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价格

时间:2024-08-18 10:15:12编辑:优化君

药品定价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对于药品价格的管理,各个国家之间的药品定价的基本策略和 方法 都不同。下面由我为你详细介绍药品定价的基本方法的相关 法律知识 。   药品定价的基本方法   国际上对药品的定价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方法:   (1)以参考为基础的定价;   (2)利用药物经济学开展以绩效为基础的定价;   (3)差别定价(即公平定价,或称Ramsey定价);   (4)平均和可比定价;   (5)利润控制定价;   (6)成本加成定价(包括流通、市场开发);   (7)对新药的创新定价方法,如价格-用量合同定价、风险共担合同定价等;   (8)其他控制价格的方法,如确定批发和零售加成比例、税收、调剂的加成;   (9)仿制药的定价政策等。   以参考为基础的定价   以参考为基础的定价也可称为参考定价(reference-based pricing,RBP)。它是指一种特殊药品的购买或补偿价格,决定于相似类别的一些基准或参考的药品的价格。这是控制新药价格的一种常用方法。在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意大利、新西兰、挪威、瑞典、荷兰和大多数欧洲国家,均不同程度地采用了这种参考定价的方法。   参考价格并不是直接控制药品的价格,而是允许药厂可以自由定价,只是在药厂定价与补偿价格之间的费用差距由消费者通过共付的方式自负。这样,就会促使药厂考虑适宜的定价,医生也会在处方时考虑患者的负担。   在美国Medicaid 保险 中,凡是高于参考定价的药物,全部费用由患者自负,而不是仅仅支付差额的部分。参考价格的制定可以是这类药品的平均价格(如荷兰),也可以是这类药品中的一个最低价格(如丹麦、意大利、西班牙),或是最低价格加上一定的比例。也可将参考价格作为所有药品市场价格的一个函数。通常采用仿制药的价格建立起基准价格。   参考价格可以设定为3个水平:   第一个层次,是将所有同一类活性成分的商品名药物集中起来;   第二个层次,是将在药理学上相关的,但在应用适应症上不同的药物集中起来,如治疗高血压的ACE抑制剂、质子泵抑制剂;   第三个层次,是将用于特别指征的各类药品集中起来,如抗高血压、降脂类药物。总之,层次愈高(第三层次),包含的药物愈广。不同国家采用不同层次的参考定价,但大部分的国家还是采用第一层次的参考定价,比较简单也比较没有争议。   德国最早在1989年就应用参考定价的方法(水平1),1992年后引入第二层次的参考定价,1993年后引入第三层次水平的参考价格。   1997年时德国在第一层次分成186类,第二层次23类,第三层次29类,代表了60%的德国药品市场中的产品。其他欧洲国家从上世纪90年代后也开始应用参考定价。澳大利亚与加拿大是从上世纪90年代的中后期开始执行参考价格的。   澳大利亚政府对第一层次水平的药物给予最低价格的品牌药品补贴,差价由患者支付;对第二层次水平的药物则给予最低价格药品的补贴;只允许药厂对ACE抑制剂、钙通道阻断剂、H2受体拮抗剂和他汀类4类药自由设定价格。   参考定价是一个有效降低药品价格的政策工具。   参考价格的作用,首先是对消费者起到了一个价格信号,会迫使医生处方便宜的药物,改变医生的处方行为,减少患者的支出;其次是刺激生产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迫使药厂要考虑降低价格,以免失去市场;同时,可使保险支付第三方机构减少保险费用(药费)的支出。   不过,在实行药品参考价格后,虽然政策的短期效果是明显的,但各国报道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德国的研究按每DDD的价格来看是有所降低的,但总的医疗费用仍然上升。医生会使用没有实行参考价格的药物来规避政策,同时使没有列入参考定价的药物用量明显增加。   比利时已通过立法,规定仿制药的参考价格要低于已过专利期的品牌药(原研药)价格一定的百分比。在2002年7月以前,其参考价格为品牌药的84%,2003年1月后进一步降低为80%,到2005年又进一步降低为74%。目前其参考价格处于原研药的70%左右。也就是说,对原研药的定价即使过了专利期仍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另外,仿制药比过专利期的原研药在价格上大约低30%左右。   欧洲的 经验 证明,如果能保证仿制药有高度的市场占有率,生产仿制药的企业仍然能够提供竞争性的价格(competitive prices)。大量使用仿制药需要有需方政策的支持,如医师、药师和患者要支持使用仿制药。药师要有积极性用仿制药去替代品牌药,刺激患者对低价药的需求。   以绩效为基础的定价   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一些省份在以绩效为基础的定价方面(performance-based pricing)是做得比较早的。在前述的参考定价中,往往把同一类药物看成是没有明显差异的,因此给予相同的补偿价格,而且不能用在创新药物的定价上。   澳大利亚从1993年开始将药物经济学评价的结果用于药品补偿决策上,分别有两个不同组织决定新药的补偿和定价。   一个是药品保险咨询委员会(Pharmaceutical Benefits Advisory Committee,PBAC),另一个是药品保险定价组织(Pharmaceutical Benefits Pricing Authority,PBPA),采用循证的方法来进行药物定价。PBAC对新药的临床应用和成本效果提出最高定价的依据,而PBPA则对生产成本和对政府总预算的影响提出意见。   差别定价   由于发展中国家无法承受高价的专利药品,特别是非洲国家在治疗艾滋病时希望能够使用低廉价格的药物,差别定价(differential pricing)由此产生。   差别定价也可称为“公平定价”或“优惠定价”(preferential pricing),是根据不同国家或不同组别的国家不同的支付能力,创造不同的市场定价。   差别定价是遵循“Ramsey”定价的原理,也就是说药品的价格与需求弹性或价格的敏感度呈反向关系。尽管价格的弹性是不能直接观察到的,但人均收入是重要的决定因素,可以作为替代指标。低收入国家应该有较低的价格,而高收入国家的药品价格应该较高。   为了使差别定价的政策有效地执行,低收入国家与高收入国家的市场应该严格地分开,防止低价的国家将药品输入到高价的国家,也就是所谓的“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ing)。   差别定价是保证药品可及性的一种策略。高收入国家不应将低收入国家的药价列入国际价格比较的范围。制药企业可以通过注册不同的药名,或改变包装来规避降价。这种定价方法目前已在一些非洲国家和一部分药品中使用,如抗艾药。大量竞争的仿制药在这些市场中也可采用差别定价。   对不同的需方(即药品购买者),药品的价格是不同的。对药品价格而言,经济学上的价格歧视也是存在的。药品的价格决定于需求价格弹性。   药厂对每一种药的价格都设立价目表(list price),也可称为平均批发价(average wholesale price,AWP)。   医院的购药弹性要大于药店,因为医院的药房要贮存大量的药品以备处方使用。在医院、个体药店或连锁药店之间,他们的药品价格也是不同的。对药厂来讲,任何药品都没有单一的价格。价格是由代表不同患者群体的需求情况决定,事实上,在美国健康维持组织(HMO)和医院的药房中,使用仿制药还是比较普遍的。   单独药品定价的相关文件   一、降低头孢曲松等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一)。有关品种其他规格的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这次公布的价格。   三、鉴于个别品种已停止生产或进口,取消其价格(详见附表二)。默沙东公司生产的辛伐他汀不再实行单独定价,执行统一价格;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唑啉钠注射剂作为原研制药品的相关条件已改变,取消其单独定价资格。   四、上述规定自2010年12月12日起执行。   药品价格形成的过程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价   成本+利润 出厂价+进销差价 批发价+批零差价 零售价   其中,进销差价=批发价-出厂价零批差价=零售价格-批发价格 猜你喜欢: 1. 定价的策略及方法有哪些 2. 关于药品市场营销的论文 3. 比较股票发行的定价方法 4. 降压药雅施达说明书 5. 医疗保险的论文参考范例

