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巨埋儿的概括20字
郭巨埋儿的概括:郭巨家里贫穷,为了养活母亲,想狠心埋掉己的孩子,结果感动上天赐给他一坛黄金。主要出自《二十四孝》,二十四孝的其他故事还有,拾葚异器、卖身葬父、刻木事亲、涌泉跃鲤、怀橘遗亲、扇枕温衾、行佣供母、闻雷泣墓、哭竹生笋等。感悟分析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的故事讽刺了扭曲伦纪的行为被当成榜样顶礼膜拜,是在诱导人们向错误的方向发展,会导致不正之风。讽刺了愚孝,老莱娱亲把肉麻当有趣;鲁迅认为老莱子一把年纪了还扮小孩,其实是一种欺骗行为。欺骗就是不好的。郭巨埋儿以鲁迅原话来说,是以不情为伦纪。这两种扭曲伦纪的行为被当成榜样顶礼膜拜是在诱导人们向错误的方向发展,会导致不正之风。
郭巨埋儿的故事概括是什么?
郭巨埋儿的概括:郭巨家里贫穷,为了养活母亲,想狠心埋掉己的孩子,结果感动上天赐给他一坛黄金。主要出自《二十四孝》,二十四孝的其他故事还有,拾葚异器、卖身葬父、刻木事亲、涌泉跃鲤、怀橘遗亲、扇枕温衾、行佣供母、闻雷泣墓、哭竹生笋等。感悟分析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的故事讽刺了扭曲伦纪的行为被当成榜样顶礼膜拜,是在诱导人们向错误的方向发展,会导致不正之风。讽刺了愚孝,老莱娱亲把肉麻当有趣;鲁迅认为老莱子一把年纪了还扮小孩,其实是一种欺骗行为。欺骗就是不好的。郭巨埋儿以鲁迅原话来说,是以不情为伦纪。这两种扭曲伦纪的行为被当成榜样顶礼膜拜是在诱导人们向错误的方向发展,会导致不正之风。
谁是二十四孝中的郭巨。
郭巨,晋代隆虑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扩展资料:评价:鲁迅在《二十四孝图》与《后记》中的评论: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二十四孝中的郭巨埋儿是怎样的一个故事。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揭示了旧中国儿童的可怜。《二十四孝图》从当时的儿童读物谈起,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1.《朝花夕拾》创作于1926年,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性的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后由鲁迅改为《朝花夕拾》,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朝”表示早年时候,“夕”表示晚年时期,这个词的意思是早上的花晚上来捡,这里指鲁迅先生在晩年回忆童年时期、少年时期、青年时期的人和事。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2.此文集作为“回忆的记事”,多侧面地反映了作者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形象地反映了他的性格和志趣的形成经过。前七篇反映他童年时代在绍兴的家庭和私塾中的生活情景,后三篇叙述他从家乡到南京,又到日本留学,然后回国教书的经历;揭露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种种丑恶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反映了有抱负的青年知识分子在旧中国茫茫黑夜中,不畏艰险,寻找光明的困难历程,以及抒发了作者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
埋儿奉母这个故事能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启发
对于传统文化中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落实的、腐朽的东西,必须移风易俗,自觉地加以改造或剔除。明朝李默(《孤树裒谈》卷二)也骂过郭巨,姑且把原文翻译成通顺的白话文,看看当时的人是怎样认识这件事的:孝,就是好好侍奉亲人。若不合人情事理,就是天天大鱼大肉,也是不孝。何况仅仅是为了让老娘吃口好的,就要杀无辜的幼子?这就是陷亲人于不义,罪莫大焉!这算作孝的话,那就真没天理了。这是挖到金子了,要是没挖到,死者不能复生,杀人的大罪,罪不可逃!扩展资料:郭巨,晋代隆虑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