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律师和死磕派律师的区别
1、死磕派律师取得成功靠的是坚持不懈,多年、多次、多种手段地为委托人主张权利,或者为委托人实现权益提供法律依据、事实证据、免责理由。其次,所有这些行为和主张,都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生的,并未超越法律规定的界限。再次,这些案例最终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严格意义上说,死磕派律师主要是从法律规定和程序上争取合法权益的实现,对法律盲区予以明确,推进社会和法律制度的进步,极少去触犯法律和政策的底线。
2、而律师违法则表现在:
一是超越法律所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范围,从事了超出法庭代理的其他行为,例如伪造证据,策划当事人或者其他人扰乱社会秩序,自己直接从事扰乱社会安定的行为等。
二是受到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认为只要不符合自己心愿的行为及结果都是违法的或者反人类的,极力予以反对、攻击,甚至人为制造少数群众与政府的极端对立。
三是本来就怀揣敌视政府的心态,利用任何有影响力的案件,展开与政府、司法机关的对立,把没有道理的说成是受到冤枉的,撇开事实真相做不实宣传、误导,意图从政治上摧毁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领导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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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磕,北京话,就是没完,和某人或某事作对到底的意思。最代表性的一句就是“跟你丫死磕”,用于表现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跟你耗上了的态度。
死磕派律师就是对“以叫板,较劲,不通融,不认输,不达目不罢休”的“一派系”的律师们的称谓。
死磕派一词的首创者是杨学林律师,“黎庆洪案”后,死磕这个词就不断出现在杨学林的微博和博客上。2013年2月,杨金柱、陈光武、杨学林、刘志强等在“黎庆洪案”中死磕过的律师在江西办理“桂松案”时,斯伟江又发了一条微博,戏称:“你们死磕这班人又去搞新案子啦,不如任命你们为死磕派。”不久后,杨学林发了一条微博,根据辩护风格,将中国刑辩律师分成三种:死磕辩护派、形式辩护派和勾兑辩护派。后两者分别指走过场、做足样子的辩护律师和通过幕后勾兑解决问题的律师。
2013年7月24日,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在《环球时报》上发表了《死磕派律师更要维护法治社会》一文,肯定了死磕派律师的作用,提出“政府应主动团结这些律师群体,让他们成为决策的参谋之一”,但同时也提醒“切忌私下小范围形成与政府对立的意见和行动,将自己划到政府的对立面”。
同年8月28日《南风窗》18期刊登的《死磕派律师》一文中,认为死磕派律师的涌现,在律师江湖中掀起了不小波澜,也在更大的话题域中产生死磕派律师“到底是磕出法治中国,还是磕坏中国法治”的争论。