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增强工商行政管理活动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机关的工作效能,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编制《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一、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1.市工商局的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联系方式;2.内设各处室(分局)、局属各单位的设置及职责,联系方式;3.工商行政管理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4.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各类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数量、办理程序和期限及办理进展情况,工商行政性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等;5.作出和拟作出的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公共服务或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包括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政策以及其他重要工作部署等;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等。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禁令,信访、举报工作的方式、程序等;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予公开的其他信息。(二)公开形式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武汉红盾信息网)的形式发布;同时,采取发放办事指南、新闻媒体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立公告栏等其他形式发布,以最大程度方便群众。二、依申请公开(一)公开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本机关申请公开除应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以外的信息。本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时,根据掌握的该信息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二)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信函、来访、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时,须填写《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也可以来市工商局办公室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同时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三)注意事项1.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2.为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规范,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向有关职能处室、单位咨询。3.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提出的申请,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四)受理机构对于向本机关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由市工商局办公室统一受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59号。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申请人可到本机关办理信息公开有关事宜。(四)公开程序1.申请人提交信息公开申请。2.市工商局办公室接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3.决定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当场予以登记,且应告知申请人。在15个工作日内采取书面形式向申请人作出是否予以公开的决定及答复。4.决定予以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不属于市工商局制作、生成的信息,告知申请人此信息不由本机关公开,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可告知其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5.信息公开申请中要求公开的信息可能属于或含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若此信息已公开,应告知申请人获取途径;若还没有主动公开,则除向申请人公开外,还应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6. 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政府信息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将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7.若信息公开申请中要求公开的信息属于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本机关承诺同意公开外,本机关须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报经分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提供。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四、申诉监督(一)举报与投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工商局监察机构或者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二)复议与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局机关、直属单位和系统的工作关系;拟订调研规划,协调调研工作;负责大型会议组织、文电、信息、统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门户网站栏目管理和诉求处置;负责全省工商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二)人事处。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工商系统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工商系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工商系统基层建设、队伍建设;负责全省工商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省工商系统党建工作。(三)法规处。组织拟订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省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有关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四)市场规范管理处。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工作;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行为监督管理;负责流通领域重要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五)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案件进行查处。(六)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拟订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监督管理处。负责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根据授权核发证、照,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八)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拟订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本省商标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负责省著名商标的组织认定和保护工作,促进本省驰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九)合同监督管理处。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工作;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十)财务处。拟订和实施财务制度和办法;编报全省工商系统财务预决算;负责全省工商系统财务、票据、资产、装备、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督察队负责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督察、政务督办工作;负责省政府对省局、省局对各市州工商局、省局对省局机关各处(室、分局、队)和局属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工商系统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全省工商系统基层建设、队伍建设;负责全省工商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不含干部出国培训);负责全省工商系统评先表彰、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组织工作;负责国家工商总局组织的劳模疗养组织。
武汉商标注册在哪里办?
武汉商标注册在哪里办?武汉市有两个商标受理窗口,分别是武汉自贸区商标受理窗口和武汉商标受理窗口。武汉公司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自行前往商标受理窗口进行办理。下面知识产权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1.武汉自贸区商标受理窗口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D区2.武汉商标受理窗口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注册商标起名难?不如买一个吧~商标转让购买武汉公司商标注册办理流程:先要查询将要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已注册商标产生冲突,降低侵权和注册失败的风险;接下来准备申请商标所需资料,如商标申请书、商标图样、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到商标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缴纳费用;商标申请过程中密切关注商标局的反馈信息,以便及时应对处理;通过审查、公示期,最后商标局下发商标证书。以上就是武汉商标注册在哪里办?的全部内容。武汉公司商标注册,除了申请人自己到商标受理窗口办理外,申请人还可以通过商标局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省时省力。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请随时登录进行咨询和了解。我们会竭尽全力为您服务。
武汉商标注册在哪里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摘要】
武汉商标注册在哪里办【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武汉商标注册在商标局办理。或者登录商标局官网在线注册。【回答】
你好【提问】
法律分析:商标注册一般是直接去国家的商标局或者是下属的备案代理机构办理的。一般情况下建议到正规的商标的代理机构进行办理,这些机构有正规并且专业的代理知识还有经验,可以很好的帮助注册相应的商标。【回答】
武汉商标局在哪里【提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回答】
查不到【提问】
亲亲湖北策朋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服务公司【回答】
亲亲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马场路346号金茂大厦D座1632室【回答】
自己办理 不要代理机构怎么办理【提问】
自己办理费用多少【提问】
代理费用多少【提问】
亲亲这个就是自己办理的机构,他们只是带商标管理局办理。【回答】
亲亲是商标局下发委托的机构。【回答】
亲亲商标注册的费用一般三百元。【回答】
亲亲,您还有什么不懂得可以随时咨询我,你只要您需要,我一直都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