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设陵东公社,1983年改陵东乡。位于于洪区北部。1996年,面积15.7平方千米,人口1.2万人,辖柳条、陵东、西窑、东窑、上岗子、观音、田义、北四台子、方溪湖9个行政村。2001年12月28日,沈阳市《城区划地交接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同意将于洪区陵东乡方溪湖村(面积2.5平方千米,434户、1422人)和四台子村(面积1.9平方千米,513户、1732人)整建制划归皇姑区。
2003年,撤销陵东乡,设立陵东街道,办事处驻陵东街135号,面积14.8平方千米,辖7个行政村。2010年,将于洪区陵东街道黄河北大街以东区域划归皇姑区,保留陵东街道建制,办公驻地不变;黄河北大街以西的四台子村、方溪湖村部分区域划归皇姑区三台子街道;将东陵区前进街道长大铁路线以西区域划归皇姑区陵东街道。
行政区划210105022:~001 111金山社区 ~002 111东窑社区 ~004 111西窑社区~006 112观音社区 ~008 111上岗子社区 ~009 111文官社区(原属东陵区前进街道) ~010 111城建北尚社区(新增)~居易青年城社区
街道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4、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5、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由原农村集体经济改制的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7、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廉洁从业教育、案件查办等工作;
13、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