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无所依》,这部曾经横扫奥斯卡的佳作,真的值得你去反复品味
片中给人印象很顺的一个镜头——破门而入大开杀戒的齐格。齐格奇葩发型的灵感来源自一张上世纪美墨边境一位妓院嫖客的照片,而哈维尔·巴登问科马克·麦卡锡为什么会起“齐格”这个名字时,后者说:“就是觉得听上去很酷。” 下面这个镜头的情节来自小说,但科恩兄弟用特写突出了“门”这一概念; 通过制造爆炸闯入药店的齐格。有评论说一身黑装的齐格是《第七封印》里死神的现代版化身; 在影片临近末尾,闯入老板办公室杀老板的齐格; 无论在小说还是电影里,齐格都被视为魔头,只是在电影里变得更为神秘,包括开场他为什么会被警察逮捕(小说里因为他在某餐馆停车场当众杀人)、片尾为什么会遇上车祸(三个墨西哥青年因吸多了大麻而误撞了他),以及他如何处理那两百万美元(交还给了没雇佣他的毒枭)的原因都被科恩兄弟隐去,甚至连他参加过越战的 历史 也被删掉,观众最终看到的,是一个永远在破门而入、杀人如麻的变态狂。 对象征着死神的齐格而言, 门这一象征着界线、隐私、保护的东西根本是形同虚设的, 用高压气瓶冲开门锁就是,而人的性命,也是可以随意夺取的,不管他们是问多了话的小店老板还是无辜的女人,毫无理性和底线可言,就像了解他过去的雇佣杀手威尔斯所说: “他碰上的人一般都活不了多久……就因为你给他添了麻烦。” 很多人都知道,《老无所依》小说来自爱尔兰诗人威廉·巴特勒·叶芝的《航向拜占庭》一诗第一句,诗中第二段如此开头:“一个衰颓的老人只是个废物,是件破衣支在一根木棍上。”(查良铮译本) 很多没看过小说的观众对以“老无所依”作题多少感到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如果看过小说的话,就会明白,这个故事里贝尔警长才是第一主角,他的人生独白占了小说1/4左右的篇幅。 但就算在电影里,观众还是能够强烈感受到贝尔警长作为“一个老人”, 面对汹涌的时代变更,内心是多么的苍凉无力, 而科恩兄弟则用了一个极为普通的动作来反复勾勒警长身心的衰老: 让他不停地坐着。 比如, 通过下面这几场戏的镜头设计,我们可以看到贝尔警长不仅多数时间坐着,连在画面中的位置都是一样的,而且让他看上去被画面中的另一个人物所挤压,似乎预示着警长一直处于被动状态。 就像齐格永远和门过不去,“坐着的贝尔警长”这一形象贯穿了影片始终,他不是骑在马上就是坐在摩斯家的沙发上,很多时候坐在咖啡馆里听手下汇报,他坐着劝说摩斯妻子,就连勘查过凶案现场后,也不禁颓坐在床上,当然,在说完片尾那番极为伤感的梦境描述时,他也一直坐着。尽管睿智,但贝尔不是一位强悍的警长,他在片中甚至都没开过枪。 科恩兄弟邀请汤米·李·琼斯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他现实中就来自德克萨斯州的圣塞巴,一个离影片故事发生地不远的地方,乔尔·科恩说:“贝尔警长是影片的灵魂,只有极少数的演员能演绎他的敏锐,而且我们希望找一个当地的演员,所以基本上我们只能找汤米了。了解当地风土人情,是扮演贝尔警长的关键。” 除了感叹世事变幻,《老无所依》的潜在主题是刻画战争后遗症, 即一群曾经的杀人机器如何在这个国家生存。 在电影里,科恩兄弟虽然隐去了齐格参加过越战和贝尔警长参加过二战的背景,但保留了摩斯和杀手威尔斯越战退伍兵的身份。 在片中,摩斯与齐格存在着潜在的对应关系。 摩斯以猎人身份出场,但最终却变成齐格追杀的猎物,而齐格唯一一次落荒而逃,正是被摩斯击伤,像开场摩斯循着鹿的血迹去追踪它一样,摩斯和齐格两人都曾经通过血迹来追杀对方,都曾向青少年买衣服度过危机。他们就像齐格手里那枚用来决定他人生死的硬币的两面。 和齐格来去无阻不同,无意中拿到了两百万美元毒款的摩斯,就像受困的老鼠无处可逃,在多场戏中,科恩兄弟一再用大景深镜头来表现他的处境,在充满压制感的纵横线条中,摩斯的命运似乎岌岌可危。 在小说里,贝尔警长曾提到大部分退伍兵“和周围的人们总是格格不入、无话可谈”,威尔斯如何由“服役十四年,没有任何前科”的美国陆军特种部队中校变成雇佣杀手,而齐格又如何变成魔头,战争似乎难辞其咎。 联想到这部电影诞生前几年的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老无所依》成了一部潜台词丰富的现实主义之作。
