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苏省境内高速统一编号,部分高速更名,其中“宁靖盐高速”改称“
盐靖高速
”(盐城-靖江高速
公路),编号苏高速S29。主要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设计行速为100km/h,路基宽25.5m,设2m宽中央分隔带;设计荷载汽车—超20,挂车-120,全线桥梁占路线总长度的10.1%;全线设主线收费站1处,互通8处,分离式立交9处,服务停车区3处,管理中心、分中心各1处,房建、通讯、收费、监控、安全设施等交通工程项目同步建成。全线分两期进行工程建设。
工程实施一期工程分南北两段,北段长41km,起点位于盐城市新兴镇,与204国道相接,经盐城市城区、盐都区,止于泰州市兴化安丰镇(含二期工程提前建成同步通车的1.55km);南段长45km,起点位于泰州市姜堰,止于泰州境内广陵,接广靖和宁通高速公路;南北两段全长86.412km,其中K0+000-K15+068段原为盐城西绕城公路,由盐城市西绕城项目管理处负责建设,属盐城市地方工程项目。1998年11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由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接纳建设管理,并将西绕城路由一级公路调整为高速公路,进行了相应的设计变更和有关工程的整改完善,使其成为宁靖盐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的组成部分。
二期工程均在泰州市境内。起点位于安丰互通南,海沟河大桥北桥头,桩号为K25+884,通过一期工程安丰互通A匝道及钓安公路与老宁盐公路相接,经兴化、姜堰两个区(县)的乡镇,终点位于姜堰区西北的桥头镇,桩号为K92+534.898,向南接一期工程姜堰互通,路线共长66.651km(不含2001年提前建成与一期工程同步通车的1.55km)。
宁靖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在省高指的领导下由盐城和泰州两市高指具体实施,相关县(市)组成高速公路服务小组具体操办,拆迁工作中,执行省政府苏政发(1997)14号文件规定的补偿费用标准。全线征用土地28344亩,拆迁房屋243898m2。
宁靖盐高速公路批复总概算为45.2881亿元,竣工决算为42.2491亿元。
宁靖盐高速公路一期工程于1998年4月开工, 2001年11月通过交工验收,二期工程于1999年7月开工, 2002年11月底建成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