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爆炸

时间:2024-08-27 02:14:34编辑:优化君

天津滨海爆炸事件起因

天津滨海爆炸是因为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之所以会发生爆炸,主要是因为瑞海公司违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违法经营、违规储存危险货物。

天津滨海爆炸事件起因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发生于北京时间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统计数据,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直接造成经济损失68.66亿元,165人遇难,近800人受伤,8人失踪。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还导致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


8.12天津特大爆炸事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8.12天津特大爆炸事故直接原因:违规存放,积热自燃。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经查,事发前,瑞海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内共储存危险货物111种,共计11383.79吨。经调查组调查,在瑞海整个违法建设经营过程中,监管更是层层失守。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事故处理

公安机关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11人)。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人;包括交通运输部门9人,海关系统5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5人,安全监管部门4人,规划部门2人)。事故调查组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科级及以下25人;对其他48名责任人员,建议由天津市纪委及相关部门予以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1名责任人员在调查处理期间病故,不再给予处分。调查组建议依法吊销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中滨海盛安全评价公司、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等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质等行政处罚。同时,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扩展资料: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八个方面的教训与问题,调查组提出了十个方面的防范措施和建议,即:1、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任何企业均不得违法违规变更经营资质;3、进一步理顺港口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4、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5、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6、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监控监管;7、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安全准入条件;8、大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特殊器材装备配备,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9、严格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其从业行为;10、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参考资料来源:中华网-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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