药品定价的三种形式

药品定价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形式:1. 政府定价:政府在药品上制定价格,并公布于众。这是一种对药品价格进行市场干预的形式,目的是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2. 自主定价: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等自行制定药品价格。这种定价方式常常出现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各个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成本、竞争情况等因素来制定价格。3. 协议定价:药品价格双方(如医院和供应商)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价格。这种方式需要双方进行谈判,在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后,达成一个能够让双方满意的价格。【摘要】
药品定价的三种形式【提问】
药品定价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形式:1. 政府定价:政府在药品上制定价格,并公布于众。这是一种对药品价格进行市场干预的形式,目的是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2. 自主定价: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等自行制定药品价格。这种定价方式常常出现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各个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成本、竞争情况等因素来制定价格。3. 协议定价:药品价格双方(如医院和供应商)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价格。这种方式需要双方进行谈判,在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后,达成一个能够让双方满意的价格。【回答】
老乡,真心没听懂,可以再说得具体一些不【提问】
药品定价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形式:1. 政府定价:政府在药品上制定价格,并公布于众。这是一种对药品价格进行市场干预的形式,目的是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2. 自主定价: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等自行制定药品价格。这种定价方式常常出现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各个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成本、竞争情况等因素来制定价格。3. 协议定价:药品价格双方(如医院和供应商)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价格。这种方式需要双方进行谈判,在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后,达成一个能够让双方满意的价格。【回答】


