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设

时间:2024-10-17 08:03:30编辑:优化君

成都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禁止违法建设,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违法建设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进行下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行为:
  (一)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
  (二)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三)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四)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地性质、用地位置或用地界限的;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失效仍继续占用土地的;
  (六)擅自改变代征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性质的;
  (七)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和内容进行建设的;
  (八)擅自移动建设工程位置的;
  (九)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失效的;
  (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擅自改变主要使用性质和内容的;
  (十一)擅自改变临时建筑使用性质、规模的;
  (十二)临时建筑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
  (十三)其他违反城市规划进行建设的。第四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中心城及城市南部、东部副中心内的违法建设。其所属的市违法建设监察组织具体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五城区(含高新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和范围对本区域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县、郫县、温江县、双流县六区、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并协助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区域与中心城及城市南部、东部副中心交叉部分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本市建设、国土、房管、工商、公安、卫生、市政、文化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协同做好对违法建设的综合治理工作。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权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违法建设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应及时调查和处理。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统称“一书两证”)。
  经批准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一书两证”确定的内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
  进行临时建设的,必须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在使用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报原批准机关审批。第七条 任何部门超越职责滥施处罚或者超越审批权限批准进行建设的,处罚或者批准文件无效,所进行的建设按违法建设处理。第八条 对违反城市规划用地的行为,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未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利用已失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占用土地的,责令其退回占用的土地,对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予以没收或拆除;
  (二)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位置、范围和使用性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其建设申请不予审批。第九条 未取得“一书两证”或者违反“一书两证”确定的内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和对城市规划的影响程度,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
  违法建设工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
  (一)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消防通道的;
  (二)占用防护林带、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地区、公路两侧控制区、河道两侧通道、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水源保护区、电力通道和设施保护区以及占压地下管线等的;
  (三)影响机场净空控制和微波通讯通道的;
  (四)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


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

法律主观: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 成都 市处理 交通违章 条件的法律规定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处理交通违章条件 1. 当事人需同时出示违法车辆 行驶证 和本人 驾驶证 。 2. 车主携带违法车辆行驶证和 身份证 明,管理人携带行驶证和单位证明。 3. 受托人携带已确认违法行为的委托证明书、违法车辆行驶证、受托人身份证。 二、成都 违章停车 在哪交罚款 1. 本人前往当地交管部门 因为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车主去之前最好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到那里后根据交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2. 违章 代办机构 现在很多汽车网站与机构都有交通违章代办业务,怕麻烦的车主可以选择这种方式。 这种代办车主本人可以不要到场,但要注意的是必须选择有正规资质和实力的机构,否则极易上当受骗。而且在代办前最好和这些代办机构签订相关协议,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3. 邮政代缴 除了以上的办法,车主还可以通过邮政代缴的方式处理违章。邮政代缴可以让车主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异地交通违章,从而为车主节省了时间和成本。但是邮政代缴不能涉及到 扣分 项目,如果要扣分的话只能自己办理。 4、网上办理 成都交警“蓉e行”平台可线上处理交通违法,查询 车辆违章 记录,网上缴纳罚款!微信交罚款可以节省你去车管所排队缴费的时间!还可以查离你近的车管所位置电话。 三、成都市处理违章的邮局有哪些地方 成都邮政走马街邮电所,走马街42号; 成都邮政科创邮电所,琉璃场正56号; 成都邮政龙舟路邮电所,龙舟南街108号; 成都邮政天福街邮电所,天仙北路6号附2号; 成都邮政东光小区邮电所,锦华路一段275号附2号; 成都邮政静居寺邮电所,静居寺路20号; 成都邮政川师邮电所,静安路5号; 成都邮政牛市口邮电所,牛市口路5号; 成都邮政国槐街邮电所,国槐街1153、1155号; 成都邮政暑袜北街邮电所,暑袜北街1号; 成都邮政双楠小区邮电所,二环路西一段; 成都邮政机投镇邮电所,机投镇草金东路39号; 成都邮政金花邮电所,金花镇金花路28号。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市处理交通违章条件的法律规定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市处理交通违章条件的法律规定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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