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四年(1371年),明太祖在辽东设置定辽都卫,六年(1373年)六月,置辽阳府、县。八年(1375年),定辽都卫改为辽东都司,治所在定辽中卫(今辽阳市),辖区相当今辽宁省大部。十年(1377年),府、县都罢黜,只留卫所。
正统年间后,因东部蒙古兀良哈诸族南移,明朝渐失辽河套地区(今辽河中游两岸地);天启元年(1621年)至崇祯十五年(1642年)间,辽东全境为后金(清朝)所兼并。
辽东都司领二十五个卫,二个州。即定辽中卫、定辽左卫、定辽右卫、定辽前卫、定辽后卫、东宁卫、海州卫、盖州卫、复州卫、金州卫、广宁卫、广宁中卫、广宁左卫、广宁右卫、广宁前卫、广宁后卫、义州卫、广宁后屯卫、广宁中屯卫、广宁左屯卫、广宁右屯卫、广宁前屯卫、沈阳中卫、沈阳左卫、沈阳右卫、沈阳中屯卫、铁岭卫、三万卫、辽海卫,自在州、安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