《老无所依》凭借什么夺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
确实是一部不太容易看得懂的电影,很细细节需要去看 转一篇影评给你吧 10、结尾处,正如很多人看出来的一样,杀手用大额钞票买骑车少年的衬衫,而与之前莫斯在美墨边境处遇见三个青年时的极为相似。而且当时其中一个还问莫斯:是否是发生了车祸?当然他当时并不是因为车祸,可在这里,杀手却是。而如果科恩要用两位主人公行为近似性来完成这种近于晦涩的隐喻,他就必须要制造一起车祸。但是否,车祸本身的戏剧性功效,是导演唯一的创作意图?不是。至于为什么不是,下面会有说明。 有人问,为什么杀手没有杀两个男孩?一方面,这破坏了导演需要的行为近似性,二也许更有道理。使警方只把这次撞车当作是一次普通交通事故。而杀死了男孩,案情性质就不一样了。再次表现,对于一个高明的职业杀手来说,保全自己利益永远要放在嗜血本性之上。 9、杀手的确杀了莫斯的妻子。因为下一个远景镜头中,从屋内出来的杀手,抬起脚看了一下鞋,看鞋的原因,是洁癖。这在第一场汽车旅馆杀戮中脱鞋脱袜、开枪杀第三个墨西哥人时拉起浴帘,以及在杀死卡森威尔斯的房间里接电话时抬起双脚避开流淌过来的血流的时候都有交代。 并非是像莫斯妻子猜测的那样,杀手横竖都要杀她,投币只是猫吃老鼠的前戏。也就是说,她的确因为猜错硬币而被杀。而这一论断,呼应点来自于前段在便利店与继承了丈人家的财产的老板的对话和投币的情节。那个段落用相当的篇幅表现了杀手的个性之一:他极其讨厌行事思维混乱的人。所以他对那个语无伦次,吵吵着要提前关张的小商店老板起了杀心。但是,由于此人并没有像之前的两个开车过客,不幸成为他完成任务过程中的必杀对象,所以杀手给了一个投币的机会。同时,对杀手此个性的描写,也呼应了,当莫斯的房东胖女人,态度坚定地不透露信息给他时,杀手为什么放过了她。因为她属于杀手欣赏的那一类。所以可以说,杀手并非随性的逢人必杀。他依然有自己的笃定坚持的原则和行为规律。 不过,投币应该只是杀手临时决定给莫斯妻子一个机会。他来的真正目的是出于对于原则的坚持。之前电话里,他曾经用其妻性命于莫斯作交换,但被对方拒绝。所以他认为,莫斯等同于让他一定要来执行对其妻的死刑。这是杀手的原则。不禁使人想起了《独行杀手》的结局,阿兰德隆也因为要履行自己作为杀手的原则,举枪对准了那位黑人歌手。虽然,枪内并没有子弹。 8、杀手回案发现场拿钱一场戏。警长看见了被撞掉的门把手,想起了在莫斯家中沙发上所见,因此掏出了枪。而进入屋内之后,发现杀手已经从后窗逃走。这才放松下来,收起了枪坐在床上。无意间看见了硬币和拆卸下来壁罩、螺丝。暗示杀手已经拿走了钱。而为了使观众可以更顺理成章地做出这个推断,导演通过稍早之前警长与当地老警官的对话也交代了,警方第一时间并没有发现这个藏匿处。 不过这段情节在时间跨度的上似乎出了点逻辑问题。当警长拔枪时,镜头曾切换至杀手紧张的埋伏在屋内角落。可是当警长并没有等待片刻便推门进入,杀手却已经跑了?这动作也忒迅捷了点吧? 7、跟踪并从其岳母那里套出莫斯下落的墨西哥人,属于影片最早的荒漠大火并的毒品交易的当事方。倒在屋子内的花格衬衫的小胡子男人是莫斯。如果这个都要怀疑的话,怎么解释当莫斯妻子到来后,警长的无言的脱帽致意和她的哭泣?泳池里的女人是被墨西哥人打死的。而之所以要把警长到来和墨西哥人的逃窜紧紧连在一起,无非就是不给杀手在这个间隙中有趁乱拿走钱的可能。并为之后警长返回犯罪现场险些遭遇杀手的情节,提供一个合理的借口。 6、威尔斯和之前带着杀手到荒漠的两人的被杀,都是因为他们破坏的杀手的独往独来的行事原则。特别是威尔斯,他是在老板发现这个杀手异于常人的疯狂之后被派去的。