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裹脚是谁废除的?
古代女人裹脚最后是孙中山废除的。顺治时提出废除裹脚,自从清兵入关之后,便多次下令废止民间缠足之风,不过缠足的习俗由来已久,所以成效不大。满族人几乎是人人都能骑马拉弓的,因此认为女子缠足不利于身体,这是一种陋习,在顺治元年(1644),根据孝庄太后手谕,凡缠足女子均不得入宫,违者皆处死。顺治二年(1645)后,民间女子皆禁止缠足。后来又复发。直到民国孙中山总统废除裹脚。直到民国时,孙中山总统于1912年3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劝禁缠足文”。直到这时缠足之风才逐渐停止。扩展资料:裹脚也称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众开始普遍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 缠足的起源 缠足的起始年代说法很多,一说始于南齐,一说始于南唐李煜编了金莲舞的舞码,舞者窅娘缠足献舞,舞态婀娜多姿,宫女纷纷仿效。但这些早期的记载,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裹脚
中国女人裹脚是谁废除的
法律分析:孙中山。其实,清朝统治者一直想废除裹脚这个陋习,他们从顺治二年(1645)开始,就不断下令禁缠足,孝庄太后也曾下谕旨:“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而且,这一谕旨被悬挂在清宫的神武门内。但一直到清末,成效都甚微,除了满人和大多数的少数民族(云南部分少数民族也效仿裹脚),大部分汉人还是一直保持裹脚的陋习。真正逐渐被废除的,还是民国时期。民国初期,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进一步推行禁缠足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那些裹脚的人后来都怎么样了?
裹脚也叫做缠足,就是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这是我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因为古代时候女性地位比较低下,一般来说男性是家里和宗祖里乃至国家的绝对权威,他们认为女性只是男性的附属品,女性不应该出门,就要呆在家里做家务,把女性的脚裹住,她们走路都不顺畅了,就不能出去抛头露面了,就必须在家里遵守三从四德了。而且更可怕的是,小脚和三寸金莲已经成为了古代对女性的一个审美条件,谁的脚小谁就会嫁得好,找个好人家。如果不缠足的话可能嫁都嫁不出去。还有种说法是,裹了脚的女人更容易激起男性的欲.望。但其实这是绝对愚昧的一种想法,残害了多少女性啊,还好现在废除了,不然要把我38码的脚裹起来,我想都不敢想,多疼啊。那些被裹脚的女性现在有的还健在,倒是也没怎么样就是正常的生活呗。我就曾经见到过几个裹脚的老奶奶,她们的脚已经完成畸形了,穿在一个三角形的鞋里,整体大小真的像三寸金莲一般,说实话,在外人看起来是有一点可怕的。虽然畸形了,但是对于她们走路来说是没有什么困难,因为毕竟她们从小到大都是那样走路的,只是走的时候,有时候会略有不稳,而且因为她们的骨骼已经形成了凸起的形状,早已在成长中定型了,所以她们现在也不会觉得疼痛,我看到的那个老奶奶还在提着一桶水走路,一点都不费劲。只是这样的习俗肯定对她们的身体和心灵都有了或多或少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