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教师招聘公告出了吗?
滨州教师招聘公告:2020年我县教体系统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人,其中教师52名、财务人员2名,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查询时间:2020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7:30(一)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二)笔试内容笔试考一科。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财务基础知识(占80%)。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两部分,一是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占20%),二是学科专业知识(占80%);学科专业知识为所报岗位的高中阶段现行教材内容(命题依据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十一类分别命题;科学、综合实践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同物理岗位。道德与法治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同政治岗位。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的40%计入考试总成绩。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编制报考条件
山东省滨州市教师编制报考条件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2、全国拥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研究生其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专业,均须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3、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山东省滨州市教师编制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一、考察体检:1、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范围。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3、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需要递补的,经滨州市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二、公示聘用: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在滨城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以上数据出自全国教师网)
2022年滨城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一览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在8月23日发布了《滨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滨城区将公开招聘260名幼儿教师。公告内容具体如下: 滨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我区公开招聘260名幼儿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设置见《滨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②现役军人; ③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④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9.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9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9月5日9:00至7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9月5日11:00至8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9月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设置表“专业条件”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注意: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2021年及2022年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普通话证书而不能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参照以上规定执行。网上报名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受到疫情影响”,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9月5日11:00至8日12:00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11:00至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2022年9月15日9:00—17 日9:00前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滨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需及时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心理学应知应会知识及《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幼教法规、纲领性知识。 本次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以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滨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原件(报名系统生成版); 2.《诚信承诺书》原件(报名系统生成版); 3.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2张(红、白或蓝色背景,在照片背面备注报考岗位和姓名); 4.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因疫情原因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 7.教学经历证明原件(附件2,报考招聘岗位代码为042-062的人员须提交); 8.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的,提供的同意应聘证明须同时加盖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试讲内容与幼儿园五大领域相结合,技能测试分为音乐技能和美术技能两部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时须提交《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公办幼儿园招聘的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管理办法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为保持教师队伍稳定,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九、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附件4)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3.本公告由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3806022 0543-3806021 监督电话:0543-8330105 附件: 附件1: 滨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附件2: 教学经历证明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 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5: 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