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中医院

时间:2024-11-21 19:01:54编辑:优化君

湖南一医院陪护坐椅收费10元,此类收费是否合理?

像这一类的收费呢,那么在我的看法当中我觉得是比较合理的,而且合理的前提下,这样的收费不是按照小时来收费,如果说收一次之后就不收了,那么我是觉得这个价格合理的,如果说按小时来计算的话,那么我是认为这些收费是非常的不合理的,如果按小时来收的话,那么这个价格就是非常的昂贵的,而且这样收费下去的话就已经是超过了这个物品的成本的价格了,那么这样的收费是非常的不合理的维护物品的成本我觉得如果收一次费,比如10块钱就能够一直使用到出院的话,那么我是觉得这个价格非常的合理,为什么这样说呢?那是因为每一个人都需要租这种东西真的是,这里面肯定是蕴含着维护成本的,如果不收费的话,那不是不是免费,所以说收取少量的费用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维护这个物品也是需要成本的,但是如果说按小时来消费就非常的不正常的那么按小时来收费的话,这个价格就是非常的昂贵,以至于这些费用都可以直接买一个新的这个物品,所以说按照小时收费,然后就是不合理的需要运行那么像这种座椅收费是很正常的,但是按照怎样的规则收费就看他怎么收了,如果说按小时来收就是非常的不合理,若是收一次的话,那么还算公道,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收费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医院也是需要资金运行下去的,这些物品都不是平白而来,而是花费了资金去购买的,所以说收费是很正常,但是就要看怎么收费,是为了赚钱还是只是收一个维护成本的一个费用总的来说就要看他这个收费合不合理,按小时收费就是非常不合理的一个行为,如果说只是收一次费用之后就不收的话,那么这样的费用是非常的合理的,毕竟维护这些东西也是需要成本的,没有人会自己倒贴钱给别人做服务的,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湖南一医院陪护坐椅收费 10 元,是否合理?

医院陪护座椅收费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不是陪护的普通座椅则有所不同。其实网友爆出的这个事件完整的前因后果是这样的,在湖南常德安乡县人民医院提供的座椅收取10元座椅费,并且需要10元押金的事情不假,但是这个椅子是扫码租用的椅子,并且是带有折叠床功能的,和传统意义上陪床所使用的“椅子”是不同的。对于这样的椅子,我们其实是不能单纯定义为陪护座椅的,我们可以把它定义为“共享座椅”,现如今,社会在发展,什么东西都开始共享,从一开始的共享单车到共享轮椅再到共享汽车,为了资源的不浪费,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习惯共享经济。曾经看过一条关于共享经济的新闻,采访的最依赖共享的一个小伙家里能共享的都是共享的,手机是网上租的,自行车用共享单车,甚至家里不常用的东西,如吸尘器之类的东西都共享,要用的时候去租一次就够了。回到医院设施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医院一定会有床位和陪床的家属椅,但是一般医院的标配应该是一个单人床、一把椅子、一个床头柜,其余要是不方便的地方都得自己解决。比如你想多一把椅子,可以跟护士说,也许医院库房还有多的椅子,那么就可以多给你一把用,如果实在没有多的,你可以跟别的病友交替着使用多把椅子。我曾经也因为身体原因住院过两次,所以这一点我还是有所了解的,入院的时候病房里就自带一把椅子,足够一个陪护的人使用,如果不够就要自己想办法,家里人来看望我都是坐在床沿上或者先隔壁床借的椅子临时用一下,有一次隔壁床的病友来了几个亲戚,椅子不够坐,家属去护士站咨询了一下借来了一把椅子临时坐,感觉部分医院还是挺人性化的。说到这个带有折叠床功能的椅子,感觉它就是一个共享折叠床,很多人应该清楚,在住院期间,病人如果是行动不便的疾病或者伤情,无论是家人还是护工都是需要有地方睡觉的,而医院是不可能免费提供家属陪同的床,就会有以下几种情形:家属与病人同住一张床。家属租借床。在医院越来越多的共享物品可以借到比如共享轮椅、共享充电宝、共享折叠床等等,所有的医院应该都有折叠床租借的服务,它可能是共享形式的,也可能是统一租借的租借点,如果作为家属为了省钱,就只能和病人挤在一张床上了,我住院的时候,因为是外伤,隔壁床的一个孩子是手部骨折,所以他和母亲挤在一张床上。但是很多其他的病友就不一样,例如多处骨折或者腿部打了夹板的病人,为了防止家属碰到他的伤处,一般都不可以挤在一起睡觉,是需要单独租借床的,因为折叠床便于移动,也不占地方,所以医院都可以借到,我住院的时候,折叠床是15元一晚上,所有病房统一上报数量,有专门的公司每天傍晚送过来,第二天清晨就收走。所以如果陪护的普通座椅收费是不合理的,但是其实这个座椅并非单一功能,属于某家公司和医院合作的共享商品,就并无不妥,毕竟也不存在强制消费,感觉如果有了这个椅子就省去了病人家属租借折叠床,还是可以大力推广的,比如医院可以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直接把这个椅子划归到床位费里面,方便家属陪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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