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昆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昆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昆山住房公积金中心”)成立于2011年,是昆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专业机构,隶属于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心负责昆山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监督、指导、服务,为城镇居民提供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建设社会保障体系。二、昆山住房公积金中心职责1、负责制定昆山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和政策,并负责实施监督和督促。2、负责接收、处理和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收入、支出和调整。3、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昆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4、负责协调和督促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履行职责,促进住房公积金的有效运作。三、昆山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昆山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服务有:1、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提供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补缴、提取、撤销等服务。2、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提供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补缴、撤销等服务。3、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服务。4、提供住房公积金咨询服务。5、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查询服务。四、昆山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指南1、昆山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营业时间是上午8:0017:00,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2、办事前,需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等有效证件。3、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及住房公积金卡等有效证件,缴存人员需携带有效证件到中心进行登记。4、昆山住房公积金中心实行现场登记制度,办理事项需要排队办理,请耐心等待。五、昆山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方式地址:昆山市锦溪镇新桥路6号电话:0512-5750 8888传真:0512-5750 8888邮箱:[email protected]
昆山公积金电话咨询
昆山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一、网络查询:1、找到并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官网,2、进入官网后,下滑至第五栏,可以找到“公积金查询”,点击进入。3、页面转换至个人公积金查询页面后,按照页面指示输入个人码笑公积金账号或代储蓄账号、选择证件类型后输入证件号码,最后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4、登录成功后即可查询个人住塌慎房公积金。二、电话查询:可以直接拨打昆山市人民政府住房公积金处热线:12329,按照迟衫含工作人员的语音提示操作即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一、除以上两种方式以外,还可以直接到昆山市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外找工作人员查询。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是一种关干住房的保障制度,且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陪性,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实行专户存储,归职一个人所有。
昆山住房公积金在哪里
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地址: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电话:0512-12329)。昆山公积金办理中心地址在哪里?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 地址: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 电话:0512-12329扩展材料贷后提前还款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提供贷款账号; 3.现金或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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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昆山住房公积金在哪里
(一)昆山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可以去公积金办理手续后,凭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
(二)公积金非销户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需要购买、自建、大修自住房屋的
2、职工本人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3、职工本人租赁住房的
4、职工或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
5、职工本人申请住房贷款用于购房的
二、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1]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