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阉割用什么药?
化学阉割用雌性激素(女性荷尔蒙)、抗雄性激素(睾丸抑制剂)或性腺刺激激素抑制剂。抗雄激素使用的雄激素拮抗剂与雄激素受体结合,竞争性抑制DHT而发挥作用,有类固醇类和非类固醇类两种。前者有醋酸氯羟甲烯孕酮(CPA)、甲地孕酮(Megestrol),后者有氟他胺(Flutamide,福至尔(以前称缓退瘤)、康士得(Casodex)、尼鲁米特(Nilutamide)等。现使用最多的是氟他胺,其剂量为250mg,3次这个化学品商店因该有,不过很难买到,有管制的。化学阉割是一种药物控制法,每6个月注射药物,以减少男性荷尔蒙,抑制性冲动。与移除切除睾丸或卵巢的手术阉割不同,化学阉割不会真正阉割该人,也不会使其绝育。化学阉割被普遍认为是可逆的,停药后作用会消失。然而,某些情况下,化学阉割会对身体化学产生一些永久影响,比如使用DepoProvera会增加骨质疏松的危险。化学阉割被部分国家采用,但有一些关于人权方面和可能的副作用上的争议。医学药理所谓化学去势(AndrogenDeprivation)治疗法,其实是以雌性激素(女性荷尔蒙)、抗雄性激素(睾丸抑制剂)或性腺刺激激素抑制剂注入罪犯体内,令他失去性冲动,同时不再勃起,令男性独有的人体反应消失。抗雄激素治疗抗雄激素使用的雄激素拮抗剂与雄激素受体结合,竞争性抑制DHT而发挥作用,有类固醇类和非类固醇类两种。前者有醋酸氯羟甲烯孕酮(CPA)、甲地孕酮(Megestrol),后者有氟他胺(Flutamide,福至尔(以前称缓退瘤)、康士得(Casodex)、尼鲁米特(Nilutamide)等。现使用最多的是氟他胺,其剂量为250mg,3次d,主要副作用为乳房女性化、恶心、呕吐等,罕见性欲减退、肝功能异常。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复查肝功能。1945年即有人行睾丸切除加双侧肾上腺切除,以同时消除睾丸和肾上腺的雄激素,即所谓全阻断雄激素治疗前列腺癌。因并发症多,疗效不好而未被采用。1983年Labrie等同时采用LHRHA和抗雄激素药物治疗前列腺癌,既用药物去势又用抗雄激素药物阻断肾上腺产生的雄激素,疗效明显优于单种内分泌药物。副作用药物去势的副作用与手术去势相似。由于使用LHRHA初期刺激脑垂体释放黄体生成素(LH),睾丸产生更多的睾酮,前列腺癌症状进一步加重,对于已有脊柱转移的患者有脊髓压迫,甚至死亡的可能。因此对于已有转移病灶,特别是膀胱颈梗阻、脊柱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使用LHRHA治疗初期,应提前1周或同时使用抗雄激素药物治疗,以减轻或预防前列腺癌症状加重。药物去势有这个缺点,而且药物价格昂贵,需长期用药,所以使用受到限制。国内仅在患者拒绝接受手术去势且经济上又能承受时方才采用。目前国际上部分国家开始对有恋童癖的罪犯实行化学阉割,以降低其性欲。
性侵如何认定?化学阉割是否可行
一、性侵如何认定?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有关性侵罪的明确条文,类似行为将以猥亵罪来认定。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性侵将对被告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但是真正受到惩罚的很少。一是因为证明难。猥亵案件一般都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若被告人对侵害行为予以否认,如果只有受害人的陈述、父母的陈述等难以定案。除非有视频监控录像或目击证人的证人证言等。二是因为鉴定难。目前实务工作中不能对未成年的孩子进行处女膜的鉴定,只能进行受伤创伤鉴定。三是因为未成年人无法准确表达,对未成年人受害人的陈述如何认定?广州中院一名法官认为受害儿童可能不能正确表达,但是其对于疼痛感、造成其疼痛的人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小孩只要能说出来是谁做的,在哪里做的,大概的时间就够了。要求她像成年人一样把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完完整整表述出来是不可能的,反而不可信。
反观我国已判刑的性侵案件,也不难发现存在量刑偏轻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猥亵儿童罪量刑能达5年以上的只有两种情形,一是情节恶劣,二是聚众实施或是在公共场所实施,然而在公开场合或者聚众猥亵的情形少之又少。
二、化学阉割是否可行?
化学阉割是一种药物控制法,始于美国,指的是对男性强奸罪犯注射一系列雌性荷尔蒙药物使其失去性欲,与移除切除睾丸或卵巢的手术阉割不同,化学阉割不会真正阉割该人,也不会使其绝育。虽然化学阉割被普遍认为是可逆的,停药后作用会消失,但该疗法可能违背医疗道德以及侵犯人权。化学阉割疗法不但违反自然定律,更涉及人道、人权等问题。罪犯的内分泌腺功能受外力抑制,还可能会对去势者造成永久的心理创伤,更可能因而心生仇恨,做出扰乱社会秩序的事情。
化学阉割主要就是一种以保护儿童为主的防范措施。作为一种替代性惩罚、作为一种治疗手段、作为一种防范措施应用。2003年以来一些国家也立法对一些诸如强奸幼女的犯人进行化学阉割。
三、性侵的危害
每个被害人无论受到的伤害大小,都一定会留下不小的心理阴影,很可能是一生都无法摆脱的噩梦。儿童是一个人人性格塑造的关键时期,而性侵的伤疤永远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愈合的毫无痕迹。这样的伤害至少存在于两个方面:首先是生理上,性侵很可能会给他们造成不小的伤害,严重的话甚至可能导致生育功能的丧失;其次是心理上的阴影很可能会使他们从此抗拒婚姻,害怕异性,造成家庭关系不和睦。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如果家庭这个因子不稳定,很有可能会造成整个社会的动荡。
我国有化学阉割吗
法律分析:我国目前是没有化学阉割这个法律法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