话

广东省税务局电话是020-37632888。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增值税,消费税,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税,车辆购置税,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税收,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房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收,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另外,地方税务局还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和烟叶税的征收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广东电子税务局官网登录入口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mh/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等。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开票流程

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 1 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一【事项办理】 2 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 3 点击【新增】 4 监控通过后点击【确定】,然后仔细阅读相关政策规定及发票使用风险提示提醒(代开发票适用),然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5 按需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两者在填写申请表时步骤相同,以下以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申请为示例。 6 填写基础信息、付款方、收款方以及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明细,带“*”号为必填项,不带则为选填项。以下是几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1、如需添加付款方为常用用户,可在付款方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添加为常用用户】,之后可从【选择常用用户】中直接选择该付款方。 2、如果适用减免税政策,则需选择【减免税类型】和【减免税原因】。然后点击【新增行】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明细。 3、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明细名称: 点击左侧空白处,然后在左侧分类里选择相应名称或者在搜索框输入关键词搜索。 找到相应名称后可以直接选择,然后点击上方的蓝色【确定】,如果没有找到相应名称,可在对应分类里选择【其他】,然后自行填写名称,再点击上方蓝色【确定】。 最后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明细其他信息。 4、如有与交易相关的合同、协议、完税凭证、发票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材料,可以点击【选择文件】上传。 7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8 点击【发票预览】即可预览发票,注意此时发票仍未开具,预览的发票不具有效力。确认无误后勾选相应申请单,点击【提交】,在弹出窗口点击【确认】。 9 如果显示以下画面,则代开发票申请已成功提交,点击【确认】。 10 如果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显示审核成功后(如系统未自动审核而转后台人工审核,那么审核通过后会短信通知申请人): 如果需要缴纳税款,则点击【缴款】缴纳,然后点击【开具发票】,再点击【查看发票】下载电子档或者进行打印。如果无需缴款,则直接点击【开具发票】后点击【查看发票】。如果付款方是进行过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点击【推送付款方】进行站内推送。 1、需要缴款界面 2、无需缴款界面 3、开具后查看发票界面 11 如若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则根据选择的领取方式线上办理或者线下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二、政策问答 请问现在个人提供增值税应税业务,在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征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也就是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


广东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法律主观: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 增值税 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 小规模纳税人 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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