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种,是在同一块土地上,一年播种和收获两次以上的耕作方法;复种可以充分利用单位面积的土地,提高农田的产量。我国最早实行复种轮作是在战国时期。当时,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部分地区改变了一年一熟制。把冬麦和一些春种或夏种的作物搭配起来,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在一年或几年之内,增加种植和收获的次数。《管子·治国》说:当时“嵩山(今河南登封)之东,河(黄河)汝(汝水)之间”,已经能够“四种而五获”(四年五熟)。
记载《荀子·富国》说:当时黄河流域有的地方,可以“一岁而再获之”(一年两熟)。复种轮作的耕作技术,在后世的农业生产中不断得到发展和提高。汉代的《异物志》说,南方有“一岁再种”的双季稻。东汉著名的经学家郑玄注释《周礼》时提到,在他生活的那个时期,已经流行“禾下麦”(粟收获后种麦)和“麦下种禾豆”的耕作方式。北魏的《齐民要术》对复种轮作的认识已经比较深刻。书中总结了一套轮作法,并对不同的轮作方式进行了比较,还特别强调了以豆保谷、养地和用地相结合的豆类谷类作物轮作制。复种轮作的推广,对促进我国古代农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而欧洲,直到18世纪30年代,才在英国出现轮作制。复种 一年内于同一田地上连续种植两季以上作物的种植方式。耕地复种程度用复种(种植)指数表示。至1990年中国复种指数已达150.5%,长江以南各省平均在200%以上。中国复种的主要类型有:作物生长一熟有余,两熟不足地区为两茬套作;华北地区旱地多为小麦-玉米两熟或春玉米-小麦-粟两年三熟;江淮地区为麦-稻或麦、棉套作两熟;长江以南和台湾,为麦(或油菜)-稻和早稻-晚稻两熟、麦(或油菜、绿肥)-稻-稻三熟;旱地为大(小)麦(或蚕豆、豌豆)-玉米(大豆、甘薯)两熟,部分麦、玉米、甘薯套作三熟。热量条件是复种的主要限制因子。无霜期>180天、≥10℃积温在3600℃以上地区,可以小麦与玉米套作一年两熟;无霜期>230天、≥10℃积温在5000℃以上地区,可以种双季和实行稻田三熟。复种能提高土地和光能利用率,提高作物产量。稻麦复种制就是以稻,麦两种粮食作物轮种的复种方式。每年六月份种水稻,十一月份水稻收获后,翻耕播种三麦,越冬至来年五月收获,麦茬翻耕灌溉后再种水稻,一年两熟,在长江下游苏锡常地区,目前全年粮食亩产量稳定在八百公斤以上,最高可达一千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