而这也触怒了杀手,导致老板被杀。 5、威尔斯发现莫斯的钱,是通过敏锐的跟踪和推断力。他笃定莫斯无法将一大箱钱带过检查站。而留在高栏旁的啤酒罐(啤酒罐是莫斯买衣服时,对方的赠品)则帮助他进一步定位到了目标。而威尔斯的对于周遭细节的观察力,在早先时候的一段对白中有交代。他数了雇主发现大楼电梯少停了一层。 4、制造汽车爆炸,转移视线,然后敛去所需的各种处方药和医疗设备,显示了杀手的冷静和老道。更表明了,他的的滥杀无辜的行为,并非来自冲动。 3、莫斯在第二次旅馆逃往中,显示出其机警果敢一面,但也有莫名其妙的低智商举动。首先,他躺着床上,睡不着时隐约感到事情不妙,随即检查发现了夹在美钞里的跟踪器。而早些的段落中,他也同样是躺着床上,想起了要再去荒漠走一遭,给那个垂死的人送水。只不过,这一次的对着天花板冥思暂时救了他的命,而上一次从根本上导致了他的悲剧命运。在此,科恩用了同样的镜头、角度表现莫斯的思考。而前面段落中,在莫斯的房间内科恩也用了同样的镜头表现,透过在半掩的窗帘投射来的阳光,电视屏幕上映衬出的对面沙发上坐着的杀手和警长影像。其中有何寓意?大家可以展开讨论。 接着说莫斯。他发现了跟踪器,也听见了异样的响动(杀手枪杀了旅馆前台),并拨了电话确认,然后关了灯。可是随后他做了一件非常低级事:正对着门,坐在床上,持枪等待。显然在那种局面下,你或是藏于门侧,或是躲在床下(也可持枪对着门),或是隐蔽在角落的家具后面,等等。各种方案都要比这个威襟正坐来的稳妥。而事实也证明,正是这个傻的离谱的行为导致他的受伤和逃往。 不过,之后莫斯的智商又高了起来,他跳窗后没有沿街外窜。这样杀手就不可能跟进屋内从窗户向他开枪。反入旅馆,略微等待一下,看对方是否从楼梯下来,然后进行反击。不错!而一看没有动静,马上穿过后门属合理的选择。之后,在杀手继续追杀的情况下,急中生智将汽车撞向路边。伪造已被击毙汽车失控,非常高。并因此反伤杀手。 2、影片最精彩的是,莫斯的第一次汽车旅馆逃亡。他用自己习惯的方式藏匿了钱箱之后离开,但是在搭乘出租车返回后,发现旅馆外多了卡车。进而发现自己的房间里有人。他知道出了问题。但是这时他很冷静,没有仓惶逃窜,而去买了枪和长杆,并让房东颇为费解的租了另外一间客房,准备勾子行动。同时,杀手也在赶来。 这个段落有两个疑问:一、墨西哥人如何跟踪到的莫斯,也根据跟踪器?可是如果毒品交易是:钱和毒品两方。而雇用杀手的老板和墨西哥人分属不同。那么为什么墨西哥人方面,也会有本意杀手一方才有的钱箱的跟踪器?二、墨西哥人在屋内的状况,有些蹊跷。以至于IMDB上有人问:为什么三个墨西哥人一个人躺在床上,两个人在浴室?他的意思是:不像在翻箱倒柜的找钱,而是真的像在住店。 注意,科恩在杀手赶到之前,加入一个小插曲:他开车时,随意掏枪射杀停在桥栏上的乌鸦,没中。那么,这种失手是否,如影片开始时,莫斯在荒漠的射鹿未果一样,隐喻了当事人其命运也已经悄然开始改变呢?从从时间进程上稍作分析,可以发现乎两人确有相似的行为轨迹: 莫斯杀鹿未果、然后时来运转,渔翁得利地荒漠追踪伺机(看表、坐等)拿到钱-> 杀手杀乌鸦未果-> 莫斯侥幸逃生,花钱买路人衣服,最终被杀-> 这次时来运转的是杀手,他渔翁得利地,也是伺机地(等天黑)拿到钱-> 随即,杀手开始面临失控,被车撞,侥幸逃生,花钱买路人衣服…… 杀手没有被杀,仅仅因为影片此时结束了。可这场对于“高于一切的”金钱追逐游戏却没有因此结束。下一个追杀、逃亡、被杀的循环,在前一个尚未完结时就已经展开。等待着杀手的,将会是同莫斯一样的宿命。而这似乎才是导演要在影片结尾所表达的主题之一。 1、最大的争议来自于莫斯为什么要回荒漠。因而良心发现而赶去垂死之的墨西哥人送口水喝?这个理由实在牵强。因为,墨西哥人显然不是因饥渴才不能动弹困在车中。所以就算给他一大桶水又能如何?或许是,莫斯本无意救他,但是出于对得到意外之财后的为了寻求某种内心平衡。明知道此人必死,但还是去满足他最后一个心愿?……无论如何,莫斯的这个行为,招致了杀身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