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行业水真的有那么深吗
招投标行业的水分还是有的,关键是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投标人的套路很多的。
1、兄弟相约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
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
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
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
2、陪标特征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
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售后服务条款雷同。
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
3、“愚蠢”暴露法
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
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
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
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
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宣传片、宣传册制作项目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什么资质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是所有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必备条件。
另外如果招标文件有规定其他条件的,比如要提供什么什么资质/资格/许可证之类的,那么也要有这些。如果招标文件里边没有规定资质/资格/许可证之类的,那么具备二十二条的规定就可以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