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扬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聘条件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4年江苏省扬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A)、(B)》(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取得毕业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后,符合有关条件方可报名);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8日至199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可报考符合规定条件的岗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 4、《岗位简介表》中有关岗位招聘条件规定所有报考对象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不含部分人员放宽学历、年龄等报考条件所依据的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另有专门规定的人员; 5、扬州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聘期内省、市、县(市、区)选聘的仍在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6、经江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参加“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未超过2年的(考核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 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本人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应系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生源); (七)符合本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更多备考资讯,详情请关注事业单位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0年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笔试内容是什么?
2020年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江苏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参考信息:2019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2019年3月18日发布)(二)笔试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公共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公共科目与省统一笔试科目一致,分别为:管理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各类(英语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其他类)岗位分别对应考核各通用类别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其中,“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笔试试卷相同。公共科目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部分招聘岗位的笔试专业科目(如现代汉语写作),详见《岗位简介表》。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3、时间及安排:2019年4月20日上午考生按照各自所报岗位规定的笔试公共科目分别考核:管理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各类(英语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其他类)岗位分别对应考核各通用类别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2019年4月20日下午有关岗位测试专业科目(现代汉语写作)。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原标题:2019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原链接:http://www.zgsydw.com/jiangsu/20190318/509641_1.html
2013江苏省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下载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2013江苏省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位表可以登录江苏中公教育官网进行下载查阅,本次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省属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以外的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管理岗位,指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干部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以下的法律、英语、计算机、经济,以及不限专业等类别的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除外)。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岗位、审计岗位、统计岗位和其他经济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三级(高级工)及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见《江苏省2013年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
关于2014江苏事业单位考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4江苏事业单位考试没有指定的教材,你可以到我们的商城上购买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相关教材,江苏事业单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1日16:00;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4月14日09:00-4月22日16:00。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科目:管理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法律类、英语类、计算机类、经济类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其他类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江苏泰州市事业单位2012招聘20人公告
为适应全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的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泰办发〔2010〕98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人数
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今年全区招考计划总数为20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6日至1994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其他报考人员应具有泰州市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户籍或为泰州市区生源,户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6日。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泰州市区的亦可报考。
3.定向招聘选派到高港区基层服务三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招聘对象为: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及高港区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09年1月1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含已辞职的、取消录用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考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项
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指定网站及高港有线电视台等向社会公布本简章、招考职位计划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98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2.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港城路34号)人力资源市场。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指定网站下载);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身份证、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29日下午3:00-5:30到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专业参照《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招聘领导小组将及时公布“专业添加目录”,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26日上午12时。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批准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8月27日上午8∶30—9∶3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报名费。
(三)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医疗相关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面试与资格复核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录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审核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届时,(1)报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2)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6)面试费100元。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确定考官分组及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高港人事人才网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在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按照招考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在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高港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各招考单位填写《高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政审考核表(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职位所需证明材料,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被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考生在聘用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按招聘程序被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人员均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范畴。如果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获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聘用的人员将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如不服从安排,则终止聘用关系,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966546(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
监督电话:
0523—86966163(中共泰州市高港区纪委)
指定网站:高港人事人才网(http://www.gaogangjob.gov.cn)
高港政府网(http://www.gaogang.gov.cn/)
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2014年全区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具体招聘单位、专业、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1日至1996年7月22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拟报考专业所需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专业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其他具有泰州市户籍的各类人员或为泰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两地分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应专业,户籍状态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2日。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区委组织部)、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与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聘用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简章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高港区人民政府网、高港党建网、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高港电视节目中心向社会公布本简章及招聘岗位计划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补报。 2、报名地点 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高港区港城路34号)。 3、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须同时提供代报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专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笔试报名费人民币98元/人。 初审合格人员于2014年7月24日(下午3:0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及报名费发票。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指定网站下载),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身份证及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考人员应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影响考试的,由本人负责。故意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另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 (4)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报考专业的要求。专业参照《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区人社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区人社局将及时公布“专业添加目录”,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7月22日上午12时。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的专业,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专业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改报名时间为7月23日上午9∶00—10∶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可凭相关证件减免报名费。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实行百分制计算,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报考医疗卫生事业编制的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包括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报考其他事业编制的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核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专业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核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届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等;(2)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3)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4)报考专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5)面试费100元。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证明材料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专业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报考医疗卫生事业编制的面试采用答辩的形式,报考其他事业编制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专业拟聘工作人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协议)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在报考同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专业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规定组织实施。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专业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开选岗 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明确需公开选岗的岗位,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选岗。需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每人限选所报专业的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出现岗位缺额时,在同专业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已选定的岗位如因报考人员放弃,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职责分工,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聘用审批后自动放弃,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的人员一律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如今后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聘用的人员将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的,则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格坚持简章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66170 (区委组织部) 0523—86966546 (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6966163 (区纪委) 指定网站: 高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gang.gov.cn) 高港党建网(http://www.gaogang.gov.cn/dj/index.htm) 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ghrss.gov.cn) 点击下载>>> 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泰州市高港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