国家药品价格查询

登录当地省物价局的医药价格网可查到国家规定的药品价格。如果医院卖的药品比规定的药价高可以向当地物价局举报。价格只是购买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一项指标,如果单纯只比较价格,其实考虑并不是那么周到。价格、质量、服务、口碑、是否合适自己的情况等都需要一起考虑。更多详尽准确的信息可以找上海祁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祁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专业品质,精益求精"为宗旨,以"以人为本、诚实守信"为经营理念,以"服务客户、满意客户、提升客户"为目标,产品以"品质好,服务好"赢得众合作伙伴的信任,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的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基本药物定价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一、请介绍一下这次基本药物定价的背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务院确定的近三年五项重点改革之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实施这项制度涉及目录遴选、生产流通、招标采购、配备使用和定价报销等多个环节,各环节相互衔接,联系紧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按照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的要求,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政府需要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本地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范围内按照基本药物具体价格的规定比例予以报销。为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引导企业积极生产供应基本药物,指导地方合理确定采购及零售价格,让群众尽早使用上国家基本药物并获得实惠,国家需要根据企业成本、市场价格和供求变化等情况,合理制定公布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二、这次制定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的主要原则是什么?政府制定价格主要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及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国家基本药物价格也要遵循这一基本原则。这次国家遴选的基本药物都是上市销售多年的药品,价格经过多次调整,总体上已相对低廉。在这种情况下,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主要遵循了以下三条具体原则:一是确保企业能够正常生产和经营基本药物,保障市场供应。基本药物价格要充分反映成本变化情况,合理补偿企业成本,正常盈利,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二是充分考虑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当前,我国不同医疗保险制度的筹资和支付水平是有差异的。制定基本药物价格,要在企业获得正常利润的前提下,切实压缩不合理的营销费用,使基本药物价格总体水平有所降低,以适应现阶段医疗保障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三是结合市场实际和供求状况,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降、有升、有维持”的方法调整价格。对于市场竞争不够充分、价格相对偏高的品种,加大降价力度;对于市场需求不确定性强、供应存在短缺现象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对于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且价格相对低廉的品种,中药传统制剂及部分国家规定需较大幅度提高质量标准的品种,少降或维持现行价格。三、这次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与国家公布基本药物目录只差一个多月时间,价格部门制定价格经过了哪些程序?制定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严格按照《价格法》、《药品管理法》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的,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次能够比较快地公布零售价格方案,主要得益于我们着手较早,前期准备工作比较充分。一是从年初开始就着手进行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查。今年上半年,在国家有关部门遴选基本药物的时候,我委即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政府定价药品进行了成本和市场价格的调查,掌握了大量成本价格数据。这些数据涉及4000余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上百家医疗机构。同时,我们还就基本药物定价涉及的一些政策问题提前进行了研究,听取了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及早确定了工作方向和基本原则。二是目录公布后即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我委根据前期调查基础数据,对国家基本药物成本价格信息进行了整理分析,对价格的合理水平进行了测算,并组织召开了专家会议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有350多人,主要包括质量标准、生产技术、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机构等方面的专家。其中来自基层医疗机构的专家占了40%。三是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在成本价格调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我委就价格制定的有关情况,通过不同形式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地方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听取了行业组织及消费者代表的意见。社会各方面就基本药物定价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对于我们完善基本药物定价方案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实施集体审议。根据专家评审和社会各方面意见,我委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价格制定的原则和方法,经过集体研究讨论,最终确定了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方案。总的看,这次制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凝结了各方面专家和人士的辛勤劳动和智慧。四、请详细介绍一下基本药物价格的调整情况。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部分)公布的品种共307种(类)。此次制定公布零售指导价格的药品共296种,2349个具体的剂型规格品,涉及3000多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个别品种没有公布价格,主要是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公共卫生类用药,以及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和一类精神用药。这些药品执行的是政府定价,与这次公布的基本药物指导价的管理形式不同,且我委以前已制定公布过价格。因此,这次没有再重新调整其价格。此次公布的价格与现行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比,约有45%的品种价格作了适当下调,平均降价12%左右;约有49%的品种价格未作调整,继续按现行价格执行;还有约6%的品种适当提高了价格。需要说明的是,提价品种都是各方面普遍反映因价格低廉出现短缺的药品,提价的绝对额较小,目的是鼓励企业生产,保障供应,满足临床需要。五、这次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格就是群众购买基本药物的实际零售价格吗?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格与市场实际零售价格并不完全相同。公布的零售指导价格是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的最高限价,主要依据的是社会平均成本,并兼顾市场供求等各种因素。它反映的是全国范围内不同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成本和价格变化情况,不区分具体生产经营企业。市场实际零售价格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种药品在市场中的实际交易价格,不仅与企业产品品牌、质量相关,还与购销双方的交易方式、购销数量,货款回收时间等因素密切相关。不同企业根据市场竞争和不同交易条件确定的实际交易价格是不同的。有些品种销路好,价格就高一些;有些品种销路一般,价格就低一些;有些品种销路差,也可能亏损经营。市场实际价格的形成情况复杂,与国家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格会存在一定差异,这是正常现象。政府制定零售指导价格,允许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交易价格,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促使企业不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生产出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减轻患者负担。这是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一种具体体现。政府根据市场变化,也会适时调整政府指导价水平。需要指出的是,在市场竞争中,产品质量永远是第一位的,价格必须服从于质量,企业不能以牺牲药品质量换取价格下降。否则,这种降价不仅没有意义,而且还有损消费者利益,也不符合基本药物安全有效的原则。六、国家调整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后,对减轻群众负担有何作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项措施综合配套,整体推进,才能取得实效,群众才能受益。合理调整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国家调整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一方面是要使基本药物价格总体水平有所降低,以减轻群众负担;另一方面是要合理引导企业保质保量生产供应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调整后,价格总水平降低,会对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群众不用再支付原来需要承担的15%加价部分。同时,国家还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施,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明显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等等。这些措施会使得广大群众在享受质量更好的服务及药品同时,实际负担进一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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