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明的个人介绍
,世界500强企业美国霍尼韦尔公司任工业自控系统事业部大中国区财务总监,国内知名上市企业 - 维维股份(股票代码600300)任CFO。具有坚实的财务管理知识, 丰厚的实战工作经验及管理技能. 直接参与并指导过的工作经历包括: 建立并实施行之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及预算系统,战略规划及目标设定, 企业流程再造和业务重组, 公司并购及其业务整合, 投资分析及风险评估, 资金使用及现金流管理, 预算制订与控制。 熟悉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制度及公司价值的计算方法和评估程序, 并具有突出的研究分析、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特别是在如何从财务和经营管理角度对提高生产率、改善现金流量和降低成本等方面具有独到的见解, 设计并讲授了将管理理念/方法/工具融为一体的特色培训课程, 包括财务分析与企业价值管理、集团型企业财务管理模式、财务预算与控制等实战型特色课,为许多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及国内的股份制、民营等类型企业提供过关于提升财务管理的咨询培训服务, 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
吴春明的人物事件
2014年7月10日,一篇称厦大人文学院历史系考古专业博导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的博文在网上疯转。被指长期猥亵诱奸多名女学生,甚至有女学生因此割腕。而其所在的历史系迅速作出回应要求校方给说法,被网友称为“院系倒逼校方给说法”。7月12日,厦门大学就厦大教授被指诱奸多名女生发表声明,表示收到有关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学校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展开调查。调查期间,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学校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2014年7月14日,厦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向媒体透露,厦大老师们传言,“从学生在网上发的第一封信,学校就很紧张,找了吴春明,问他给学生承诺什么没实现”,然而吴春明“连睡几个都没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认了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 2014年10月13日,当事女生首次接受采访,称曾与其三次开房,“向学院反映之后,学院牺牲学生的利益去保全吴,而这种默认的态度导致吴春明有恃无恐,在办公室肆无忌惮”“他之前在办公室的时候,曾经拿出来过安全套,希望我和他在办公室发生性关系”。此外,从未公开身份第三名受害者也公布了一系列重磅证据,吴春明与学生的聊天记录,短信来往直指吴春明性骚扰。 2014年10月14日21时30分,经过三个月的多方取证和深入调查,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吴春明利用师生关系与女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和对女学生性骚扰,严重违背作为一名教师应有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败坏了师德师风,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和职业声誉,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损害,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厦门大学官方表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厦大还表示,吴春明事件对学校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都深感痛心。学校将引以为鉴,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言行,学校将继续坚持零容忍,一经查实,坚决处理,决不姑息。 2014年10月14日,厦门大学校向社会公布对吴春明处理情况的通报,引起社会较大关注。在此,对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的关注表示感谢,并对社会公众和媒体关切的几个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关于三个月的调查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整个案件办理分为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阶段,历时三个月。7月10日,学校收到“有关人文学院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初核工作。7月12日,学校发布声明,调查期间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此后,调查组多次联系举报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7月13日—8月3日,学校通过各种渠道与方式,设法与举报人取得直接联系。8月3日,首次取得有效证据,提取证言、证词及其他有关证据。8月4日,调查组接到另一名举报人寄来的举报材料。8月6日,正式立案调查。调查组对举报材料逐项核实,并开始约谈有关证人提取证言、证词,包括赶赴外地调查取证。从8月15日开始,学校审计部门对其科研经费列支情况进行专项调查。9月23日,约谈最后一位证人,形成调查报告,案件移交审理。9月23日—28日,案件审理组对立案依据和调查组移交的全部证据材料、对被举报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等逐项审理,并开展补充调查工作。9月28日,审理结束,进入党政纪处理程序。10月11日,学校做出处理决定。10月14日,向全校中层干部通报,同时向社会公布。二、关于举报吴春明将涉事酒店开房发票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的问题调查组委托学校审计部门对吴春明2001年以来科研经费列支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未发现吴春明将涉事酒店的开房费用在其科研经费中报销的情况。如有新的线索和情况,欢迎向我校举报。衷心感谢并一如既往地欢迎社会各界对我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吴春明的人物经历
1983-1990年,厦门大学人类学系考古专业学习,学士、硕士学位; 1997-2001年,厦门大 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专业学习,博士学位;1998年7-10月,香港中文大 学中国考古艺术研究中心访问学者;2006年9月—2007年7月,美国鲁斯奖学金夏威夷大学人类学系访问学者;2008年8—9月,台湾中研院民族学研究所访问学者;2012年8月—2013年7月,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学社访问学者。1990年厦门大学人类学系助教1991年超前破格讲师,1995年历史系选优副教授,2000年教授,2002年博士生导师,2013年特聘教授。1993年厦门大学人类学系考古教研室主任2004年海洋考古学研究中心主任2009年考古人类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2012年考古学博士后流动站负责人。2003年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评审专家2003年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荣誉研究员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2011年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咨询专家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2013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考古学)学科评审专家。2004年中国百越民族史研究会会长2007年闽台传统文化研究会副会长2008年中国考古学会理事2013年福建省文物博物馆学会副会长。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国际良渚研究中心(浙江)等客座研究员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客座教授,中国民族学会汉民族研究会理事、中国百越民族史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 。2015年12月,当选中国考古学会新石器时代考古专业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